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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特性與海外融資行為關係之研究-以上市公司為例 / 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ion's Characteristics and Overseas Financing - for examples of Public Corporaiton許志銘, Sue, Chi-M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國內在一片自由化與國際化的呼聲下,我國企業亦逐漸躋身國際資本市場之林,國外低廉的資金成本,加上國內企業在國際上所展現的傲人實力,使得我國企業在海外融資的管道上日趨頻繁與多元化。
由於現今企業海外融資的盛行且管道相當多元化,故企業應慎選適合於企業本身的海外取金術,以取得最低成本與風險且最大效益的資金來源,故企業在考慮海外融資此項財務決策時,對於融資的方式亦應有所決策來採行。而本研究主要乃以問卷調查的方式探討我國上市公司海外融資的意願,分析其海外融資決策的動機。
而本研究的的研究方法包含統計檢定、問卷調查與個案公司訪談三項,而主要的實證結果發現如下:
一、在研究假說檢定方面:1. 海外融資的決策採行與否與公司的規模、成長率與產業別有顯著差異,而與公司的海外投資額則無顯著差異。2. 在海外融資竟採股權型式或債權型式來進行,與公司的獲利能力有關而與公司的負價比率無關。
二、在問卷調查實證發現如下:1. 公司海外融資決策最主要考量的動機分別為獲取低成本的資金、提昇公司國際知名度與擴大資金募集的彈性三項。2. 海外融資所得外幣資金用途方面,以擴建廠房設備或汰換設備者最多。3. 海外融資公司工具的選用方面,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最主要的考量是,為了擴大股東的基礎,提高公司股份國際化的程度;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最主要的考量是,由於國外利率相較於國內利率甚低,可取得廉價的資金;採用海外銀行團聯貸最主要的考量是,透過OBU聯貸,參貸銀行可免納利息所得稅,降低企業籌資成本;而發行浮動利率債券最主要的考量是,可多角化海外籌資管道,且相關發行成本不高。4. 在政府開放外國自然人可直接投資我國股市對企業海外融資意願的影響方面,絕大多數上市公司海外融資的意願仍不變,主要是因籌措的外資乃用於國外,可免除匯率風險。5. 在上市公司至今仍無海外融資意願的原因中,則以因尚無對海外資金產生需求的公司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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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存託憑證與普通股之間價格傳遞關係:臺灣之實證研究 / The Transmission Between GDRs and Its Underlying Stocks : The Case of Taiwan李昭瑩, Li, Zhao-Y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之主要研究目的在探討不同市場間價格傳遞的關係,為了避免傳 統上利用不同國家股價指數進行研究,所可能產生的異質性問題,本文藉由表彰資產相同、而在不同地區進行交易的證券進行分析;而根據台灣資本市場的現況,我們利用普通股與海外存託憑證在國內、外的價格關係來進行實證研究。實證模型分別考慮價格或報酬間,與報酬波動間的傳遞效果,以及此二證券間之價差對該因果關係的影響。
綜合實證分析之結果,本文獲致下列幾項結論:
1.長期間,海外存託憑證與普通股間不一定存在均衡關係。在實證結果中,僅中鋼與亞泥二家公司海外存託憑證與普通股間有共整合關係,嘉泥與東雲二家公司則無。
2.短期間,國外之海外存託憑證日報酬顯著受之前交易的國內普通股日報酬所影響,但國內普通股之日報酬則不受之前交易的海外存託憑證日報酬所影響,顯示國內市場之股價領先國外市場之股價,支持Garbadeand Silber(1979)之支配-跟隨市場假說。
3.不同市場投資者所面臨的價差對海外存託憑證與普通股間之因果關係沒有顯著影響,違反原先假設當價差愈大時,會因套利活動的增加而增加二者間的關係。造成此一結果可能來自於海外存託憑證流動性的不足之限制。
4.報酬波動的外溢效果在海外存託憑證與普通股間,並沒有一致的結論,國內市場的波動對隨後交易的國外市場波動有的有影響,有的沒有影響;而國外市場的波動對隨後交易的國內市場波動則大部份沒有影響。
5.波動的外溢效果不具有不對稱性,顯示不同的資訊衝擊對波動的影響並沒有差異性。
6.海外存託憑證發行後三個月內不得申請兌回之限制,並不會影響海外存託憑證與普通股價格、報酬、或波動間的傳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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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之研究曾珊慧, Tseng, Shan Hu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政府推動金融國際化與自由化的政策下,企業已有利用國際金融工具籌資的共識,本研究為瞭解國內上市公司選擇海外籌資的意願,以及使用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為主要國際融資工具的發行公司特性、相關決策考慮因素,以及宣告發行後對公司價值的影響,特結合問卷調查與實證研究,就以上主題加以分析探討,重要結論如下:
1. 不願赴海外從事國際融資的上市公司,主要認為國內籌資省時方便,且海外籌資將增加匯兌風險;若考慮向海外籌措資金,其所運用的國際融資工具依序為海外存託憑證、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向國外銀行借款、票券發行融資與海外一般公司債;而公司基本條件不足,是阻礙企業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的最大因素。
2. 國內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的公司具有較大的公司規模、較高的負債比率、財務槓桿與獲利力,而成長性對企業的融資決策較不具影響力。
3. 公司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的主要動機係所需資金龐大,在國內金融市場難以籌措,其獲得的資金主要是用來擴建廠房設備,或從事海外投資。
4. 公司在訂定海外CB發行條件時,首先會考量國內外金融市場利率趨勢,且主要以歐洲美元發行,因其具有市場規模較大、投資人較多、可避免雙重匯兌損失的優勢。在遴選海外主辦承銷商時,公司認為承銷商能訂定有利的承銷條件最重要;在評選國內主辨承銷商時,則最重視具有參與國內企業海外籌資案的經驗。
5. 經由事件研究法發現,公司宣告發行海外CB的宣告效果雖具有負異常報酬,但並不顯著;相對於宣告辦理現金增資則具有顯著異於零的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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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對外直接投資動機與海外派遣人員工作態度之研究翁育才, Weng,Yuh-Tsa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海外派遣,一直存在高失敗率與高離職率的問題,並對企業的營運成本與員工的職業生涯及家庭生活上,造成相當大的衝擊上的衝擊與影響。然而,根據過去的研究文獻,大部分的學者致力於海外派遣制度層面之研究,鮮少對於海外派遣人員之工作態度,從事有系統的研究調查。因此,本研究的目的係為瞭解台商對外直接投資動機、海外派遣制度,及外派人員個人屬性差異,對海外派遣人員工作態度之影響,並驗證海外派遣人員工作態度與海外工作績效之間的相關性。期望本研究之結果,能使企業能更效協助並解決員工海外派遣可能面臨的問題;並同,透過本研究的觀察,瞭解企業多國籍化過程中,探討對勞資關係可能的發展與影響。
本研究的研究樣本特徵,係製造業中,目前任職企業在海外(含大陸)投資設廠或設立分公司、子公司,並曾被派遣至海外工作,且任期超過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本研究調查,獲得59家目前正在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台商公司承諾協助,經發出20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47份,有效回收率為23.5%,隨後,並進一步完成三個個人深度訪談。
本研究獲得下列數數結論:
一、整體而言,台商對外直接投資動機型態,對於海外派遣制度型態與海外派遣人員的工作態度並無顯著影響。而研究發現,台商由於受到對外投資地區集中於大陸及東南亞,策略選擇差異較小,或本身尚在國際化的初期階段所致,制度經驗與能力的不成熟造成其海外派遣制度的同質性高。
二、台商的海外派遣制度型態,雖然對於海外派遣人員的工作態度無顯影響。但是,海外派遣個別制度上的差異,如遴選政策、有無簽訂海外派遣契約、公司對單身赴任不同的主張、薪酬與福利的項目、海外派遣相關訓練的項目、回任辦法,以及在公司海外營運擔任的角色,確會對海外派遣人員之海外工作動機、組織承諾、海外工作承諾,與海外派遣滿足感構成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台商的海外派遣人員對於公司的認同與留職傾向,顯著高於對海外工作的認同與留職傾向;但是,在努力意願上卻是對於海外工作顯著高於對公司的努力意願。可能的解釋是來自員工多視海外工作為一跳板,特別是在海外工作期間,個人的職權擴大的與上司間關係緊密的情形下,希望努力爭取表現,便於獲得回國升遷的機會。
四、海外派遣人員的工作態度方面,包括海外工作動機、組織承諾、海外工作承諾,及海外派遣滿足感,皆與其海外工作績效呈顯著正相關。
五、企業國際化的趨勢下,工會力量將難與之抗衡,但人員的異動卻將更加頻繁,為使海外派遣人員的工作權益受到保障,應透過海外派遣關係的定義,將勞資雙方間應有的權利義務明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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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培養與企業成長之研究 -以個案M公司公司為例 / HRD and business growth -a case study of M company黃立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企業為了要永續發展,必須要持續不斷的成長,而在現在全球化的趨勢下,企業成長還須面對來自國際間的競爭和和機會,找出適合企業成長的坦途。在過程中除了利用企業原有產業基礎外,還有機會藉由企業原本之競爭優勢,找尋更多低成本、高潛力的國家,開拓其他的新事業。而當企業在面對國際化和新事業之經營時,正確和適合之人才與人力資源之培養將會是企業持續成長中非常重要之因素之一。
本研究利用公司成長之文獻進行探討,再結合個案公司中的發展歷程,以便了解企業在不同的成長階段中,策略的變化以及人才和人力資源培養之關係。並針對海外人力資源培養和企業成長的關係做連結,讓企業進行國際化之發展時,在人才和人力資源培育上有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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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古屋大学生と海外留学 : 全学教養科目「現代世界と学生生活」課題レポートから見えてきたものNOMIZU, Tsutomu, IWAKI, Nami, 野水, 勉, 岩城, 奈巳 07 September 2010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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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学校国際化 (国際的な取り組み)SANKODA, H., 三小田, 博昭 20 December 2013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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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海外影視展覽看影音節目產業發展 / I A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of audio-visual programs ndustry via Overseas Film Exhibition楊繼昌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隨著數位電視的演進,引導高畫質收視時代的來臨,而國內電視節目製作的規格若未隨之提昇,對於電視節目製作的品質將會與高畫質所製作之產品有所差異,如此將影響國內影音產品進入海外市場的可能性。同樣地,當國外已開始輔導大型電影製作的政策指導時,國內的電影製作若還未能隨之提升其製片成本及拍片模式,對於要國內電影推展至國際市場,勢將面臨重重考驗。因此,為能進一步的瞭解海外影音參展的作為,對於影音產業未來發展的影響,故本研究透過國內影音產業到不同地區參加影音展覽之銷售結果的檢定與二階段集群分析等方法的運用,分別按歐美、東北亞及東南亞等地區的差異,進行整體的研究分析。
近三年海外參展的整體銷售時數的研究中,初步發現參加香港地區所舉辦的國際影音展覽之銷售時數為最高,至於近三年海外參展的平均每時數銷售金額,則是以東京與坎城的平均每時數銷售金額為最高。從海外影視參展銷售時數及參展銷售金額的研究,可以瞭解在歐美地區的海外影視參展之銷售成效是以坎城的銷售績效為較佳;在東北亞地區的海外參展之銷售成效,則未呈現明顯的差異,表示東京與首爾的海外銷售績效是一樣的;在東南亞海外影視參展的銷售時數部分,僅新加坡與香港的銷售時數有顯著差異,且香港的銷售時數較新加坡為高。此外,從二階段集群分析的研究結果發現,按海外參展之銷售時數、銷售金額及經營年數等變數的不同,分類成三群,分別為稱為「海外參展銷售績效_優質」、「海外參展銷售績效_良好」及「海外參展銷售績效_尚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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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之研究 / Japan’s overseas dispatch of self-defense troops簡銘儀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日本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之研究」為題,研究範圍涉及國際法理論、集體安全制度、自衛權、日本憲法及防衛政策等領域,主要以自衛隊海外派兵為核心。而時間範圍自1945年至2011年,原因在於二次大戰後,日本受盟軍占領期間自制定新憲法伊始,於1954年通過禁止自衛隊海外派兵決議及成立自衛隊,有關憲法第9條與自衛隊之各項爭議即不斷提出討論,至1992年通過PKO協力法後,開啟日本戰後首度將自衛隊派赴海外之事實,此深深影響日本自衛隊之角色、轉型與發展。
觀諸日本自衛隊海外派兵之依據,在國際法法源方面,有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及美日安全保障條約。另在國內法法源方面,日本憲法雖未明文規定,但從憲法第9條禁止使用武力原則,可解釋舉凡一切國家活動不得以行使武力為目的,否則即為憲法所禁止,根據日本憲法前言所導出之國際協調主義,日本可提供各項國際貢獻及國際協力。自衛隊海外派兵問題是否違憲,固然與是否行使武力深切關連,但不能將自衛隊於憲法正當性之本質問題置之不論,縱使事涉國際貢獻,仍不能無視憲法層面問題。
關於海外派兵問題,由於日本憲法禁止以武力手段解決與日本有關之國際爭端,而自衛隊之防衛任務主要以保障日本領土、領海及領空地理範圍之安全,故日本政府對海外派兵之解釋與見解,一貫採取否定立場,亦即「以武力行使為目的之武裝部隊派至他國之領土、領海與領空」之海外派兵超越以自衛為目的之最小限度範圍,為非憲法所允許。
環顧歷史,日本於1954年6月2日研訂自衛隊法及防衛廳設置法時,通過「禁止自衛隊海外出動」之決議:「自衛隊創設之際,鑑於現行憲法規定及我國國民熱烈愛好和平之精神,再次確認自衛隊不得海外出動」,明確揭示禁止自衛隊派赴海外執行任務之立場。1961年2月日本駐聯合國大使松平康東發言認為「日本應該派自衛隊員參與在剛果之聯合國軍隊」,此話一出引起日本國內強烈反對與批評,內閣旋即否認此一主張並要求松平本人撤回發言,此後日本限制了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此係日本政府首次對聯合國國際安全與維和行動之發言與立場。
綜上所述,本文範圍首以聯合國集體安全保障體制為基礎,討論日本行使自衛權與集體安全體制之關係後,次就自衛隊海外派兵之歷史與發展加以論述,復討論反恐特別措施法等法案與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之關連性,最後探討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之轉變及其影響等諸問題。
本論文在章節安排上分為7章,茲就各章重點臚列說明如次:
第壹章「緒論」:就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研究方法與限制及架構安排等說明。
第貳章「聯合國集體安全制度與日本集體自衛權」:首就集體安全制度之概念、意義、濫觴及實踐等加以闡述,其次探討自衛權之內涵、區分及自衛權之行使界限,復就日本有關集體自衛權之行使緣起與變遷加以論述,以檢視集體安全保障與日本集體自衛權之關係。
第參章「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之合憲性議題」: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制定和平憲法之立法過程出發,論述憲法與憲法第9條及自衛隊之合憲性問題,其次就自衛隊之創設背景及成立過程分析,論述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之合憲性佐以司法判決加以佐證,兼論日本憲法之修正趨勢,以探討自衛隊與憲法之基本核心問題。
第肆章「聯合國與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本章以日本因應波斯灣戰爭及聯合國決議之相關措施為基礎,探討制定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合作法等相關連法案之緣由,進而就其過程與內容加以分析,另探究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之類型與具體成效,最後就影響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之國內、外各項因素,綜合觀察。
第伍章「反恐特別措施法與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以反恐特別措施法與自衛隊海外派兵為探討主軸,先就日本因應911恐怖攻擊事件之具體措施加以敘述,其次針對反恐特別措施法之制定經緯、主要內容等進行研析,再者剖析該法所引起之爭論,末就政黨外交等面向評論。
第陸章「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之轉變」:本章主要以日本防衛政策之調整與轉變為核心,透過檢視日本防衛政策、修訂防衛計畫大綱進而探討防衛觀之轉換,其次就自衛隊海外派兵之爭論過程加以觀察,復就自衛隊之角色調整與轉變,研析日本自主權力之提升等問題,最後從日本國內政治與政黨因素及政黨變革所帶來之影響,評釋自衛隊海外派兵行動及日本安全保障政策之轉變。
第柒章「結論」:綜合上揭之討論說明,整理上述各章結論,歸納出本文之研究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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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外滞在経験者の事例研究 : 海外滞在経験と思考・行動の関連性の検討(国際理解分科会)(共同研究 : 総合テーマ 教育活動の総合化 : 国際理解と平和の教育を軸として)石川, 久美 15 August 1991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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