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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訂價理論架構與方法--以個案公司為例 / Firm's Pricing Theoretic Structure and Method邵茂龍, Shaw, Maw-Lo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所有的行銷變數中,價格是攸關公司是否獲利,從而決定企業成敗最直接的因素。經濟學中的價格理論一直佔著很重要的地位,而在其理論中卻有太多的假設,以致與現實市場情況脫節。且對於廠商實際上應如何訂價也很少提及,導致企業在訂價時,有許多技術性的問題無法克服,因此便無從運用這些理論。以下所列者為本研究所探討的幾個重要的課題。
(1)建立『致實用』的訂價理論架構
(2)建立需求曲線的衡量方法過去經濟學家藉『序列效用理論』或『計數效用理論』,建立了需求曲線。但這些理論都建立在一些不合理的假設下。且這些方法對企業來說也過於抽象,運用上也欠缺競爭因素的考慮。導致企業訂價時,無法合理估計出價量的關係,更無從利用需求曲線來決定最佳的訂價。本研究透過『貝氏整合法』,經『人機整合』的方式,整合了各專家的先驗訊息與市場調查的樣本訊息,以期提高需求曲線的賴度,並作為企業訂價時預估銷售量的基礎。
(3)落實各種訂價方法在實務上的運用就像經濟理論一樣,過去學者所建立的一些訂價方法,就學術觀點固然有其價值,但在實務的運用上卻往往缺乏技術面的考量,以至未能為企業界廣為採用。本研究對各訂價方法研擬運用的步驟,並將以個案公司實務運用之。
(4)提出整合導向的訂價觀點影響廠商訂價的因素相當複雜,必須統合競爭、成本與需求面的考慮,以訂出最適的價格。因此,本研究以過去文獻中所提者為基礎,再輔以一些技術上的克服,落實經濟理論中有關整合導向的訂價方法。本研究並首創以權益報酬率為觀點的整合導向訂價法,藉著整合訂價與各功能部門的互動,使產品能為公司創造最大的價值。
(5)提出權益報酬率觀點之訂價的理由過去企業實務上的訂價,甚至各文獻所提到的訂價方法,大都限於行銷部門的觀點,尋求銷售額或利潤的極大化。但經本研究分析,利潤極大化未必會使公司整體獲利。在『股份有限公司』盛行的今日,股東價值的提升才是公司經營的最終目標。一味的尋求利潤或銷售量的極大,可能會造成生產與財務部門無法充分的與訂價策略配合,導致權益報酬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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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衛星工廠訂價政策之研究莫一誠, MO, YI-CH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主要內容係探討所有人─代理人之關係:如何有效的來激勵代理人,使其能努力工作
,謀取最佳產出利益。最後並以中心─衛星工廠如何設之訂價契約,來做為說明它的
應用。
第一章為緒論:首先說明研究的動機和目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結構。第二章則為理論
探討部分:說明如何來設訂一個有效的激勵契約,使雙方能共同擔負風險,避免「道
德危機」的發生,而能共享產出成果。第三章乃為有關中心─衛星工廠體系的探討:
說明雙方應基於「互補」的關係,以謀求共存共榮。第四章則研究有關訂價效策:邊
際成本訂價、目標報酬訂價……等等,並說明其優劣點。第五章則提出一個實例應用
:設訂一個訂價契約,使中心工廠能有效的來激勵衛星工廠,以達雙方共存共榮的境
界。第六章則為結論說明,並建議可以進一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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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外部性、著作權保護及軟體廠商最適訂價策略謝亨莉, HSIEH HENG-L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網路經濟體系下,產業競爭方式與政府介入管制保護政策面臨新的挑戰。在分析類似軟體市場這樣一個數位時代新產品的智慧財產非授權複製議題時,必須特別注意其獨特的需求網路外部性內涵。本文藉由現實生活中微軟公司一家獨占軟體市場的實務現象,配合經濟理論模型的推導衍生,發現在網路外部性存在下,著作權保護對均衡廠商利潤有正向貢獻,但由於消費者需求及願付價格是有一極限的,連帶使得此利潤上升力量受到限制,所以對廠商而言最有利的著作權保護水準並不是極大化著作權保護,而是選擇一適度的著作權保護,此外網路外部性對廠商追求利潤極大化亦有正面貢獻。因此,容忍有限的盜版行為可視為一種進行價格歧視的有效方式,是獨占廠商為爭取獲利進一步提升所可採行的策略。在面對盜版行為侵蝕廠商獲利水準的現實環境下,廠商為追求其利潤極大化之目標,將必須在對抗盜版的重要手段—提高著作權保護水準、降低市場價格與增強網路外部性三者間選擇一個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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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商譽與產品訂價之差異分析林育聖, Lin , Yu-Sh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的不動產市場中,有高比率的建商屬於開發少案或僅開發一案的建設公司,而眾多一案建商存在的現象更是不動產新推個案市場中為大家所垢病。經初步的統計分析,在民國八十二年至九十一年間,一案建商的家數比率超過了六成,顯示在台灣的不動產市場中一案建商的存在,的確是很嚴重的問題。而缺乏過去推案表現及公司聲譽的累積,眾多的一案建商所推出之個案是如何能被市場所接受?一案建商是否會透過訂價行為的改變與其他類型建商從事競爭?這是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問題。
由國內外相關文獻可以看出,商譽較差的建商可能透過降低價格的方式與其他建商競爭,或者是避免與其他建商在相同地區推案,以避免價格上的競爭。本研究依據建商過去的推案情形,將建商分為:一案建商、一般建商及穩健型建商,並依相關理論與文獻建立了三個研究假說。實證結果顯示在控制其他變數下,不同類型建商的產品訂價是具有差異的。其中一案建商的產品訂價相較一般建商,每坪價格會低約5.56%,而穩健型建商在產品訂價上,每坪價格則會比一般建商高出約6.79%。而實證結果也指出,不同類型建商的訂價差距會隨著區域市場特性的差異及房地產市場景氣的變化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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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價圈購之資訊內涵對承銷價格之影響光心立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詢價圈購理論提出承銷商可藉由詢價圈購的過程,誘使投資人藉由圈購的價量提供私有資訊,進而提升價格發現的效果。國外實證研究亦發現承銷商在訂價時廣泛使用詢價圈購過程所獲得的資訊,並會依據投資人對IPO股票的需求調整承銷價格。
本研究針對民國93年5月初至民國96年5月底,共計66個普通股初次上市(櫃)案件進行實證研究,以探討詢價圈購資訊內涵對於發行價格之影響,並觀察詢價圈購資訊與IPO後股價報酬率之間的關連性。
經由實證結果發現我國承銷商在訂價時會參考加權平均圈購價格與圈購價格集中度所提供的資訊,而超額認購是較為次要的參考依據。相較於國外投資銀行,我國承銷商在訂價時並未大幅參考投資人圈購時所提供之資訊。承銷商在訂定發行價格時較為重視圈購數量較多的投資人所提供之資訊,並且機構投資人對承銷商而言具有較高的資訊內涵價值。超額認購是所有詢價圈購資訊中,對於IPO後股票報酬率最有預測能力的變數,代表我國承銷商在訂價時並未完全將超額認購所提供的資訊反映至發行價格上。 / Under bookbuilding process, underwriters can use relevant information from investors to price the issue more accurately. Previous studies also found that underwriters extensively use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e book and partially adjusted issue price to private information collected during the IPO process.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examine whether underwriters use the information content of investors’ bids in IPOs when setting the issue price and to investigate whether this information can predict aftermarket returns. This paper analyzes 66 IPO issues between early 2004 and late 2007. The results suggest that weighted average limit price and the concentration of limit price are related to the issue price, and the level of oversubscription is minor factor to price setting. In addition, large bidders and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bids have information advantage and can provide helpful information to underwriters. Moreover, Oversubscription can predict aftermarket returns, suggesting that underwriters might not use all the information available when setting the issue 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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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屬公司移轉訂價交易之個案研究張庭銘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為順應國際趨勢將租稅公平觀念導入正軌維護稅基,我國在2004年12月28日正式公佈「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這是我國於所得稅法第43條之1立法30餘年後,終於為徵納雙方訂出可依循國際常規模式之詳細規範。
因全球化稅務管理趨於一致,未來企業在整體上的管理,稅務成本的減少將不再為主要的考量之一,企業整體績效的管理才是企業永續經營的不二法門。所以移轉訂價不應只被視為是國家財政部門為增加稅收而採行之租稅工具,其亦是為協助公司制定市場定位策略及提昇交易架構成本效益之利器。
移轉訂價對企業衝擊仍在調整中,尤其是兩岸均有營運之跨國企業,其面臨之問題及如何調適移轉訂價之施行,可供其他企業參考及政府瞭解移轉訂價對產業之影響。故以國內一家跨國企業於「營利事
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發布後之營業結果,分析其對該個案企業經營策略產生之影響及提出個人認為對該個案企業及政府的建議彙總如下:
1.跨國企業應從整體經營及發展策略為目標,設立專責部門負責進行制定集團企業移轉訂價策略,並積極準備內部移轉訂價文件以支援該訂價政策。
2.建議我國稽徵機關宜就有關預先訂價協議規定尚不夠周延部份儘快修改,除可消弭稅捐機關事後查核所引發的爭議外,尚可減少徵納雙方的稽徵行政費用與納稅成本。
3.我國稽徵機關若可以委請獨立公正第三人建置移轉訂價資料庫,不僅可以減少徵納雙方爭議,亦可以因實施移轉訂價成本較低而提高企業遵循移轉訂價政策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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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建商房屋銷售訂價因素之研究 / The reserach of the pricing factor affecting construction firm to sell黃景昇, Hunag, Jiing-Sh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由於房地產產品具有顯著異質性的特質,在缺乏一致性的比較基準下,房地產產品代表的「價值」難以判定,因此「價格」的訂定亦難有絕對標準。而構成個案內各戶別間價格差異的原因,對購屋者而言是由於戶別間條件差異所代表的效用不同;而對業者而言,則更表現出其訂價策略的運用。本研究以垂直價差及水平價差代表訂價過程中的效用面影響因素,以策略價差代表策略面影響因素,由此三方面來討論個案訂價過程中各項影響因素,並得致下列結論:
垂直價差方面,在以四樓為基準樓層的條件下,各樓層之樓層別效用比多數均為正值,表示台北地區之樓層別效用比率一般仍以四樓最低。而以頂樓之效用比率最高,其效用比率水準大致為10%左右。至於一樓之樓層別效用比率,就本研究所採個案而言,甚且有低於四樓之效用比率者,顯示一樓之樓層別效用比率深受基地附近環境與建商整體訂價考量影響而呈現較大起伏的現象。另外,如就不同類型住宅產品而言,則以高價位、先建後售之產品類型的各樓層效用比率差異較小;而樓層效用比率差異較大者則為高樓層產品類型。
水平價差方面,叫水平視野之效用比率調整幅度而言,一般水準下優劣差距之調幅約為5%,如以不同類型產品相較,高價位產品相較於低價位產品會有較大調幅,其調幅分別約為6.4%以及0.3%。
就公設比而言,則呈現低價位產品較一般產品有更大調幅的結果,於本研究中,公設比每增加一百分比,其訂價分別下降0.9%與0.2%。
至於私密性與座向兩項變數對不同類型間價差訂定之影響狀況,則受限於個案數量而未有比較性的結果。而實際上此兩變數對於價差訂定之影響程度亦視視個案產品規劃方式而定若規劃形式較為單純而具一致性,則影響程度低;反之,則會有較大的影響。
就策略價差方面,本研窕透過實証結果,發現台北地區住宅市場中,高價位產品會以縮小條件優劣戶數間之價格差距為主要價差訂價方式,就本研究個案言,其幅度約為2.4%。低價位產品則以拉大條件優劣戶數間價格差距為主要價差訂價方式,其幅度約為8.5%。至於中價位產品則需考量市場狀況,若市場兢爭狀況不強,則可縮小價差,其幅度約為3.2%;反之,則以拉大價差作為主要訂價方式,其幅度約為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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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訂價之探討 / A study on energy pricing楊佳蓁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能源價格的波動不僅與國際經濟情勢息息相關,也會影響到國內之民生必需。此外,在能源需求不斷增加,但供給卻日益減少之情況下,可以預期未來能源價格將不斷攀高。而傳統化石能源在生產時會排放二氧化碳,造成環境污染等外部性問題。如何利用合理的能源價格使生產者與消費者做出最適當的選擇,為當前最重要之課題。
台灣為自產能源貧乏、能源進口比例程度高之國家,但政府為了維持經濟成長,降低產業的生產成本,而長期壓低能源價格。與世界各國相較,我國之油電價是相對偏低的。然而,過低的能源價格會誤導消費者,造成過度浪費之情況。因此,能源價格在訂定時,除了反應生產成本外,也應將外部成本考量在內。政府可透過各種財政工具、法律規範,來引導資源達到最有效之配置。
本文彙整了美國、英國、德國與日本相關油價、電價、影響價格因素,以及統計資料,並探討各國能源市場發展歷程、能源政策與法規等議題,希望藉由國外之經驗,做為台灣未來在訂定能源價格政策時參考之依據,並檢視我國目前之能源市場、稅制、及價格管制之政策,透過國內外油價,電價及相關分析結果,以作為我國未來政策發展及改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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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內部資金移轉定價制度之探討 / A Study on the Funds Transfer Pricing in banks陳家蓁, Chen, Jia J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內部資金移轉訂價制度的演進過程,探究各國銀行業導入內部資金移轉訂價制度之歷程,並透過比較分析各銀行在內部資金移轉定價制度之執行狀況,進一步探討對業務單位業務行為、商品定價與銀行經營績效之影響。
本研究以回顧各種內部資金移轉訂價制度之文獻,以及透過訪談國內銀行同業及法說會公布資訊,比較分析不同銀行在內部資金移轉定價制度之執行差異。依據前項分析結果,提出及建議銀行內部資金移轉定價制度之設計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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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因應兩岸移轉訂價稅制之研究 /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ransfer Pricing System in Taiwan and China and analysis of the strategies of Taiwanese enterprises王怡茹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中國大陸目前為我國對外投資比重最高的地區,台商到中國大陸設廠的家數與日俱增,兩岸經貿往來愈加頻繁,所涉及的交易事項也愈趨複雜,降低台商租稅風險係刻不容緩的事情,故擬研究兩岸移轉訂價稅制。
本研究於研究期間適逢中國大陸在2009年1月8日發布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該辦法回溯自2008年1月1日生效,主要內容有關聯訊息披露、同期文檔準備、轉讓定價審計、資本弱化、成本分攤協議、預約定價安排、一般反避稅管理、受控外國企業等規定,不但囊括了三大反避稅條款,還加上一般反避稅的補充性條款。
該辦法之嚴密周詳超乎預期,但與我國移轉訂價稅制並不完全一致,縱使跨國企業本身自認已做到誠實納稅,仍有可能遭到調整補稅,產生國際間重複課稅的情況,為避免台商遭受巨大之租稅風險,故本研究比較兩岸移轉訂價稅制之差異,並提出因應之道,留予台商參考。
台商未來要能夠在兩岸愈來愈完備的移轉訂價稅制下全身而退,一定要有完備的因應之道,不能再一昧追求最低稅負,而是應該追求最適稅負,必須要重新檢視營運及交易流程,了解各個關係企業所承擔的功能及風險,以訂定合理的移轉價格,並妥善準備移轉訂價報告。 / China is currently the highest proportion of foreign investment in my country, Taiwanese enterprises set up more and more factories in China. The cross-strait trades become more frequent, involving transactions become more complex. To reduce the tax risk of Taiwanese enterprises is imperative. Therefore,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Taiwan and China’ transfer pricing system.
This study period coincides with the China promulgated the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of Special Tax Adjustments on January 8, 2009, retroacting back to January 1, 2008. The measures mainly contai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associated parties, contemporaneous documentation prepared, transfer pricing audit, thin capitalization, cost contribution agreement, advanced pricing arrangement, the general anti-avoidance management, 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ies, etc. Such rules encompass not only the three major anti-avoidance provisions, but also general anti-avoidance complementary provisions.
The China’s transfer pricing system is stringent than expected, but is not exactly the same with ours. Even though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consider themselves have compiled with the tax law honestly, they still may be adjusted by both fiscal authorities, resulting in the situation of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 To avoid Taiwanese enterprises suffering a great deal of tax risk, this study compared the differences of both countries’ transfer pricing system and proposed the method in respond to the system, leaving a reference to Taiwanese enterprises.
Taiwanese enterprises want to be able to survive in increasingly strict transfer pricing system, must have a cautious response. Taiwanese enterprises can no longer be continuous to chase the lowest tax burden, but rather the pursuit of the optimal tax. They must re-examine the operation and transaction process, understand the function and risk in all affiliates, set a reasonable price and well prepared for the transfer pricing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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