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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效保護率之測定--民國85與90年

張萬得, Peter Ch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全球化的國際貿易往來中,一國對外輸出產品並自國外輸入成品或原料,必然會牽涉到採取課徵關稅或非關稅保護措施的課題,而有效保護就是指採取關稅或非關稅保護措施所引起產業附加價值(value-added)變動的情形,藉由有效保護率的觀察,即可明瞭一國各產業受保護的水準。 本論文係利用民國85與90年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有關資料,觀察分析關稅結構與非關稅保護措施對產業保護水準的影響變化。首先就有效保護率理論之意義、模型等文獻做整理分析;其次對相關實證文獻進行歸納整理,並收集整理非關稅保護的相關文獻,探討非關稅貿易障礙對於有效保護水準測定的影響。 在僅考慮課徵關稅情況下之有效保護率,與同時考慮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情況下之有效保護率,本論文係依計算有效保護率之基本模型與修正模型,分別於第肆章及第伍章中實證測定,並將兩者測定結果於第陸章加以分析比較。在修正模型中,對於非關稅貿易障礙的考量是嘗試採行Hoekman(1995)對服務業的非關稅貿易障礙求出關稅等值所論述的方法,用於製造業產品之非關稅貿易障礙所隱含關稅等值的求取,將各產業所隱含相對非關稅貿易障礙程度予以估測,以之為基準求出調整後關稅稅率,再據以算得有效保護率。 最後,總結本研究分析結果,並對政府調整未來經濟產業及關稅結構提供初步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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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銀行業作業風險的新挑戰-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因應

高秀嘉, Kao, Hsiu Chi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銀行業最常見的作業風險事件多集中於少數幾項類型:內部詐欺;外部詐欺;客戶、產品與營業行為;運送與作業流程之管理。從銀行業的角度來看,各項法條的意義雖很重要,實務上如何執行才能滿足新法規的要求以減降作業風險才是銀行管理人員最關心的事項。本研究針對幾項銀行在推動作業風險管理體制過程中主要面對的挑戰,從新巴賽爾資本協定中作業風險的角度,試圖分析並且提出因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後作業風險管理的建議,包括落實作業風險的管理工具與運作模式進行探討。具體目的包括探討目前台灣銀行業作業風險所面臨的法規挑戰、探討台灣銀行業如何落實作業風險管理、並提出結論與建議以提供台灣銀行業者後續經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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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著作權保護政策演變之研究

陳東海, CHEN, DONG-HA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係以民國七十四年修正著作權法,將註冊保護主義變更為創作保護主義做分界點 ,探討我國過去著作權保護政策的執行、績效與缺失,並研究新著作權法的制定,內 容及其可行性,最後加以檢討並提出建議。 全文共分五章,約八萬字,各章摘要如下: 第一章,緒論:首先界定題意、研究範圍,並指陳研究動機、方法及架構。 第二章,政策回顧:分析我國歷次修正著作權法的沿革、執行、績效及國內、外環境 的反饋與改革要求。 第三章,政策回顧:除引介規劃理論,並描分析修正著作權法之政策規劃及合法化過 程。 第四章,修正後政策內容及可行性評估:比較分析新著作權法內容較過去更新之處, 並就重要問題分析其可行性。 第五章,檢討與建議:就政策規劃、制定及執行做一檢討,最後提出個人幾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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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之經濟分析

林宜真, LIN, YI-ZH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資源有效利用為經濟發展的先決條件,資源之合理利用則為達成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 相互間平衡的重要準則。嚴重威脅生活品質的垃圾問題,卻是資源不能有效、合理利 用所知。目前垃圾之處理只是消極地提高清運數量與處理技術,忽略利用垃圾回收資 源,達成垃圾減量、資源保存與環境保護的功能。資源回收是從廢棄物中獲取再生資 源的過程,如飲料容器之再利用、廢紙循環再生,製成新紙張,利用廢棄物發展垃圾 衍生燃料等;均為資源回收的範疇。現今有關資源回收的探討,僅侷限於技術層面, 缺乏經濟上的分析。本文的目的即以經濟觀點,研究資源回收的經濟基礎,及討論政 府如何利用租稅,補貼促進資源回收,以消弭垃圾產生的外部性。 本文內容除介紹資源回收的定義,補貼促進資源回收的因素外,並探討政府干預回收 的原因與其促進回收的政策。文中援用經濟模型,指出回收活動對資源配置,經濟福 利之影響,並以塑膠回收為例,試圖以經濟手段,找出一有效解決塑膠污染的管道。 最後則檢討台灣現行廢棄物回收狀況。 透過資源回收,環境品質可獲改善,扭轉〞生產-消費-傾倒〞的劣勢,而成一〞生 生產-消費-再利用〞的社會型態,對資源保存、環境保護助益良多,經本文討論結 果發現,資源回收是今後處理垃圾問題的主要途徑,政府應直接參與回收活動,或以 租稅、補貼、管制、建立回收市場的方式,提升回收的範圍與技術,俾使資源趨於有 效、合理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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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溪流域水源管理與保護之研究

張梅英, ZHANG, MEI-Y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水土資源乃台灣主要的經濟資源,是維持民生和發展經濟、繁榮社會的根基。近三十 年來,經濟的快速成長固然給人們帶來正面的影響,卻也同時產生了不少負面的影響 —水質的 化與土地資源之過度或不當利用。本研究即針對所店溪流域上游的水質狀 況與土地利用現況作分析,探討水質惡化與土地利用之相互關係,並建立其函數關係 ,進而研究中外對水源管理與保護之法令、措施,期能提供決策當局研擬最適當的水 源管理法辦法。茲就各章要點簡述如下: 第一章 緒論:首先針對水質的惡化與土地利用的不當等問題進行陳述與分析,以建 立理論觀念,並據以進行假設推論、確定研究目的。 第二章 研究方法:先選定研究地區並作現況分析,然後從事研究設計,建立分析架 構,選定指標並說明分析方法,接著進行資料之蒐集與處理。 第三章 分析與討論:資料蒐集處理後,建立各項變數資料,然後進行分析,藉著分 析結果,進行假設驗證,並說明其他研究發現。 第四章 國內外保護水源的做法:先介紹美、日、德等國家之水源保護措施及經驗, 再說明我國對水源管理與保護之政策、法令及組織型態,希望能截長補短,希望能截 長補短,提供今後對水源管理之參考。 第五章 結論:扼要說明分析與討論結果,並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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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貿易之檢討

盧坤發, Lu, Kun-F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分五章,約三萬五千字。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自由貿易之利益及其前提 第一節 自由貿易之利益:以社會無異曲線分別討論個別國家由自由貿易中所得的交 換利益與專業化生產利益,並簡單闡明全世界產出增加之利。 第二節 自由貿易之前提:上述利益必須為完全競爭市場、充分就業方能實現,而以 社會無異曲線分析貿易利益,必須假定社會每一個人的利益相一致。在本節中並討論 這些假定前提在現實社會不一定存在的原因,及所可能肇致之後果,與使社會無異曲 線之應用能夠合理化之假定。 第三章 保護貿易之檢討 第一節 保護貿易之原因:基於自由貿易之利益實現之前提不一定存在,利益不一定 實現,因而各個國家可能因為要促進就業,調整國際收支之失衡或要改善貿易條件, 獲取更多的貿易利益,或因要保護自由貿易之受害者等理由而採保護措施。 第二節 保護貿易的各種措施 第三節 保護貿易的代價 第四章 近年來保護貿易的演進與促進自由貿易之途徑 第一節 近年來的保護趨勢 第二節 略述過去的努力成果 第三節 將來的努力方向:由於撤除貿易障礙,今後一方面國際間協調合作,相互讓 步,與一致的經濟政策積極的消除原有障礙。另方面,國內對工人做失業援助,並對 產業做調整救濟,化解自由貿易後對受害者的威脅,消極的消除貿易自由化之抵抗壓 力。 第五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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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積欠工資墊償制度之研究

姜瑞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為保護勞工在雇主終止營業時,被積欠之工資仍能獲得清償,於勞動基準法訂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作為擔保勞工工資債權之用。此項制度緣於工資最優先清償權順位的讓步,而以替代角色出現,制度本身相較世界各國,顯得獨樹一格。本篇論文即為研究我國積欠工資墊償制度,探討積欠工資墊償制度之基本理論架構、我國積欠工資墊償制度設立之目的、制度運作及其成效,並對照國際勞動基準及英、法、德、日及香港等國家地區相關制度之優劣,冀求釐清我國工資墊償未來可能發展之方向。 本文架構將分成前言、工資墊償制度之基本分析、我國工資墊償制度、積欠工資墊償制度之比較、案例研析、我國積欠工資墊償制度應有之改革及結論等七個章節,主要針對制度沿革及理論架構、我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概況、各國工資墊償制度運作情形(包括:德國破產補薪制度、法國工資保險、英國國民保險基金之工資墊付、日本勞動福祉事業團工資援護及香港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未來工資墊償制度之趨勢等四大部分加以論述。 作者研究發現,各國對於積欠工資大多有特別的保護措施,一般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使積欠工資享有最優先受償權以保護勞工生存的基本權利。第二種是積欠工資墊償擔保制度的機制。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雖只是勞工保護制度的一環,但對勞工工資請求權的保護,卻扮演了最後且最關鍵的角色。該制度從「類似工資保險制度」演變為「公共救助」,行政機關採行政解釋方式,對人民權利義務之干預,作法上確有未妥,作者因此建議應訂定「特別法」方式解決。另外,我國有關被解僱勞工之保護目前仍未周延,對被資遣勞工資遣費請求權,就業保險法並未納入保障範圍,而資遣費關係勞工離開職場待業期間的生活所需,以目前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由雇主完全負擔,然雇主破產時勞工獲得給付者微乎其微。工資墊償基金之設立,應配合勞工政策全盤去思考,為落實勞工生存權優於財產權而受保護之觀念,應可參考各國立法例,納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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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外部性、著作權保護及軟體廠商最適訂價策略

謝亨莉, HSIEH HENG-L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網路經濟體系下,產業競爭方式與政府介入管制保護政策面臨新的挑戰。在分析類似軟體市場這樣一個數位時代新產品的智慧財產非授權複製議題時,必須特別注意其獨特的需求網路外部性內涵。本文藉由現實生活中微軟公司一家獨占軟體市場的實務現象,配合經濟理論模型的推導衍生,發現在網路外部性存在下,著作權保護對均衡廠商利潤有正向貢獻,但由於消費者需求及願付價格是有一極限的,連帶使得此利潤上升力量受到限制,所以對廠商而言最有利的著作權保護水準並不是極大化著作權保護,而是選擇一適度的著作權保護,此外網路外部性對廠商追求利潤極大化亦有正面貢獻。因此,容忍有限的盜版行為可視為一種進行價格歧視的有效方式,是獨占廠商為爭取獲利進一步提升所可採行的策略。在面對盜版行為侵蝕廠商獲利水準的現實環境下,廠商為追求其利潤極大化之目標,將必須在對抗盜版的重要手段—提高著作權保護水準、降低市場價格與增強網路外部性三者間選擇一個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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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對藥品測試資料之保護

李嘉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藥品因為事涉公眾健康以及人類生命之延續,因此世界各國衛生主管機關皆以上市審查制度加以嚴格管制。為了通過審查,得到衛生主管機關之上市許可,藥廠必須提供藥品相關之臨床前與臨床試驗等測試資料,讓主管機關相信該藥品確實具有其所宣稱之安全性及有效性。「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第39.3條乃規定會員國政府應對藥品測試資料提供保護,防止其洩漏以及被不公平商業使用。惟各會員國政府依賴第一家專利藥廠所提供之測試資料,以作為核准後續學名藥上市許可之依據,是否構成該條所謂的「不公平商業使用」?本文以為從該條之沿革、立法目的觀之,應擴張解釋第39.3條之適用範圍,使上述情形包括在內。基於此,台灣衛生署在七七公告以及雙十二公告中僅要求後續學名藥廠繳交較小規模之「國內臨床試驗報告」以及「銜接性試驗報告」,而免除其須繳交與專利藥廠相同之大規模測試資料之行為乃構成不公平商業使用,違反第39.3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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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對於死亡風險的作用-保護與選擇機制之比較

黃中敏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長久以來,死亡與婚姻狀態的相關人口研究顯示出一個有趣現象-已婚者之死亡率較非婚者來得低,學者並提出「婚姻保護論」及「婚姻選擇論」做為解釋,本研究便立基於這兩個理論,試著分析台灣地區婚姻狀況與死亡類型之間的關係,參考Gove(1973) 的研究針對特定死因-意外死、糖尿病、肝硬化及白血病進行婚姻別差異分析,以了解是否存在婚姻選擇與婚姻保護作用,研究發現如下: 1. 在意外死、肝硬化及糖尿病三項死因死亡率,已婚者的死亡率均較非婚者低,顯示了婚姻保護效果,從非婚/已婚的死亡率相對比例來看,三類死因中以意外死及肝硬化死因的保護效果較為顯著,死亡率差異較大,然而在白血病死因分析上,則未能證實婚姻選擇效果。 2. 男性在已婚/非婚之死亡率差異較大,保護效果比女性明顯。以肝硬化死亡率為例,從最高的死亡率差距來看,喪偶男性及離婚男性的死亡率分別為已婚男性的4倍及7倍,喪偶女性及離婚女性的死亡率則分別為已婚女性的僅高達3倍及6倍,已婚與非婚者的死亡率差異上,男性較女性來得大,這樣的差異也出現在意外死及糖尿病死因上。 3. 已婚/非婚之死亡率差異到50歲以後逐漸變小,婚姻在青壯年階段對於已婚者的保護作用較強。以意外死亡率來說,1990年代,50歲以後未婚、離婚與喪偶者與已婚者的死亡率相對比例分別從2.3、1.8及3.4降到1.8、1.2及1.8,在肝硬化及糖尿病死因上也呈現同樣的趨勢。這種現象可能是因為在青壯年齡時,婚姻代表的是多重利益大量且快速的結合,例如:經濟與生心理需求之滿足,進而降低已婚者的死亡風險。然而到了50歲以上,非婚者經過多年工作,必然累積了足夠的經濟及社會資源,而收入對於健康的影響較婚姻來得明顯,因此降低非婚者的死亡風險,縮小與已婚者的死亡率差距。 4. 在非婚者之中,喪偶者與已婚者的死亡率差異較大(喪偶者最高死亡率均為已婚者死亡率的4倍以上),其次是離婚者,最小的是未婚者。這是因為被動中止婚姻的喪偶者心理創傷影響其生存機會,而離婚者會面臨社會負面評價及離婚前後的衝突,相較於長期維持單身的未婚者而言(處於相對穩定狀態),喪偶者與離婚者的壓力較高,死亡率也較高。 究竟是選擇或保護作用較能解釋台灣情況?從研究中發現,在婚姻保護相關的死因分析皆獲得了證實,但選擇作用相關的死因則未呈現同樣的趨勢,與Gove研究結果一致。這可能是因為藉由死因來探究婚姻選擇作用有其限制,無法藉由特定死因來判斷是否有婚姻選擇效果,所以學者對於婚姻選擇之研究多以全死因死亡率及健康指標進行分析。就研究結果而言,保護作用較能解釋台灣地區婚姻與死亡之間的關係。 在研究限制方面,由於本研究使用的是橫斷面的資料,只顯示死亡時的婚姻狀況,因此,無法瞭解婚姻對健康之長期累積效果,也不能將再婚的狀況考慮進去,建議未來的研究可以進行長期追蹤調查,以能更細緻地了解婚姻變化軌跡與健康之間的互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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