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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選舉罷免訴訟制度之研究黃雅榜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民主政治之推行,必先具備若干條件以為基礎,而選舉罷免之自由公正實為其中之一。因為民主政治既為以人民為主之政治,選舉罷免正是人民表現其意志之最佳方法及程序。
我們很幸運生於此時代-“以數人頭代替打破人頭,以選票代替槍彈的時代”,我們既然接受了這種制度,開始將這種制度種植在我們自己的國土上,毫無疑問的,在我國悠久的政治發展史中,它將會是一件極重要的大事。
任何一種制度不可能自始就是完美的,我國的選舉罷免制度實行至今,仍未達至善之境地,其最重大的關鍵,乃在於選風之不易達到廉潔之階段。因此政府乃制定選舉罷免監察與選舉罷免訴訟兩制度以為防治與補救,本文乃以選舉罷免訴訟制度為中心而作一全盤之檢討,其中並論及選舉罷免監察及妨害選舉罷免之取締,因為前者乃為選舉罷免訴訟之起訴者,後者為提起選舉罷免訴訟之憑藉,三者實為一體相關的。
本文共分七章,第一章「導言」,在闡述選舉罷免與民主政治之關係,並提及在我國之發展情形及施行概況,本章之最後則談及我國當前之選舉罷免風氣問題,以為往後各章之前導。
第二章「選舉罷免訴訟之意義、性質及功用」,乃從法規規定上著眼,視其規定為何以及在對端正選舉罷免之風氣上有何功用。
第三章「選舉罷免訴訟之審理及判決之效力」,本章乃討論選舉罷免訴訟之當事人及審理機關與程序,最後並以一審終結制及法院判決之效力作了深入的探究。
第四章「妨害選舉罷免行為之取締」,提起選舉罷免訴訟之大前提必為違法或違反規定之行為,因此本章乃就現行之刑法及台灣省妨害選舉罷免取締辦法、中央公職人員增補選辦法及中央增額民意代表選舉辦法等所規定對妨害選舉罷免行為之取締作詳細之論述,並對其中不合實際及遺漏之規定加以補正,以求對妨害選舉罷免行為之取締能夠更確實且達到立竿見影之目的。
第五章「我國選舉罷免監察制度及其與選舉罷免訴訟制度之關係」,選舉罷免察機構為選舉罷免訴訟之起訴者,二者互有關聯性,因此本章乃闡述我國選舉罷免監察制度之源由及其執行機構之組織概況與職權,最後以與選舉罷免訴訟制度之關係為主題而結束此章。
第六章「選舉罷免訴訟案件及妨害投票治罪案件之分析與檢討」,此章以一些統計表及判案簡表對被判選舉無效、當選無效、撤回訴訟及駁回之訴,以及因妨害投票而受刑事治罪者作詳盡之分析檢討,以明我國當前選舉違法行為之一斑。
第七章「結論」,此章乃以整個選舉罷免訴訟制度為中心,從與其相關之法規、制度及風氣潮流各方面作全面的評估與補正,以作為全文之終結。
本文之撰寫,乃著重於民國三十九年以後在台灣省之選舉罷免,由於罷免案件極少發生,因此論及之處極少,但由於我國既有罷免權之存在,是則仍不可棄而不談。至於本文因引用之法規極其繁多與復雜,就選舉罷免法規言中央與地方所適用者並不相同,而選舉罷免監察機構亦中央與地方大異其趣,因此本文全篇之撰寫,為兼顧中央與地方,難免有所雜亂,是則尚祈指正。
在本文撰寫之期間內,承蒙吾師項昌權教授細心指導與諄諄教誨,使本文得以完成,於此特表由衷感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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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行公務人員福利互助制度之研究劉焱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公務人員的待遇,自抗戰軍與以還,迄今已屆三十餘年,最使人詬病者係一直偏低,始終追不上物價。雖然歷年來政府在財政困難情形下,還是盡最大的努力加以改善提高,可是水漲船高,仍然無濟於事。就去(六十二)年七月起,政府為安定公務人員生活,作了百分之二十五的調整,又於今(六十三)年春節前復加發一個月俸額的獎金,並宣布本(六十四)會計年度待遇即將調整前,今年一月至六月各加發薪津百分之十,具見政府從未鬆弛關懷公務人員生活的德意。可是問題的癥結是公務人員的待遇,原屬低微,政府雖不斷努力於公務人員待遇的改善,但每經調整一次,物價上漲的幅度,又遠超過待遇的調整,如此互為因果的惡性循環,不僅對改善公務人員生活無補,而且危及國家的生計。
公務人員的待遇偏低這是事實,加上近年來國家經濟之發展,產生了兩種現象:其一是民間工商業發達,需要大量人才,於是他們以高於政府二倍,甚至三倍的薪津,羅致公務人員中有能力又年輕有為者,替他們賺錢謀利,形成政府人才外流的現象,另一是在不同的政府機構中,由於某些原因,待遇相差極大,既使公務人員情緒低落,服務不力,辦事效率降低,蓬勃進取樂觀奮鬥的向上精神不易振作,為民服務的美德難於創新發展,以適應時代進步的需要。因之,政府對這些問題,亦極重視,並不斷將若干不合理不公平的現象加以改革,而又不斷的繼續的將公務人員的待遇加以調整。凡此種種,時至今日公務人員仍然未獲得實惠,怎能挽留那些真才實學擔當日益繁重工作之士呢?又如何能使他們久安於位,貢獻才智,力圖報效國家呢?對於這些問題的解決,實在不能忽視,當今之務,祇有加強現有的各項福利設施,來增進公務人員實際利益,確保其生活的安定。
我國於民國三十二年十一月同時公布了公務人員退休法與撫卹法。四十七年一月又公布了公務人員保險法,在增進公務人員福利方面,不但在醫病與養老有了法律的保障,而且亦邁進了促使新陳代謝作用的一大步。可是公務人員以畢生精力,為國家社會鞠躬盡瘁,及至息養之年,均希冀能獲有一個安定生活以度餘年。然而退休法公布實施後,雖然退休金已漸提高,加上保險法規定支給的養老費,似乎仍不足以維持退休後的生活。因此,退休人員多躊躇不願及時退休。這樣一來對於有為年青能幹之士,其晉升之路受到莫大的阻礙,更談不上能促進新陳代謝。政府有鑒於斯,乃以互助合作的方式,發揮其仁愛精神,加強其福利設施,安定其生活,穩固其工作情緒、針對公務人員本身及其親屬,解決疾病、死亡、災害、退休時所遭遇的困難。所以中央與地方政府先後分別公布了「公教人員福利互助辦法」。此辦法在台灣省已實行了十年,在中央亦有五年了。本文的主旨,是在研究檢討分析現行福利互助制度實施的情形,以及福利互助項目補助的標準與今後福利互助的展望。
玆摘陳本文蒐集資料的經過以及擬訂撰寫的題綱,遵照張老師明誠先生的指導,並呈奉傳主任宗懋先生核準,以本所名義函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台灣省政府人事處與台北市政府人事處等三單位,索取有關現行公務人員福利互助制度辦法及各種法規暨歷年來辦理之各項統計資料,經多方接洽催促,於本(六十三)年三月間先後收到以上三單位函復隨寄來資料一束。經查驗結果,台灣省政府人事處與台北市政府人事處所寄來的資料較為完整,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除寄來中央公務人員福利互助辦法以及五十八年至十二年度核發件數統計表外,別無其他資料,為對本文多予充實起見,再煩請張老師修函人事行政局傳副局長肅良先生,並由學生親持往拜訪,請給予協助提供本文所論述的有磁中央福利互助各項統計資料。當時傳副局長礙於張老師情面,是有意應允供給,惟因中央福利互助委員會認為近年來福利互助基金虧損甚鉅,其各項統計資料因礙於某些因素,不宜對外公開。故此,無法獲得中央福利互助歷年來辦理的真實狀況。所以本文第五章有關中央公務人員部份,不能作深入細究探討,甚以為憾。本文謹遵張老師指導,參考各學者對人事管理上有關福利設施方面的著作以及報章雜誌所給予的報導與批評與現行各種福利事業的法令規章,參與學生個人的淺見,編成七章,僅撮要簡明如下:
第一章:緒論係依據各學者的見解與個人淺薄的看法,對福利互助的意義予以說明,並論及福利互助制度對我國公務人員的重要性,以及福利互助制度創立時的情形暨此制度爾後適用的趨勢。
第二章:有關我國現行福利互助制度的一般認識,如我國籌辦福利互助制度的由來,在擬訂此制度辦法時所根據的原則,以及其適用機關的範圍,並說明對公務人員所補助的項目暨所補助的標準。
第三章:闡述我國現行福利互助制度的承辦機構,如中央與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福利互助委員會建立的經過及其組織情形與所掌管的職責,並說明該委員會所管核福利互助基金的建立與來源,以及在管理與運用的一切情形。
第四章:敘明我國公務人員福利互助的參加以及退出與停止互助,並闡明申請補助的程序,限制補助一般情形。
第五章:研討我國現行福利互助制度,在中央五年及台灣省十年暨台北市八年的實施中,有關各項互助基金在收支兩方面的實際情形以及辦理補助的狀況。
第六章:針對公務人員住居、眷屬疾病醫療、子女教育負擔以及各機關消費合作社應積極推行加強服務等重要問題,依據報章雜誌的意見及個人淺薄的見解,予以分析探討,並述明其得失以及解決的方法。
第七章:敘述我國一般公務人員對福利互助今後的展望,如福利互助各項補助標準,應如何加以提高。眷屬重病住院應如何擴大就診範圍。鼓勵公務人員節儉儲蓄應如何辦理優利存款。使公務人員在精神上能獲得安慰,對於康樂活動中心創立的重要等。以個人淺薄的見解,均一一予以論述。
本文撰寫期間,承張師明誠先生勞神費心指導,增損補益,受惠良多,深為感激。學生才疏學淺,所寫粗獷,疏陋之處諒必還多,實感有愧於師長的教誨,祇希冀於他日的奮發,來報答其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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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證券交易制度之研究張永亮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
Δ目的:旨在研究台灣證券交易制度之發展情況及其問題,重點包括:(1)證券市場的功能,(2)我國證券交易制度的演進、及各項有關法令規定等,(3)我國目前推出的信用交易效果的探討,及未來的展望等。
Δ方法:理論部份:研讀證券市場有關書籍及專門論著;實務部份,參看法令規定,並請教師長,利用統計資料分析當日交易與例行交易的比重。
二、本文內容:
Δ說明證券市場發達之原因,證券發行市場及證券流通市場的關係以及其功能,以及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業務性質等。
Δ闡述各派對證券交易制度的看法,並指出本文研究方向,並對投資、投機二者加以介紹。
Δ研究英、美、日等先進國家的交易制度,主要介紹美、日的保證金交易,及英、法的清算交易。
Δ探討台灣證券交易制度的演進過程,並對其間的法令規定,以及證券市場的情況予以介紹。
Δ研究當前所實施的信用交易制度,分析當前情況,並介紹當前信用交易的重點,並對其辦法加以檢討。
Δ提出結論及建議,以美、日二國證券市場成功的因素作為我國參考,並對各有關人士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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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計劃預算制度之研究王貴川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代國家之支出日趨龐大,而能使用之資源卻極為有限,如何使有限之資源作最效率化之使用,乃是執政者夙夜以求之鵠的,設計計劃預算制度即是解決此問題之產物。
設計計劃預算制度,英文原名為Planning-Programming-Budgeting System,簡稱PPBS。其主要精神係綜合設計、計劃、預算三個程序為1整體之制度;先確立政府各機關所應履行之目標,並運用系統分析法,以求在達成該目標之不同方案中加以抉擇,而後運用長期規劃精神編制預算。
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總論,綜述設計計劃預算制度之淵源與意義,以及系統分析應用之情形。第二章,全章專論系統分析運用之五個程序。第三章,計劃結構和多年計劃與財務方案,剖析資源需求及估計產出成果。第四章,設計計劃預算制度之實行,敘述預算之配合,及制度推行時,管理機構之系統和電子計算機之應用。第五章,結論,係綜合全文,及整個制度未來之發展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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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家公務員年金制度之研究陳欣泰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日本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開始於公元一八六九年(明治二年)的官制改革,當時名義上是取法於「大寶律令」的古制,但實則為模擬歐美各國的文官制度改革而成,由此改革為肇始,而奠定了近代文官制度的基礎。
從一八七五年(明治八年)太政官達第四十八號:「陸軍武官傷痍扶助及死亡者祭粢及其家族扶助概則」之陸軍軍人恩給為臨□觴同年太政官達第一四八號:「海軍退隱令」之年功恩給為嚆矢,到一八八四年(明治十七年)一月四日太政官達第一號「官吏恩給令」公佈後,文官、武官、警察之恩給制度便告普及。
在明治憲法時代,所謂「天皇的官吏」之觀念下,恩給是君主對臣僕的恩賜,並非官吏應得之權利。到一八九○年(明治二十三年)「官吏恩給法」及「官吏遺族扶助法」,為開始,才把恩給視為官吏的權利。又因鑑於當時各種恩給法規複雜不一,乃於一九二三年(大正十二年)四月十三日以法律第四十八號公佈「恩給法」適用於所有文武官及警察監獄職員等所有官吏。該恩給法之確立實施奠定了以後休卹制度的基礎。
但,在舊官吏制度下存在著官吏與僱傭人身份上之差別,凡不受身份保障者,不能享受恩給權利。這種身份上的差別,使得當時的僱傭人不得不以相互救濟性質之互助協會制度作為他們的休卹制度;這也即是日本互助協會制度起源的主因。雖然制度本身有缺陷,但因受了傳統封建思想的束縛,一直無法修正。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以戰爭禍首之一,受盟軍佔領,盟軍總部為了澈底消滅日本軍國主義,防患其再度復活,乃於一九四六年(昭和二十一年)十一月以胡佛(Blaine Hoover)為團長之「美國對日本行政顧問團」(The United States Personnel Advisory Mission to Japan)抵達日本,對日本官僚制度做了徹底的改革。
胡佛在其考察後之報告書中(該報告書未公開發表),指出日本舊人事行政制度的病狀之一為退職制度之不健全。胡佛批評當時日本恩給制度的給付額太低,而且沒有站在保險數理的基礎上應用,所以在其所提出的國家公務員法建議案中,建議恩給制度應以保險數量為基礎而加以計劃。雖然「美國對日本行政顧問團」曾提出許多對恩給制度的改革建議,但日本政府當局總思以避重就輕方式來應付。
一九五○年(昭和二十五年)十月底,盟軍總部民政局邀請美國聯邦政府社會保險局首席保險數理官(Chief Aotuary)麥爾斯(Robert J.Myers)為顧問,從事恩制度等調查研究,以確立合理的年金制度。雖然麥氏的建議案給日本各界的反應是「不瞭解國情,過份趨於理論」;但,麥氏的建議案卻造成日本現行年金制度的骨架。雖然麥氏在日本沒有停留很久,便其努力的心血總算沒有白費。
以日本一個缺乏天然資源的彈丸島國,今日竟能由戰敗的廢虛中復興而擠入經濟強國之林,由於許多因素所促成;至少它能適應世界潮流,迅速吸取別人精華,融合於國情後,全力推行不懈,是其成功因素之一。現在我國政府亦正打算推行年金制度,筆者不揣自陋,以日本國家公務員年金制度為題目,做極粗劣的研究,但願能聊助當局籌劃一二,這也是筆者撰寫本文的主要動機。
本文的撰寫方法,因國內相關資料缺乏,故以法規的分析為主,而以專家學者之論說為輔俾利相互印證。本文內容計分五章,首章緒論,闡述日本國家公務員的概念;年金制度的基礎-保險數理;年金基金的籌措與管理運用及年金制度的意義與功用,俾利對年金制度的基本瞭解。次章敘述日本國家公務員年金制度的沿革,從舊官吏制度下之恩給制度、互助協會制度乃至年金制度的形成略作介紹。第三章闡述日本國家公務員年金制度的法制體系,從主管機關、適用對象到年金制度的關係事項,逐一說明,俾使全盤瞭解。第四章介紹與年金制度並荐的國家公務員退職津貼制度。蓋年金制度在日本係做為社會保險的一環,由政府與公務員聯合存款,其本質依然脫離不了傳統互助協會制度下,相互救濟性質的意味;但,退職津貼不必由公務員捐款,純由政府單方面負擔,做為國家公務員忠貞服務的功績報償或生活保障之用。末章結論,將日本國家公務員年金制度與英美做一比較,檢討日本國家公務員年金制度之得失,並參酌英美日三國現行制度略述我國年金制度應遵循之方向以供研議之參考。
本文在撰寫過程中,惠蒙所主任傅師宗懋、雷師飛龍諸多提示,並蒙陳師逸民悉心指導,百忙之中或為析解,或為指示探討途徑;稿成之後,更蒙字斟句酌,刪潤□正,惠益良多,謹致最深敬謝之意。,又,在撰寫期間,荷承中央黨部邱主任創煥、台灣省政府人事處吳專門委員堯□等提供寶貴意見或概允惠借寶貴書籍,並蒙日本大藏省計局前次長岸本晉氏,現任次長□敬一氏,日本國家公務員共濟組合連合會年金部給付一課課長小島豐三氏等,惠賜不少寶貴參考書籍及資料,更蒙不時以書信惠予析疑,彌足銘感,謹此併誌謝忱。惟筆者個人才疏學淺,兼以撰寫時間短促,中日兩國國情迴異,致文中疏漏舛誤之處在所難免,伏祈諸位師長惠賜教誨指正,則至為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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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家公務員制度之研究沈萬聲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人事制度,為行政之基礎;人事問題,乃行政之核心,公務員制度與一國之政治及行政,具有密切不可分之關係,公務員制度營運之成敗,足以左右一國政治與行政之良窳。無論行政組織如何健全精緻,預算制度如何確實巧妙,法律體系如何週密合理,如果缺乏公務員制度營運之合理性,則所有措施,均將盡付東流,故整體行政之成果,委實與公務員制度之成敗息息相關。民主式公務員制度,絕非僅靠人事行政合理化之技術上動機,所能實現,觀諸民主國家之史例,即可瞭然,由此亦可了解,公務員制度常與民主政治之發展,同時成長,而共其命運。
出現於廿世紀之行政國家,職能國家或福利國家,已經在現象上,經由計劃經濟與社會安全等過程,逐漸將行政上之大多數權限,移轉至公務員手中,不僅使政治與行政之營運,甚至於連同社會生活本身之浮沉,亦強烈依存於公務員制度之好壞,面對此種事實,吾人自不能袖手旁觀,不加過問。
認識外國之公務員制度,究竟在何種原因下產生,如何在某種環境中成長,乃是正確評價本國公務員制度之本質,不可或缺之前提條件。為了謀求我國公務員制度之日趨完善,了解外國公務員制度,所以產生之特殊歷史條件,以及認識各國公務員制度共同之普遍性格,始有其可能,也就是說以此項特殊性與普遍性之理解,為其前提,因此,公務員制度之比較研究,對於了解我國公務員制度之本質,進而謀求其改進,以臻於到善之境,均具有極其重要之意義。
日本自明治維新開始,即被國內外認為係官僚制國家,其官吏為天皇之官吏,其官吏制度為「絕對主義國家之官僚制度」,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由於邀請當時美加人事委員會聯合會主席胡佛(Blaine hoover 1893-1950)赴日,擔任行政調查顧問團團長,對於日本人事制度提出調查研究報告,並對國家公務員草案提示要點,使日本公務員制度深受美國人事制度之影響,而奠定民主化、效率化、科學化及現代化公務員制度之基礎。
日本對於公務員制度之民主化與效率化,隨著國家之需要,不斷努力,時求革新,在實施革新公務員制度之基本精神、原則、法典規則、經驗等各方面,均不乏足供我國參考借鏡之處,筆者乃不揣譾陋特搜集有關資料,加以研究,撰成此文,其撰述動機,即在於此。
本文係採用歷史研究法、比較研究法、理論研究法、及文件研究法,就有關日本國家公務員制度之法規及文件,依據人事行政之理論,對於現行制度予以敘述,慎加研判,並綜合各方意見,檢討其得失而謀求改進,以期完善。本文凡十四章,約十二萬言。
第一章日本國家公務員制度之沿革。首就明治憲法下,官吏制度之發展情形及特質.簡略介紹,次就國家公務員制度之建立,概要說明,再說國家公務員制度之演進,加以論述。
第二章國家公務員之概念。本章分為實定法上公務員之概念與國家公務員之種類兩節,前者介紹憲法及其他法令上公務員之概念,後者則以國家公務員適用之法規為標準,說明其各種分類之涵義。
第三章人事院。除將人事院之成立經過,加以介紹外,並說明人事院之地位,同時就人事院之組織,分別說明人事院會議、人事官、事務總局及法律顧問等,再就人事院之權限,說明其管轄範圍。
第四章職位分類。本章除說明其意義與基礎外,特就職位分類之方法,加以闡述,再說明職位之歸級與職位分類之實施,以期了解日本職位分類之概要情形。
第五章考試制度。考試乃建立功績制度之基礎,為公務員任用之主要途徑,本章首就考試之意義與種類,加以說明,再就考試之機關與程序,加以闡述,復就應考資格與考試公告,加以介紹,最後就考試之內容與方法加以敘述,以明日本考試制度之一般。
第六章任用制度。首就任用行為之性質,加以論述,再就任用之種類予以說明,後就任用之標準予以介紹外,並就任用之方法與程序,分別介紹說明,藉以瞭解其概要情形。
第七章給與制度。本章論述給與之意義、種類、及俸給建議制度,並說明各種津貼等。
第八章分務員之勞動權。首先說明公務員與一般勞動者地位之不同,及公務員勞動權之意義,次述公務員勞動權,及其形態,然後提出限制或禁制公務員勞動權之根據,再就公共福利與公務員之勞動權,於以扼要之說明。
第九章公務員之保障請求權。本章分為四節,首就設置保障請求權之理由,加以說明,次就服務條件改善請求制度,予以析述,再就不利益處分申訴制度,加以論述,最後就公務災害補償制度,加以說明。
第十章效率增進。本章分為五節,首先說明效率增進之意義及重要性,其次介紹考績制度之情形,進而說明研修制度之內容,再論述福利互助制度,最後析述保健制度,藉以了解公務員增進效率之一般。
第十一章公務員之義務。本章分為四節,首先說明公務員義務在性質上之轉變,及義務之種類;次述職務上之義務--執行職務,服從及誠實之義務;再就職務外之義務--保守秘密,維持信用及遵守特殊為限制之義務;至於政治行為之限制,因內容較為複雜,特立專節,予以詳述,俾了解公務員義務之概要。
第十二章公務員之責任。首就公務員責任之來由及種類,予以介紹,次就保障之責任,加以說明,再就懲戒上之責任簡略析述,復就民事責任,予以論述,最後就刑事責任,予以扼要說明。
第十三章退休及撫卹制度。本章分為四節,首先介紹退休撫卹制度之沿革,其次說明恩給之性質,然後析述恩給之種類,最後提出恩給制度之問題,加以研討。
第十四章結論。本章說明日本改革公務員制度之成果及其意義,並提出批評與展望,以為本文之結束。
本文主題及其重要內容,係於民國五十九年十月間,承張師明誠誨正決定,撰述期間復蒙懇切指導,增損補益,受惠良多;荷承已故考試委員政大教授陳固亭先生,台灣省政府社會處邱處長創煥,人事處施股長宏基、日本友人福本德全及留日友人何明根君等,或概允惠借珍藏資料,或費神提供寶貴書籍,使本研究工作,得以順利完成,謹致謝忱!個人才疏學淺,能力有限,文中疏漏舛誤之處,在所難免,恭祈師長惠賜教誨指正,期能孳孳於來日,以為增補修訂,則幸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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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一九六六年奈及利亞議會制度之實驗邱承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本論文名為「一九六○年—一九六六年奈及利亞議會制度之實驗」,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緒論」,是略述奈及利亞地埋環境、社會形態、及其傳統政治背景,以作為瞭解奈及利亞議會政治之背景。第二章「奈及利亞憲政制度的發展」,是闡述議會制度輸入之經過及其發展。第三章「總統與內閣」,是觀察奈國國家元首及內閣在實際政治上的影響力與其相互間的關係。第四章「國會」,是敘述國會制度及其職權。第五章「議會制度中的政黨」,是分析奈及利亞政黨發展之特色及其在議會政治中之影響。第六章「結論」,則對奈及利議會政治失敗原因作一總的說明。
二、本論文承外交研究所教授杜毅伯先生之指導。耳提面命,指教良良多。由論文大綱之起草以至寫作之完成,提示很多啟發性的指導,對於今後學術研究工作獲益至深。此外,外交研究所楊逢泰、與金神保二先生以及李祖源同學,亦時予釋疑解惑,謹此敬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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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核陳渭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溯自工業革命之後,產銷技術進步,經濟趨於繁榮,為適應實際需要,工商企業之規模不斷擴張,組織日臻龐雜。各企業管理當局無法事必躬親直接參預每一細節,而不得不將事權分別下授到各個部門或人員.透過分層負責與制衡程序。實施內部控制制度,以獲致以簡馭繁、提綱挈領之效。然而,內部控制因企業之性質、組織規模及管理階層構成份子之不同而互異,尚無劃一的標準控制制度可供各企業一致採用。故除制度之設計應適應其特性外,制度之是否適當與是否有效,尤需仰賴專家之檢核。
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核,一般而言,可由企業內部檢核人員及由業外專業人員為之。企業內部檢核人員從事檢核業務之方法,本所余標勇碩士在其"內部管理檢核業務之研究"論文中已詳為論述。至於業外專業人員如會計師及其他管理顧問機構人員,由於經驗之累積及專業學識之豐富,若從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查與評核,常較一股內部人員更能提出客觀而深入均見解。因各企業的內部檢核人員,或囿於工作上的主觀成見,有積非成是的趨向;或因對外接觸機會不多,故經驗較為窄狹;或對管理方面新的理論與實務瞭解不夠,無力就其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合理的檢核。因此,基於客觀環境的需要與主觀條件的具備,會計師及其他管理顧問機構乃自然而然受託承擔此項檢核任務。尤其近三十年來,工商企業規模更趨龐大,投資人與企業家之分離益臻明顯。企業家為有效運用資源,達成獲致合理利潤的職責,投資人為了維護本身的權益,保障投資的安全,雙方對於聘請會計師或其他管理顧問機構檢核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之要求乃更為殷切。
就我國而言,政府目前正積極提倡會計師稅務簽證制度及鼓勵證券公關上市,並透過法令之頒行,加強會計師查核簽證的功能,賦予會計師更重大之責任,而會計師在查核過程中,不僅常以檢核內部控制制度作為重要審查方法之一,並且亦為會計師謀求減輕責任及取信於政府所不可缺少的一種手段。
面對看這種局勢,會計師或其他管理顧問機構應如何針對各該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特質,予以適當及有效之檢核,以順應時代潮流之需要,乃為本論文研究之重心所在。
由於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核在國內尚未普遍推行,有關之文獻與資料並不多觀,因此在撰寫本論文時,除儘可能參考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核的文獻以外,並輔以個人實際之工作心得,整理而成十四章,除第一章緒論為一般性概括介紹外,第二章至第四章研究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核方法,第五章至第十二章討論個別項目之檢核分別為現金收入、現金支出、銷貨及應收客帳、購貨及應付客帳、薪工、存貨、證券及固定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等項,第十三章以專章介紹小規模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之檢核,第十四章結論則為綜合性之研討,並針對我國現階段的情形加以檢討並作展望。
渭淳才疏學淺,疏漏之處在所難免,敬祈諸位師長不吝賜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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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工資制度及其在臺灣企業上應用之研究廖三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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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信用評分制度之研究 / Study on Numerical Scoring System for Consumer Credit簡安泰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銀行之基本功能在於規劃信用之有效分配,銀行家藉授信業務完成其功能。授信首重信用風險之合理評估,此乃授信決策之核心。借款戶個體屬性與信用風險型態關聯,如能利用此項關係,從事建立信用評分制度,當可改善仰賴傳統人性判斷之偏誤,且觀念上之革新自能促成經營決策之進步。
本文研究主旨在於探討建立與評估消費者信用品質數量化制度供銀行業之授信規範。評估消費者信用風險之優劣,貴乎公平、客觀、具體、明確、迅捷、有效及一致性之作業規準,以取代純理論或原則性之傳統信用因素分析。信用評分制度列舉借款戶之各項重要屬性,並視每項屬性對於預測信用風險之效果,應用數量方法計算其應有權量,亦即對於各項重要屬性制訂不同評分值,據以編製評分表,作為評估借款戶信用風險優劣之依據。任何借款戶之個體屬性依照評分表項目所計得之積分,興該借款戶所屬之信用風險型態產生直接關聯,得分值愈高,表示授信所承擔之風險愈佳,反之則否。借款戶之得分數值代表具體而準確之信用品質,據此銀行家便能建立並承擔合理授信風險之能力水準。
消費者信用評分制度係建立在社會學與心理學之推理上,其基本假定在於借款戶所處環境及其個人之各項屬性,足以導致日後背信賴債之結果。根據經驗銀行家咸認借款戶是否具有背信賴債之潛在不良信用風險,早在簽訂借款契約之前既已存在,而信用評分制度乃為測度此項潛在不良信用風險之有效方法。
消費者信用評分制度係應用數量統計方法,用以建立具有靈效之信用評分表,供為評估借款戶之信用風險問題。就數理觀點而言,此項制度係建立在差異分析模式(discrimint analysis model)上,該模式乃變異數原理之一分支,同屬線型迴歸分析(Linear regression analtsis)理論之範疇。為建立差異分析之統計模式採用某銀行對消費者直接授信之實際樣本資料為基礎,從事借款戶個體屬性之分析研究,並檢定個體屬性對於區別優良與不良信用風險之顯著預測實效。差異分析需利用大量樣本,加之演算過程繁複,有關資料處理與一應計算有賴IBM-11 30電子計算機系統進行。
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導論,敘述撰寫本文目的,研究對象與範圍、研究方法、資料搜集經過。第二章消費者信用風險因素分析,係根據美國銀行界之經驗,舉述消費者之各項信用風險因素,並作具體深入之探討研析,且對借款戶之相關屬性加以歸類以為建立消費者信用評分制度之具體內容,兼供擬具借款申請書內容格式之參考。第三章消費者信用評分制度之理論與應用,係本論文之重心,乃闡釋信用評分制度之理論結構,討論信用評分制度賴以建立之差異分析統計模式,並設例舉述建立此項制度之必要步驟與程序,及其對消費者暨工商業授信之應用現況。第四章實例研究,首先簡介某銀行辦理直接性消費者放款業務,次就有關實際資料整理作必要之說明,然後,辦理抽樣,應用第二章及第三章之理論計算樣本資料之各項統計值,最後就所得結果進行效果測驗,檢定納入評分制度中之個體屬性所具之信用風險預測成效,最後對於所建立信用評研制度之具體結果,提出檢討意見,以為改進之參考。第五章結論與展望,係本諸研究結果,舉述銀行業建立信用評分制度,乃促進銀行業務現代化之必要途徑。唯有引進科學之數量分析方法,才能改善經營效益,使銀行授信功能臻於現代化之要求。
本實例研究並未獲致預期之積極性結果。經檢定借款戶個體屬性與信用風險間之關聯性,確證對不同信用風險型態之修正分類原則,堪稱穩妥合理,惟檢討何以導致偏誤之結果似與原始資料之不甚完整可靠有關。為避免違冒重大錯誤起見,對確定最適取捨點,個體屬性應有權量,進而用以測度在現行授信作業所能改善之潛在經濟效益等項,未便據以推演論斷。此項憾事容待後日,另行搜集樣本,再次探討,以竟厥功。
在實例研究資料整理與理論模式之配合方面,會遭遇不少困雞,幸蒙吾師陸教授民仁熱心指導,同窗林英峰,周汝及兩君從旁協助。有關電子資料處理則承政大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電腦館之玉助;實例資料承某銀行之慨允提供,各項文獻之搜集復承留美同窗高孔廉及紀華山兩君就便代為錄印,併此申謝。
本文內容定有疏漏,敬祈教授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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