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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適教育支出之研究

徐漢賓, XU, HAN-B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旨在將教育與資本配合運用到經濟成長模型中,做嚴密的分析,分為六章: 第一章除提出本文動機、目的與章節安排外,將簡單的介紹教育經濟學的沿革;第二 章將教育的消費性質及投資性質予以評析;第三章列舉教育投資準則,詳細介紹各種 準則的優點,並提出個人的觀點;第四章為本文之重點,使用最適控制方法來解決教 育投資準則中所列舉之受教育人數與教育投資金額的最適量,此最適量乃是密切的配 合經濟成長與資本投資而決定的水準;第五章則將第四章所獲得之結果繼續推廣到整 體孝育投資的規劃,並提出如何運用本文模式,以實證資料來檢定各階段教育的恰當 與否;第六章為結論及作者爾後所欲繼續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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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運作評估研究

孫嘉鴻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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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災重建與政府財政 / Earthquake Reconstruction and Public Finance

呂雅萍, Yapin Ly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於民國88年9月21日在南投集集發生規模7.3級的大地震,此次地震約有2,471人死亡,11,305人受傷,有形財物損失估計約3,412億元(107億美元),是台灣自民國48年以來損失最嚴重的大地震。 由於巨災帶來整個社會嚴重的傷亡損失,政府於災後投入大量的資金救助災民,並協助地方政府、人民、企業、產業災後重建。政府提供各項救助政策即部分甚至完全承擔了私部門的風險。本研究分析結果認為,一、政府救助為提供災民與地方政府資金復原重建,不可或缺,巨災發生個人多無能力承受巨額損失,且政府不介入解決恐會衍生出更多社會問題,因此政府應於災後救助災民;二、政府救助程度應如何?政府高額救助往往基於政治考量,但事實上政府並不需要均等補助災民,也不宜高額補助,因為私經濟存在內生機制;三、未來政府救助對象必須針對低所得者或真正在震災中遭受損失者,避免補貼高所得者與自願風險承擔者;四、政府救助必須重視支出的效率與公平,政府救助往往造成個人或地方決策行為的無效率,因此政府在救助政策上必須配合其他措施矯正此無效率,並注重各災害之間的公平;五、私經濟保險機制的配合,鼓勵私人參加保險,或以強制方式投保,以增加地震險或其他保險的投保率,可以減少巨災發生損失、並減少政府救助的財政負擔;六、其他措施配合,政府的職責在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生活環境的風險,唯有真正落實災害防治、災害損失減輕措施(如災區禁建、強制搬遷、建築物耐震度檢測、災區通報系統、立即緊急醫療救援等)才能減少損失金額,政府財政負擔才能減輕,而非僅靠災後政府救助。 中央震災重建的經費負擔多少?由於我國此次震災為政府遷台後損失最嚴重的災害,巨災對財政的衝擊我國仍缺乏經驗,必須參照國外經驗。由於各國救助程度不同,因此財政負擔也各異。以日本阪神大地震為參考對象,根據本研究第四章的試算,整體震災經費需求數約3,906億~6,908億台幣,考慮政府移緩濟急的額度,各年度中央政府須籌措150億至480億。震災後究應增稅或舉債?根據日本經驗,震災發生政府以舉債為主,但是日本龐大債務的負擔以及稅收減少迫使日本政府於1997年度增加消費稅至5%;美國加州1989年震災經驗顯示,短期增稅為震災中州政府主要且立即的籌款方法。 就效率面之,臨時財源籌措以發行公債方式為宜,可避免大量增稅所引起的超額損失。李嘉圖定理成立,公債發行具中立性,因此公債發行與租稅課征無異。大部分的經濟學家仍懷疑李嘉圖定理的存在,因為公債發行會讓一般人民產生公債幻覺──公共財會比較便宜,原因是公債發行可以轉嫁下一代負擔,因此公債發行並不同於增稅。如果李嘉圖定理不成立,我國發行公債仍可使個人效用提高。因此理論上,對於震災重建支出可以公債發行方式籌措。實務上,以我國目前修正後的公共債務法規定,政府上有舉債空間;且目前政府赤字並不須過於憂慮,因此舉債籌措巨額臨時財政需要可行。但未來年度仍須增稅,增稅在政治上有其困難,事實上可由健全稅制做起。 政府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工程建設,藉助民間力量分攤政府財政負擔,各國已有許多成功的案例,證明由私部門生產公共財是可行的。我國災後重建工程多不具自償性,本研究建議採用英國DBFO模式,計劃設計、建造、融資、營運階段皆引進民間效率。DBFO模式可引進民間效率又同時達到公共目標,最重要的是公共工程重建不能因雙方無法達成協商而使計劃中斷,因為DBFO模式鼓勵產業競爭,當契約中止時,官方單位有經營介入權,並積極尋找其他業者加入經營。民間業者參與公共建設分攤政府財政負擔,建議政府應:一、採用「契約模式」,避免因契約協商浪費過久的時間;二、除了保證興建以及用地取得,不必給予民間業者過多保證;三、確保公共利益、公共目標的達成;四、鼓勵相關競爭產業發展。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二章 震災中政府的風險承擔角色……………………………6 第一節 九二一震災損失與政府救助政策………………………8 第二節 震災損失應由社會一起承擔或由私人承擔……………13 第三節 社會承擔私人損失的方式………………………………15 第四節 政府承擔的救助措施與效果分析………………………18 第五節 政府政策選擇……………………………………………28 第六節 本章小結…………………………………………………29 第三章 重建財源──比較美日經驗…………………………..32 第一節 日本阪神大地震…………………………………………32 第二節 美國加州大地震…………………………………………48 第三節 本章小結………………………………………………57 第四章 重建概算………………………………………………..61 第五章 重建財源籌措…………………………………………..74 第一節 臨時巨額支出之財源籌措方式…………………………76 第二節 公債與增稅之理論分析…………………………………77 第三節 增稅與舉債的可行性分析………………………………88 第四節 本章小結 ………………………………………………103 第六章 以民間參與方式從事災後重建……………………….106 第一節 民間參與災後重建可行性分析……………………….106 第二節 案例研究──DBFO道路計劃………………………….110 第三節 本章小結……………………………………………….124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126 參考文獻……………………………………………………………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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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財政支出面問題之研究 / The Research on Expenditure of Local Financial Problems.

林淑幸, Lin, Shu Sh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由於地方政府支出的無效率,以及六年國建與社會福利措施的陸續開辦,致使地方公共支出遽增。在地方稅課收入成長率不及地方公共支出成長率的情形下,導致地方財政呈現逆轉的情勢。然而地方財政為國家財政之一環,國家財政又為庶政之母,故地方財政之健全與否,攸關國家施政與全民福祉。因此,解決地方財政困難便成為重要課題之一。   本論文係針對地方財政的節流面著手,首先就其支出現況作分析,再探討其所面臨的問題,繼而尋找出問題的改進方法。茲將研究結果歸納如下:   一、地方政府每年還本付息金額與人事費用之負擔沈重,加上理財效率偏低與委辦事項之經費負擔,致使地方財政極為困難。   二、台灣省各縣市政府教科文支出龐大,業已超過憲法之規定,以致於有拖垮縣市財政之虞。   三、國建六年計劃不斷有執行進度落後、預算大幅追加、與舞弊事件層出不窮等情事產生,致使地方財政更為困絀。   四、目前各種社會保險年年虧損,以及未徹底執行自負保費制度,故形成地方財政的沈重負擔。   財政運作應秉持「量入為出」原則,能節省處儘量節省,舉凡政府人事的精簡、教育經費的移轉、經營效率的提昇、工程弊端的消弭、以及依保險所需實際費用收取保險費……等措施,都能為地方政府節省鉅額的支出,繼而解決地方財政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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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大專院校預算控制與會計管理之研究

盧文隆, Lu, Wen-Lo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教育為國家百年之大計,立國的根本。先總統 蔣公曾有訓示:「教育實為復國建國 的根本。」又說:「惟有能新能行-日新又新,實踐篤行-之教育,而後始有能新能 行之治政與能新能行之社會與國家。」是故,政治、經濟、社會等各方面人才的造就 ,和人才素質的提高,端賴教育為之培植。 然而百事非財莫辦,教育如是。必須有充裕的財源才能建立復國的根基,才能發揮育 才的效能。是故,有關教育經費的籌措,以及如何妥善運用此種財源,乃成為一項重 大的問題。因此本論文研究之目的,一則促請有關單位加強對大專教育經費預算的控 制。二則藉以提高大專院校會計管理的效能。三則建議利用成本衡量與分析於大專院 校會計。 本論文共分七章二十六節,內容綱要如下: 第一章:緒論 第二章:大專院校預算與會計概說 第三章:大專院校預算的編審與執行 第四章:大專院校預算控制之研議。 第五章:大專院校之會計管理。 第六章:成本會計在大專院校的應用。 第七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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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方選舉

郎裕憲, Lang, Yu-Xi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現代民主政治,植基於地方自治;而地方自治之推行,則自選舉始。故朝野如何善事 地方選舉,使確屬賢能之士,出主庶政,為民服務;發言議壇,為民立法,民治成敗 ,關係至巨。 台省實施地方選舉,為國史上之首創,又時當日本專制統治五十一年之後,中央政府 甫行遷台,國難嚴重之際,其成敗得失,影響深遠,實不待言。著者之決心研究此問 題者,蓋亦在此。 考現代民主政治雖已成為家喻戶曉之名,詞,然為最難採行之政制。因其施行前必備 之先決條件,屈指難數。諸如:言論、集會、結社與宗教信仰等等之自由已否存在, 司法審判之獨立能否維持;國民之基本教育是否普及;國民之公共道德已否於相當水 準;國民之守法精神已否養成;國民之生活必需是否不虞匱乏;國民之氣質是否溫和 、服從理性;與乎以正義為基礎之社會平等是否存在;政黨活動是否正常等等,不一 而足。依 國父孫中山先生之遺教,民治之施行,猶需「以全縣人口,調查清楚。全 縣土地,測量完畢。全縣警衛,辦妥善。四境縱橫之道路,修築成功。而其人民曾受 四檯之訓練,而完畢其國民之義務,誓行革命之主義者,得選舉縣官,以執行一縣之 政事,得選舉議員,以議立一縣之法律,始成完全自治之縣」。 由於上列條件之未易俱備,且其每一條件又屬重要,台省如今是否已達水準可行普選 ﹖此一問題之答案,吾人雖已於書刊所述,報章所載,與日常生活體驗中,多所發現 ,然欲深求瞭解,猶有待於從民治基礎加以探討,故研究台省實施地方選舉之歷史背 景,思想淵源、社會環境、實不可缺。 誠然,縱使已具普選之條件,未必保証選舉之成功;蓋選舉之本身,猶備多種複雜難 行之條件也。而台省舉辦地方選舉,時值人心惶惶,國脈如縷之秋,益增問題之複雜 化,有待細心探索者多。 從辦理選務言,遠徵外史,歐美民主先進國家所示範於吾人者,即為選舉之公正與合 法欲求選公正,則平等之競選,公平之監察;公開之選務;與秘密之投票,似不可缺 。考選務之辦理與選舉之監察,在歐美民主先進國家,以美國為例,全國性與地方性 選舉,習慣上俱由民主、共和兩大政黨與地方政府共同負責;故選舉之結果如何,純 憑選民之決定,甚難發生公正與否之疑慮,輿論對此,自無懷疑。台省之政黨分野, 雖有國、民、青三黨之存在,但民、青兩黨在地方上之勢力如何,尚難知曉,是否定 以擔當共同監察選舉,辦理選務之能力,時論亦有所疑;尤有甚者,國人對黨派素乏 認識,所謂「群而不黨」,「吾聞君子不黨」,與「無偏無黨」之古訓,更予人以黨 派非善之觀念,故縱令採行美制,以國、民、青三黨參與辦理選務,共同監察選舉, 是否足以使無黨無派之競選者,信任選舉之公平,亦不無問題。如何抉擇,有待斟酌 。至秘密投票之施行,因憲法本無此一規定,原則上雖無問題,但執行時之如何確保 其貫徹,觀念上與技術上俱有困難。於公平之競選,主持選政者與選務人員是否能「 秉天下為公」之觀念,對待黨內同志與黨外人士一視同仁,似亦有待考驗;因法定雖 公,而執法在人也。另一方面,欲求選舉之合法,則需舉辦選舉之有據。憲法明定省 縣自治法之制定,須依中央制定之省縣自治通則,而該一通則,迄未頒布,則台省之 舉辦地方選舉,究何所據,亦為煞費思索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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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教育政策制定過程之比較分析

鄭棋瑋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教育政策形成過程中的政治影響向來被視為重要的因素,但是是否重要成為主導力量卻甚少有系統性的研究。本研究使用多重個案的研究設計方式,一方面研究範圍擴大為兩類型(一般性質與統獨性質)五個案(教育基本法、教育經費保障、常態編班、開放大陸學歷、拼音政策)的重大教育政策,另一方面將五項個案運用共同一致的觀察指標(政策論述框架、自主性、動員性與聯盟性)以作為比較的基礎。以此兩項前提下,試圖實證整體教育政策研究上,政治因素對教育政策的涉入,提供較為系統性與完整的結論。 在一般的教育政策上,代表政治因素與考量的政治框架,則從沒在任何一項政策各案中成為運用最多的論述內容。但是在統獨性質的教育政策上,政策的產生的確深受政治因素為最多的考量。 在自主性上,一般性質的教育政策中利益團體的自主性相較於政黨與教育行政機關是相當高的,但是在統獨性質的教育政策上,利益團體的自主性卻不如政黨與行政機關。 在動員性方面,一般性質的教育政策,較常處於行政機關(特別是主管教育事物的中央教育部),被動地面臨單方或多方的利益團體的壓力,利益團體間也不見得總是全面合作,而是也存在著角力與對抗的過程。至於統獨性質的教育政策則是十足的反映出由於政治上各政黨對於統獨意見的分歧,使得統獨教育政策的結果主要是在政黨對抗的情況下產生。 綜合以上研究結果顯示,教育政策的互動過程的確因為政策性質的不同而有不一樣的互動型態。證實了相較於一般性質的教育政策,統獨性質的拼音政策與大陸學歷開放政策的形成過程,的確在各指標上都顯示有較高的政治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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