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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技於再造工程之角色 / The Rol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施勝文, Shih, Sheng W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目的有二:一是探討組織所進行的再造工程對於改造後的流程特性有何影響;二是探討改造後的流程特性與資訊科技應如何搭配方能顯著提昇流程的績效。本研究屬於探索性研究,藉由實地訪談國內於再造工程實施成效卓越之公司,配合國內外相關文獻,討論企業於進行流程再造後,資訊科技如何輔助再造後的流程運作。   研究結果發現,資訊科技於再造工程之角色端視改造後的流程特性而定。於一高╱低廣度的流程中,資訊科技扮演一高╱低溝通的支援性工具,而於高╱低結構化的流程,資訊科技便提供高╱低程度的決策支援。至於改造手法與改造後的流程特性,組織於採行整合企業流程之作法後,高、低廣度或高、低結構化的流程皆有可能出現;而跨越組織界限與整合分散資源之後,流程便只可能呈現出高廣度的特性;平行處理會造成低結構化的流程;而決策權下授的結果,便形成高結構化的流程特性。   本研究末尾建議企業在進行再造工程之時,宜仔細描繪出未來所欲達到的流程特性,引進資訊科技,大膽地擴張流程創新的廣度,以使再造的績效擴及全組織。而對於台灣以中小企業居要角的特殊情境,再造工程提示一絕佳的改造契機─「進行跨組織的流程創新」,連結組織之間相互依存的活動,使工作能超越組織界限一氣呵成,而使組織之間互蒙其利,構築企業間嚴密的網路關係,透過企業間的合作,開發出流程串連的機會,以提高台灣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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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工程公司以轉型為目的之核心競爭力研究 / An examination of the core competence of an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firm

劉國瑞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企業之所以能在充滿競爭的環境中持續獲利,有賴核心能耐的持續累積與發揮價值。對於處在相同產業的企業體,核心能耐往往有相當類似的組合,但是競爭企業之間在各核心能耐的水準差異,則決定了競爭力的強弱。 本研究以核心能耐分析流程為基礎,從分析的結果推論企業轉型的方向,為企業提供一套嚴謹而具備理論依據的轉型策略制定方法。 為了評估公司核心能耐的分佈情形,並對未來發展方向提供一個宏觀的指引,本研究藉由問卷調查的方式找尋量化的數據,利用數量分析將主觀的問卷資訊萃取出客觀的結論與發現。問卷調查的對象分成企業內部與企業外部,對內針對企業主管級員工進行問卷調查,對外則在顧客問卷難以獲得的環境前題下,採用顧客滿意度調查問卷取代核心能耐問卷。 問卷的分析嘗試藉由年資差異分析、經歷差異分析觀察企業組織行為的特性。藉由核心能耐重要性-能力水準矩陣的策略意涵指引企業發展的方向,並為個案公司規劃出「能力提升計畫」與「新創事業部計畫」。 本論文最大的貢獻即在於提供了一套核心能耐的分析流程以及從核心能耐發展出來的策略指標,從問卷設計、基本分析到差異分析、重要性-能力水準矩陣分析。並以個案公司為例實際操作此一流程,提供企業在轉型的訴求下對自身核心能耐的衡量以及策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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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水利工程履約爭議之研究-以中央管河川、排水及水資源工程為中心 / A study on dispute regarding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in Taiwan– focus on river and drainage system administrated by central government and water resources engineering

許富善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水利工程為公共工程一環,政府每年皆編列大筆預算辦理水利工程以解決水患及水資源問題。於目前文獻中較少以案例式探討水利工程之採購履約爭議,本論文為使國內水利工程行政機關認識到曾發生在自己工作領域內的履約爭議案件全貌,蒐集從91年至100年包括訴訟、仲裁及調解等工程採購履約爭議案件總共101件,做為本論文研究範圍,經統計分類篩選整理出最常發生及最具代表性之爭議案件做為研究對象,其爭議案件原因從所佔百分比依序為「工期之爭議」、「物價指數之爭議」、「情事變更原則適用之爭議」、「漏項之爭議」、「水利工程契約之定性爭議」、「水利工程契約適用民法第247條之1之爭議」「統包契約總價結算與實作實算計價契約之爭議」、「完成驗收之爭議」、「危險負擔之爭議」等,另外蒐集到爭議案類型諸如保險、一式計價、契約單價、返還保證金、逾期罰款等案件…列入「其他」爭議類型不在本論文研究討論範圍。 本論文包括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水利工程之介紹及其契約之定性,水利工程相較於其他公共工程具有特殊性、緊急性、必要性及公益性;其工程契約法律性質究為「承攬與買賣混合契約」,或為單純適用「民法承攬」,如同其他公共工程爭議案件一樣在訴訟案例中成為定作人及承攬人的爭執點。本論文將之列為第三章爭議案件討論開始,藉以讓水利工程人員從此一議題延伸思考至契約條款上之爭議案件。「工期之爭議」與「工程款之爭議」(「水利工程物價指數調整之爭議」、「河道疏濬土方工程」棄土場變更及「水庫清淤工程」數量減少於情事變更原則適用之爭議)依序分列於第四、五章;本論文從蒐集到之訴訟、仲裁及調解案件,每章節原則以案例做呈現,再輔採學術文獻分析、其他公共工程爭訟實務案例之調解建議、仲裁判斷與法院判決見解整理、契約比較研究等方法進行,兼以民法債編、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採購契約要項」條文解釋為基礎,最後以第六章作為本論文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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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澳門內海問題交涉(1875-1920)

陳志驅, Chan, Chi Ko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1919年9月,澳門葡萄牙政府(以下簡稱「澳葡當局」)在澳門內港海域進行濬海工程,此舉馬上引起廣州軍政府嚴重抗議。軍政府認為一切濬海工程,皆違反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簽訂《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的規定,該條約明言澳門在「未經定界以前,一切事宜俱照依現時情形勿動,彼此均不得有所增減、改變之事。」當時澳門邊界未定,因此澳葡當局無權實施濬海工程。不久,雙方代表就此事進行交涉,唯兩方立場差距懸殊,一時無法解決。就在交涉僵持不下之際,澳門內港又發生一件衝突事件,葡國水師越界盤查中國軍艦,並威脅該艦必須填寫港口入口冊,否則將驅逐出港。軍政府雖向澳葡當局嚴正抗議,但對方辯稱葡國水師是在葡國領海內執勤,是中國軍艦越界停泊,違約在先。兩國互不相讓,氣氛變得極為緊張。 上述衝突其實充分展現了「澳門內港問題」的兩大主軸,即船隻航行及濬海工程問題,皆屬於領海權的糾紛。糾紛的徵結,就在於領海界線未定。軍政府亦認知到內港問題的嚴重性,因此在當時交涉中一方面迫使澳葡當局停止濬海工程,另一方面則要求與葡國協商,以濬海工程為條件,換取葡國在內港領海上有所讓步。最終軍政府與澳葡當局在1920年9月簽訂《港口工程合約》及《澳門港口章程》,軍政府同意葡國進行濬海工程,葡國則不得干涉中國軍艦航行及停泊澳門內港的權利。雖然軍政府並未達成劃定澳門界線之目的,但在維護中國對澳門的領海權上,仍有實質的收穫。 但在過往研究中,大多以澳門主權爭議作為切入點,因此對1919年之衝突事件,多著眼於整體交涉中是否喪失了澳門主權的議題,不僅沒有深入了解內港問題的源起,更忽略了1920年交涉結果對維護澳門領海所帶來的實質幫助。 因此,本論文將運用中研院近史所的《澳門專檔》和相關資料,以澳門內港問題為核心,探討中國—包含清政府、北京政府及軍政府—如何處理內港問題,最終於 1920 年取得實質成果的過程。本論文除緒論和結論外,共分三章。第一章焦點為內港的港口管理問題,此問題主要體現在葡國水師干涉中國軍艦於內港航行及停泊,及強迫中國漁船領照繳費等糾紛事件,本章探討該問題的起源,歷來糾紛交涉的過程及結果。第二章則探討內港的港口工程問題,討論相關糾紛的起因及交涉經過。第三章重點為中葡兩國就內港問題所作的兩次交涉,一是1909年的澳門勘界會議,從會議過程中可以了解兩國對內港問題的看法為何;二是1920年交涉事件的過程,從中檢視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的近因為何。透過以上三章,我們將了解澳門內港問題的起因,並從相關糾紛事件的交涉過程中,分析中葡雙方的立場,最終探討兩國最終能夠達成協議的原因。本文希望藉由相關討論,以釐清內港問題的始末,並重新探討中國在澳門問題上的外交成就,以補過去研究中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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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工程人力資源關鍵行為之研究-以K公司為例 / Research on the Design of Key Behavior Index of the Electrical Engineering Human Resource

鄧玉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基於國內整體投資環境與營建產業市場的瞬息萬變的影響,直接影響機電工程產業市場的活絡,甚至影響機電工程企業的經營,然由於機電工程產業的業務含蓋範層面甚廣,而且承攬所需的人力、專業技能更是廣泛,因此機電工程企業基於人力對企業的賡續營運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為能有效的激發公司人員的向心力與潛力,建立良好且合理的工作考核評量制度,不僅僅是機電工程產業的企業的需求之外,更是國內各行各業的公司所亟需建立的制度。 有鑑於此,本研究考量以機電工程產業的個案公司為背景,蒐集K公司的員工工作考核評資料,經過資料的整理、校對、審核等處理程序,藉由適當的分析方法的導入,設計了K公司的人力資源關鍵行指標模型,並且將整體的研究發現進行敘述: 一、 工程部門之員工的管理仍須加強其專業技能的再訓練; 二、 在專業技能表現上,工程部門員工的考核較內勤部門員工為佳; 三、 工程部門與內勤部門的員工,其工作考核評分是無明顯的差異性存在; 四、 機電工程的員工工作考核的關鍵行為指標模型,可以透過「資經歷關鍵指標」及「專業行為關鍵指標」等指標予以衡量。 【關鍵字】關鍵行為指標、機電工程、專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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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架構工程機械零件的B2B電子商務平台之研究-以A公司為例

林聖傑, Lin, Sheng Chieh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微利時代,各家廠商的技術成熟,成本結構也愈來愈接近,產品也愈來愈沒有差異化,以本研究所處的產業-工程機械產業AM(After Market,售後服務零組件市場),更是如此,現今比的是通路,誰擁有通路,誰就有較大的競爭優勢。 從2000年起網際網路盛行,提供了很多新興企業利用虛擬通路發展的機會,諸如亞馬遜、EBAY等,也有很多實體企業建置電子商務平台,其目的多在宣揚企業的經營理念,介紹組織和產品。實體企業的B2B電子商務平台多數是在電子數據交換,很少像B2C一樣具交易的功能。 本研究主要從通路出發,以一個貿商的觀點,為什麼要架構一個B2B電子商務平台?如何架構一個B2B電子商務平台?平台的策略為何?平台的內容為何?探討由實轉虛後的可行性,B2B電子商務平台內容如何建置才能對貿商有加值作用。 B2B電子商務平台有去中間化的功能,本研究證實除去中間化,可縮短供應鏈,還可以讓新進產品更有競爭力。另外庫存量多寡在各行各業都是大課題,庫存過多是罪惡,但不足亦降低了對顧客的服務。本研究除產品的選擇外,也運用了資料倉儲的概念,試圖做到快速供應及零庫存的目標。 平台還需增加什麼才能更有價值呢?由於本產業零件產品複雜,知識庫的建立有其必要,知識庫在本研究佔很重要的角色,本研究的知識庫是站在整條供應鏈的角度所思考的,知識庫讓此平台發揮了最大的附加價值。 品牌亦是本研究關心的重點,利用此平台,加深顧客對通路品牌的印象,達到行銷的目的。最後希望透過本研究,讓大家對本產業-工程機械零件的瞭解和售後維修服務市場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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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契約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以工程契約相關問題之探討為核心

姚怡菁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工程之承包商除依照工程契約,應如期完工外,尚應確保工程得以如質完工,亦即承包商需對工作物負擔瑕疵擔保責任,而不論是仲裁、調解或是訴訟案件,因瑕疵所生之爭議,實屬常見,殊值重視。 本文就承包商工程瑕疵擔保責任之爭議略分為三部分:第一部份為工程契約之性質為何?其中關於工程契約之定性將影響?工程契約種類?外國契約範本應為如何之適用?此等將於本文第二章討論。 第二部分是如瑕疵係因業主指示或提供材料所導致者,承包商是否仍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進步而言,於監造單位於材料施作前已先行檢驗材料,如瑕疵因材料所生者,則應由何者擔負該瑕疵風險較為合理?又如係驗收通過事後發現瑕疵者是否會改變承包商之瑕疵擔保之責?於此確認承包商之瑕疵擔保責任範疇。另外,工程瑕疵因如何認定亦屬該部分探討之核心。 第三部分主要係依照工程流程探討各工程階段所遇到的工程瑕疵問題作一分析檢討:1、施工中:主要係針對施工中如業主已發現瑕疵可否事先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估驗款之性質為何? 2、完工:完工之定義?完工與瑕疵有無關係及關係為何? 3、完工至驗收合格前:承包商有無重作義務?減少報酬請求權的計算方式?減價收受制度與減少報酬之異同?常見工程契約之損害賠償為何? 4、保固:保固性質為何?其與法定瑕疵擔保責任有何異同?保固期間與法定瑕疵擔保期間為何? 就上揭議題本文先指出我國工程實務常見爭議,再以日本及德國學說與實務之比較法相關研究出發,另輔以外國契約範本例如AIA、FIDIC以及日本契約範本為比較,並提出本文之見解及解決方案,以期能解決實務上的適用問題及對學說之爭議提出一己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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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工作壓力與調適策略-以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為例 / Discussion on the Work Pressure and Adjustment Strategy of Local Government Officials:The Case Study by Construction Office New Taipei City Government

詹婷婷, Chan, Ting T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地方行政機關中,不同層級公務人員有其不同性質的工作壓力,本次研究對象係以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為研究主體,並採深度訪談法去瞭解相關公職工程人員的壓力來源,共計訪談8名於新建工程處任職的人員,其擔任職務含括科長、股長、正式人員及約僱人員,得以由職位角色的不同來瞭解壓力來源及調適方式。 綜上所述,可得知壓力來源可區分為「個人因素」、「業務執行因素」及「其他外在因素」,而其中「個人因素」的部分為:一、因個人學經歷非工程本科系且未曾接觸過公職工作而在執行業務過程因而產生適應上的壓力。二、因本身能力尚有不足造成工作執行上錯誤不斷產生壓力。三、家裡對於工作薪水的要求及家庭經濟的重心;另外「業務執行因素」則為:一、上級長官政策執行推動壓力。二、業務推動時效壓力。二、工程履約過程遭遇困難之壓力。四、主管人員面對上級長官績效要求壓力。五、承辦人員面對業務推動之壓力。「其他外在因素」的部分為:一、民意代表及民眾壓力。二、司法監督之壓力。三、長期工作下產生之倦怠感。 在工作壓力的調適方式,經整理分析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受訪者的訪談結果,分別以「個人調適」、「藉由家人或朋友」及「藉由獲得成就感或長官肯定」等三種方式,因此壓力調適仍然應該遠離壓力源,而在工作上成就感的獲得,應僅能作為未能脫離壓力源的狀況下,暫時緩解的自我心理調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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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線外品質工程方法及其應用

鄭月足, ZHENG,YUE-Z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田口式品質工程方法在世界各國掀起學習研究與應用的熱潮, 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田口 方法能有效的控制成本且提高產品品質, 對於新產品的研究開發也有卓越的貢獻。 田口方法主要包括生產線上品質工程方法與生產線外品質工程方法兩部分, 其中尤以 生產外品質工程方法最為重要, 因為若能在進入生產線以前將產品品質、制程設計規 劃好, 則進入生產線后對於整個制程品質及成本的控制較有效, 所以若欲在低成本的 條件下達到提高品質的目的, 學習生產線外品質工程方法實為當務之急。 生產線外品質工程方法主要包括三部分, 分別為系統設計、參數統計及允差設計。系 統設計主要目的在找出影響產品變異的因子, 參數設計主要在找出影響產品變異因子 之水準, 進而找出最佳因子水準之組合, 允差設計對於成本的控制并無功效, 然而當 參數設計結果不能符合要求時, 最后利用允差設計仍能達到提高品質的目的。 目前世界各國在國際市場上競爭激烈, 大家莫不絞盡腦汁欲在此市場上爭得一席之位 , 但欲生產具競爭力的產品, 除了要求品質的提高外, 成本是最主要的考慮因素, 所 以若能在具競爭力的價格下生產高品質的產品, 欲達目的當是輕而易舉之事, 而生產 線外品質工程方法正是達成此目的的最佳決策方案, 然目前國內普遍缺乏研究開發新 產品的觀念, 對我國經濟的發展實為一大障礙, 為了促進我國工商企業的繁榮, 使經 濟更具獨立性, 特就田口方法中之生產線外品質工程方法為研究之主題, 希望能引起 共鳴, 進而促成經濟的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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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攬契約中定作人協力之跨國比較—以日本公共工程標準承攬契約約款為核心 / A study of employer's duty of cooperation in construction contrac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model form of Japanese public projects

陳重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於承攬人履行工程承攬契約之過程中,有許多無定作人加以配合協力,即難以甚至無法進行之情形,常被提出討論之定作人協力義務包括「提供正確圖說」、「適時提供指示」、「按時提供合於施作之工地」、「關連廠商之協調」、「材料或借用設備之適時提供」、「遵期驗收」等。本文將依前揭脈絡,於簡述工程契約之基本權利義務關係,次介紹定作人協力行為於我國及日本承攬法制之狀況,再則比較我國公共工程契約範本、日本公共工事標準承攬契約約款9及FIDIC範本對定作人協力義務之規定,並分析我國公共工程契約範本與工程實務處理相關爭議面臨之問題,冀希提供未來爭議解決上一個可供參考之明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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