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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與認同:以台灣原住民族姓名議題為中心 / Names and Identity : On the issue of names' change between Taiwan aborigines

王雅萍, Wang, Ya P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台灣原住民族的姓名議題為中心,運用民族誌文獻、日治時代戶籍資料的解讀,以及原住民及政府相關行政單位訪談,出席內政部戶政司舉辦的「原住民更改為傳統姓名分區座談會」等材料交陳,來解析原住民姓名議題的來龍去脈,及其在文化認同、社會環境間的互動辯證關係。   全文約十八萬字,除緒論和結論之外,正文部份共分五章。在緒論中筆者檢討有關原住民族姓名議題的研究文獻後發現:從近百年來學界有關原住民族社會「姓名」的研究成果看來,原住民族的「姓名」只是做為社會組織、親屬關係研究範疇一環被記錄,散見於各論著,致使當「還我姓氏」變成台灣原住民社會的政治訴求時,內政部無法馬上找到相關的研究資料以供制定政策的參考。透過這些材料的再整理,將有助原住民各族利用,以幫助各族思考是否恢復傳統名制的問題及恢復傳統名制的方式。   正文第一章到第三章中,筆者運用貫時限的材料,先釐清原住民各族傳統的名制,再探討不同統治政權的姓名政策如何介入並影響原住民族社會,造成原住民族姓名觀念和傳統名制結構的變遷。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制有豐富的社會文化意涵,就名制的結構而言,原住民族與漢人不同,沒有姓名制度,有「親子聯名制」、「氏族名制」、「家名制」、「親從子名制」等不同的名制類型。就命名的法則而言,台灣的原住民族大多以龔用祖先名為多,創名較少,因而有傳統的名譜,深具民族的特色,並有群體識別的功能。過去台灣學界的研究成果中,留下部份各族的傳統名譜,並記錄一些名字的族語含意,這些資料應有助於原住民各族命名文化的再復振,或推廣讓台灣社會藉此更了解原住民族的命名文化。   清領時期,清政府把使用漢姓做為確認台灣平埔族向什的要件之一,對平埔族施行賜姓政策。賜姓政策的實施方式,常是以原語家名或氏族名音譯或意譯成漢字姓,或者賜與常用漢字姓,目前台南縣新化附近的新港社族裔,仍沿用所賜漢姓至今,這種賜姓政策造成平埔族的漢化。文中以岸里社的巴宰族人為例,從被清廷賜姓,到完全接受漢人「同姓不婚」的觀念,前後是七代,時間約是一百四十年。因此,原住民族在考慮是否選用漢字音譯這種方式來拼寫名字時,需正視這段經驗。日本治台五十年間,先對原住民族進行戶口登記,晉察的戶籍登錄讓原住民族的名字全面文字化。筆者運用日治時期的戶籍簿資料,詳細分析當時原住民族改用日本姓名的情況。其實日治末期的全面改日本姓名,因時間短暫,對原住民族社會影響不大。但卻因名字上「皇民化」的鐵證,使得台灣光復後不久,國民政府以「反皇民化」的理由建立「改漢姓漢名」的正當性,而全面將原住民族改為漢姓漢名。以歷史脈絡較清楚的賽夏族為例說明,呈現清領時期、日治時期、國府時期的不同姓名政策介入原住民社會的過程與影響。值得一提的是,清領時期對賽夏族採以氏族名音譯的賜漢姓方法,到日治時期日本習察結合漢姓及傳統的名制,創下「姓.己名.父名」的名字登記方式,是罕見的創意,但日治末期卻因全面皇民化而改日本姓名,從戶籍簿的實例可見大隘(新竹五峰鄉)、南庄(苗栗南庄鄉)、永興(苗栗獅潭鄉)三地改日本姓名,及改漢姓漢名時,統治政權的姓名政策末以民族為單位做決策,而導致混亂。相較之下,日治時期鄒族社會對照氏族組織,取用日本姓氏,國府時期改漢姓漢名時也沿用此模式,因為氏族組織保留,改漢姓漢名並未造成鄒族社會亂倫的問題,因而「還我姓氏」的訴求在當地所獲得的回應不大。綜合第二章所討論的歷代統治政權對台灣原住民族各族的姓名政策,可知各族和各部落面臨的問題有別。其中清領時期賽夏族及日治時期鄒族的改姓名的模式,可供原住民各族及政府參考。也就是說,原住民族考慮恢復原名時,可找尋一些對民族整體有利的因子,進行傳統名制的更新,使名制能銜接傳統又能適應現代社會,利用目前可恢復原名的機會,使傳統名制朝向永續性的變遷。   第四章論及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制除了上述政權力量的介入外,民國50年(1960)後,因為社會經濟情況的變化,人口大量外流,部落社會面臨解組,傳統名制面臨文字化的難題,反覆龔用祖名造成同名的人太多無法明確識別,及認同的心理障礙等困境,而漸漸被漢式姓名所取代。但民國73年(1984)隨著原權會的成立,「還我姓氏」訴求的提出,「姓名條例修正案」在議體制的發展,原住民的姓名議題漸漸轉為「命名權的追求」,原運份子在「名片的表達」、「選舉時族名的訴求」、「戶口登記的抗爭」、「長老教會的行動實踐,接納牧者、信徒使用傳統姓名」、及「書寫的抗議」等,終於使得台灣的民間社會漸漸接受有別於漢姓漢名的名字。政府部門也以「修族譜」和「姓名條例修正案」來做回應,但第一階段的修族譜過程,仍以漢姓漢名為主,無法滿足原住民社會的需求,這足為政府行政部門處理「姓名條例修正案」完成立法後的前車之鑑,恢復原名的實施,必需兼顧前瞻性及原住民族主體性,才不會因政策設計不周,而浪費人民公帑。最後第五章從原住民社會的名片使用情況,檢視當前認同情境下的原住民族傳統名制如何再現與再生,從名片的多名並置的現象,名片書寫符號的多樣選擇,可知原住民社會對自我的名字有很嚴重的焦慮。分析「原住民更改為傳統姓名分區座談會」中各族表達的對恢復原名與否的意見,可發現各族族人對傳統名制的認知狀況、現階段名制的問題、姓名與文化認同狀況、考慮使用原名與否的實質利害考量等方面的實貌。   本研究發現,拋棄漢名,使用原名的行動並沒有成為原住民共同體認同的象徵。此乃因為原權會成立時,即創造一個共同的自稱「原住民」當成認同的象徵符號,因此原住民運動的共同體塑造過程中「打倒吳鳳的傳說」、「還我土地」這些行動訴求,喚起共同體的凝聚感,「還我姓氏」是從原住民族的歷史解釋過程中,找到的共同被宰制的經驗,經過再詮釋後扮演凝聚原住民共同體的力量。但「還我姓氏」的訴求,卻被原住民族人內化的漢人姓氏的價值觀瓦解,被政府部門以修族譜的消除社會亂倫問題的途徑解決,原權運動後來在姓名議題上的發揮,就傾向認同理論中的 「根本賦與論」的走向,透過對傳統姓名的再認同出發,進行文化重構,原運的領導者並無藉此主張新的共同體利益追求的現象。本論文完成一個月後,八十四年一月立法院通過姓名條例修正案,原住民族可依各族傳統名制命名,政府明快的通過法案值得高與,但本研究對過去政權姓名政策的檢討及各族在外力介入下的傳統名制變遷實況,以及如何考量民族整體來恢復(或創新)原住民族傳統名制的建議仍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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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的民族自覺脈絡研究—以原住民族文學為素材分析(1980、90年代)

童信智 Unknown Date (has links)
1980、90年代是台灣原住民族自覺的關鍵,亦是台灣「民族化」運動的開端。長達20年的時間脈絡下,台灣原住民族知識份子藉著政策反思而批判時政;控訴社會歧視而喚起民族運動;為維護山林生態而力抗強權;更為延續民族文化而重現主體。如此的發展明顯呈現出「第四世界」原住民族的自覺意識。 本論文試著透過「民族自覺」的代表性素材—「民族文學」,結合國家發展政策演變與歷史演進之脈絡,以「國家政策—民族自覺—民族文學—民族運動」多層關係探討台灣原住民族的民族自覺脈絡、基本自覺模式、影響層面與自覺「實踐」強度等,並試圖建構其理論,進而分析台灣原住民族與其他民族相異同之處。 本論文章節安排除緒論與結論以外,共分為五章。第一章著重於研究素材之討論,定義與界定台灣原住民族的文學特色與創作風格。第二章探討「民族自覺」的背景因素,醞釀自覺之因,以及黨外運動所扮演的角色等。第三章分別就時代下的文學特色,探討民族權益自覺萌芽的諸面向與其脈絡,並試圖理出民族自覺的模式雛形。第四章著重探討民族文化、歷史、語言等權益還「原」的現象,分析此時自覺意識所代表之時代意義。第五章則分別理出「族語書寫文學」、女性覺醒意識以及重建部落等的主體復「原」意識,並針對此時自覺意識之發展論述其意義與特殊性。 本研究結果發現,台灣原住民族的民族自覺脈絡呈現出「社會反思」、「權益抗爭」、「根基還『原』」與「主體再現」四項過程。其模式包括「受刺激」、「事件反思」、「文字抒發」、「自覺實踐」與「自覺目的」此五項因素,彼此間不斷進行循環的發展。此外,自覺的位置可發現由城市逐漸移往部落,自覺的意識也由1980年代的個體(知識份子)自覺逐漸發展至1990年代以後的整體(原住民族)覺醒。至於,民族自覺的關鍵則是分析出與國府政策、政府回應、文學輿論、民族運動有關,其中國家政策扮演刺激民族自覺出現之主因,而民族自覺則是化作帶動國家政策發展之源頭。本論文的主要研究貢獻在於為台灣原住民族自覺建構理論化之論述,並初步理出民族自覺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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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原住民之遷徙與回流

許雯錚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民國五十年代起,工業取代傳統農業生產,經濟大幅成長,加以原鄉謀生困難,原住民族從原鄉遷移到都市的人口也日漸增加。但是,隨著原住民族遷往與原鄉環境大不相同的都市生活時,便產生了許多例如就業、居住、人際關係…等方面的適應問題。而臺灣近年的經濟環境變遷,逐漸朝向國際化、自由化的腳步邁進,以及外勞政策的相繼實行,使得原住民族就業機會減少等等原因,更使得都市原住民在都市生活的處境更為艱難。因此,都市原住民回流部落現象更為顯著。 本研究主要以「推拉理論」說明影響都市原住民移入都市和遷回原鄉的各項因素,並且以過去學者研究了解都市原住民的適應問題,其中包含「邊際人」的身分如何影響都市原住民的都市生活,以及利用「標籤理論」說明族人自身如何解讀社會上對原住民族的負面刻板印象,甚至是否為形成他們回流的原因之一。 因此,本研究經由上述分析與訪談調查,獲致下列結果: 一、過去學者研究結果多發現因為原鄉發展環境不佳,都市工作機會較多,都市生活品質良好,導致族人往都市遷移。雖然,現今的原住民族都市遷移因素仍是因為原鄉就業機會的不足,但是,也由於都市原住民多已經具有一定程度以上的教育水準,並且自我強化觀念的具備,也造成了都市適應問題相對減少。 二、都市原住民回流因素,主要是因為落葉歸根的思鄉之情,亦即原鄉拉力是造成都市原住民回流的主要原因,這也與過去學者研究結果一致。另外,也由於現今交通與聯絡管道的普及,在都市生活中的族人仍與原鄉密切聯繫,因此不致於造成回鄉後的適應困難。 三、依據美國、澳洲、紐西蘭三國原住民族就業與經濟發展政策中「國族建構」的概念,創建一個適宜原住民族長期發展的環境,並且以「能力建構」的原則,強化原住民族發展能力與競爭能力,做為日後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制定的主要思考方向。因此,以上述相關概念與原則對原住民族實際需求的就業與經濟發展、土地、教育、部落關懷等面向提出建議,期望對原住民族的未來生存有實際改善。 四、回流族人雖有都市生活經驗,但是對原鄉仍有相當程度的認同,因此在部落文化的傳承上,不遺餘力。再者,回流族人也以其實際都市生活經驗,改進族人觀念,鼓勵族人,強化自我發展能力,培養競爭力。 關鍵字:都市原住民、原住民族、適應問題、回流、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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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小學師資培育政策研究---以屏師校園集體原漢衝突事件為中心的探討

宋神財 Alow Hola, Alow Hola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1945年臺灣光復以後,原住民族小學師資培育政策,始終依附在主流一般師資培育政策之下,故在學制體系上與一般之師資培育機制無任何顯著差異。因此,從簡易師範山地班、普通師範山地班、師範專科山地班、師範專科普通班、師範學院普通班以及現階段的教育大學普通班,在整體師資培育課程的內容設計安排上均無二致。 唯一的顯著差異部份乃在培育環境的刻意安排上,從1946年9月起,分別依北、中、南三地,於臺北、臺中、臺南三所師範學校內,各附帶招收一班山地簡易師範班,總共培養了90名,為光復後第一批之原住民族小學教師。 接下來自1947年起,將三所師範學校共同培育山地生專班的方式,改成統一由臺中師範學校單獨承辦,以逐年設立山地簡易師範班的方式培育,至1956年止,亦培育出300名原住民族小學教師。 1959年9月起再改由屏東師範專科學校,承擔起集中辦理培育山地小學師資的重責大任,經過多年的培育過程,則栽培了630名原住民族小學教師。但是自1973年8月起的新學年度開始,培育政策突然產生極大的轉變,從原先特闢山地專班集中培育的方式,改成分散至臺北師範專科學校、新竹師範專科學校、臺中師範專科學校、嘉義師範專科學校、屏東師範專科學校、臺東師範專科學校、花蓮師範專科學校等,七所師範專科學校之普通班級中就讀,整體原住民族小學師資培育的方式完全均改弦易轍。造成原本集中培育的原住民族小學師資政策,突然面臨重大改變的真正原因,即本論文擬積極探究的核心問題,而論文中之第三章,乃是自2005年至2007年三年之間,多次走遍全省各地角落,透過和參與校園集體原漢衝突事件的相關當事者多次深度訪談,逐步詳實記錄探討,整個校園集體原漢衝突事件之過程細節始末,並且亦深入瞭解事件過後,各方在善後處理之過程,是如何造成原住民族師資培育政策的大轉變,為第四章探討的重心。 總之,原住民族的教育改革需要鬆綁,由原住民族自己當家作主。從主流體制中鬆脫被單一化、制式化的學校制度,從主流社會文化中鬆脫被套牢的教育目標。在主體性的體現中,對原住民族之教育宗旨之定位、教育目標之規劃、施政措施之擬定,要有更自主的決策權力,更開闊的思考空間,更多元的設計型態、更實際的改革作風及更自由揮灑的舞台。 所以主政者應依原住民族之意願,協助原住民族另外鋪設一條脫離主流社會一般教育的雙軌制民族教育體系,設立民族學校,在課程設計、教學內容、師資安排、環境部置……等各方面,配合原住民族需求,提供原住民族就讀,如此呼籲乃建請政府依法行政及依計劃進度落實政策,並歸還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權,才象徵國內之教育環境更接近民主與成熟,更代表主政者真正尊重原住民族教育的主體性,原住民族才有未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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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系統對原鄉防救災影響之研究─以高雄市桃源區為例 / The influences of ecclesial system on tribal disaster preparedness: A case study of Taoyuan township in Kaohsiung

呂偉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屬於環太平洋地震帶,是全世界發生地震最頻繁的國家之一;氣候屬於副熱帶季風區,天氣型態複雜多變,再加上中央山脈聳立其中,河川流急,因此常發生各種不同的天然災害,這些災害對我國人民帶來了很大的傷害。   為了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我國目前以「災害防救法」為基礎,推動了許多相關防救災措施。然而,於2009年8月8日發生的莫拉克風災,對台灣地區帶來很大的災害,也顯示出目前災害防救工作有所不足之處。一般認為,我國的災害防救應當朝向強化社區自身的防救災能力為目標,為了達成這個目標,災害防救措施應該要因地制宜,因應不同的社區特性而有不同的作為。   台灣的原住民族因多數居住於山地地區,往往是災害來臨時受損最嚴重的地方。為了強化原鄉自身的防救災能力,應該要了解原鄉的社區結構、生活習慣、信仰文化等特性,以推行適合原鄉的防救災措施,因此本文將以莫拉克風災的重災區─桃源區做為研究對象,以做為其他原鄉地區推行社區防救災工作的參考借鏡。   本文研究發現,原鄉的社區運作核心除了村里長、社區發展協會之外,最特別的就在於教會系統具備一定程度的影響力,而這樣的影響力會形塑原鄉在公共事務上的運作模式,進而影響防救災工作的執行情況。其優勢展現在災情及預警資訊的傳遞、緊急避難與救援、物資及善款分配、災民安置、心理復健、災前的減災與整備等方面;這樣的運作模式並非沒有缺點,其缺點表現在社區權力的分權化以及代表性不足、教會功能的運作情況容易受到領導者影響、以及因缺乏整合而導致物資及善款分配情況的混亂等。政府為了能夠更有效的利用教會系統優勢、降低教會系統帶來的負面影響,應該要建立行政機關與教會系統之間的有效溝通管道、利用教會系統進行防救災知識的宣導與教育,以及有效的整合物資及善款分配系統,才可能使得防救災工作在原鄉的推行更加順利。   影響原鄉防救災工作成效的關鍵,就在於防救災工作是否有針對原鄉的特性去推行,而不應僅將其視為漢人世界的延伸,將不適合原鄉的制度及價值觀強加在其之上。唯有確實的了解原鄉,針對這些特性做出回應與調整,才可能在防救災工作上取得更好的成效,也能夠使原住民族的主體性更加得到重視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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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特考制度之研究 / A Study of Special Examination for Indigenous Persons

林聿伶 Unknown Date (has links)
1989年國際勞工組織大會考慮國際法律進展與世界部落民族的發展狀況,認識到各民族希望在所居住國家的結構內,得以自主管理本民族各類機構、生活方式和經濟發展。本研究目的基於上述的研究意識,探討台灣原住民族考試制度的設計是否積極改善過去體制對原住民的結構性錯誤與忽略?而透過考試制度篩選出的原住民公務人員是否即能更為敏銳地辦理原住民族公共事務?本研究首先釐清原住民族特考的相關爭議,以政策設計的觀點分析原住民族特考的政策問題、政策目標及政策工具,繼而探討原住民族特考執行後產生的問題。 基於文獻分析與訪談結果,本研究發現原住民族特考制度原先要解決的政策問題是原住民擔任公務人員的機會偏低,以及缺乏處理原住民政府事務的原住民公務人員。而原住民族特考制度之法定立法目的為照顧原住民族就業權益,本研究認為尚有提升原住民族擔任公務人員的比例,以及由原住民辦理原住民公共事務等兩個政策目標。透過限制報考身分、統一分發並限制轉調機關、限制轉調年限此三種政策工具,原民特考達成目標的同時,也因為工具的設計不良,以及原住民族社會的變遷,產生了新的問題,新的問題包含:非都市地區原住民擔任公務人員的機會較低、原民特考錄取的公務人員無法就近於居住地服務、原民特考錄取的公務人員不見得了解原住民族語言文化。上述問題將影響經由原住民族特考成為原住民公務人員的積極代表性,以及原住民族特考目前的設計無法達到適才適用的原則,並且影響原住民族部落的生活方式。 因此本研究提出三個政策建議以試圖解決問題,分別為分區考試分發並延長轉調年限、「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權重加分制、以及依據原鄉國中小就讀年數作為分級加分因素之一。亦即原住民族特考作為一種矯正歧視優惠行動,該矯正歧視優惠行動的適用對象得以因應政策目的有所限縮。限縮適用對象,將資源比例調整到真正有需求的偏遠地區原住民,能強化矯正歧視優惠行動的正當性,將真正具有弱勢代表性的原住民菁英篩選至政府機關服務,為政府機關帶入多元的觀點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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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運動的國會路線

黃鈴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長期以來都是處於黨國一體的威權體制,一元化的政治體制在黨外政治改革運動風潮下逐漸被瓦解;台灣政治才逐漸走向自由化(liberalization)與民主化(democratization)。1987年解除戒嚴、開放大陸探親、解除黨禁和報禁,以及國會改革等都是影響台灣發展重要的運動;台灣第一個反對黨民進黨也在推動政治運動過程誕生,從此國會才逐步進入政黨競爭的年代。雖然1992年以降國會改革終結國會法統,乃至於經過第一次國會全面改選,但國民黨仍維持執政的優勢。 原住民立委長期以來都是國民黨所囊括,雖然自1972年開始就有原住民席次1席,到1992年第一次國會全面改選為止,將近20年100﹪都由國民黨所囊括,非國民黨是毫無空間可言,經國會全面改選之後才改變政黨一元化的局面;進入到第三屆民進黨以全國不分區立委名額提供1席予原住民。使得國會的原住民立委政黨也逐漸朝向多元化。即使到第三屆7席的原住民立委除了民進黨全國不分區有1席外,其他6席都屬於國民黨。歷屆原住民立委席次佔總席次平均仍不到2﹪,因此,長期受制於兩種因素所致,一為政黨;二為多數決,使得原住民立委問政頻遭瓶頸而難有突破。 1995年12月20日第三屆立委選舉結果,國會生態丕變,國民黨、民進黨、新黨三黨實質不過半,是台灣政治與國會史上的第一次,提供了民與新兩黨合作的空間,且早已在選前預測此一態勢,提出大和解共組聯合內閣的共識。國民黨的原住民立委蔡中涵(阿美族)、瓦歷斯貝林(賽德克族)不顧其政黨壓力,以政治生命作賭注對民與新大和解做出回應。當蔡與瓦主動回應在野黨大和解的同時,卻反而遭其他同黨的原住民立委抗議與反對,6席原住民立委未能如預期般團結合作,而失去提昇原住民族政治地位的機會。 1996年2月期間影響台灣政局的重大事件包括2月1日的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以及2月23日行使閣揆同意權等事件。在蔡與瓦同民進黨合作下僅以1票之差就贏得勝利。蔡與瓦為爭取原住民族權益法制化,掌握時局,運用關鍵少數對抗國民黨與左右朝野政黨,以成立行政院原民會作為交換閣揆同意權;在立法過程成功的運用策略與議事技巧成立行政院原民會。二月政改過程蔡與瓦扮演的角色,打破原住民立委向來給人溫順忠黨的觀感,始料未及的更成為動搖國民黨政權的關鍵少數。在第一次與在野黨合作之後,欣然接受國民黨黨紀處分,即使蔡遭開除黨籍,瓦停黨權一年的處份,2人為原住民族權益在所不惜。 國民黨為積極爭取蔡與瓦的支持,國民黨不得不以此承諾成立行政院原民會,但卻主張依「行政院組織條例」第14條,以臨時性任務編組來成立行政院原民會。在蔡與瓦等其他跟進的原住民立委的堅持下,以具有法律位階來成立行政院原民會,主張應修訂「行政院組織條例」第3條。但因修法緩不濟急,因而研議朝向依第6條作為草擬「行政院原民會組織條例草案」的法源依據。為能減少審查過程不必要的干擾與阻力,蔡中涵與巴燕達魯兩版本進而合併成為原住民立委共識版,與行政院版進行併案審查。審查過程從法源依據、組織位階、立法程序、首任主委任命、組織架構與各處室職權、人事任用等都有所爭議。民與新雖敗猶榮且信守對蔡與瓦之承諾與實質協助原住民立委審查「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立法工作,若非經民進黨與新黨信守對蔡與瓦之承諾與鼎力協助,原住民立委在有限的時間裡是很難獨力下完成立法工作。 根據歷屆原住民立委問政內容顯示,要求成立「原住民專責行政機構」是歷屆原住民立委提出最多,且透過各種問政管道突顯的質詢議題,自第一屆至第三屆2會期前,總計提出113筆,但從未受到當時執政者國民黨的重視。雖然也曾於1995年作出附帶決議卻無視其存在,也未進行具體研擬工作,顯示具執政優勢的國民黨對其黨內立委所提案漠視的事實,卻是在危及政權與朝野政黨競爭壓力下,才不得不向原住民立委釋出「善意」。自5月22日於立法院提案開始,到11月1日審查完竣三讀通過,歷時5個月又9天完成有史以來第一個由原住民立委提案的法案。訂定此法案的立法過程既繁雜又冗長,不僅涉及立法專業問題,更重要的是對原住民族處境的體認,除了原住民立委本身積極參與之外,國會各政黨立委更協助提供其專業背景與立法技術等寶貴之意見。請參見下表: 國會各政黨立委審查院原民會組織條例草案發言次數表 排名 民進黨 發言次數 新黨 發言次數 國民黨 發言次數 總席次57席 總席次21席 總席次85席 --------------------------------------------------------------- 1 蘇嘉全 40 鄭龍水 07 劉光華 41 2 盧修一 林濁水 15 周陽山 05 林顯榮 02 3 翁金珠 08 陳癸淼 高惠宇 02 從上表顯示以人次來說有46﹪的民進黨立委參與;新黨立委有29﹪參與;國民黨立委卻只有5﹪參與。原住民立委此次可以說是100﹪。以個人來看,國民黨幾乎只有劉光華獨挑大樑;民進黨則以蘇嘉全第一名,新黨以鄭龍水第一名。明顯看出原住民立委受益最多,不論是專業領域或立法技術等問題都從各政黨立委的發言得到實質助益,順利完成屬於原住民族權之首部法案。由於過去都是由行政機關主導立法方向,由立法委員扮演領航角色也是創立了一個立法新例。選擇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作為成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不僅意義深遠,同時也為台灣原住民族政策立下重要的基礎。筆者即透過長期參與國會的政治與立法過程,分析並提出對台灣原住民族運動發展路線的另一個視野。 關鍵詞:二月政改、原住民立委、立法過程、行政院原民會、原住民族權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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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漢學校本位課程之比較分析--以台灣中部以北地區國民小學為例

柯文麗, Ke, Wen-L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社會變遷的快速,推波助瀾學校教育改革的腳步。學校教育不能原地踏步,必須有所創新;學校教育必須能掌握社會脈動,才能提供學子隨機應變的能力。因此,教育改革勢在必行。 中央統籌規劃的課程是一套統一的架構,並未考量學生生活經驗、學生成長背景、學生民族身分..,所以,為了改善上述缺失,教育部現今推行的九年一貫國民教育,在課程規劃上,安排一周兩節課的彈性學習時間,提供給各小學彈性運用課程的設計,也就是鼓勵學校妥善運用這兩節課時間,設計規劃適合該校學童學習的課程活動。精神上強調培養學生帶得走的能力、期望學生從此課程學習中找到學習的樂趣,從而喜愛上學、更有自信面對挑戰。課程的內容可以是各學科的補救教學活動;或是結合社區發展、自然生態資源、機關團體的課程設計;還是民族文化相關的課程發展活動…。因此,學校本位課程的推動,彰顯了各學校的發展特色。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風土民情;語言、習俗上的不同,讓台灣境內各民族有了各自不同的特色。學校本位課程所提供各學校彈性的自主課程設計,造就了原住民小學與漢人小學在課程設計方向上不同的發展。原住民小學發展了與該學校學童民族身分相關的民族文化課程活動,有的是民族語言課程、民族舞蹈活動、原住民合唱社團、還有原住民祭儀活動,以及傳統編織、織布技藝等課程。漢人小學則多是結合社區發展鄉土人文、自然生態,或是與社區機關、社團結合的課程活動。 本論文是以比較分析台灣中部以北地區,八所原漢國民小學所推動的學校本位課程活動,透過訪談、問卷調查,綜合歸納後得到下列點結論: 壹、原住民小學學校本位課程發展傾向於民族文化相關課程。 貳、漢人小學學校本位課程發展多與社區資源相結合。 參、原住民教師比漢人教師關心民族教育。 肆、學生喜愛主題活動式課程。 伍、學校本位課程活動設計打造學校特色。 / Study and Analyze the School-based Curriculum of Aboriginal Schools and General School for the Northern of Taiwan Elementary Schools The modern society changes so fast that it accelerates the revolution in our system of education and the school education system should innovate in order to make progress instead of regression. To provide students with the ability to adapt modern society, which changes all the time, revolution in our educational system is imperative. The central government designed curriculum, a prevailing uniformity of educational skeleton, concerns nothing about the living experience, backgrounds and special racial dignity of the individual, so 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promotes the nine-year integrated education, an educational frame, in order to correct the flaw that ignores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 The nine-year integrated education provides the flexibility in program design by arranging elastic courses two times a week. In other words, the purpose on this special educational frame is that appropriate arrangement for activities and programs which suit students. Moreover, the essence of the nine-year integrated education puts emphasis on the spirit that the individual can see the fun of learning. In additionnine-year integrated education, students love to go to school and act with confidence to face challenges. The ingredients of the program may contain tutorial class or cooperate with community development, nature resources, and public welfare organizations. Therefore, advocating the school-based curriculum makes traits of every single school more obvious. Generally speaking, diverse races have dissimilar cultures which are unique. The variety of historical backgrounds, languages and custom contribute the special feature which belongs to natives in Taiwan. The school-based curriculum which offers flexibility in program design makes the difference in curriculum arrangement between aboriginal elementary school and general elementary school. The aboriginal elementary schools have developed the cultural programs, which include mother language, folk dance, chorus, ritual ceremony and traditional weave skill, relating to their historical background according to the traits that students present. On the other hand, the general elementary schools combine their programs with native humanism, environmental concerns or cooperate with community activities and public welfare organizations. The thesis analysis and compares the school-based curriculum of eight schools which include aboriginal and general elementary schools in north and central Taiwan by interviews, questionnaires and then obtains conclusions represented below. 1. The school-based curriculum of aboriginal elementary school inclines to develop cultural programs. 2. The school-based curriculum of general elementary school chiefly combines with community resources. 3. The aboriginal teachers concern more about national education than other teachers. 4. The students prefer topical subject curriculums. 5. Designing school-based curriculum forms characteristics of 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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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廣播發展歷程1945―2010 / The radio development of Taiwan indigenous peoples, 1945-2010

林彣鴻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原住民族廣播自1945年以降發展至今,各時期的廣播政策與現象因當時的國內政經、科技等局勢的變遷,而台灣原住民族廣播相關政策與現象發展隨之變化。然而我國以政經之傳播史學觀點探究至今仍乏人問津,政府的原住民族廣播相關政策也未有完詳的連貫性回顧與剖析,並且我國原住民族廣播至今尚未有專屬政策與法規,因此原住民族廣播發展背後的引導因素乃值得深度探索。 本研究以1945後至今各年代的我國政經發展為論述脈絡,乃包括台灣光復初期、解嚴前後、十梯次廣播頻道開放、蘭嶼廣播電台的創立、政府獎勵補助時期等年代,透過產官學之文獻資料蒐集,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第三部門與廣播人士的深度訪談,結合原住民族政經結構與廣播發展雙管齊下的史料分析,希冀達到史料與政經脈絡的對話。本研究核心乃著重在剖析各年代政府在原住民族廣播政策的規劃,並以多方比照的角度觀看解嚴前後國家機器力量透過哪些資源、營運類型與管道對原住民族發聲,以及探討解嚴前後原住民族在廣播營運所有權、語言近用等權利轉變情況。 根據本研究結果指出,1945年至解嚴前是政府國家機器掌控原住民族廣播發聲管道,並以山地平地化政策透過各行政部門對原住民族廣播訊息。解嚴後十梯次廣播頻道開放與廣播節目獎勵補助政策,以及各種跡象可得知政府、漢人與私人資本掌控當今原住民族廣播之營運,原住民族廣播之營運所有權仍掌控在漢人手中。本研究從史學觀點回顧原住民族廣播發展,殷盼不僅從中找尋各年代的廣播發展的歷程,解構原住民族廣播發展困境的背後意涵,並彙整原住民族廣播史料,供相關產官學界反思與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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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漢語文學中的祭儀書寫-以奧威尼‧卡露斯、霍斯陸曼‧伐伐為例

余順琪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原住民族文學必須擺脫原運附屬品的角色,抹去抗議與控訴的色彩,才能夠擁有獨立存在的生命,因此原住民作家漸漸開始將筆尖掉頭、反身向內勇敢地面對母體文化流失的焦慮,積極深化主體認同,嘗試把口傳知識吸納成為文學創作的養料與靈魂。與傳統信仰有關的祭典儀式,本身就是部落整體傳承歷史文化經驗、知識及各種禮俗的重要憑藉之外,亦為凝聚集體記憶不可或缺的媒介與活動,足以代表一個族群觀看世界的方式與角度,但是卻因為整個台灣原住民族「生活世界」的喪失,支撐言說智慧的知識體系行將斷裂,部落原鄉也紛紛面臨潰散崩解的危機。在這種情況之下,挪用祭儀文學來進行創作恰巧是個兩全的方法,向祖靈回歸的文字一方面可以為漢語文學開拓嶄新的創作方向,另一方面也使祭儀擁有跳脫口傳限制的機會,並且進一步凝聚族人的情感與認同。 本文選擇長期關注祭儀書寫的兩位作家作為範例進行論述,試圖探究祭儀傳統與文學創作之間究竟擁有什麼關聯?展現了何種獨特的姿態?作家為什麼要進行祭儀書寫?以什麼文學技巧來呈現?又彰顯出什麼樣的意義與價值?魯凱族作家奧威尼‧卡露斯及布農族作家霍斯陸曼‧伐伐,兩人的知識養成背景雖然大不相同,但社會現實都引導他們走上背對家鄉的那條路,離自己的族群越來越遠,當他們費盡九牛二虎之力、轉了一個大彎回歸主體認同時,對文化流逝的危機感受特別深刻,強烈的焦慮促使二人懷抱神聖的使命感,不約而同地選擇以文學創作的方式積極維護傳統、為歷史留下見證、也尋回了第一人稱的發言權利,雖然他們書寫祭儀的方式同中有異、異中有同,各自發展出不同的迷人風景,卻都在文本中建構了一個令人嚮往的桃花源,也成功地開啟了族群對話的天窗與平台,使珍貴的祭儀文化重新獲得一個充滿活力的生命,並且有機會以書面形式永遠流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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