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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興、情緒調節能力、親子互動關係與問題解決能力之研究曾薰霆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旨在探討玩興、情緒調節能力、親子互動關係與問題解決能力之關係。首先,對學前幼兒的問題解決能力進行瞭解,再分別探討社經地位、玩興、情緒調節能力、親子互動關係與問題解決能力之相關。其次,進一步分析社經地位、玩興、情緒調節能力與親子互動關係四者在問題解決能力上的交互作用情形。最後,探討社經地位、玩興、情緒調節能力與親子互動關係對問題解決能力的預測力。
本研究採用調查研究法,以「幼兒玩興量表」、「幼兒行為問卷」以及研究者改編之「親子互動關係量表」與修訂之「幼兒問題解決能力量表」作為主要研究工具,並以立意取樣從台北市54個公立幼稚園大班中,每班選取5名五足歲幼兒為研究對象,共發出270份問卷進行調查,回收有效樣本為179份,回收率為66%,隨後使用SPSS14.0統計軟體進行描述統計、內部一致性、皮爾森積差相關、二因子多變量變異數、逐步多元迴歸等分析,得到以下研究結果:
壹、學前幼兒在問題解決能力量表上的得分大致為中等,且信心因素比起分析問題、決定兩因素得分為高。
貳、情緒調節能力、親子互動關係與問題解決能力皆有顯著的正相關,且親子互動關係與問題解決能力的相關程度最高。
參、社經地位、玩興、情緒調節能力、親子互動關係等四個因素在問題解決能力上並沒有交互作用存在。
肆、情緒調節能力的「壓抑控制」與親子互動關係的「情感性」兩者皆能有效預測問題解決能力,且情感性比壓抑控制更能有效預測問題解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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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貫課程基本能力評量政策之研究王逸慧, Wang, I-Hu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旨在研擬一套九年一貫課程之基本能力評量政策,研究以問卷調查法進行。首先分析所蒐集之文獻,繼而就文獻與研究問題發展問卷,問卷編製完成即進行第一階段之問卷調查,問卷填答對象共1137位,包括教育行政人員、國中小校長、主任、教師及家長等九類。該問卷之填答結果經分析與統整後,研究者預先擬出草案,並就草案之適切性徵詢100位審查者(包括教育學者專家、行政人員及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家長等三大類),在參酌所得意見與建議後將草案修改為方案,以為本研究之結論,
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壹、九年一貫課程之學生基本能力應以「國家基本能力評量」與「學校自辦基本能力評量」共同鑑衡之
貳、「國家基本能力評量」之實施要點:
一、評量時機:除數學因學習階段劃分的不同而於五年級及國三進行評量之外,餘六大學習領域皆在六年級及國三時進行評量。
二、評量次數:「國小基本能力評量」實施一次,「國中基本能力評量」與現行「基本學力測驗」整合。
三、實施規模:「國小基本能力評量」採抽全部學校之部分學生施測,「國中基本能力評量」則對全體學生進行評量。
四、評量機構:建議由國家教育研究院下設「課程發展組」及「測驗與評量組」負責。
五、評量發展方式:分四個步驟。分別是(一)由教育部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邀集相關人員發展「能力指標」下所涵蓋之「具體學習表現」;(二)國家教育研究院依「各學習領域能力指標」及「具體學習表現」長期進行試題研發、編製及題庫建立;(三)執行評量;(四)檢討並改進評量題目、方式與政策。
六、試題類型:各學習領域兼採封閉題型與開放題型,前者佔分多於後者。「綜合活動」、「藝術與人文」及「健康與體育」三領域之性質特殊,應加重開放題型之比例。
七、通過標準之訂定:「國小基本能力評量」僅告知受測學生及其家長通過與否,其通過標準由「教育行政人員」、「教育學者」、「測驗專家」、「中小學教師及學校行政人員」與「家長」共同研商。「國中基本能力評量」之評量結果以分數或等第呈現,通過標準由各高中職、五專自行設定。
八、結果的應用:「國小基本能力評量」的結果須作為「長期教育績效的監控」、「評鑑學校辦學品質的依據」及「教育研究的資料」,而「國中基本能力評量」的結果除具上述三種功能之外,尚需作為高中職、五專的選才依據。
九、經費來源:「國小基本能力評量」之試題研發及實施評量費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國中基本能力評量」之試題研發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評量實施費用由受測學生負擔。
參、「學校自辦基本能力評量」之實施要點:
一、實施規模:由各校自行實施,但允班級數較少之學校採聯合式之區域性聯合實施。
二、評量時機:教師隨各學習領域課程之進行評量學生表現,並於各學習領域之學習階段結束時檢覈學生是否達到「能力指標」及「具體學習表現」。
三、評量發展方式:共分為六步驟,分別為(一)由各校「課程小組」與「課程發展委員會」研訂各學期學生應達至之「能力指標」及「具體學習表現」,並據此發展課程內容;(二)發展評量結果表格以利教師紀錄學生學習結果;(三)研商各能力指標之評量方式、評量向度、計分標準及紀錄方式。(四)教師紀錄學生在學期中之表現於「基本能力檢覈表」;(五)將「基本能力檢覈表」之紀錄結果轉化為「基本能力評量結果學期報告表」告知學生及其家長;(六)於學習階段結束時檢覈各能力指標是否皆已進行評量,並將學生於該學習階段之學習表現紀錄於「基本能力評量結果學習階段報告表」以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四、評量原則:評量方式須多元化,且結果之呈現須質量並重。
五、過標準之訂定:由各校「課程小組」與「課程發展委員會」共同訂定。
六、經費來源:試題開發及評量實施費用,由學校所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方案擬定後,研究者自行評估本方案具有七大特色與三項可能潛隱之問題,並提出以下建議作為未來政策規劃與執行之參考:一、本研究所研擬之方案可作為政府規劃基本能力評量之參考;二、教育行政機關應責成專責機構及早規劃基本能力評量之相關措施;三、評量機構應研發具學科統整性質之試題,且評量方式力求多元化;四、應提供進修課程以提昇教師的評量專業知能與技術;五、可舉辦優良試題設計競賽延攬人才及提供評量範例;六、各高中職、五專在選才時宜參酌學生多樣表現,避免僅將基本能力評量結果視為唯一依據;七、宜向社會大眾宣導正向的價值觀以祛除「分數至上」及「文憑主義」的迷思;八、應提供偏遠或較少班級數的學校在新課程實施與評量時的支援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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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彰權益能情形之研究陳志和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瞭解提倡教師彰權益能的背景因素、重要他人對教師彰權益能的影響、實施教師彰權益能的做法、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彰權益能的現況、探討在不同的教師背景因素下,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彰權益能的表現情形以及在班級教室、同儕團體及學校組織三個層次上的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彰權益能表現情形、分析教師彰權益能中彰權與益能之間的關係,最後作出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教師彰權益能及後續研究的參考和建議。
本研究以桃園縣公立國民小學教師為樣本,計得有效樣本418人,再就四種不同權能關係類型各抽出三位教師,共十二位教師,進行訪談。在資料分析上,問卷調查資料主要採用描述性分析、次數百分比、單因子多變量變異數分析、pearson積差相關分析及典型相關分析等方法,訪談資料則依據錄音內容及筆記記錄進行歸納整理,重點列出教師對教師彰權益能情形的看法、經驗及建議。經研究結果與分析發現:
一、教師彰權益能的背景因素為教育改革、教師角色的轉變及時代變遷的影響。
二、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彰權益能的現況是權能皆低與權能兼備兩種情形居多,教師參與決定的範圍集中於班級教室並以教學事項為重心。
三、在教師彰權益能的表現情形上,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因其性別、服務年資、年齡、教育程度及現任職務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四、在不同層次的教師彰權益能表現情形,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因其性別、服務年資、年齡、教育程度、現任職務及是否加入教師會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五、彰權與益能之間有密切的關聯性。
六、校長、家長、同儕與學生等重要他人會對教師彰權益能表現情形產生重要影響。
七、實施教師彰權益能的做法可從教師本身、同儕團體、學校組織、師資培育機構與政府單位五個向度著手。
根據文獻探討與研究發現,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 對國民小學教師的建議:(一)教師如要彰顯專家權應具備良好的專業能力與溝通能力、(二)教師如要增加能力則必須多與同儕接觸,互相分享教學與學習經驗、(三)教師彰權益能的基礎在於培養正向思考、自我負責與反省等心理能力、(四)教師追求權力彰顯與能力增加要以學生與學校為中心。
二、對學校的建議:(一)營造學習型學校的組織文化、(二)提供溫馨便利的學習空間、(三)增加溝通管道以利教師的意見表達、(四)邀請資深而權能感高的教師作為教師學習的典範、(五)辦理和教師實際教學能力有密切相關的研習。
三、對教育行政單位的建議:(一)寬列經費充實外部資源、(二)、營造一個鼓勵教師進修與研究的環境。
四、對後續研究的建議:內容上兼顧學校外部因素與教師的心理變項;方法上可採現場觀察的田野調查方式;相關研究議題上探討不同學制與不同縣市的教師彰益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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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能投資策略績效與其報酬來源之探討藍淑臻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主要是探討動能投資策略在台灣股市長、短期的獲利情況,及動能投資策略之適用時機,最後再從行為理論面來探討前述動能投資策略正向報酬之來源為何。首先,本文探討買進前期贏家投資組合且同時賣出前期輸家投資組合的動能投資策略在長、短期之獲利性,發現在台灣股市中,動能投資策略確實可以產生獲利。然而在考慮交易成本之後,動能投資策略的持有期間應不宜太短,以避免因過於頻繁的買賣,使得交易成本過高,而抵銷了原動能效果所產生的微薄獲利。
接著,本文使用週轉率來判別動能投資策略之適用時機,發現台灣股市亦適用Lee and Swaminathan(2000)所提出的動能生命週期假說,低週轉率贏家投資組合將會延續前期的強勢走勢,而高週轉率輸家投資組合則將延續前期的弱勢走勢。因此買進低週轉率贏家投資組合並同時賣出高週轉率輸家投資組合的早期動能投資策略,會產生較佳的投資報酬。最後,本文利用調整後投資組合相對買賣壓值,進一步地從行為理論面來探討造成上述動能投資策略產生獲利的原因,結果發現動能投資組合在持有期初期的正報酬率是來自於投資人的初始反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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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不能之研究—以自始給付不能為中心 / A study on impossibility of performance : focus on initial impossibility曾彥傑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篇論文共分為5章,第1章為緒論,第5章為結論,而第2章到第4章則為論文主軸部分。
首先就論文架構安排上,因為通說認為自始不能適用於我國民法第246條之規定,依我國民法第246第1項前段可知,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此一規定,由於無法充分保障債權人且違反私法自治,契約應儘量維持效力的看法,故備受學者所批評。是以,在現行法解釋論下,學說上有採比較法的方式,仿德國舊民法的規定,將自始不能區分為自始客觀不能和自始主觀不能,而認民法第246條僅適用於自始客觀不能,限縮民法第246條的範圍,以保障債權人的權益。本文亦贊同此一區分方式,故論文中會分別對自始主觀不能和自始客觀不能,分別在論文第2章和第3章,進行我國民法自始不能解釋論層次之討論。
在第2章主要是針對自始主觀不能進行討論。除了檢討構成要件外,在效果上,本文認為,有自始主觀不能的情形時,由於自始主觀不能概念之創設,主要是為了限縮民法第246條之不當立法,其法律效果其實和給付不能並無不同,換言之,契約仍有效,並且可直接適用於民法嗣後不能的規定(民法第225條、第226條、第266條、第267條)。
不過在適用嗣後不能的過程中,如何來解釋可歸責債務人事由(不可歸責債務人事由)之內涵?向來通說立基於過失責任原則下,認為民法第226條之可歸責債務人事由,指債務人就不履行有故意或過失而言。不過由於締約前債務人對給付之可能實現與否,並不負注意義務,既無注意義務,難謂債務人於訂約之前,有故意過失。從而以故意或過失作為可歸責事由的標準,並不適用於自始主觀不能的情況。
因此學說上有認以債務人是否於締約時知悉給付不能之事實,作為判斷之標準。不過若採此說,將造成在自始主觀不能和嗣後不能,判斷債務人可歸責事由之標準不相同,而無法整合自始主觀不能和嗣後不能。從而本文在此嘗試就債務不履行的可歸責事由重新進行建構,以國際交易之相關法規(PECL,PICC,CISG)和日本債權法改正試案作為借鏡,來闡釋我國民法第226條(第225條)的可歸責債務人(不可歸責債務人)事由內涵,以期能使自始主觀不能和嗣後不能,可以適用相同可歸責事由之標準。
在第3章,本文除了對於自始客觀不能之要件進行分析外,並希望透過解釋論的方式,儘量整合自始不能和嗣後不能。而若要使自始客觀不能亦能適用一般債務不履行之規範,主要之關鍵在於,契約必須有效。在此本文會從自始不能的理論基礎,締約上過失責任(告知義務違反),和外國學說上相對無效之見解,來重新掌握民法第246條之範圍,將其適用之機會再次加以限縮,形成即使有自始客觀不能的事實時,契約依然有有效之可能。
而第4章是站在立法論之層次,透過各國之立法例,來檢視我國現行法之缺失。首先是外國法制度的介紹,在此本文研究之切入點是,自始不能的契約效力,以及自始不能和嗣後不能如何整合之問題。再來是探討民法第246條和第247條刪除後,如何藉由外國法制度,重新建構我國自始不能的法律制度。最後本文認為,現行民法第246條和第247條無法充分保障債權人利益,乃是不當立法,日後修法時,宜改採自始不能,不影響契約有效性的見解;並且在自始不能時,若契約有效,直接適用嗣後不能的規定即可,相關內容將在本文第5章結論作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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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主管職能模式建構之研究 / A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Top Managers' Competency Model許恆碩, Hsu, Heng Shu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國外企業推動接班人計劃已數十年,成效良好,反觀國內企業近年來紛紛出現接班危機,使得國內企業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只能透過挖角或緊急升遷的方式,因應短期的接班危機,但皆未能依據企業真正的需求,系統性規劃與設計接班人計劃及管理發展機制。因此,為瞭解國內企業對於高階主管管理職能之需求,本研究係以Spencer & Spencer(1993)所提出之「一般管理職能模式」為基礎,透過問卷調查方式,釐清96位中高階主管對於高階主管職能模式的接受度,並透過96位中高階主管對於自我管理職能的客觀評價,以驗證各管理職能的能力鑑別度,並進一步探討高階主管職能模式中各管理職能的應用性與內容效度。
本研究結果發現,綜合考量各管理職能接受度排序與能力鑑別度之後,原先一般管理職能模式中的14個管理職能29個構面,僅有12個管理職能及22個構面能夠代表高階主管所須具備的管理職能,因此,本研究即以此驗證結果為發展基礎,建構出一套適用於國內企業的高階主管職能模式,其管理職能排序依序為團隊領導、積極性、培育他人、組織知覺、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術、概念式思考、衝擊與影響力、自信心、成就導向、團隊合作、直接與果斷性,以及分析式思考。此外,本研究進一步發現,企業規模與產業類型亦會影響高階主管職能模式中各管理職能構面的能力鑑別度,顯示本研究所建構之高階主管職能模式存在其適用性。
綜合本研究之成果,希望此高階主管職能模式能夠成為企業於制定中高階主管管理發展機制或接班人計劃時,所採納的完整職能模式基礎。此外,本研究亦提供中高階主管一套有助於職涯發展規劃的自我評估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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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小學校長現場實務實習課程對校長專業能力關係之影響研究-以學校增能理論為觀點陳乃琪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民中小學校長現場實務實習課程與校長專業能力之間的關係。除探討國民中小學校長現場實務實習課程、校長專業能力的內涵及現況,瞭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組長人口變項及學校背景變項在校長現場實務實習課程及校長專業能力得分的差異情形外,亦分析校長現場實務實習課程與校長專業能力之相關程度,並探討校長現場實務實習課程對校長專業能力的預測情形。
本研究係以台北縣、臺北市、基隆市、宜蘭縣四縣市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組長為研究對象,以「國民中小學校長現場實務實習與校長專業能力調查問卷」為工具進行研究,內含基本資料、國民中小學校長現場實務實習問卷及國民中小學校長專業能力問卷三部分,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預試有效樣本154位,以因素分析、積差相關、信度分析,研究預試問卷的信度、效度;正式施測有效樣本516位,分別以描述分析、t考驗、變異數分析、積差相關分析、多元逐步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並得到以下數項結論:
一、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組長在知覺「校長現場實務實習問卷」的總得分上,屬於中上程度,在各向度之得分中,以「行政管理實習」最高;其次依序為「課程發展實習」、「公共關係實習」、「校務發展實習」;最低則是「專業責任實習」。國民中小學校長等人在「校長專業能力問卷」的總得分上,亦屬於中上程度,在各向度之得分中,以「行政管理能力」「教學領導能力」最高;其次是「專業責任能力」、「校務發展能力」、「公共關係能力」;最低則是「教學領導能力」。
二、校長、主任、組長人口變項與學校背景變項中,僅學校層級及學校所在地在校長現場實務實習問卷上,具有顯著差異,性別、服務年資、擔任職務無顯著差異。
三、校長、主任、組長人口變項與學校背景變項中,僅性別、學校層級及學校所在地在校長專業能力問卷上,均具有顯著差異,僅服務年資、擔任職務無顯著差異。
四、校長、主任、組長知覺校長現場實務實習問卷之得分中,低、中、高三組在整體校長專業能力及校長專業能力各向度上,均有顯著差異;同時,不論在「整體校長專業能力」或「校長專業能力各向度」的得分上,高分組均顯著優於中、低分組;中分組顯著優於低分組。
五、校長現場實務實習及各向度,與校長專業能力及各向度間呈現出顯著的正相關,亦即校長、主任、組長知覺校長現場實務實習之校務發展實習、行政管理實習、課程發展實習、公共關係實習、專業責任實習愈高,則校長專業能力之校務發展能力、行政管理能力、教學領導能力、公共關係能力、專業能力也愈高。
六、在探討校長現場實務實習各向度中,以專業責任實習、課程發展實習及行政管理實習三者對校長專業能力之聯合預測力最佳,尤以專業責任實習最具有預測力。
最後,本研究擬根據上述研究結果進行分析討論,以形成結論及建議,並提供教育行政機關、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未來相關研究之參考。
關鍵字:學校增能理論、現場實務實習、校長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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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能源外交戰略之日本因素研究龔祥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從中日雙方能源安全環境出發,首先探討中共能源外交戰略的背景因素和佈局策略,接著從日本因素介入入中共實行戰略的過程,觀察日本所造成的影響,最後再以中共對於日本的政策回應探討雙方這一連串的互動過程,其所蘊藏的意涵為何,並探討雙方解決能源問題的思維與方式之可能形式。
1993年中國大陸由石油淨出口國轉為石油淨進口國起,原油進口依存度逐年快速增長,中共官方因此必須向外尋找更加穩定及更多樣化的供應管道,以因應國內經濟發展需要。故為了維護本身的資源安全,「能源外交戰略」於90年代中期開始迅速實施,這包含了對內的能源戰略以及對外的資源外交、軍事合作等兩方面行動。
日本長期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費國(在2004年才被中國大陸超越),和中國大陸一樣對於海外時有著高度的依賴,甚至猶有過之(日本國內生產石油僅能供應總需求量0.2%),並且因為其經濟實力所支撐的外交能力和軍事能力,是中國大陸在亞洲當中經濟實力最強大的競爭對手,因此日本對於中共在亞洲區域內能源外交的成敗影響能力,自然也就遠超過其他鄰國。於是日本基於能源地緣政治考量,在陸上管線和東海油氣田兩方面著手介入了中共能源外交戰略,造成了兩者的相互競爭,而中共用阻止日本「入常」和派遣艦隊巡邏和潛艇偵察的政策回應,對中日雙方帶來的是更進一步的矛盾。
雙方在1970年代曾有過短暫的石油合作先例,但在目前的權力結構以及難以克服的歷史恩怨等兩大難題影響下,雙方的競爭面大於合作面,這將不利於區域的和平穩定並反而增加整個區域維護能源安全成本的上升,故唯有雙方跳脫出成見,才能冷靜的共同解決能源問題,如此才符合區域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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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能力、行銷能力與組織績效關係之研究莊博文, Chuang, Po-W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對於台灣經濟之發展歷程而言,中小企業扮演著非常關鍵之角色,其彈性及滲透力可說是台灣經濟奇蹟的原動力,而對於中小企業而言,行銷及技術是相當主要的企業功能,近來由於台灣整體環境變遷迅速,在具有高度不確定之環境中,企業如何以其行銷及技術功能形成競爭優勢,進而創造卓越之組織績效,是台灣中小企業應關心之主要課題。
本研究由組織之技術與行銷能力出發,以其為主要之變項,研究其與組織績效間之關係,此外更導入環境之不確定性,包含技術與市場變動性,探討其對於技術、行銷能力與組織績效間之關係是否將產生影響,亦即組織能力、環境變動性及組織績效間之交互影響關係。
本研究針對台灣地區106家中小企業進行問卷調查研究,經過實證分析,其結果顯示:
1、技術與行銷能力對於組織績效均有正向影響。
2、技術能力與組織績效間之關係,將受到技術變動性之影響。
3、技術能力與組織績效間之關係,不受市場變動性之影響。
4、行銷能力與組織績效間之關係,不受技術變動性之影響。
由研究結果發現,組織能力、環境變動性與組織績效間具有交互影響關係,因此對於組織而言,在策略制訂上,應將內在能力與外在環境一併納入考量,藉由能力與環境之密切結合,創造競爭優勢,獲取卓越之組織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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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解能RBS/ERDAにおける深さ方向分析の高度化に関する研究笹川, 薫 25 March 2013 (has links)
Kyoto University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課程博士 / 博士(工学) / 甲第17558号 / 工博第3717号 / 新制||工||1566(附属図書館) / 30324 / 京都大学大学院工学研究科マイクロエンジニアリング専攻 / (主査)教授 木村 健二, 教授 井手 亜里, 教授 河合 潤 / 学位規則第4条第1項該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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