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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標準之研究兼論所得稅法第八條之適用性

劉祺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國與國間之跨國服務日益頻繁,於是乎各式各樣跨越國境交易的租稅問題衍然而生。就目前而言國際間的租稅法規範,並未涵蓋有關跨越國境網際網路交易所衍生租稅問題之各國課稅管轄權。 再就實務上而言,跨越交易所衍生之營業利潤、權利金、勞務所得及其他所得之所得類別歸屬與所得來源認定也日益重要。我國現行法令關於所得來源之認定標準,僅於所得稅法第八條定有規範,惟與OECD、UN等國際組織及美、日、加、德、法等先進國家比較實嫌簡略,不足以應付諸如日漸增多的「電子商務跨國服務活動」所衍生之所得歸屬與稅負課徵問題,其最大困難處係當套用跨國服務交易於現行租稅架構時,目前法令是否可適用亦或須重新修定。 本研究主要是藉由先進國家、國際組織對所得來源之認定標準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作比較分析,提出就跨國服務交易符合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現行租稅架構之相關稅法條文並對現行租稅規範提出改進建議,以提昇稽徵作業績效,進而達到杜絕利用稅法規定不明確處以避稅之情況,以符合租稅公平性、中立性原則。 分析結果發現,就現行課稅制度而言,我國之營利事業係採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亦即居住者就全球所得課稅,非居住者僅就境內來源所得課稅,「跨國服務」交易所產生之所得在我國所得稅法第八條第3、7、9、11款等已定有相關規範,就現行稅法規範應可適用。而就跨國服務所衍生之所得而言,在實務課徵上,稅捐稽徵機關有將其核定為「其他收益」之現象,惟因所得類別之歸屬與民間企業認定不同,經常引起雙方爭議,稅捐稽徵機關逕依「其他收益」之取得地發生於我國境內即將其視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稅,與OECD稅約範本之國際常例不符。 再者,現行稅制有關中華民國所得來源之認定,僅於第八條定有規範惟其部份條款規範,實不足以應付跨國服務交易所衍生之租稅問題,又本文案例探討發現:因國際間跨國服務日益盛行,對所得來源之認定標準及所得類別歸屬認定不同,所引發之情況如下:1.二國間因對所得來源之認定標準不同,因而發生國際間重複課稅的現象, 2.在國際電子網路交易日益熱絡下,使得所得類別歸屬日益模糊化,如電腦軟體之交易所得可視為權利金所得,亦可視為勞務所得,二國間因對所得類別歸屬定義不同,形成對所得來源之認定標準之適用不同,亦可能造成國際間重複課稅情況。 綜合以上重要研究發現,並經廣泛分析比較有關國內外文獻及稅法資料之後,本文提出下列幾項研究建議: 一、 有關電子商務所衍生之跨國服務交易所得部份之稅制改進建議: 有關勞務報酬應以勞務提供地或效益地(對該國經濟產生直接利益)於我國境內,即屬我國來源所得為認定標準;將經OECD認定為權利金性質之電子商務交易型態項目,列入我國所得稅法並加以明確規範;為減少所得稅重複課稅的現象,可引用「國外稅額扣抵」之限額扣抵方式及國際間租稅協定之簽訂方式;為避免因勞務及權利金所得類別歸屬不明,宜於所得稅法第八條內容中明定對勞務及權利金所得之定義;有關外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來源所得之認定標準宜先判斷所得類別之歸屬,再判斷來源國之歸屬;國內企業出售予外國企業之無形資產所產生之報酬,宜先判斷此出售無形資產之合約係為授權契約或為買賣契約,再歸類為權利金所得或財產交易所得;跨國經濟行為日益頻繁,所產生之相關租稅問題,如我國稅法之規定尚不能涵蓋時,對於相關個案宜採個別認定法。 二、一般性建議: 宜於解釋函中明訂依合約判定技術服務內容所屬之所得類別,再依所得稅法第八條之認定標準,判定是否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財政部84/06/21台財稅字第841629949號函);臺灣地區人民被派赴境外分支機構、分公司或辦事處服務(境外提供勞務),自境內機構、公司取得之報酬,宜以在境外居留期間天數,認定是否經常居住境外,作為應否課稅之標準;依據OECD稅約範本第七條中勞務所得之定義,一國對源自該國境內辦事處所產生之所得擁有課稅管轄權,宜比照國際常例,即各國對「居住者」之認定標準,以在該國是否居留滿183天判定是否屬經常居住者,而對其擁有課稅管轄權。 三、 所得稅法第八條修正改進建議: 外國公司之主事務所或總管理處設於我國境內,雖未依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亦應以國內公司認定課稅;關於勞務部份於境內部份於境外提供者,就須以時間為基準畫分並依比例計算其所得;取自一源自我國境內之營業行為所產生所得而支付之利息之外國公司,依比例計算之所得仍屬我國來源所得;於所得稅法第八條增列「船舶或飛機勞務所得」及「國際通訊所得」。 關鍵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跨國服務課稅、電子商務服務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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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保險契約效力之研究

陳怡冰, Chen , Yi-P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根據資策會ACI-FIND最新調查數據顯示,截至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底止,我國經常上網人口達883萬人,寬頻用戶數達289萬戶,由於網際網路連網應用普及率為39%,各產業皆致力於發展電子商務,試圖於虛擬電子交易平台創造豐厚的收益,去年(民國九十二年)我國B2C電子商務市場規模達新台幣220.9億元,較去年成長近40.3%,網路商務快速成長已成為企業高效率銷售通路,保險業也不例外。近年來保險業者相繼加入電子商務的行列之中,保險業者不僅於網站上提供保險資訊、諮詢服務,更藉由網際網路上之電子商務網站銷售保險商品,對保險業者及消費者而言,僅為一種新的行銷通路,惟因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係由電子訊息之方式作成,其投保的流程也與傳統之投保不同,故電子保險契約之效力與傳統保險契約是否因投保媒介為網路而有不同,係值得討論之法律問題。 由於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對要保人影響甚鉅,經由網路所為之締約行為較傳統投保更為複雜,不僅涉及保險法、民法,尚涉及電子簽章法。本文之研究重點為,經由網際網路直接於線上投保而成立之保險契約,其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與一般保險契約之異同,諸如電子代理人、電子意思表示合致之時點、電子文件是否等同於「書面」、電子保單之法源依據、網際網路上當事人能力、電子意思表示錯誤等問題。 保險電子商務涉及之問題相當廣泛,包括電子簽名之效力、認證中心(certification authority,簡稱CA)對當事人身份之確認、線上付款之安全性、網際網路服務提供業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簡稱ISP)之責任、消費者保護、網路交易課稅、個人資料保護、管轄權、審判權及準據法等問題。本文著眼於保險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於網際網路上直接投保時,電子保險契約效力之探討。 第一部份 說明何謂保險電子商務、及其種類,並介紹世界各國保險電子商務現今之發展概況,及定義本文所稱之電子保險契約。 第二部份 首先討論傳統保險契約之成立要件,保險契約之成立要件分為一般成立要件與特別成立要件。一般成立要件為:當事人、標的、意思表示合致;特別成立要件:保險契約是否為要式契約?及保險契約是否為要物契約? 其次論述電子保險契約與傳統保險契約在成立要件上所產生之特殊議題:在當事人此一要件,爭議之點為電子代理人之法律地位及其性質是否為當事人;在意思表示此一要件,討論電子化意思表示之性質及電子化意思表示到達時點;於保險契約之要式性,討論保險電子契約如何符合書面、簽章等要式性之要求;於保險契約之要物性,本文討論保險業管理辦法第四條之一,確認電子保單之法源。 第三部份 首先討論傳統保險契約之生效要件,保險契約之生效要件亦可分為一般生效要件及特別生效要件,並區分保險契約為損失填補保險與定額給付保險二大類,分別討論其各別之生效要件。 其次論述電子保險契約與傳統保險契約在生效要件上之特殊議題:在當事人須具完全行為能力此一要件,討論於電子交易中如保確定締約當事人之行為能力;在意思表示須健全方面,討論電子錯誤之法律問題;在定額給付保險契約之特別生效要件中之「他人死亡契約須經該他人書面同意」,討論電子契約的書面同意如何執行之問題。 第四部份 結論 針對上述議題進行法學討論及提出將來之修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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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電子商務夥伴關係管理關鍵結合力:探索性研究 / Measuring the Strength of Partner Relationship in B2B EC: An Exploratory Research

呂德璁, Lu, De Ts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隨著資訊技術的崛起與發展,傳統的商業模式已經完全不同於以往,電子商務的興起已逐年快速蓬勃發展,這樣的新興商業模式無論是在B2B或是B2C的領域都讓企業運作變的更加有效率,並且為企業創造了更多的利潤,但除了資訊科技以外仍需其他革命性變革與創新才能造就如此欣欣向榮的環境,供應鏈管理即是極佳的例子,在供應鏈管理的運作之下的企業相互合作和共享資訊與資源,資訊科技扮演連接整個供應鏈的重要角色,並且讓供應鏈更加有效率的運作,這是B2B電子商務極致表現的一個相當好的範例,但企業之間的合作決計不僅僅只依靠資訊科技的連結而變的更有效率,企業需要的是尋找良好的廠商作為合作夥伴,本研究的目的就在於發掘出企業間建立夥伴關係中重要的因素,並嘗試將夥伴關係分級,如此一來夥伴關係管理將不只是空談,企業可以有效的評估合作的廠商並加以分級管理,夥伴關係管理的運作將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 在不同的產業中會有不同的夥伴關係出現,當然當中關鍵的結合力因素也將不同,在本研究中將會把目標放在處於資訊科技產業中的買與賣的關係之上,因為這個產業有著強調速度與效率的特性,而且電子商務的應用與發展也最蓬勃,本研究將採用深度的訪談分析,並讓受訪問的企業對重要的結合力因素作評比,如此一來研究者將可以分析瞭解重要的結合力並將夥伴關係做等級上的劃分,以利未來其他研究者能針對不同等級的夥伴關係做各類管理方法之研究。 關鍵字:電子商務、B2B、夥伴關係管理、結合力 / In the wak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 business model is taking a paradigm shift. Electronic commerce is an emerging business model that streamlines the operations of a business and results in efficiency and profitability. In addition to the increased dependency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hanges in management will be needed to maximize the effects of electronic commerce. The concept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CM) tells management to utilize the new found capabilities of IT integration and information sharing between business partners. The concept reveals that a connection beside the tangible IT link should exist to bind a business with its suppliers and customers tightly. Businesses should have a good relationship with their business partners to increase the total revenue. In this research, we are trying to find the critical bonds between business partners. After identifying the bonds, we can use them to categorize partner relationships and differentiate the degree of integration between business partners. Keywords: EC, B2B, PRM, partner relation management, bond, buyer-supplier 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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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網頁版面配置與瀏覽動線之關係研究─以Yahoo!奇摩購物中心、PChome線上購物、GOHAPPY線上快樂購網站為例 / The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commerce web page layout and eye movement- Cases of the Yahoo! Kimo Shopping Center、PChome Online Store and Gohappy eStore

黃毓芬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旨在探討國內三大電子商務網站之商品展示頁面的版面配置與瀏覽動線之間的關係,藉由眼動追蹤儀器實驗(Eye Movement Tracking)及專家訪談的結果,歸納出最後的結論與建議方向,並作為未來實務界在設計與規劃電子商務網站時的參考依據。 在實驗研究中,共分為兩個階段進行測試,由23位受測者進行觀看,有效樣本20人。實驗一主要是測試三家電子商務網站的商品瀏覽效率。透過實驗找出哪一家的商品版面配置與動線規劃,可以讓使用者在短時間內快速地找到所要的商品以及在找尋商品的過程中,受測者的凝視焦點分佈與凝視停留時間為何。 而實驗二的部份,則是測試商品的版面配置情形。主要是操弄三家網站之不同的商品配置特性,測試不同的商品配置特性對使用者的視覺焦點(Fixation Count)與停留時間(Fixation Time)所產生的變化,試圖瞭解何種商品配置最吸引使用者的目光,讓使用者停留更多的瀏覽時間。 並透過專家訪談法,瞭解業界資深的網頁設計師及網站規劃者他們對於電子商務網站之商品展示頁的版面配置與使用者瀏覽動線的看法與建議,以及在規劃及設計自家電子商務網站時的構思想法,最後將訪談資料以內容分析法予以歸納分析,供業界在執行電子商務網站實務設計時之參考依據。 / This study aims to investig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ayout and browsing routes for merchandise display pages on Taiwan’s three major e-commerce websites, as ascertained by results from eye tracking experiments and expert interviews. The study offers some overall conclusions and suggestions which may serve as a reference for future practices in designing and implementing e-commence websites. The experiment was divided into two stages, and included 23 participants whose viewing behavior was recorded; the effective sample pool was 20. The objective of the first test was to examine the merchandise viewing efficacy rendered by these three e-commerce websites. Through this experiment, the website with the merchandise page setup and browsing routes which enabled users to locate their desired merchandise in the shortest time was determined, as well as the samples’ visual fixation distributions and durations. In the second experiment, merchandise page layouts were tested. Different arrangement schemes of merchandise displayed by these same three websites were manipulated to test the effects they have on user eye fixation count and fixation time, in an attempt to understand what type of merchandise display arrangement scheme draws the most attention from viewers and encourages them to spend more viewing time. Expert interviews provided insights and suggestions from skilled web page designers and website builders regarding their perspectives on merchandise display page arrangement and user browsing routes, and in particular, the concepts employed when building their own e-commerce websites. Finally, interview data is introduced and analyzed using content analysis methodology, which may serve as a reference for e-commerce website design pract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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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資訊技術服務管理基礎架構的觀點探討電子商務網站的信任管理程序-以某電子商務公司為例

賴居正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整體網路購物市場在2008年達到2430億新台幣的市場規模,但整體上而言,已獲利的業者仍未超過3成。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5000多家的電子商店固然提供了更多的選擇,但是由於網際網路的匿名性,對於網路彼端看不到、摸不著的商家是否值得信任,往往是消費者決定是否進行購物行為的重要依據。 本研究探討資訊科技服務管理與網站信任管理之關係,以個案研究的方法進行研究,歸納出電子商務業者如何透過資訊科技服務管理的架構,達成管理消費者對電子商務網站信任的目標。 研究結果顯示,資訊科技服務管理架構的服務策略對於電子商務網站信任建立程序的企業層次信任有直接的影響,企業電子商務網站的服務策略初期與企業品牌越相關,越能加強消費者對網站之信任,且企業電子商務網站的服務策略中後期跨出企業原本產業,深化網站會員價值才能加強消費者對網站之信任;而資訊科技服務管理架構的服務設計、服務移轉與服務維運,則會影響電子商務網站信任建立程序的網站層次信任,其客服中心的設計能增加消費者的體驗信任,電子商務網站的交易安全性與系統穩定性,能維持消費者的信任,而電子商務網站危機處理流程的妥善與否,影響消費者的信任;最後,資訊科技服務管理架構的服務策略對於電子商務網站信任建立程序的認證信任方面,電子商務網站業者持續改善本身的服務,可透過第三公正單位的認證,在特定領域取得消費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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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品牌電子商務策略行銷 -以卡培爾公司為例之4C架構觀點 / E-commerce Strategic Marketing in Own Brand Business -Viewpoints of 4C Structure in Capire International Co., Ltd.

謝文昌, Hsieh, Wen Ch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中小企業過去一直停留在製造代工的階段,對於創立自有品牌與跨國B2C的業務版圖的開拓極微稀少,其中棒球運動用品製造產業,因為人力成本問題,早已多數外移至中國大陸與東南亞發展,留在台灣發展的代工廠,業務範圍幾乎只剩台灣本地的需求,其規模也縮減得很小,更談不上發展跨國自有品牌的嘗試。 在網路科技尚未成熟的年代,建立自有品牌與外國通路的門檻極高,除了需要鉅額的資金之外,人才管理與市場知識也使得中小企業在這個領域望之卻步,然而這個門檻在網路科技進步之後,已經大幅降低,跨國的資金流、物流、資訊流的服務都已經非常成熟,這些配套環境使得中小企業得以突破過去的限制。 卡培爾國際有限公司為一家新創的自有品牌電子商務公司,其營運的業務為客製化棒球手套,銷售市場包含美國、加拿大、台灣、日本、韓國、澳洲…等棒球國家,希望透過電子商務結合網路行銷的方式,把傳統的客製化棒球手套,打造成為一個能夠行銷全球的事業。 本研究以策略行銷4C交易成本理論為基礎,分析卡培爾公司在營運之初所面臨的4C狀況與挑戰,試圖以4C架構提出策略行銷的解決方案,期望透過這個案例,探討台灣中小企業結合台灣製造優勢與網路科技,創立自有品牌開拓國際市場的可能性,同時透過這個個案的經驗也希望能為其他台灣中小企業提供實務經驗的借鑑。 關鍵字:電子商務、網路行銷、自有品牌、中小企業、4C架構、策略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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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體資訊終端機提供保險服務之法律分析 / The Legal Analysis of Kiosk's Insurance Services

黃立其, Huang, Li Ch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Kiosk是以提供公眾使用為目的之多媒體資訊終端機,設置大尺寸觸控螢幕取代鍵盤與滑鼠,搭配整合影像、圖片、文字、音效的多媒體動態介面,連接網際網路,協助使用者接收資訊或進行交易,強調藉由互動式設計自行操作,在行政機關、私人企業的運用相當廣泛。與民眾生活關係密切的便利商店看準此商機,欲與保險業異業結盟,透過Kiosk買賣保險,卻因為主管機關的保守而未果。 相對於此,保險Kiosk在國際蓬勃發展,例如美國國會聚焦隱私權及弱勢團體的保障、德國政府鼓勵異業結盟的多元應用、日本業界發展出金融沙龍,皆值得臺灣借鏡。本研究主張全面開放Kiosk保險服務,藉由保險法規與民法、行政函釋、論文、期刊、官方和非官方報告之分析,探討其類型化以及現行法令、自律規範的適用,嘗試歸納應遵循之監理架構。 參酌臺灣便利超商現況,本文將Kiosk保險服務歸納為繳納保費、文書處理、廣告宣傳、線上交易等四大類型,研究相關法律問題,肯認Kiosk扮演新興保險通路的可行性。援引法令位階規範之精神,推導出保險Kiosk應提出營運計畫書,搭配編碼、人事、資安等內稽內控之機制。進而剖析Kiosk招攬、廣告、核保、理賠流程,重申商品適合度政策和業務員報告撰寫。探討保險電子商務等非法令位階規範,臚列應保護或公開之資訊、周邊設備和委外應遵循事項,強調身分驗證管道、電子化意思表示的處理流程、隱私權保障措施等面向。 為健全保險市場與保障消費者權益,本文認為,應該為Kiosk多媒體資訊終端機提供保險服務,量身訂做法令,搭配主管機關的個案監理審查,作為營運前核准、營運監督之依據。爰擬定保險業多媒體資訊終端機營運管理辦法,奉權責歸屬明確及資訊公開透明為圭臬,要求保險業者遵守、提供消費者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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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取貨服務對便利商店店面需求之影響-以7-Eleven為例 / The Impact of Online Shopping with Pick-up Service on Demand of Convenience Store: An Example from 7-Eleven

石昌國, Shih, Chang-Ku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連鎖便利商店由於其據點多、分佈廣、全天候營業的特質,使得便利商店在網路購物的物流末端得以扮演最後一哩(the last mile)的通路角色。這種高附加價值的取貨服務,突破了傳統店面僅限於店內商品銷售的經營模式,創造出門市額外的人潮流量,亦影響到未來便利商店整體店面需求。本研究探討幾個重要議題,包括網路購物取貨服務對便利商店經營的重要程度為何?在未來網購取貨服務環境下,便利商店是否有持續展店的需要?門市選址因素較過去文獻有否改變?對內部空間規模有何影響?位於不同市郊區位影響有何差異?以期瞭解網路購物對實體零售店面需求之影響。 本研究以臺北市325家7-Eleven門市為研究對象,實證結果發現網路購物取貨服務數量對營業額有顯著正向影響,且對市區門市營業額的影響較郊區明顯,長期將提升整體門市競租能力,隱含更有能力進駐條件更佳之區位與擴張佔有率。實證亦顯示位於市區商圈愈小的門市,其網購取貨數量愈多,意味網購取貨消費者對於門市區位可及性便利的要求較高,而未來新增門市的商圈範圍劃設,亦須一併考量當地一般便利品與網購商品的需求總量,以訂定需求門檻,為因應網購取貨龐大市場,7-Eleven應持續擴張門市。在選址因素方面,目前僅發現位於非三角窗門市較有網購取貨潛力,隱含未來網路購物對零售店面區位選擇之潛在影響,而位於郊區或商圈範圍較大的門市,則蘊含潛在的網購取貨需求。門市面積方面,短期可透過選址彈性範圍或內部倉儲與展示空間相互調整予以解決,長期而言,預期門市倉儲空間的需求將會有所增加。 國內外探討網路購物對於實體零售業經營與店面需求影響的相關文獻尚未成熟之際,本研究的貢獻在於從網路零售商與便利商店實體通路結合的面向切入,首度印證網路購物、來店取貨服務對於實體便利商店經營的重要性,並進一步探討其對門市商圈範圍、選址區位與面積的潛在影響,裨以提供未來便利商店業者在網購取貨服務環境下的展店策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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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對成本結構之影響-以價值鏈觀點

曾光雍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網際網路供商業需求應用以來,Internet上的使用者便大幅提昇,而Internet在商業應用的蓬勃發展,使得Internet的策略價值以及與企業競爭優勢的關係,也逐漸受到重視。電子商務的興起為企業開啟一扇門,而欲在網路時代成功且存活長遠的企業,仍應具備成本觀。電子商務之興起與盛行所帶來的是交易方式及作業流程的改變,而交易方式改變相信定會對其相關成本項目造成影響;成本構造若不同,對成本之管理方式亦應會有所不同。故若能確定導入電子商務後成本結構之增減變動情形,相信對成本管理焦點之掌握是相當有助益的。 有關電子商務之研究文獻皆指出導入電子商務具有許多優點,其中一項即為降低成本,然而目前有些導入電子商務的公司其營業額雖呈倍數成長,但利潤卻未如預期增加。導入電子商務是否真能致使成本減少,亦或是某部分確實減少,但某部分卻超乎預期的增加?而減少的項目為何,增加之項目又為何?本研究之目的即為探討導入電子商務對成本結構造成何種影響,故研究問題為: (1)傳統模式與電子商務模式下之成本結構有何不同處? (2)為因應電子商務模式下之成本變動,成本管理焦點應如何轉移? 本研究之課題係在於從價值鏈觀點來探討導入電子商務對成本結構有何影響,並希冀透過一資訊服務業以個案訪談方式及實地實證方式對問題能有一滿意之解釋。經由本研究從價值鏈及成本觀點探討後,發現個案公司透過電子商務方式,確實改變了部分成本結構,但在初期,必須大量投入資本科技軟硬體、教育訓練、認證發行等成本及進行大幅度的企業流程再造活動;然而就中長期而言,不但可以強化企業營運效率,更能進一步加強本身競爭力,而各部門透過流程再造及資訊化的過程更可將多餘的資源運用在附加價值更高的活動上,茲將本研究所獲致之導入電子商務對成本結構影響的結論彙總如下: (1)導入電子商務後人事成本增加 (2)行銷模式改變導致行銷成本減少 (3)導入電子商務使資本科技成本大幅增加 (4)透過金流將使財務成本降低 (5)價值鏈中之主要活動的成本降低,而支援活動的成本增加 (6)人事成本所佔比例增加,行銷支出所佔比例減少 (7)導入電子商務必須配合企業流程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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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環境帳務稽核日誌系統之建置研究 / A Study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model of Network Environment Accounting Auditing Log System

歐文純, Ou, Wen-Chu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網路環境中,電子商務上的帳務稽核系統,需要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機制的輔助;尤其是在科技快速發展的今日,沒有人能保證百分百的安全,當安全的環境產生漏洞後,需要有一道最後的防線來偵測環境的漏洞,以減少公司的損失,Olden[2000] 認為稽核(Auditing)是網路環境下,電子商務安全基礎建設(Security Infrastructure)中最重要的功能,此稽核的工作包括:(1)促使公司追蹤網站上的活動。(2)產生交易日誌及相關的安全事件。(3)利用稽核日誌以證明某一活動或交易的執行,並且可以追蹤與重新建立因為安全入侵或詐欺等受到影響的事件。因此需要一個網路環境帳務稽核日誌系統,以利後續的審計軌跡的追蹤與查核。本研究試著提出適合在網路環境交易上的帳務稽核日誌系統架構,以解決網路環境交易上帳務稽核的需求,提供一個容易瞭解的稽核方式,幫助管理者更容易掌握網路上的相關問題,並且加以改進。對於日誌的稽核方面,提出重要的整體檢驗概念:(1)個別系統異常的檢查及異常的交互核對,以便找出不易發現的錯誤。(2)應用系統使用者主管角色檢查,以防止內部控制不當的缺失。  在系統雛型建置上,由於各系統所產生的日誌並非為了帳務稽核之目的而設計,難免無法完全滿足帳務稽核日誌所需要的欄位,尤其是無法支援由任一日誌交叉查詢至其他三種日誌所需要的欄位,及受限於研究資源及時間的限制,在雛型系統的實作上,本研究只實作當交易日誌找出異常資料時,再交叉查詢到其他三種日誌。同時,因為重點是放在交叉查詢的檢查,為了減少資料量,因此交易日誌的檢查只舉出經過簡化的十個例子來示範。 / It is hard to implement perfect safe systems in network environment for electronic commerce, so we need internal control and audit mechanism to help detecting unsafe events or error events. Olden[2000] claims that auditing is one of the most critical functions of an e-commerce security infrastructure. The auditing component, which enables an organization to track a Website's activities, should generate logs of transactions and relevant security events. Audit logs serve as proof that an activity or transaction was performed. The logs are often the best way to track and recreate events leading to a security breach or fraudulent activities. In an effective e-commerce security infrastructure, every activity should automatically generate a log entry that can be accessed later. In this study, an implementation model of accounting auditing log system in network environment is proposed. It is essential for the auditing log system to integrate with, and leverage, existing technologies and environment platform logs for finding critical errors. The system should also perform user role conflict check for finding lack of user internal control. This research implemented a prototype system (Network Accounting Auditing log system, NAA) in the environment of NT windows and SQL server database system, in which NT system log, IIS log, FTP log, SQL server log, program maintenance log, five logs are assumed to be kept. For simplification, only 10 scenarios are checked whether there are any abcdrmal transaction events. If any abcdrmal event is found, the NAA system will further cross-check the above logs to find the possible reas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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