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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專科醫院行政管理之研究

蔡長清, Cai, Zhang-Q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緒論,包括研究動機,研究方法與限制、本文結構。 第二章有關醫院及規劃控制之理論探討、醫院特性、規劃的重要性及控制模式。 第三章臺北市立的專科醫院概況。包括院史演進、任務與組織、醫療、學術研究等。 第四章醫院行政實務的探討、包括門診、醫療輔助單位、預防宣導追趿、工作人員數 量。 第五章醫療人員人事管理、包括編制、任用、服務動機升遷考核、訓練、進修、薪金 、福利等評價。 第六章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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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發展中過程諮商干預活動之研究

吳迪文, Wu, Di-w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組織在從事組織發展或推動變革的過程中,內部變革推動者或內部諮商顧問相對於外部變革推動者或外部諮商顧問而言,其是同樣重要的,兩者通力合作形成夥伴關係,能夠相互截長補短以獲致組織變革的最大效益,並能提供未來組織發展的合作模式 過程諮商係一種組織發展或組織諮商的干預技術,而且是一種幫助的哲學,以及如何幫助的技術或方法論。它強調一個人幫助另一個人相關的心理及社會過程,並強調人群間及團體中事情如何作成比完成什麼更為重要。過程諮商對人群過程之干預活動包括「溝通及診斷」、「團體建立及維持」、「問題解決及決策」、「團體成長及發展」、「領導及影響」、「評量績效及給予反饋」、「團體間過程」。 筆者希望透過本研究,歸納分析過程諮商理論,並據以從外部諮商及內部諮商兩個面向來探討行政院人力評鑑服務團及政府再造與行政革新種籽部隊的組織諮商功能,期建立我國公部門人事單位推動公部門組織發展之過程諮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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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務人員新退休撫卹制度之研究 / The Studing of New Retirement and Survivor Payment System of the Civil Servic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曾德宜, Tseng, Te-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人口高齡化之現象係現代各國所面臨的重要社會問題之一,及政府與民間共同關切之人口發展趨勢,其所引發的社會性、政治性、經濟性、文化性議題,已逐漸成為現代工業化國家公共政策之焦點。由於醫療保健技術進步及生活水準提高,使得人類平均壽命延長,導致老年人口佔總人口的比例逐年遞增,而形成人口老化現象,在世界各國人口逐漸老化之際,我國也面臨相同的問題,據統計資料顯示,臺灣地區在民國82年底已邁入了聯合國所謂的「老人國」(即65歲以上人口占率超過7%)之社會發展階段,且人口老化之現象正不斷地在持續之中,未來人口結構高齡化之現象將直接並持續衝擊我國現有之政經結構,且此在一衝擊下之影響,將會日益擴散至公共事務各層面,形成各種對政府與社會之危機與挑戰。此一人口老化以及平均餘命增加之高齡化社會現象,對我國公共人事行政影響最著者,首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公共人事行政管理系統,始於公務人員甄選之考試任用,終於退休撫卹之辦理,因此退休撫卹制度自是人事行政的重要環節。本研究擬針對現代社會高齡化之趨勢,就有關退撫制度之理論與公務人員退撫制度相關文獻進行探討,進而檢視我國歷代文官之退撫體制,並比較研究各國退撫制度之內容與實施情形,做為本研究之參考架構,復就我國原退撫制度之內容進行敘述和說明,藉以做為瞭解新制之基礎,另針對新制之建制背景及制度內容進行分析,並論及有關退撫基金管理營收以及制度規畫之議題,最後並檢視我國退撫制度的政策內涵及其相關措施,並提出改進建議,俾以規畫一符合現代社會安全需求與發揮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效能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做為發展國家與建立安定和諧之社會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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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一體化區域的基礎教育人力資源開發研究 : 以上海市寶山區為例 / 以上海市寶山區為例

陳志建 January 2004 (has links)
University of Macau /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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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學校行政人員與學生比例之研究 / Study on school administrator to student ratios in Macao

黃曉韻 January 2011 (has links)
University of Macau / Faculty of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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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改革及發展之研究分析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改革及發展之研究分析

林煒任 January 2011 (has links)
University of Macau /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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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保證與保證保險之責任分擔 / A Study on the Contribution of Guarantor and Bonding Insurer

秦嘉瑋, Chin, Jia W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同一債務具有保證保險與保險契約為擔保時,兩擔保制度間之責任分擔並無法明文,實務上僅因保証保險得適用保險法上之相關規定而認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在債權人同時擁有保證契約與保證保險之情況下,保險公司若先為保險給付後,其得依保險法第53條之保險代位,向保證人進行全額之求償。此項法律適用之結果宣示保證保險人於擔保地位中更優於保證人之結論。雖於法律條文操作上並無問題。然,其間所隱含之意義是否符合法理解釋,仍值探討。 故本文先從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帶債務此多數債務人間之責任分擔為討論,再就擔保制度間之競合為探討,並檢討此類案例適用保險代位之規定是否符合其法律制度目的。而最後以為,保証保險人與保證人之擔保地位應參酌共同保證之法理,使其平均分擔責任。 而員工誠實保險亦屬於保證保險之一種,在本文之主題上,其恰與民法中人事保證制度互映,因此本文所探討之問題於人事保證及員工誠實保險同時存在時亦有其價值。然因人事保證與員工誠實保險有其法理上特殊之處,故在適用保險法相關規定時應如何解釋,始能與民法之規定相調和,亦值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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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場における日系自動車メーカーの競争力分析-トヨタ自動車の事例を中心に-

垣谷, 幸介 23 March 2020 (has links)
京都大学 / 0048 / 新制・課程博士 / 博士(経済学) / 甲第22219号 / 経博第607号 / 新制||経||292(附属図書館) / 京都大学大学院経済学研究科経済学専攻 / (主査)教授 塩地 洋, 教授 田中 彰, 准教授 坂出 健 / 学位規則第4条第1項該当 / Doctor of Economics / Kyoto University / DF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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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公務人員任用制度之研究

陳庚金, Chen, Geng-J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語云「為政之要,莫若得人,百官稱職,則萬務咸治」,又云「徒善不足以為政,徒 法不足以自行」,意在健全之法制有賴勝任之人員以執行之,始能達成目的,恢宏功 能。公務人員之任用乃人事行政之大門,如何使「朝無倖進之徒,野無抑鬱之士」, 斯為施政致治之要務。現行公務人員任用制度,作始於廣州,大備於遷渝之際,行憲 後可記之革新措施殊多,迨行政院成立人事行政局,任用制度復向前邁進一步,此種 演進事實可供吾人探討之處誠多,不無研究價值。 全文凡七章,約十六萬字。 第一章緒論。係自任用之廣狹二義中說明拙文以狹義之任用配備過程為限。並就諸多 不同之公務人員涵義□,確定以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任用法所規範之 公務人員為研究對象。 第二章任用制度之演進。首敘歷代與北京政府時代之任用制度,自秦以迄民初擇要歷 述,以明梗概。再就國民政府時期所建立之任用制度,予以分析介紹,並將行憲以來 任用法規之立法精神作一扼要說明,冀對現行制度之瞭解與研究有所助益。 第三章任用機關與銓敘機關。除於任用機關之任用權限及銓敘機關之組織與職權作一 探討外,並對時起爭議之任用權作一簡單分析,而以任用權之制度化為依歸。 第四章任用等級與任用資格。本章將公務人員依適用法規之不同分成普通任用法上之 公務人員、特種任用法上之公務人員及分類職位法上之公務人員三類,分別詳述任用 等級與任用資格,並各類公務人員之職等比照與轉任資格作一綜合說明。 第五章任用限制。分別就積極條件之能力要件、任用要素,及消極限制之消極條件、 迴避任用、兼代限制、年齡限制、指名商調等一一予以分析研討。 第六章任用程序。此與任用資格同係任用制度之骨幹,自考試分發甄審、派代、送審 、銓敘、複審、試用、學習至請簡呈荐委任、動態登記、改正降免與銓審互核等,分 別就作業程序與作業要點詳加敘述。同時將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之任用程序另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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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省後中央與地方權限衝突之研究

林谷蓉, Lin, Ku J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旨在探討精省之後的中央與地方於權限所生之衝突。以法制研究途徑,檢視現行法律規範中關於權限劃分之方式及內容,分析其缺失;對於權限衝突之內容、爭點,以文獻分析、歷史研究與比較研究的方法,從相關法律、實務運作與學說見解等角度,進行下述之探討: 一、 從權限劃分制度,探討我國均權制度形成背景( 中山先生對於集權分權 主義的省思)、內涵(權限劃分之原理原則),以及現行憲法關於權限劃分 相關規定,尤其對於造成權限衝突根源的第十章劃分方式與均權理論加以分析並檢討;進一步介紹美國、德國、日本與英國之權限劃分制度與經驗,以作為吾國制度的借鏡與學習。 二、 地方自治是否為憲法保障之制度,將影響地方自治團體與國家間之關 係,及其運作與呈現方式。藉由探討地方自治之憲法理論,明瞭地方自治的意義、本質、保障之重要性,以及地方自治團體的任務與高權,進而對照並分析我國地方自治法制化歷程,方能理解地方自治在我國因實踐經驗與程度之不足所造成今日中央與地方衝突之時空背景。 三、 對精省後中央與地方權限衝突中最具代表性的四大面向-自治事項與委 辦事項之釐清、立法權、人事權與財政權,深入分析現行法制的規範缺 失、明白實務操作之情形與落差,並探討學說爭議,以發現衝突所在。 (一) 、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釐清部分: 從憲法、地方制度法與專業法律中關於權限劃分之規定加以析論;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的定義、意義,在學說與實務的看法與相關問題均加以分析,繼而提出判斷標準,再從其影響範圍肯定區分兩者之必要性。 (二) 、立法權限之衝突部分: 認識立法權體系與內涵,探討其與中央立法權之範圍、界限與法律位階之爭議;自治監督引發之衝突常為造成中央與地方施政受礙或關係破劣之因,故監督之方式與實施,以及救濟管道,均為探討所在。 (三) 、人事權限之衝突部分: 最大爭議為中央一條鞭體制的專屬管轄問題,故而將一條鞭制度之意義、由來、實施與適用範圍、與地方行政權之爭議先予以釐清,再反省改進之道;並介紹我國人事權之沿革,從三個時期(自治綱要、自治二法、地方制度法)之法制加以分析;探討人事權今日爭議的處理與解決機制,並從最具爭議代表的警察人員的任免與遷調、消防人員之人事管理與體制問題、政風人員考核與懲處問題等深入析論。 (四) 、財政權限之衝突部分: 財政為庶務之母。今日財政爭議不免因中央本位主義心態,不重視地方分權而造成,故須正視地方財政分權的價值。從中央與地方財政權之規範法源,探討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理念、演進與內容。對於當前財政權衝突問題分別由收入、支出與調整面深入剖析,其中對於課稅權之設計、造成地方財源困窘因素、統籌分配稅與補助款本身的問題與爭議,尤為探究重點,並呼籲建立正確之財政分配理念以為解決財政權衝突之基本理念。 四、 嘗試對於精省後中央與地方權限衝突類型化,藉由近年爭議最具代表 性,且受矚目之案例(里長延選案、健保釋憲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與地方自治權之關係、中央與地方在教育權限之衝突、各級地方選舉委員會為隸屬中央選舉委員會之疑義、財團法人許可設立及行政監督與管理的問題、公益彩劵發行權之收回中央爭議、台北市擬定之「台北市資訊休閒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與台北縣原擬定之「台北縣民宿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的「核定」問題)共通性歸納為「中央函令與地方立法權限衝突」、「中央立法與地方立法並執行衝突」、「中央立法並執行與地方立法並執行衝突」與「地方先立法,中央後來居上立法權之疑義」四大類型。深入分析衝突原委,並提出己見。 五、 自美國、德國、日本與英國之解決機制作為借鏡與參考,尤重視自治經 驗相仿的德國、日本的法制;主張權限衝突之解決當有事前之預防機制與事後解決機制的處理,前者乃治本之道,須從檢討並健全法制著手,且須重視地方有效參與;後者為必須及時建立之機制,鑑於我國已有的機制基礎,提出行政爭訟與權限爭議調解委員會雙軌制的新思維,以及強化爭訟途徑的構想。 六、 綜合四大面向的研究心得,以期發現造成中央與地方權限衝突的「五大 衝突原因」----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難以釐清、地方自治意識之覺醒與高漲、政黨因素、監督法制未成熟與欠缺落實大法官揭示事前參與機制研究等,作為探討衝突問題後之研究發現並提出能預防衝突又解決衝突的具體建議;以「三大建議」----權限明確劃分與精緻化、建設中央與地方參與夥伴關係、衝突解決爭訟機制之強化,作為本文探討精省後中央與地方權限衝突心得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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