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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 Global ETD Search service is a free service for researchers to find electronic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This service is provided by the 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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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仲介制度之研究

劉芳瑜, LIU, FANG-Y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壹、研究目的 (1)透過本研究瞭解房地產仲介的型態及發展。(2)透過本研究發掘台灣不動產 市場中現存的仲介問題,並以公平性及效率性作為分析的重點,加以評估。(3)為 建立「房地產仲介制度」提出具體的建議,以供政府日規範房地產交易制度的參考。 貳、文獻回顧 (1)國內方面﹕包括有關房地產方面的期刊,及住商研究室對房屋仲介市場經營等 相關方面的研究報告。 (2)國外方面﹕則搜集有關Broker方面的研究期刊,繼有Greshem (1974), Owen(1977),Villani and Simonson(1982)自不同觀點探討brokers 在 房地產市場中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1981年Yinger則透過模型,分析broker的佣 金結構和房價的關係;David W and Peter F.(1986)則建立模型研究仲介制度 和住宅市場的關係;Johnson and Loucks(1986)主張政府可透過對佣金和執照 的管制來管理仲介市場,並提高服務品質。 參、研究方法與內容 (1)文獻的探討一以瞭解各國仲介制度的情形。(2)資料的搜集一搜集台北都會 區內有關房屋仲介的各種報導,並藉由訪談及問卷的方式,瞭解各經營型態的代表性 公司的營運情形,以深入探討房屋仲介的情況。(3)個案的分析一透過深入訪京及 問卷的趼究方法,對個案做深入分析,以瞭解仲介關係中的公平及效率。 肆、研究結果 (1)透過問題的發掘與探討,以瞭解成屋及中古屋的交易方式與過程。 (2)透過公平/效率指標,評估台灣房地產仲介的公平性與效率性。 (3)就所發掘的課題提出策略,以供政府或民間業者欲成立房地產仲介制度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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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之研究

王寸久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摘要 銀行保險在歐美已盛行多年且深具實效,然在台灣可說是方興未艾。壽險與銀行業者於兩岸相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經營上均面臨整體環境的挑戰。從事銀行保險,如能充分發揮雙方優勢,似能為消費者、壽險及銀行三方帶來利益。 本文首先探討銀行保險於外國之發展經驗與成功因素,繼以研究國內壽險業與銀行業乃至金融控股公司現況,並自實務面闡述進行銀行保險行銷活動之各項要素,以及目前業界已有之營運模式。此外,本文亦探討保險仲介人於銀行保險之運用,評析壽險,銀行與保險仲介人如何於產銷三方之互動中各取所需,以建立「三贏」之合作關係。 最後,本文針對國內業界所經營之銀行保險業務得失,分析及總結問題所在並提出建議對策,期能作為壽險業者經營銀行保險時之參考。 / Abstract Bancassurance has been implemented successfully at countries of Europe and North America, nevertheless it is still a booming business in Taiwan. Life insurers as well as banks are facing challenges from the change of macro economic environment after both Taiwan and the PRC had joined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Entering into the Bancassurance business to maximize both parties’ competitive advantage seems to be beneficial to all consumers, life insurers and banks.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experience and success factors of Bancassurance in some developed countries, followed by study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ife insurers, banks and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 in Taiwan, and explores the key points for implementing Bancassurance marketing activities and the existing operation models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 addition, this paper also evaluates the insurance intermediary’s functions in the Bancassurance, analyzes how life insurers, banks and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could satisfy each others’ needs during the interaction of three players, in order to build a “three-win”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At the final part, by reference to local life insurers’ lessons in operating Bancassurance,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summarizes the crucial problems therein. Recommendations are submitted to the local life insurers as the reference for their 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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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演藝經紀產業人力資本投資模式之研究 / The study of investment process of human capital for the entertainment agency industry in Taiwan

葉以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台灣娛樂產業逐漸走向制度化,產業上下游之間開始進行垂直或水平整合、購併、或是策略聯盟,整個娛樂產業的版圖正在發生劇烈的變動與擴張,而整合型娛樂經紀公司蔚為一股風潮。   本研究為一初探性研究,企圖藉由田野觀察、深度訪談的方式,歸納一些台灣演藝經紀產業的發展現況與未來發展,以及其上下游之價值鏈活動分工與整合。本研究參照相關文獻,探討仲介制度與契約關係、代理理論以及沿用創投投資決策模式,發展「藝術創作者/表演者」人力資本的投資決策模式。主要研究架構欲探討不同策略定位與能力、稟賦的演藝經紀公司,對於其投資決策程序與經營活動有何影響。   本研究之研究個案包括:金懋傳播事業有限公司、仲傑傳播有限公司、齊石傳播有限公司、星之國際娛樂有限公司、以及大鵬傳播有限公司。   本研究的問題主要分為三個主要取向:(1)台灣演藝經紀產業的發展現況以及與美國、大陸方面經紀產業經營的比較;(2)演藝經紀人對於藝術表演的投資決策過程;(3)成功演藝經紀人的特質。   藉由多個案研究之深度訪談歸納整理以下研究發現:   1. 台灣各演藝經紀公司的策略定位逐漸走向垂直或水平整合,並有國際化發展之趨勢。   2. 當經紀公司垂直整合,業務項目包括經紀與製作之後,此時經紀人的角色將轉為製作人,經紀業務需逐漸轉由他人接手,無法身兼經紀人與製作人二職。   3. 經紀人本身具有創業家的特質:富有創意與個人獨特想法、領導能力、願意承擔高風險事業等特質。   4. 成功的經紀人具備創意、豐富的實戰經驗、獨到的市場眼光與準確的判斷力、以及良好的人際網絡關係等特質與條件。   5. 演藝經紀產業對於藝術表演的人力資本投資模式與創業投資對於新創事業的投資模式對比,演藝經紀產業較不考量財務問題以及變現回收的問題。   6. 演藝經紀產業與創業投資有其相同特質─助人興業、長期性、高風險、高報酬的投資活動。   7. 規模愈大、策略走向愈國際化的經紀公司,人才來源逐漸由主動向外搜尋轉變成被動接受履歷;而接受第三者介紹也是經紀公司常用的人才獲取方式。   8. 經紀公司的價值網絡愈趨向一體化其對旗下藝人之行動建議/投資後活動組合反而因此而受限於組織;而經紀人因在供需兩方的所有權實體下,其功能與價值也較無法彰顯。   9. 為減少訊息不對稱情形下所制訂契約的履行問題,經紀公司與藝術表演者間採取「跨期契約」制訂方式。   10. 經紀人與藝術表演者之間大多採取關係契約,其維繫力量來自彼此間的信任與長期合作關係。   本研究對於演藝經紀產業發展的建議為:加強藝術文化經紀法規的制訂與落實、建立實習經紀人制度、以及對人力資本投資概念的加強,增加對新人的投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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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仲介公司翻譯員工作壓力來源與工作滿意度之探討 / A Study on Work Stressors and Job Satisfaction of Manpower Agency Translators

田開瑄, Tian, Kai X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灣在1989年開始引進外籍勞工,根據勞動部調查,截至104年3月底外籍勞工人數已達566,518人。台灣目前對外籍勞工已有一定程度的依賴,且未來對外籍勞工的需求將持續成長。人力仲介公司藉由翻譯人員為企業(雇主)和外籍勞工提供客務。身為第一線員工,翻譯員往往必須站在人力仲介公司角度,同時滿足企業(雇主)與外籍勞工之需求解決問題,如此想必翻譯人員將面臨嚴謹的工作壓力。過去研究發現,當員工感受到壓力時,工作績效會下降;改善員工績效的重要關鍵是在於降低工作壓力、提高員工工作滿意度。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下,如何確保翻譯員之工作績效,是當前人力仲介公司重要課題。 本研究將探討人力仲介公司翻譯員工作壓力來源與工作滿意度現況,以及探討在不同人口特徵下,工作壓力來源及工作滿意度是否有差異。本文主要以量化研究方式,針對人力仲介公司翻譯員實施問卷調查,有效樣本共計93份。研究結果發現:(一)翻譯員的工作壓力屬於尚可接受程度,主要三大工作壓力來源為:「人際關係」、「工作負荷」及「個人責任」,(二)公司規模之不同,於工作壓力來源之「工作負荷」構面具有顯著差異,(三)翻譯員對其工作評價屬尚頗為滿意,其中「外在滿意」構面分數為最低,(四)公司規模之不同,於工作滿意度之三個構面存在顯著差異。接著,本文以質化研究方式為輔,透過訪談三家人力仲介公司之資深主管與翻譯員,由兩個不同角度瞭解第一階段研究結果之實務現象,以提供人力仲介公司實務管理建議,降低翻譯員的工作壓力,提升其工作滿意度,進而促進其工作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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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夥伴關係之研究 -以台灣大哥大志工數位媒合平台為例 / 無

黃玉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以政府推廣志願服務及未來我國即將邁入高齡社會,對龐大志願服務者的需求作為研究背景,探究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微樂志工」媒合平台的運作模式現存的問題,檢視平台從2014年3月成立迄今之相關成效。 本研究透過文獻分析法整理志工招募的理論與概念,運用次級資料分析法瞭解志工招募現況,並對「微樂志工」媒合平台現況進行分析,解析國內較著名的企業社會責任案例,將理論與實際進行驗證,提出如何運用企業核心能力協助非營利組織從事公益,可以更創新、更有效益之建議。 研究結果發現:現代人的生活型態漸趨仰賴數位行動之服務,台灣大哥大基金會所推出之「微樂志工」媒合APP平台,是符合潮流的服務仲介模式,惟平台尚未整合集團資源、提供的活動類型亦尚未完全符合志工需求、無誘因吸引非營利組織與志工使用,以及操作介面尚不夠人性化。 本研究提供兩個方向供台灣大哥大基金會及其他公司參考: 一、 平台推廣-結合集團的資源,並開發符合志工需求主題的短期志願服務類型,透過誘因機制吸引非營利組織及志工加入,以及更人性化的操作介面。 二、公益品牌形象-運用此平台整合集團所有公益活動、與政府合作推廣「佈老志工」概念、號召同仁揪團加入公益平台,企業-同仁-客戶/親友一起攜手做公益,發揮巨大善的力量,除建立企業公益品牌形象外,同時也改善企業經營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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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屋交易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以仲介業者義務為中心 / The study of second-hand house—Focusing on the agency

張瑞德, Chang,Jui T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主要在於探討中古屋交易常見之法律問題,由於中古屋不比新屋,其經過前手之使用,故其交易會有許多複雜之問題存在,對買賣雙方均有風險存在,由此可知,消費者在中古屋買賣契約中面臨了許多風險。而現今仲介業者繁多,已經在中古屋交易市場扮演極重要的角色,故本文所探討之問題絕大部分是以仲介業者之義務為重心。 本論文首先從基本問題出發,探討委託銷售契約之類型及法律定性,並參考外國法及我國實務、學說之見解,提出修正建議。同時也對仲介業者之種種義務及簽訂契約常見之各種糾紛也加以討論,主要包含實價登錄義務、契約審閱期間、不動產說明書製作、斡旋金及要約書之問題、以及凶宅、仲介業者報酬合理性、總店和加盟店間之責任關係。本論文欲對中古屋契約交易中產生之法律問題作一詳盡的探討,希冀對法律問題的解決及日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修訂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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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居間法律之研究 / A legal study on matchmaking

曾鈞玫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婚姻居間,也就是一般所稱的婚姻媒合、婚姻仲介。是日常生活中 容易碰到的行為樣態,其衍生的法律問題,則值得思考與研究。 本文依據有償性、居間人服務內容、是否成立法律行為等不同特徵,將婚姻居間分為七種子類型:典型婚姻居間契約、親友介紹型婚姻居間、無償型婚姻居間契約、委任型婚姻居間契約、平台型婚姻居間、複合型婚姻居間契約、跨國婚姻居間契約。 本文先以民法規定之典型婚姻居間契約為出發,討論居間人之權利義務,並反思民法第 573 條立法之妥當性。再就其他六種偏離民法居間 規定之婚姻居間類型作討論,從各種婚姻居間定性著手,再分別探討各 個婚姻居間的居間人權利義務關係,並討論其法律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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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仲介契約爭議問題之研究 / The Study of Disputes about the Real Estate Contract

蔡佳蒨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仲介契約在不動產買賣上應用十分廣泛,惟並非我國民法規範之典型契約,應如何適用民法典型契約之相關規定產生許多爭議。首要問題是仲介契約之性質與類型為何,本文將比較仲介契約與居間契約之特點後,認為仲介契約原則上核心範圍係屬居間契約。 其次,仲介人處於買賣交易雙方間將產生利益衝突,而仲介契約中有兩種類型的利益衝突:其一是仲介人處於賣方、買方間,買賣雙方因為契約角色的對立所產生的利益衝突,連帶影響仲介人對於買賣雙方所應負之行為義務,此點在仲介人同時為買賣雙方委託、代理時更顯嚴重;其二是仲介人如以企業經營者之角色,為確保報酬請求權的實現,預先擬定仲介契約條款,因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地位不對等而產生之利益衝突。在仲介人處於賣方、買方間而面對之利益衝突部分,本文以忠實義務角度切入,確認仲介人之行為準則,並希望透過仲介人所負之調查及報告義務,減少仲介人立於交易間面對雙方而生之利益衝突。而民法本於誠信原則即可推導出附隨義務的存在,忠實義務與附隨義務雖是二種不同法系所衍生,內涵卻非截然不同。忠實義務在我國民法上雖未明文規定,但可透過我國民法第148條關於誠信原則之規範而具體實現於契約之附隨義務中,而在我國民法上覓得適用依據。 而在仲介人以企業經營者之身分,預先擬定仲介契約條款時,首先須仲介契約是否適用消保法。其次則須注意與仲介人之報酬請求權直接相關之直接交易禁止約款、違約視為完成交易約款以及朋分解約定金約款之效力為何。除此之外,斡旋金制度即屬為因應仲介人為確保報酬請求權之需求而衍生出之制度。但斡旋金之性質與效力在實務與學說上皆有爭議,且其與要約書制度之比較,亦值討論。 除此之外,賣方與買方因為不動產買賣契約發生糾紛,且仲介人就此糾紛亦有涉入時,賣方與仲介人之責任牽涉到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民法之關係。又於賣方與仲介人均需對買方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之情況下,二人所負是否為連帶債務,實有討論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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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市場之價格搜尋行為-定錨效果、仲介服務與市場機制選擇之影響 / Housing Price Search Bebavior: The Effects of Anchoring, Brokerage Service, and Market Mechanism Choice

廖仲仁, Liao,Chung-J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住宅市場是典型的不完全訊息市場,每個市場參與者並不知道潛在交易對象的所在位置、偏好,與保留價格。不完全訊息意涵著,交易者必須透過搜尋才能找到交易對象,因而必須支付搜尋成本,也會形成搜尋市場。不論是住宅交易的買方或者賣方,都可以選擇是自行搜尋交易對象,或者透過仲介業者來協助交易的達成。然而,仲介業者對於住宅搜尋市場之影響,目前仍存在著許多問題是尚待釐清的,而拍賣市場在台灣所扮演的重要性愈來愈高,其市場機制的價格效果也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跨區購屋、定錨行為與仲介服務效果 買賣房屋幾乎必然會有議價過程,雙方的議價能力除了受到市場條件的影響外,賣方對於本身所蓋或者所擁有的房屋及附近地區市場等資訊都較買方為多,因此賣方處於較有利的地位。因此,本研究的第一個研究問題即是:就購屋者彼此之間,在地購屋者是否比跨區購屋者具有訊息優勢?參考價格偏誤是否存在?具有訊息優勢的仲介服務能否改善購屋者的搜尋成本與參考價格偏誤?本研究實證結果顯示,基於搜尋成本較高的原因,跨鄉鎮市區的跨區購屋者相對於未跨區者需要多支付3.8%的價格貼水。其次,參考價格愈高的地區,其購屋者會因為定錨效果或參考點偏誤而多支付1%的價格貼水,此外,高價格分配信念的購屋者,平均會支付4.9%的價格貼水。第三,地價上漲率較高地區的購屋者,會誤用自身地區的外推性預期,以為遷入地區也有同等的價格增值空間,而多支付約11.4%的價格貼水。最後,購屋者若尋求仲介服務亦能改善其出價能力,約可降低2.9%的價格貼水,然而,仲介服務在改善搜尋成本與定錨的效果方面則不顯著。 二、仲介服務對於價格分散之影響 本研究利用搜尋成本與價格分散的觀點,檢視具有訊息優勢的仲介服務業者是否真能提高住宅市場的價格搜尋效率。以台北地區的住宅市場資料,指出仲介服務的存在的確可以提高購屋者的搜尋能力。價格分散的估計與檢定結果則顯示:第一,購屋者成交價價格分散小於訂價價格分散;第二,透過仲介服務搜尋者訂價價格分散未顯著異於自行搜尋者的訂價價格分散,可是透過仲介服務搜尋者的成交價價格分散則顯著小於自行搜尋者的成交價價格分散,同時透過仲介服務的價格收斂比率較高。此乃表示,仲介服務業者並未運用其訊息優勢協助賣方進行較有效率的訂價,但是能有效地協助買賣雙方透過配對與議價活動,大幅地降低成交價的價格分散程度。此外,進一步比較國內相關研究結果,目前台北市的住宅市場訊息效率已較過去有顯著的改善,特別是透過仲介服務的改善效果更為明顯。 三、不對稱的仲介服務價格效果 過去有關仲介服務對於交易價格影響的實證結果卻出現許多分歧而不一致的現象,本研究認為過去相關文獻的差異,可能源自以普通最小平方迴歸的方式來估計仲介服務的價格效果時,會忽略住宅價格條件分配的差異。以分量迴歸估計後發現,仲介服務係數在各價格分量呈現很大的差異且顯著,仲介服務的價格效果,在0.10分量約有4.4%的溢價,而 0.75分量以上則約有-5.6%的折價現象。因此,本研究嘗試以高低價格分量的不對稱訂價策略,作為仲介服務價格效果不一致的現象的檢視觀點,並得到實證上的支持。 四、搜尋與拍賣市場機制選擇及拍賣市場績效之再檢視 拍賣市場為購屋者的重要次級市場之一,因此拍賣市場的績效就顯得愈來愈重要。本研究考慮了購屋者的搜尋成本對於市場機制自我選擇偏誤的影響,重新檢視拍賣市場的績效。本研究實證結果顯示,在未考慮自我選擇偏誤下,拍賣市場機制的估計係數為-22.6%,且達1%統計顯著水準。但是,在控制買方與物件的自我選擇偏誤後,我國拍賣市場與搜尋市場間並無顯著的價格差異存在,因而本研究對於過去國內相關文獻認為拍賣市場一定比搜尋市場折價較多的說法,提出了相當的質疑。惟此三年間我國北部地區拍賣市場的拍定率從10%快速成長到30%,而市場條件的快速變化,很可能會造成較大的拍賣價格變異。因此在後續研究上,可以比較拍定率差異較大的時間進行比較研究,以了解本研究結果之穩定度。 / This dissertation employs search theory and behavior theory to study four relative essays. The first essay is to test three questions using a unique data base in the viewpoint of search cost and Anchoring behavior: First, is there anchoring effect or reference price bias on home-purchasing behavior? Second, is there any extrapolative expectation effect of reference price change on homebuyers? Third, can homebuyers reduce price premium from their high search cost or perceived bias? Those answers can help us understand if we can get alternative interpretation to housing price dispersion and if government should provide housing information service. Empirically, we find that out-of-town/district buyers pay a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rice premium in the Taipei area. We also find some evidence consistent with the price premium being driven by high search costs, anchoring effect and extrapolative expectation from heuristics. Finally, homebuyers can lower price premium through real estate brokers in the market. The second essay is to examine the efficiency of housing and brokerage markets in view of price dispersion. We find brokerage service enhance the search ability of homebuyers. We use listing price prices as the prices before search and the actual transaction prices as the price after search, and we also separate the sample into search by homebuyers and search by broker. We find that search by broker decreases the price dispersion compared to search by homebuyers. The third essay is try to explain a number of past and recent studies provided conflicting empirical answers to the effect of real estate brokerage service on housing price. We employ quantile regression to capture the behavior at each quantile of conditional house price distribution and to test the asymmetric effects of brokerage service. An important findings of this paper is that the price effects of real estate brokerage service are significant heterogeneous across the conditional price distribution. The contribution of this paper to the prior literature is to provide empirical evidence by showing that broker might have a positive, negative, or zero impact on the housing prices. The final essay is to discuss the decision making behavior of housing markets mechanism choice. Real estate auction market has been one of main market mechanisms of home purchase. Therefore, the performance of real estate auctions is a very important issue. This article reviews the price premium or discount of real estate auctions by correcting the self-selectivity bias in a view of homebuyers’ search cost. The empirical result shows that the availability of an auction as an alternative has the result of high search cost buyers attending auctions. Next, after accounting for the endogenous nature of this choice and controlling for property and buyer characteristics, prices of properties sold at auction were not lower than those of comparable properties sold in a search market. It is questionable to say the performance of real estate auctions is inferior to that of negotiated sales at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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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仲介公司智慧資本管理制度之探討—以線上旅遊與人力銀行網站為例

王梓齡, Wang Tzyy L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以往工業時代企業獲利的關鍵因素(如:土地、勞力、設備、資金等)已不適用於現今的企業生態。由於資訊技術與產業環境快速變遷,知識成為成功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為了鞏固企業的競爭優勢,企業經理人透過有效管理企業內部的知識,將知識轉化為智慧,並將之內化於企業結構中,讓知識在員工、組織及顧客間互動發揮最大槓桿效益,這些無形資產及知識創造的價值也反映在公司的市場價值上,也就是公司的「智慧資本」。 智慧資本包含知識、發明、構想、品牌、經驗、營運程序、專利、智慧財產權等,也就是公司中所有能轉化為價值,但卻看不見的無形資產都屬於智慧資本;簡單來說,智慧資本為市場價值與帳面價值間的差額,智慧資本透過組織成員與公司結構的整合互動,轉換知識與能力為公司創造價值。智慧資本的計算不只反映市場價值,也使得企業內部的智慧資產透明化,協助經理人妥善運用以發揮價值、創造利潤。 台灣近年來也致力於產業升級,越來越多知識密集的高科技產業取代勞力密集的傳統產業,1999∼2000年網路風潮正盛之時,國內網站如雨後春筍般四處林立,但網路泡沫化之後,許多公司因為經營模式有問題而遭到市場淘汰。本研究試圖由智慧資本的觀點探討在網路泡沫化後仍屹立不搖的網路公司之關鍵成功因素,並將焦點集中於以無形資產為主的網際網路仲介服務公司,從中挑選已達到損益平衡的線上旅遊網站與人力銀行網站作為研究標的;本研究採用吳思華(2000)針對網際網路公司智慧資本衡量與發展研究的架構,以公司的智慧資本為主軸,分別由產業特性、個案公司與網站使用者三方面探討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核心智慧資本為何,並就網路特性與產業特性分析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智慧資本管理制度。 一、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核心智慧資本 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核心資本包括公司的經營團隊、專業技能、創造力、非正式互動、創新流程、組織彈性、設備管理、關鍵知識技術、創新投入、顧客規模、顧客忠誠、策略夥伴與聲譽等十三個因素。 二、網路特性對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智慧資本管理制度之影響 ◆ 人力資本 §人才管理方面—與傳統仲介業者相較,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營運特別需要產品企畫、顧客管理、IT技術與行銷公關的專業人才,主要以具有相關工作經驗或本科系畢業的學生為招募對象。 ◆ 流程資本 §應變能力管理方面—網際網路仲介公司以扁平化組織加速公司的應變能力,相對而言,知識管理的重要性較低。 §資料庫管理方面—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資料庫管理著重於讓供需雙方使用者可以快速獲得正確的整合資訊,並將營運流程虛擬化,提高使用者的便利性與自主性。 ◆ 創新資本 §產品開發管理方面—網際網路仲介公司根據市場分析與使用者分析,持續開發創新產品與服務以維持競爭優勢。 ◆ 關係資本 §流量管理方面—網路效果促成網站大者恆大,並形成正向循環,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為了創造流量,皆與入口網站合作成立專屬頻道。 §顧客關係管理方面—網際網路仲介公司良好的顧客關係管理包含即時線上服務、會員管理與產品服務持續改進。 §策略合作管理方面—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策略合作重要性持續增加,強調以合作取代競爭,以提供更完整地產品服務。 §行銷管理方面—網際網路仲介公司行銷推廣策略同時兼顧實體與虛擬管道。 三、產業特性對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智慧資本管理制度之影響 ◆ 人力資本 §經營人才管理方面—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經營團隊的先前產業知識與合作默契有助於公司的營運發展,相對來說,網路經驗與資歷重要性較低。 ◆ 流程資本 §交易流程方面—線上旅遊網站以電子機票與ATM轉帳等方式降低物流與金流的障礙,人力銀行則以匯款或支票的方式減少顧客交易上的安全顧慮。 ◆ 關係資本 §淡旺季管理方面—線上旅遊網站淡季時以低價策略吸引顧客,人力銀行網站則在使用高峰期開發專區服務。 §使用者管理方面—旅遊商品消費者最在乎產品價格合理,而旅遊商品提供者、徵才企業或求職者則最關心資料庫豐富完整性。 四、管理制度對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各項智慧資本互動之影響 網際網路仲介公司之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同時提升蓄積多項智慧資本;換言之,網際網路仲介公司的智慧資本管理制度對公司智慧資本的增加同時包含兩個層面,一是各項資本內部的成長,另一則是各項資本間的交叉互動影響。 公司以鑲嵌於員工身上的人力資本為基礎,經由人力資本的管理累積創造蘊含於公司內部的流程資本、創新資本與關係資本;此外流程資本、創新資本與關係資本三者之間也有互動循環關係,透過各項管理制度促使資本之間相互轉換,同時增加多項資本的存量,並回饋至公司的人力資本,不斷提升公司內部與外部的智慧資本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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