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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貿易商策略計劃之實證輿研究

鄭少偉, Zheng, Shao-W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導論:敘述研究動機、問題、目的、方法、限制及架構。 第二章策略的擬定:經由確定個案公司的基本目的與目標,評估公司內在條件與外在 環境因素,并融合經營者的價值觀而制定出一套適合實施的可行策略。 第三章擬定實現策略的具體計劃:依據上章的策略方向,設定個案公司中、短期經營 目標,并規劃出職能別的細部計劃與各個部門的具體行動方案。 第四章財務預算:以系統方法,模擬個案公司未來五年的財務狀況,并編制預算報表 ,以作為公司未來調配資源時的參考,及實施策略計劃的控制工具。 第五章結語:申論研究者由本研究中所學習而得的一些體認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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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工業產品出口供需之實證分析——聯立方程式分析法的應用

余吉政, Yu, Ji-Zh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節為研究之動機與目的, 說明何以會撰寫本文。第二節為研究的方法: 內就1.單 一方程式與聯立方程式分析法之比較; 2.商品分類之應用; 3.資料之收集與編制。 第二章為理論模型之探討, 分成三節, 第一節為前人研究所用模型之回顧; 第二節為 本文所用模型之設立, 分成出口需求函數與出口供給函數, 由二條方程式之聯立分別 估計出臺灣出口需求的所得彈性, 相對價格彈性, 競爭價格彈性以及臺灣出口供給的 所得彈性、生產彈性; 第三節討論本聯立方程式模型之認定問題, 是否能滿足秩條件 及階條件。 第三章為實證分析, 把臺灣出口之工業產品依中華民國進出口貨物分類表第十六版之 分類法, 對第二類至第八類產品依次作實證分析。 第四章結論: 提出著者之建議, 說明本文之缺失, 以及應如何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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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預期和總體經濟模型之探討─台灣之實證分析

包佈訓, Bao, Bu-X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緒論。第一節:前言。第二節:研究的目的與動機。第三節:本文結構。 第二章:對先前文獻的介紹與評述。第一節:理性預期與自然失業率的關係。第二節 :在近代文獻上–理性預斯的總體模型介紹。第三節:對各種有關模型的評述。 第三章:在理性預期下,總體計量經濟模型的研究。第一節:傳統總體計量經濟方法 的困難。第二節:縮寫式的理性預期模型。第三節:鄒至莊教授的計量經濟模型。第 四節:在理性預期下,經濟政策的評估與最適計劃的爭論。 第四章:在理性預期下,台灣總體經濟模型的設立:第一節:模型的架構與假定。第 二節:估計的方法。第三節:估計的結果與分析。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 全文共分為五立,共約三萬五千字左右,利用理性預期的假設,印證台灣總體模型, 是否只有非預期的貨幣或財政變數才能影響實質經濟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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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開放經濟政策工具的配對與穩定性─台灣實證分析

吳明翰, Wu, Ming-H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模型建立 第三章 固定匯率 第四章 浮動匯率 第五章 最適政策配對 第六章 台灣實證分析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本文分為兩大部分––理論與實證部分,從第一章至第五章探討理論上的架構,所使 用的工具是比較靜態與動態兩種方法。第六章則是實證部分,使用計量上的一段、二 段、三段式的迥歸估計方法,並加以比較三種方法的結果,選擇最適當的估計值,以 作為第七章評估最政策配對與穩定性的基礎,從而提出最適政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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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匯率制度下國際間停滯性膨脹之傳遞─台灣之實證分析

林朝民, Lin, Zhao-M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有關文章之回顧 第三章 模型設立與分析 第四章 台灣實證分析 第五章 結論 過去一些文章在討論輸入性通貨膨脹時,皆從單國模型分析,且通常假定國內充分就 業,亦即他們忽略了勞動市場,單國模型之缺點,在於無法看出傳遞之過程,及國內 對國外之影響(回饋效果),本論文乃擬建立兩國模型並考慮勞動市場以分析停滯性 膨脹在不同比率制度下之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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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最高法院著作權刑事判決類型化分析

徐碧雲, Hsu,Bi Y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回顧我國著作權法之修法歷程,除了應國內著作權人團體呼籲政府應強力取締盜版之呼聲外,來自美國特別301條款之貿易制裁壓力,亦為主要修法原因,以致於近10年來即有6次修法,且侵害著作權之刑責一次比一次更為嚴苛,惟如此頻繁之修法是否切合我國著作權實務之發展?本文係以實證研究之角度,檢視現行著作權法之法制規定與司法實務執行情形有無落差?並探究我國司法實務認定著作權侵害之見解如何?何等證據得證明犯罪事實存在?及將歷年來我國最高法院審理侵害著作權之刑事判決中,關於著作權爭議之種類、侵害權利之內容、所犯法條、受理之原審法院分析、量刑狀況、犯罪者之犯罪型態,予以量化分析,以釐清實務上著作權爭議案件之類型以及常見之爭議處理型態,以研究我國歷年來的爭議型態是否有轉變。   我國現行著作權法關於侵害著作權之責任包括民事與刑事方面,經蒐集並統計我國93至95年度最高法院民、刑事裁判資料,有關「著作權」之判決部分,其中民事裁判符合條件者僅有2筆,刑事裁判符合條件者為385筆,顯見我國著作權侵害之法院實務運作,多以刑事訴訟為之。故本文係以最高法院審理之著作權刑事判決為主要研究對象。亦即本文採計研究者為最高法院依據實體法或者程序法的規定,確定被告刑罰權是否存在與其範圍,像科刑判決、無罪判決等,另外還有判斷訴訟關係有無存在、訴訟程序是否妥適,像不受理判決與管轄錯誤的判決等均為研究範圍。至於最高法院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指揮刑事訴訟的進行所作出之裁定,及於刑事追訴中附帶之民事賠償訴訟,均不納入本文研究範圍。因之,本文整理93至95年度最高法院審理侵害著作權之刑事判決書計有309件。   經仔細研讀並將各項研究數據予以類型化分析,我國著作權法現行法制規定與司法實務運作結果,確實存有差距。以93至95年最高法院審理著作權刑事判決之量刑分析為例,原審依個案犯罪情節輕重,宣告之判決結果,以「1年1個月以上,1年6個月以下」為最多,計有90件;其次為「無罪」之宣告,計有70件;第三為「7個月以上,1年以下」,計有39件。又309件刑事判決中,經原審法院認定為有罪者,共計有198件,其中宣告「1年6個月以下」刑期者,計有162件(占有罪判決之82%),宣告「1年7個月以上」刑期者,計有36件(占有罪判決之18%)。由上述數據觀察,我國司法實務對於著作權侵害案件之量刑,與法制規定之刑度相較,顯有輕判之情形。   吾人皆知,欲建立符合國情之著作權法制,除了要透過民主討論程序,還須參考實務運作及產業發展,以及審慎作好法律影響評估,立法過程若是經由公開透明之討論而達成,就容易為大眾所接受,則實務運作與法制規定之差距也不致太大。畢竟,要在著作權人權利與社會大眾公益中間尋找一個最佳的平衡點,有著很大的困難度及爭議,過與不及,都關連著國家產業經濟、文化、科技、教育之發展。本文希望藉由粗淺之實證分析,提供行政機關及民間對著作權侵害防治策略之參考,並期望能夠引起行政或立法機關對著作權實證研究之重視,提升我國著作權法之修法品質,以獲得國人的信服與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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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制度與競選策略的研究-一個空間理論的分析 / Electoral Systems and Campaign Strategies - A Spatial Analysis

許超俊, Sheu, Chau Jiun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主旨在以空間理論的方法,探討選舉制度與競選策略的關係。即是以形式化的演繹方法,討論候選人或政黨在不同的選舉制度下,各種策略的選擇會導致何種結果,從而推論出候選人或政黨所應採行的最適策略。全文共有五章,分別略述如下:   第一章導論,第一節介紹研究的動機與目的,第二節介紹研究的範圍與方法。   第二章則是選舉制度,競選策略與空間理論基本模型的說明。   第三章討論單一選區制下候選人的競選策略,包括多數決的二人爭一席模式,相對多數決的多人爭一席模式,與絕對多數決二段投票制。   第四章討論非單一選區制下的政黨競選策略,包括頓特最高平均數法名單比例代表制,單記可讓渡投票制,與單記非讓渡投票制。   第五章結論,第一節總節主要的研究結果,第二節則提出研究的限制與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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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院審理專利侵權訴訟實務之研究--以第一審為中心 / The study of verdicts of patent infringement in Taiwan's courts

吳俊龍, Wu, Chun L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長期以來,在我國法學欠缺研究法院專利裁判實務之情形下,本文從我國審判實務運作之實證面,將八十九年起至九十九年止,近十一年以來的全國各地方法院之第一審專利訴訟裁判予以全面量化、分析,藉由專利判決或裁定的統計資料呈現出我國專利訴訟之實務現況,包含各法院專利案件分布情形、當事人是否為外國籍、專利權類型、案件平均審理終結日數、原告勝敗訴比率、撤回率、和解及調解比率、裁定停止訴訟比率、鑑定比率等影響當事人權益的重要數據,藉此瞭解及驗證專利訴訟之本質與特徵,並指出法院因應之道。 又我國智慧財產法院在國人期盼下於九十七年七月成立,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及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亦在同日生效施行,經比較智慧財產法院成立前後之審判實務現況,應已大幅改善過去專利審判無效率、訴訟程序不當延宕之缺失,並展現出該有之裁判品質,然亦曝露出某些問題值得探討,特別是法院判決不利於專利權人之問題。 最後,本文以專利案件數量最多、質量最重的台北地方法院所終結的專利侵權判決為研究對象,解構專利侵權訴訟案件之類型,從法院審理的角度將訴訟上爭點予以類型化,區分為「程序問題」、「可專利性與有效性」、「申請專利權範圍之解釋」、「專利侵害認定及鑑定」、「不當行使專利權及其他事由」五種主要類型,再從上開五種主要類型細分成不同之次要類型。透過專利侵權判決類型化之結果,將有利於參與者觀察及瞭解法院審理專利案件之一貫脈絡及重心所在,且有助於集中審理,預防突襲性裁判之發生,以及增進專利裁判之一致性與可預測性,進而提昇專利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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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巴柏的科學哲學在法律解釋上的運用 / The application of Karl Popper's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law

諶俐婷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邏輯實證主義到巴柏的科學哲學再到孔恩的科學革命,本文從這一連串科學哲學的發展出發,先就科學哲學方法論做一個基本的論述,再以其中巴柏的科學哲學作為討論法律解釋的基礎,其中包括法律的客觀性、否證法在具體疑難法律概念的運用,最後提及法律進步的相關問題。 對於客觀性的追求,巴柏認為並不在於認識的結果本質上能達到真理性,這是因為歸納法上的休姆問題無法解決,所以我們必須放棄對於理論的證實(verifiable)夢想,而改以否證的方式進行理論的檢驗。當一個理論通過愈多次否證的考驗,就會成為一個暫時被接受的理論,而這些暫時性的理論並非沒有錯誤的可能性,因此理論認識的結果應建立在對於各式理論合理的討論可能性(discussibility)與批判可能性(criticibility)上,而客觀性就是理論在批判中所建立起來的一種似真(truthlikeness)或逼真(verisimilitute)。 如果將巴柏所謂的客觀性,具體使用在法學中,法律解釋的客觀性,亦可以被認為建立在互為主觀的討論可能性與批判可能性(inter-subjective discussibility or criticizability)上,此時確保客觀性的科學方法是透過「科學方法的公共性格」(public character of scientific method),或是「科學方法的社會面向」(social aspect of scientific method)來加以觀察的,科學知識的增長就在於這樣公開地批判與討論中,透過經驗的檢驗或是駁斥,不斷成長累積與增加。 具體能夠實施這樣科學方法的場域,亦即能夠促使理論置於一種開放的批判空間,巴柏認為必須在一個開放社會才能達成,在開放的社會中,可否接受批判被當作是理性的標準。開放社會的成員會積極、自由地進行批判以改善他們所處的位置,而巴柏心中認為最適合開放社會的政體就是民主政體,唯有民主政體才能寬容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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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刑事訴追之妥適性檢驗--以電腦伴唱機產業為例 / The Appropriateness of Copyright Collectiv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 in Copyright Criminal Suit Complaint -- Analysis of Karaoke Suitcases

陳姿縈, Chen, Tzu Y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制度,係集結多數具有著作權之權利人,透過集中管理著作的方式,節省著作權人與利用人為利用著作所需耗費之授權成本,便使利用人合法利用著作,達到鼓勵著作利用之效果。我國由於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之設計容許多元團體進行著作管理,目前合法設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共有五間,所管理之權利均是與音樂產業相關的著作類型及最常受利用之智慧財產權,雖利於著作權人自由選擇代管其權利之單位,卻也同時造成民眾辨識不易之困擾,又因為對於瞭解著作權規範之權利類型不夠瞭解,導致時有違法利用並拒絕授權之情形,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在執行授權業務時,則選擇以發動刑事追訴程序,嚇阻及降低此種情形並提高授權成效。 然音樂著作公開演出之利用行為深入廣大民眾的生活常態,卻在有民事侵權責任之同時以刑事責任相繩,似與刑事處罰之規範目的不符,本文透過維根斯坦之家族相似性連結其與刑法規範間之關聯性,檢討擅自公開演出罪之可罰性,複就大量涉及公開演出權使用之電腦伴唱機業者為例,分析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刑事訴訟發動之情形,認其之訴訟發動未違背刑事訴訟之制度設計,然觀其發動之緣由,係因成本考量所選擇之授權策略,遂經由行銷管理分析模組,設計較利於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授權模式,希冀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不影響授權市場之公平交易情形下,得酌情開放授權業務予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以外之單位,以使著作權體管理團體得有較開啟刑事訴追程序更低之授權成本選項,而減少刑事訴追發動之案件量,進而具體改善現今著作權刑事訴追數量及案件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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