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台灣地方議會立法權之研究李文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No description available.
|
12 |
黨外立法委員質詢內容之研究韓健豪, HAN,JIAN-HA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乃研究民國59年至78年, 黨外( 即以后的民選黨 )立法委員於立法院中所作質
詢( 包含口頭與書面質詢 )內容的分析研究, 試圖瞭解近二十年來, 黨外立法委員對
臺灣社會、政治、經濟變遷的認知及其質詢言論對臺灣社會所產生的影響。全文擬分
七節:
一、緒論: 對於我國立法委員質詢制度及其特性作一說明, 并將過去研究有關立委質
詢內容之文獻作一介紹。
二、研究方法、架構及其限制: 本文研究方法采用內容分析法, 以近廿年來立法院公
報中所有黨外( 民進黨 )質詢為研究對象。并說明研究架構中類目的決定方式, 及研
究上所遭遇的限制。
三、黨外立委問政的背景分析: 將這廿年來黨外及黨外立委問政的背景作一說明。
四、質詢言論的內容分析: 分為六個時期––民國59∼61, 62∼64, 65∼69, 70∼72
, 73∼75, 76∼78年。探討每個時期質詢言論的特色與外環境間的互動關系。
五、黨外立委質詢內容中對臺灣社會的認知: 本節試圖從宏觀的角度解釋黨外立委問
政重點的轉變。
六、質詢內容與競選政見的比較分析: 觀察并檢證黨外立委問政內容是否實現競選政
見的主張。
七、結論。
|
13 |
中華民國增額立法委員政治角色之研究李美賢, LI, MEI-XI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共為五章。第一章緒論中,主要在闡述本文的研究動機、目的及方法。並探討
民主理論中選舉的意義,由此深究我國增額立法委員選舉在我國憲政上的意義。此外
,並對資料來源、篩選與運用作概略的交代。第二章乃本研究的理論基礎,探討角色
理論及代議理論,並比較前人的研究結果,來建立本研究的理論架構;亦即歸納出增
額立委作為代議士所扮演之角色的界定。
第三章以統計數字觀察歷屆增額立委的角色背景之變遷,分為先天背景及後天背景。
前者包括性別、年齡及籍貫;後者包括黨籍、學歷及職業。對角色背景在全島性時間
序列上的變及各選區特殊情況,加以分析並探究表層變化的深層意義。其中發現角色
背景變項與七十九會期後的政治角色變化有顯著關係。第四章分別就(一)立法院內
權力分配情形、(二)增額立委與各黨中央黨部的互動關係、(三)院內次級問政團
體的興起及消長、(四)訴求選民方式及其與選民互動情形,及(五)利益團體與增
額立委間的互動,五方面來觀察增額立委在:選民、政黨、次級團體、利益團體各政
治角色關係的扮演情況及角色重疊所產生的角色衝突。其中發現,增額立委訴求選民
及其與選民互動關係,與國外某些國家的情形有著差異;此外,由於增額立委多是地
方崛起的民選精英,故其在選民之民意、利益團體和黨意間經常處於選擇的壓力,此
與組織次級團體有密切關係。
第五章結論在於綜合各章的研究及發現,提供未來這方面研究的參考與建議。
|
14 |
我國立法委員選擇常設委員會之研究-以第四屆立法委員為例蕭怡靖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利用文獻分析、調查研究及深入訪談法,以第四屆立法委員為例,探討我國立法院各常設委員會,在立法委員進行選擇參與時的冷、熱門程度,以及影響立法委員選擇參與常設委員會的因素為何?又在相關的影響變數中,筆者進一步以logit模型來分析哪一個變數的影響力最大。
研究結果發現,「財政」、「經濟及能源」與「交通」等三個常設委員會是多數立法委員所急欲登記參加的熱門委員會,而「外交及僑務」、「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則是最不受到立法委員選擇參與的冷門委員會。另外,「政黨因素」、立法委員的「個人因素」及「選區因素」等,皆會對於立法委員選擇參與不同常設委員會造成不同的影響。其中影響立法委員選擇參與熱門常設委員會的最大因素是「擔任黨團幹部」,其次是「農漁業縣市選區」與「地方派系背景」,再者則為「擔任企業董監事」與「商業經歷背景」;而影響立法委員選擇參與冷門常設委員會的因素,則需視該常設委員會的職權性質而定。
|
15 |
地方制度法下府會關係之研究--以高雄市個案分析(民國八十七年至九十一年)藍健欽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國內的地方自治表面上雖已實施五十年之久,但在民國八十三年以前,其最主要的特徵似乎只在於地方首長與民意代表直接民選出來而已,地方自治制度的建立並非地方自治實施的重點,而地方自治之法制化更是遙不可及。直至民國八十三年七月,「省縣自治法」與「直轄市自治法」陸續公布施行後,國內的地方自治總算進入法制化的階段,其後雖然因為精省的緣故,該二法於民國八十八年被地方制度法所取代,但地方制度法基本上仍是承繼了「省縣自治法」與「直轄市自治法」二法的精神與內涵而來。特別是在地方制度法第三章第三節「自治法規」中,對於地方立法權的相關規定更作出了明確的規範,賦予了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相當程度的立法權限,有別於過去相關的法律規定。
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立法權限的運作與範圍是地方制度法中最重要也是最複雜之處,本論文從地方制度法對於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所規範的組織、職權及相互間所產生出的關係做為出發點,進一步說明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雙方對於訂(制)定自治法規時,所應遵守之界限、應注意事項及監督之方式。當中最重要也最引起學界及實務界探討的條文以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所規定之「自治條例專管事項」莫屬,其中又以第二十八條第四款「重要事項」為最!
本論文從個案討論的方式著手,分別站在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的角度各選擇了一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實際分析說明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在遇有立法爭議時之操作解決模式,或可做為以後地方制度法再進行修法時的參考。
|
16 |
國會倫理對立法院議事運作之分析王幼萍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之政治文化從早期之臣屬型轉變為參與型,政治體制由威權體制轉型為民主體制,在民主化的過程中,立法院之結構與功能產生極大的變化,從以前「行政院之立法局」,成為今日全國政治運作的中心,復經六次修憲之結果,立法院集所有職權於一身,為民主國家實質的國會。
立法委員係在眾多優秀之候選人之中,經過選舉之洗禮產生,其專業素養、品德修養理應有超於常人之標準。惟揆諸今日之立法院,立法委員之表現似乎違背了多數選民之期待。有鑑於此,立法院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三讀通過了國會改革五大法案,之後復經歷次修正,期能改善目前議事效率與品質低落之窘境。
國會議事運作之失調,並非一朝一夕所造成,而是有其歷史性結構的因素。然時至今日,立法院的生態與以前大不相同,民國八十九年的總統大選亦首度出現政黨輪替的情形,惟國會的議事運作並未隨著民主政治的進步而改變過去非體制內之抗爭,反而有過之而無不及。
議事運作的過程中所產生之諸多問題,大多繫於利益之糾葛,近年來雖已陸續通過國會改革五大法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規範公職人員倫理的法律,惟拘束力並不彰顯。因此,本研究經深度訪談、參與觀察及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探討立法院議事運作失調之原因,並提出擬提昇立法品質與效率之方式,應從強化立法院內部之自律機制、公權力制衡與社會之監督三個面向,型塑國會倫理,始能為國會改革帶來新契機。同時,亦能建立我國立法問政之優良典範。 / The political culture of our country transformed from feudalism to participation, and the political system from autocracy to democracy. In the process of getting democratic, 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Legislative Yuan has altered dramatically. It used to be Legislative Bureau under the Executive Yuan, but now, it has become headquarter of national political operation. After the six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s, Legislative Yuan has been literally the all-in-one congress in a democratic state.
Legislators are elites with outstanding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morality, chosen out of a number of brilliant participants. On the other hand, though, the incumbent ones in the Legislative Yuan seem to let the voters down. To pull up this declination, the Legislative Yuan passed 5 major acts on congressional innovation after 3rd reading on January 12th, 1999, and several amendments following that, hoping to improve the inefficiency and low quality.
The malfunction of Legislative Yuan didn’t start from yesterday but with historical background. Till now, the environment in it has been so different from before. The first rotation of ruling party took place in 2000, but this improvement in democracy made the working of congressional agenda have even more conflicts inside the framework.
Most problems derived from the process of agenda processing can find its root in the tangle of benefit. Though the major acts on congressional innovation, the law of official’s property exposure, and the law to prevent official’s benefit conflict, that help regulate the virtues of officials, had been passed respectively, the binding force is not strong enough and obvious. Therefore, on the basis of interview, observation, and collection of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document, this research will discuss the reasons leading to the malfunction of Legislative Yuan and come up with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resolution, which is strengthen the self-control inside the structure, the balance of public power, and the monitor of the whole society. To bring a new opportunity for revolution in our congress, we have to mold the congressional ethics, and then a terrific well-function Legislative system can be built as well.
|
17 |
立法委員質詢婦女問題之研究-五十一至八十四會期立法院公報之內容分析歐陽翠鳳, Ou-Yang, Cui-F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係針對立法委員對婦女問題之質詣與法案審查之發言作內容分析,研究資料係以立法院公報為準,研究期間為立法院第五十一會期至八十四會期(民國62年至78年),並依增額立委任期劃分為五個時期,以便比較各時期立委質詣的重點。
此外,增額立委競選期間曾提出婦女政見者,在其當選後,是否曾經為婦女發言?質詢立委之背景與質詢議題之關聯性如何?又立委質詢後,政府是否能提出具體的婦女政策或法案?這些都是本論文所欲嘗試瞭解的重點。
本論文之重要發現如下:
一、增額立委兌現其競選期間所提之婦女政見者的比率有逐期提高的趨勢,但其中多數立委為婦女發言的次數相當少。
二、立委對婦女問題之質詢或發言多具有時事性及新聞性,或因法案審查而發言,因此各時期所重視的議題變化頗大。
三、整體而言,最受立委並遍且持續關注的婦女議題(大類目)是「色情與娼妓」,顯見臺灣色情問題的嚴重性。
四、性別、資歷及省籍是質詢立委背景變項中,對質詢議題次數影響較大者。
五、十七年來立委對婦女問題之質詢與發言次數僅1901次,議題次數亦只有2171次,而且質詣議題次數前三十名之立委的累積率竟高達54.4% ,顯示對婦女問題特別且持續關懷的立委很少。
|
18 |
中美市長-議會制的比較研究黃正吉, HUANG, ZHENG-J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隨著全世界都市化之快速發展,愈來愈多的人口與企業聚集於都市中,如何設計一良
好的市政府制度,來管理並服務眾多的都市人口與企業,使其能充分享有生活上的便
利與福祉,遂成為每個國家施政上之重大課題。
吾國都市政府之建制,歷史尚淺,仍處於實驗探索的階段,對他國行之有效的優良制
度,亟宜敝開胸懷,虛心研討,擇優棄劣,取長補短。觀諸當今各國,都市化程度既
高而市政體制又最完備者,首推美國。在美國,半數以上的都市均採市長-議會制,
與我國三級市府制度大致雷同,故為文比較中、美二國市長-議會制度,以作為我國
市政之改進參考。
分文共分五章十七節,約八萬餘言,其內容扼要說明下:
導論:說明本文研究動機、目的、範圍與方法。
第一章:都市發展與市政的重要性。敘述現代都市的發展趨勢與問題,市政組織與功
能的重要性。
第二章:中美市政組織的演進。說明各種市政組織型態的概觀,市長-議會制的優點
及重要性。
第三章:中美市長-議會制下的行政機關。分析說明兩國市長的產生、任期與待遇;
市長的職權與地位;市行政組織系統;上級行府對市政行政機關的監督;最後並就中
美市長制度之各種有關事項進行比較。
第四章:中美市長-議會制下的立法機關。分析說明市議員的選舉、任期與待遇;市
議員及市議會的職權與地位;市議會的內部組織;府會關係;上級政府對市議會的監
督;最後並就中美市議會制度的各種有關事項進行比較。
第五章:結論。說明美國市長-議會制度值得我國借鏡之處及我國市府組織職能改進
的展望。
|
19 |
立法院在我國外交政策制定過程中之地位邱玉蟾, GIU, YU-CH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全文一冊約七萬言,共分為五章:
第一章緒論
說明本文研究動機、目的、及範圍。並對與本文研究有關之概念加以界定。
第二章外交政策分析的理論面
介紹本文所採用分析外交政策的方法,並引介公共政策觀點的研究途徑,分外交政策
的制定過程為外交問題的提出,外交政策的規劃、合法化、執行與評估。
第三章立法院的性質、職權與成員結構
從組織研究法的觀點,對立法院的性質、職權中與外交政策制定有關者、立法委員的
人數變遷、年齡、教育程度、職業、加入國民黨的情形等加以剖析。
第四章立法院參與我國外交政策制定之分析
從系統研究法觀點,闡述我國外交政策制定的六個重要環節為總統、國家安全會議、
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及黨政運用。再從功能理論觀點,探討立法院參與外交政策
制定的實際。最後以亞銀問題與政策做一個案分析。
第五章結論:發現與心得
立法院在我國外交政策制定過程中,主要在合法化與監督兩方面扮演積極角色。而筆
者認為,立法院除此外可以加強外交問題提出的功能,至於外交政策規劃方面的功能
,由於立法院之組織未臻健全,與外交問題的特性,目前仍以不加強為宜。
|
20 |
由比較法觀點論我國專屬經濟區應有的立法謝碧莉, XIE, BI-L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研究我國專屬經濟區應有的立法為目的,一方面比較各國專屬經濟區立法的內
容及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以歸納一個國際普遍採用的立法型態,供
我國立法的參考;另一方面檢討我國現行法及有關單位草擬的法案是否符合我國目前
的需要,然後再根據綜合研究的結果,試擬我國專屬經濟區的立法草案,作為本文的
總結。本文約有五萬餘言,各章的結構如次:
第一章:「緒論」簡要分析專屬經濟區制度對我國的影響,以及本研究的目的與方法
。
第二章:「專屬經濟區的國際法地位與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以三小
節分別討論專屬經濟區的國際習慣性質及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我國的效力
,並就該公約關於專屬經濟區的規定做重點闡述。
第三章:「各國專屬經濟區立法的比較研究」分四節,就三十餘國的立法加以綜合比
較,並評述其得失,最後歸納專屬經濟區立法的一般型式及內容。
第四章:「我國專屬經濟區應有的立法」計四節,除說明我國宣布二百海里專屬經濟
區的憲法基礎外,另探討我國現行法制與經濟部「經濟海域法」草案的適應性,以及
未來我國專屬經濟區立法應注意的重點。
第五章:「我國專屬經濟區的試擬」-代結論。
|
Page generated in 0.0278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