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參與式民主──台灣地區選民投票參與之理性行為研究林一民, LI,YI-M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治參與的問題, 一直是民主理論中各家爭議不休的焦點; 而參與式民主理論的主張
, 無論在理論上或現實中, 亦有其參與上「質」與「量」的兩難困境。因此, 從參與
者的角度來探析此一問題, 應是合理的方式之一。何錶投票參與是參與式民主運作中
最重要的一環, 所以選民投票參與行為乃成為學者研究政治參與時所不可或缺要項。
本文研究目的即於應用理性抉擇論(Rational Choice Theory), 以探討臺灣地區選民
投票參與行為。一方面著重於選民理性投票模型的理論分析, 另一方面亦從事理論驗
證工作; 嘗試尋求具解釋力的變項, 以建構一較能解釋臺灣地區選民長期投票行為的
理性模型。
理性投票理論主要承襲Downs-Tullock(1957,1968)、Riker Ordeshook(1968) 和Fer-
john-Fiorina(1974)等三個主要理論途徑而發展。其研究重點依分析層次可區分為:
探討個人投票或不投票之理性計算模型與探討投票率之理性行為模型。至今理論建構
已愈趨完整, 同時亦獲得充分經驗事實的支持, 對於選民投票行為具有很高的解釋力
。
應用此一分析傳統, 我們著重於探討投票率之理性行為模型。研究發現: 無論是在增
額區域立委或縣市長選舉方面, 均具有相當的解釋力; 同時隨著國內政治、社會、經
濟環境的發展變遷, 此一趨勢愈為明顯。其中尤以最近一次選舉(78 年),大體均能驗
證理性模型的假設。此一研究結果, 相信對國內選民投票行為之研究必有相當的助益
。
|
22 |
民眾政治參與與新聞性談話節目收視動機、行為關聯性研究--以2002年台北市長選舉為例李君順, Lee ,chun-sh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新聞性談話節目近年來流行於各頻道中,尤其開放電話叩應或觀眾現場秀應的,更是受到廣大民眾歡迎。一來為喜好發表的政治人物找到了新的舞台,而閱聽大眾也發現,除了傳統的新聞報導外,談話節目不但討論時事或民眾關心的政治議題,更提供參與發聲的機會,可以與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直接對話。因此新聞性談話性節目扮演的社會功能為何,是研究欲關注的焦點,本文從閱聽人角度出發,探討對於新聞性談話節目的收視動機、行為及滿足程度間關聯性,藉以反映出閱聽人心理上及社會上的特殊需求;同時也觀察閱聽人在2002年台北市長選舉的政治參與情形與「新聞性談話節目」收視動機、行為間的關聯性。研究以親身訪問及問卷發放調查法,並就618份有效問卷進行分析。
研究結果發現:
閱聽人因性別、年齡、學歷、婚姻、收入、職業、政黨傾向、戶籍行政區之不同,在收視新聞性談話節目的使用動機、行為上都出現顯著差異。而從市長選舉過程中發現,政治參與程度愈高的受訪者,在「政治守望型」、「替代性參與型」動機愈強;政治參與程度愈低的,則在「社交互動型」動機表現較強。另外收視行為方面:政治參與程度愈高的受訪者,其收視的涉入程度愈高。
在使用動機與滿足程度的關聯性方面,「政治守望型動機-政治守望型滿足」、「替代性參與型動機-替代性參與型滿足」、「逸樂消遣型動機-逸樂消遣型滿足」、「社交互動型動機-社交互動型滿足」、「欣賞偶像型-欣賞偶像型滿足」等相對應動機滿足上,皆達到高度相關。同時研究發現,新聞性談話節目收視涉入程度愈高的受訪者,「替代性參與型」方面的使用動機愈強;涉入程度愈低的,則是在「欣賞偶像型」方面的使用動機較強。
|
23 |
教育改革中公共論述形成之研究---以臺灣家長參與為例蘇瑛慧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一切的變化是從四一0大遊行之後開始的!累積許久的改革呼聲在這天有了跨領域、階級、性別、團體的共識,也正式啟動民間參與公共事務的契機。十年來,政府部門籌組委員會、政策小組研擬教育改革的步驟、措施,民間代表亦熱烈表達意見,期望藉由共同參與討論的機制決定教改的方向。其中,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方式有了不同演變,綜合教育改革、公共論述、家長參與,本論文的研究目的如下:
一、探索公共論述對於教育改革的意義。
二、探討臺灣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歷史。
三、探尋臺灣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的演化模式。
在第二章文獻探討裡,試圖從「民主」角度描繪公民社會的輪廓;從「人權」立場瞭解國民教育權的意義;從「哲學」觀點探討教育主體性的內涵;藉以證成公共論述之重要性。研究方法採用文件分析法和訪談法,研究對象為台北市家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人本文教基金會之核心人物,對照文獻、訪談記錄,觀察臺灣的家長參與發展。
主婦聯盟、人本文教基金會是臺灣家長團體的前身,主婦聯盟的教育委員會獨立為臺北市家長協會,致力推動學校家長會健全化,最大成就為促成臺北市議會修訂通過「臺北市學校家長會設置辦法」,讓學校家長會跳脫以往的背書、金援形象,擁有更為具體的參與校務及決策權。此後,各縣市政府紛紛跟進,改良家長會設置辦法,各地家長協會亦先後成立,並於之後聯合組成「全國家長團體」,目標是制訂「家長參與法」,藉由法規,爭取家長在中央政策的參與、決策權。人本文教基金會原本的定位為家長團體,以成長班、讀書會開啟家長主體意識,並扶助各地家長團體的成立,雖非純家長組織,但於家長參與範疇,自有一席之地。
研究結果顯示,「家長參與」面臨的阻礙分為內部及外部。內部的阻礙包含家長意願的缺乏、人質因素、家長身兼多職、關注的議題限於自身、家長會的脆弱體質及性別階級意識的偏見。外部的阻礙則有與官方的溝通管道不足、圓滑的人際關係及政治操作。而用以解決問題的策略分別是點線面的組織架構、聯合其他團體擴大參與面、特定人士的影響、及理念法制化。此外從三位受訪者的個人特質中,分析其產生「主體性」,進而主張「教育選擇權」的過程,亦是實現臺灣公民社會及自主參與的借鏡。
|
24 |
電子化參與指標之建立與機制分析 / A Study of Establishing Evaluation Indices and Mechanism for E-Participation孫悅耘, Sun, Yueh Y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各國政府無不追求成為更好的政府的途徑,電子化政府(e-government)的規劃與發展儼然成為一條終南捷徑,從一開始的電子化政府演進至今,當下最新發展趨勢則是「電子治理(e-governance)」,背後所蘊藏的意涵,其中很重要的一點乃在於孕育新的公民精神,強調民眾需求與責任,在數位治理的時代下,政府不再只是唯一權威價值分配者,一個更完善的政府治理應該是由多元的角色來投入公共治理參與網絡的建置。在良善治理成為當今公共行政的治理典範脈絡下,此一終極目標將引領各國的電子治理走向電子化民主(e-democracy),電子化民主中缺一不可的即是電子化參與(e-participation)課題,UN、世界經濟論壇(WEF)、國際電信聯盟(ITU)、早稻田大學(Wasada University)、布朗大學(Brown University)等諸多國際組織皆將電子化參與列為主要評估項目,顯示電子治理不再只侷限於一國電子化政府的整備度,如何創造新的電子化參與途徑而提升民眾對公共事務的涉入,已成為當務之急。
有鑒於電子化參與的重要性已不言可喻,但現今對電子化參與的評估多以UN的架構為主,但其指標架構並未進一步明確指出在該參與層次下如何對各國進行評估,因此,本研究旨在建立與持續深化UN電子化參與指標架構,之二在於提出與分析現今為各界所採用的電子化參與機制,並探究其對公民參與的重要性與貢獻度。本研究藉由文獻回顧來建立評估電子化參與的架構,之後透過專家德菲法問卷來確認與建立指標,並分析現今電子化參與機制的重要性,最後將受訪專家分成兩大群體,比較兩類專家對指標看法的意見差異。
本研究透過德菲法建立電子化參與指標架構,第一層架構包括3大構面:電子化資訊(e-information)、電子化諮詢(e-consultation)與電子化決策(e-decision making),第二層則共有20個次項指標。並整理出13項現今較常使用的電子化參與機制,建構出其與電子化參與層面間的關聯性,此外,依據研究結果對我國未來電子化參與政策提出提升政府資訊公開的內容豐富性與來源多元性、重視並善用社群媒體傳播訊息與溝通聯繫之效等建議。 / E-government has been a necessity for the countries aiming for “better” governance. The latest development of e-government is “e-governance”, which puts emphasis both on citizenship and the needs and responsibility from the publics. In the context of digital governance, government acts not merely as a player which is authoritative allocation of values, but as a actor creating more public values that will bring varieties of utility for multi-stakeholders. Moreover, good governance has become the paradigm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leading every government towards e-democracy with e-participation as its core. Undoubtedly, e-participation is adopted to assess e-government/ e-governance development by man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such as United Nations (UN), World Economic Forum (WEF), and International Telecomminication Union (ITU). It implies that e-governance refers not only to e-government readiness but also the extent to which governments promote citizens’ participation in public affairs.
However, the assessment framework from UN currently used doesn’t include sub-indices further. As a result, the goal of this research is to establish and deepen UN’s framework and analyz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xisting e-participation mechanism and citizen participation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 and methodology of Delphi questionnaire. The research results involve two main parts. One is e-participation assessment framework with 3 dimensions (that is e-information, e-consultation and e-decision making) and 20 indices (such as accessibility, completeness and currency). The other one is the integration of 13 e-participation mechanism. Based on research results, this research made few of suggestion for our future e-participation policy, such as the promotion of content and source diversity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social network for information spreading and communication.
|
25 |
成為公民? 我國婚姻移民女性政治賦權之發展脈絡 / Becoming Citizens: The Political Empowerment of Marriage Migrants in Taiwan張雅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移民浪潮隨著全球化的深化成為普遍的現象。臺灣社會逐年增加的婚姻移民人數意味著社會已有一群相似處境的群體逐漸成形,成為我們政治共同體的一部份。然而,台灣的婚姻移民政策依舊帶著管制思維,移民政策反映了國家對社群成員的想像,國家透過階層化的公民權政策限制了國家不想要的成員,而東南亞配偶和大陸配偶往往處於階層化底端。當國家仍將公民身分視為公民權利的前提下,剝奪了婚姻移民諸多的基本生存權利,使其陷入身份與處境連結的困境,即使取得公民身份,也不保證婚姻移民能獲得實質的公民權利。
面對這些管制結構,本研究焦點在這些婚姻移民女性如何透過社團參與成為公民的政治賦權歷程。政治賦權是一種讓社會不利者察覺到本身的處境、進而發展出相信自己有資格也有能力參與這個政治社群的意識化,以及採取政治參與的權力轉變過程,也是成為公民的過程。以往公民的概念是在國家的框架下被規範設定的,國家透過各種制度限制及資源配置等方式來界定公民的身份與權利。而我國婚姻移民女性做為弱勢的外來者,將透過社團參與來界定移民和國家的關係,也和國家重新協商公民內涵。在這個過程中,她們對公民身份的認知以及行動實踐的過程,呈現政治賦權與否,及呈現的賦權型態必然受到所屬的社團類型,以及社團和國家兩者之間的內外遠近關係所影響。個人會受團體的立場與詮釋的影響,解讀自己和政治體系的關係。而團體的立場又往往受到它和國家的互動關係而形成,使得處於不同團體中的人們,從意識到行動的政治賦權過程,都可能產生不同的發展型態。故,本研究將從國家的政策、作為中介角色的社會團體,這兩者的互動關係如何影響個人意識化和政治行動的過程,來探究我國婚姻移民女性的政治賦權發展。
首先,本研究發現國家透過制度、資源到社會形象控制的面向,針對不同婚姻移民身份建構了兩套管控體系。當婚姻移民來到台灣便進入了這些結構之中,在移民階層化下,大陸配偶傾向處於制度直接排斥的「制度弱勢」結構,而東南亞配偶雖然可以享有部分公民權,但相對而言傾向處於「社會弱勢」的結構。不同管制體系下,影響了社團組成(如陸籍社團需由台灣人代言)及不同婚姻移民者可能採取個人或集體式的行動策略。再者,扮演中介角色的社團,一方面社團能為成員提供更多的資訊網絡與資源,另一方面也在篩選資訊和型塑價值給社團成員。因此社團類型以及它和國家的互動關係是「倡議型」抑或「代言型」,將影響成員的政治認知詮釋與行動,形成不同的政治賦權差異。除了國家管控結構的差異、社團和國家互動關係的類型影響著婚姻移民女性的政治賦權情況外,大陸配偶相較外籍配偶所擁有的個人條件優勢,也影響著她們發展出個人式的意識和行動,但較高的個人政治賦權反而阻礙了集體政治賦權的發展,使得即使都是參與倡議型社團的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也出現政治賦權型態的差異。
在不同國家管控體制、社團和國家互動關係下,東南亞配偶及大陸配偶透過社團參與各自發展出不同的政治意識和行動。本研究歸納出四種政治賦權型態,分別為:集體型公民、個體型公民、臣屬型公民、困境型公民。政治賦權發展包含了個人賦權和集體賦權兩種層面。個人賦權涉及到的是個人能力和政治效能感的提升,而集體賦權則是涉及了個人對社群的認同及集體行動的可能,透過集體行動來打破孤立性,改變原先不利的權力結構。在這個過程中,倡議型的外籍社團和大陸社團分別產生了集體型和個體型的公民。有意識且積極參與集體行動的集體型公民和個人政治賦權高的個體型公民重新詮釋了公民和國家的關係。而國家代理型的外籍社團和大陸社團則分別出現了臣屬型公民和困境型公民,強化了國家的權力結構。臣屬型公民無法將婚姻移民的處境提升為結構性問題,而是支持現有主從關係的權力結構,並將權利視為國家恩惠,而困境型公民雖然意識到不利的結構處境,但認為個人無法改變權力結構,反而產生行動困境。
|
26 |
預算目標參與程度與酬勞計劃對績效及預算虛估影響之研究劉俊儒, LIU, JUN-R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預算制度乃現今企業廣泛採用的管理會計技術之一,而預算參與(Budgeting
Participations) 則係預制度之一項重要特徵。是否增加員工在制定預算目標時之參與程度,即便能增進員工之預算績效表現?在學術研究上,迄今尚未獲致一致性的結論。再者,員工是否會假預算參與之便,而使組織產生預算虛估(Budget Slack)的情形,在實證結果上亦未有定論。本研究主題之一,即在探討預算目標參與程度是否對預算績效以及預算虛估產生影響。
本研究主題之二,則在探討酬勞計劃(Compensation Scheme) 對績效及預算虛估之可能影響。本研究採實驗設計方式,並以二因子變異數分析及二因子共變數分析進行統計檢定。研究結果發現:酬勞計劃對績效及預算虛估之影響達到5%顯著水準,亦即酬勞計劃之不同設計,會影響員工在預算績效上之表現及預算虛估金額之大小。至於預算目標參與程度對績效及預算虛估之研究假設,則未獲得本實證研究之支持。
|
27 |
間斷性勞動參與對已婚婦女工資的影響林旺福, LIN, WANG-F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目前臺灣女性平均工資遠低於男性,約只佔其百分六十五。社會一般認為此現象主要是由勞動市場歧視(Labor Market Discrimination) 所造成,不過我們卻發現在決定工資的重要經濟變數中,男女的終身勞動參與有非常大的差異,而此差異很可能才是男女工資的主因。在假設一個人的預期終身勞動參與
(Expected lifetime 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 ,人力投資和工資收入三者之間存在密切的關係之下,本文利用人力資本理論(Human Capital Theory)證明了一個追求終身所得現值最大化的個人,其人力資本投資與教育職業選擇取決於他的預期終身勞動參與庀度;另外,本文也從實證上發現當婦女真的離開勞動市場時,離開期間將與工資萎縮率(Atrophy Rate)成正比;受教育程度在國中以下的婦女們,其離開勞動市場一年,不考慮預期因素的工資損失率為0.4%;受高中、高職教育者的每年工資損失率為3.7%;而受大專以上教育的婦女們則為3.8%。總之,本文的目地在證明間斷性勞動參與(Intermittent Labor Paticipation) 乃是造成女性工資偏低的主因。
|
28 |
台北市獎勵民間參與都市更新制度之研究孫維潔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有鑑於台北市都市更新工作由政府推動的方式,成效不彰,且近來已有停滯之虞,民間合建之現象卻非常蓬勃,因此本研究探討是否可藉獎勵力量導入參與更新?獎勵措施如何訂定?獎勵更新對環境品質造成何種影響?尋求都市更新之新方向。
本研究首先自外部性觀點出發,瞭解都市更新有其外部性,在其他規範手段有困難情況下,獎勵自有正當性。理論基礎建立之後,接著探討國內外相關之獎勵措施之缺失及值得效法之處,而後就台北市都市更新地區,歸納整理分類,以便研擬措施時為通盤性之考量。
經過理論與現況之分析,進一步提出獎勵的基本構想,探討獎勵之目標、內容及程度,而獎勵項目中,僅只容積放寬一項牽涉程度問題,並對環境有某種程度之衝擊,故提出競標方式來求取最適的獎勵值,並配合環境影響評估構想,控制都市品質。
為了使本研究構想更加完備可行,透過問卷及訪談方式,聽取政府、業者、居民及學術界各方之意見,就其中所得之建設性意見,對獎勵措施作檢討與修正。
|
29 |
我國之競選經費研究洪志清, Hong, Zhi-G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選擇是民主政治之基本要素,競選必須花費鉅額資金,由於金錢對選舉結果具有決定性之影響力,故規範競選經費已成為民主政治之重要課題。一般而言,規範競選經費之目的在於降低競選花費,減少政治腐敗,排除私人資金之過渡影響力,以及增加公民之政治參與。基於上述目的,一般民主國家常在公布帳目、限制損贈、限制支出與公費選舉四大方向上,採取不同之途徑以獲取上述目的。
由於競選經費對選舉具有重大影響力,本文將參考英、美各國有閞競選經費之規定,以及有關選經費之調查資料,分析與檢討我國有關競選經費之現狀與改進之道,其主要內容分述如下:
第壹章:緒論:包括金錢與政治、立法目的、立法途徑、兩種規範模型,以及我國之競選資金系統。
第貳章:經費的來源與支出:包括競選資金之流動過程,英、美有關捐贈與支出之具體規定,以及我國之現狀。
第參章:公布帳目:立法之目的與意義,英、美之規定,以及我國之現狀。
第肆章:公費選舉:詳述公費補助原則、補助類型,以及公費補助對政治系統之影響。
第伍章:經驗調查資料:包括次數分配與交叉分析。
第陸章:結論:敘述競選資金系統與憲法結構、政當制度之關係,並分析各種規範途徑之利弊得失,以及其對我國政治系統之影響。
|
30 |
暴力與發展中國家的政治參與黃德福, Huang, De-F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 闡述當代暴力研究的理論與實際;澄清暴力的義涵;並說明進行本論文之
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研究架構。
第二章 說明政治參與的角色及其義涵;並分析社會變遷與政治參與的關係,以及
政治參與與暴力的關係。
第三章 說明政治制度化的角色及其義涵;並分析社會變遷與政治制度化的關係,
以及政治制度化與暴力的關係。
第四章 進一步分析政治參與政治制度化兩者間的差距,與暴力的關係。
第五章 綜合本論文之研究發現,並檢討方法論上的得失,以為總結。
#2810308
#2810308
|
Page generated in 0.0146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