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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區劃分與代表角色之探討

陳彥欣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選區劃分長期以來被視為只是行政上的業務,缺乏一套較為完整的理論。各項選區劃分的原則彼此之間也存在著結構上的矛盾,使得各國實際劃分選區時,常常必須在各項原則之間進行取捨。本研究採用歷史與制度研究法以及比較研究法,來探索不同的選區劃分方式背後所隱含的代表精神為何,希望能將選區劃分與代表理論相結合,為將來我國面臨選區劃分原則衝突時,提供一個思考如何進行取捨的方向。 全權委託模式以及委任模式是代議模式的兩個典型,但實際上代表們不可能只選取其一來面對所有議題。代表們要以何種代議模式為主,除了視各選區不同的狀況之外,我們也可以從選區的設計不同,來分析代表應該扮演何種角色。 今日英國選區劃分的特色,在於其相當注重維護社群的完整,所以容許選區之間有較大程度的人口數差距;美國的選區劃分則比較注重各選區人口數均等原則,因此對於地區的切割與重組較為普遍。值得注意的是,今日美國的選區劃分仍然可以見到各種不同形式的傑利蠑螈劃分法。 從第七屆開始,台灣的立法委員選舉制度將改成所謂單一選區兩票制。在改制之後,可以預見區域立法委員與其選區之間的關係會更為密切,這也將使立法委員偏重於扮演委任代表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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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信託公司於全權委託業務之風險管理 / A Study on Risk Management of Discretionary Investment Business of Taiwan

張耀文, Chang,Yao w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民國89年7月19日總統頒布修正證券交易法第18條之3,正式給予投信投顧業者從事全權委託業務一個正式的法源依據。之後,主管機關於民國89年10月9日配合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的施行,將全權委託業務的法源依據自「證券交易法」改訂於「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這在資產管理業務上具有相當重大的意義。截至民國99年3月止,國內全權委託契約數(含委任關係及信託關係)達1,161件、有效契約總額達新台幣6,602億元整,對我國資產管理業務及證券市場未來的成長及影響具有重大的意義。 本研究從經營全權委託的產業現況及運作流程,以分析全權委託之經營概況,並以法規規範為出發點,探討經營全權委託業務資格條件、從事全權委託業務之經理人及業務人員應具備資格條件及管理規則、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有關委任投資金額限制相關規定、業務人員禁止行為、應有報告或通知義務等議題,為本文之研究架構。另外,為使雙方簽訂契約有效執行,本研究同時討論從事全委業務投資(委任)人和全權委託業者簽定全權委託契約時之應注意事項、全委契約管理費用收取及全權委託業務之建議。 除既定法規及契約約定外,本研究將以投資(委任)人對全權委託業者的選任標準及應注意事項、委任投資(委任)人可能面臨之風險,如投資與風險偏好及風險承受力、投資績效表現、代理問題、業界常見全權委託業務之缺失樣態等進行探討。歸納結論,(1)基金公司應執行風險控管以保障委任人權益,定期績效檢核與客觀的績效評比機制、投資風險控管機制、避免越權交易的發生、交易資訊控管、利益衝突防範、有效的投資決策流程,同時(2)投資人交易之申報與控管及專責部門的建立以處理全委投資行政業務等,以建全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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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屋交易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以仲介業者義務為中心 / The study of second-hand house—Focusing on the agency

張瑞德, Chang,Jui Te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主要在於探討中古屋交易常見之法律問題,由於中古屋不比新屋,其經過前手之使用,故其交易會有許多複雜之問題存在,對買賣雙方均有風險存在,由此可知,消費者在中古屋買賣契約中面臨了許多風險。而現今仲介業者繁多,已經在中古屋交易市場扮演極重要的角色,故本文所探討之問題絕大部分是以仲介業者之義務為重心。 本論文首先從基本問題出發,探討委託銷售契約之類型及法律定性,並參考外國法及我國實務、學說之見解,提出修正建議。同時也對仲介業者之種種義務及簽訂契約常見之各種糾紛也加以討論,主要包含實價登錄義務、契約審閱期間、不動產說明書製作、斡旋金及要約書之問題、以及凶宅、仲介業者報酬合理性、總店和加盟店間之責任關係。本論文欲對中古屋契約交易中產生之法律問題作一詳盡的探討,希冀對法律問題的解決及日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修訂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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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我國廠商海外直接投資事業採行OEM/ODM經營方式的決定因素 / The determinants of operation mode choices between OEM and ODM in Taiwan FDI manufacturing industry

洪慧娟, Hung, Hui Ch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廠商對外直接投資,按照經營方式類別可略區分為「採OEM或ODM代工模式」、製造及銷售,以及其他等模式,但文獻對於影響海外直接投資事業採取經營方式之決定因素較少有文獻予以討論,更遑論再細部分析在採OEM或ODM代工經營模式中,會影響廠商決定要採OEM,亦或ODM經營方式之差異研究分析。本研究利用經濟部統計處於2007年所實施之《製造業對外投資實況調查報告》問卷資料,分別由地主國特性、產業特性、廠商特性及營運特性等構面進行探討,並運用兩階段實證分析影響海內外投資事業經營方式之決定因素。由於本研究所設定的被解釋變數分別為第一階段之「採OEM或ODM之經營方式」與「其他經營方式」,以及第二階段之「採ODM之經營方式」與「僅採OEM之經營方式」之各兩種狀況,因此本研究將利用Probit Model予以進行實證分析,並根據其實證結果作出結論進而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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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的人事調動:減緩代理問題 / Personnel reshufflings in the Xi Jinping era: alleviating the agency problem

張士峯, Chang, Shih F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研究問題為:為何習近平在十八大後會展開大規模人事調動?為何人事調動會出現某些特徵與規律?又要從何種角度去進行分析?由於習近平所面對的外部環境與胡錦濤剛接班時相比更為嚴峻,傳統的派系理論已不足以提供解釋。本文藉由委託代理理論進行分析,主要論點在於人事調動有助於減緩代理問題,可區分為頻繁的調動、排除不合格者和甄補具有同質性者。分析資料則從中共政治菁英資料庫匯出十八大以來的所有正部級幹部,並進一步分成省委書記、省長和中央部會幹部三個群體。研究結果顯示調動幹部的幅度極大,除了部份幹部晉升速度極快之外,整體戰略上傾向於掌控更多中委會席次;不適任幹部或與薄、周政變集團有所交集的幹部,不是落馬就是快速退居二線職務;與習近平具同質性的幹部,多數均在兩年內快速從副部級晉升至正部級。結論部份以十九屆中央委員評估作為習近平五年來的成果總結,發現習近平將能在十九大上佔據半數以上席次,顯示出透過人事調動來減緩代理問題有其效果。最後,從中共政治推導出的結論除了可以與委託代理理論對話之外,也有助於其他大型組織的領導人思考如何處理代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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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麥當勞加盟策略之校準分析 / A Calibration Analysis of McDonald’s Franchising in Taiwan

樊蘊婕, Fan, Yun Chieh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速食食品不但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台灣,其亦是最重要的餐飲產業之一。文獻上有關於加盟總部與加盟商之間的決策背後的模型,各個因子如何影響彼此,最後加盟總部與加盟商皆能極大化他們的效用,達到一個最適加盟的平衡點。然而,未看到有使用校準分析(Calibration)的方式回推出無法觀察到變數之合理區間的文獻。本研究使用此方法及台灣麥當勞的資料來解開加盟與否決策背後模型的面紗。在最基本的經濟模型中,我們發現加盟商努力的重要性增加時會導致加盟率的下降。再者,都會區的加盟商風險趨避程度以及市場風險較非都會區高。為了針對麥當勞總部的市場策略,延續上個模型的設定,我們在生產函數中另外加入健康食品的產品線以建設出較細緻的第二種模型。此延伸模型相較於第一個模型能解釋更多資料。我們亦觀察到當健康食品佔麥當勞產能提高時,模型的適配度會下降。此現象可解釋為在其他條件不變下,當麥當勞在菜單內加入更多比重的健康食品時,加盟商與加盟主的獲利將低於現階段的水準。 關鍵字: 速食產業,委託代理理論,校準分析,加盟 / Fast food restaurant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our daily life; they are also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staurant business types in Taiwan. The literature posits and examines models behind how franchisors and franchisees reach their franchising decisions, and how different factors affect optimal franchising rates. On that basis, they derive the optimal franchising rates, at which both franchisors and franchisees can maximize their utility. However, there is no literature on determining the reasonable range of variables in the model that we cannot observe in the real world. This study takes the initiative to unveil the model behind the franchising decision with proxies of variables by calibrating a basic economic model using data from McDonald’s Taiwan. Our finding are that a higher importance level of effort results in a higher optimal franchising rate, and the level of franchisees’ risk aversion and the market risk in metropolitan areas are higher than in non-metropolitan areas. In accordance with McDonald’s Taiwan’s strategy in the past years, we construct a more detailed model to capture the characteristics more accurately by adding a healthy food product line into the production function. The extended model can explain the real-world data better than the previous model. On the strategy side, we find that if healthy products account for a higher proportion of the production capacity, the model fitness level drops. In other words, the profit for both the franchisor and franchisees decreases when McDonald’s Taiwan introduces more healthy food to the menu. Key Words: fast-food industry, principal-agent model, calibration, franch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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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部門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與勞務採購之研究─兼論國立臺灣體育大學桃園校區清潔工外包事件 / The study of temporary workers applying to labor standards act in public sector and subcontract work: Outsourcing of janitors in National Taiwan Sport University (Taoyuan)

何芳純, Ho, Fang Ts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1980年代新自由主義興起後,在民營化、勞動彈性化席捲全球的背景下,業務委託不僅在公務機關(構)內成為常態,勞務委外更是政府用以節省人事成本的重要手段。另方面,為保障公務機關(構)受僱者之勞動權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96年11月30日勞動一字第0960130914號公告,指定公部門各業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 然而,為規避《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人事行政局不僅公告《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企圖以「極大化替代性人力措施」取代各公務機關(構)內既有的「假臨時人員」;又即使是少數仍受僱於公部門之「假臨時人員」,亦面臨「虛假化定期契約」的問題。再者,就部分「真臨時人員」而言,則因相關部會的介入而排除於《勞動基準法》的適用對象外;至於未被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者,亦由於受僱時間短暫而受惠有限,在在都嚴重扭曲勞委會最初保障勞動權的美意。 此外,2008年下半年受到全球經濟危機的影響,我國亦陷入失業危機的風暴中。為降低居高不下的失業率,政府著手推動多項增加就業機會的政策,其中以工代賑、短期促進就業措施等計畫均由行政院所屬各部會釋出短期公共服務的工作機會;然而,實際推動上不僅無助於提升弱勢勞工的工作技能,甚至仍以勞務採購為施政方向,忽略了外包、派遣公司即是造成當前高失業率的元兇之一!結果除導致政府須負擔原有的勞務委外費用外,更須另行僱用大批的失業勞工,使得原本就已沉重不堪的財政支出,無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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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於巴拉圭新創企業之信託基金 / Trust to invest in early stage businesses in paraguay

何凱平, Cañete, Hector Unknown Date (has links)
The “Trust to Invest in Early Stage Businesses” is a government project based in a public bank of Paraguay. This “Trust” aims to become the first and the best landmark of “Angel Investor” to foster entrepreneurial culture and help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tock market and the economy of the country. There is no similar fund in the market, therefore there is no regulation about this type of investment; as a consequence, the “Trust” will start to work with the institutions in charge to establish the basis for this new industry. The special purpose of the “Trust” is to target the most vulnerable of the businesses, the seed and the start-up stages. Those segments are not covered by the banks or any other financial institution. This project is an opportunity for the government to foster the “Inclusive Economic Growth” that is one of the pillars 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Plan 2014-2030” because start-ups maybe are small companies but they can play a significant role in the economic growth. I believe that the “Trust” will receive back his investment with profit, so, there will be more money to invest in early stage businesses and the cycle will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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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制度下的台灣派系政治穩定與變遷--新制度理論分析觀點

吳怡銘, Wu, I-M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是以新制度研究方法,來分析台灣派系政治的穩定與變遷。本文的論點是我們在(1)台灣的地方派系政治互動,存在著交易成本。(2)制度因素控制交易成本,進而影響威權時期與民主轉型期的派系政治互動的研究目標前提下,藉由補助金制度運作為例,來理解台灣派系政治的變化。因此我們將全文的探討,建立在下列的假設上:”威權時期的台灣地方派系政治,之所以能維持穩定的運作而成為國民黨有效的統治形式,補助金制度能降低交易成本是主要原因之一。而在民主轉型期間,派系政治所發生的變遷,也是因為補助金制度無法再有效控制交易成本所導致的結果。” 而在對於上述假設的探討上,我們首先發現在整體地方財政結構上的嚴重失衡,使得地方財政必須強烈依恃於中央的補助支持。但是由於補助金制度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導致主事者可以藉由制度上的缺失,來進行自身政治目的的運作。 因此在威權時期,補助金制度之所以能控制交易成本,維持派系政治穩定運作主要是由於: (1)補助制度能有效的弱化地方政府的能力、藉由政策的滲透達到監督地方的效果,並且能有效的介入選舉運作。因此降低民選精英向國民黨挑戰的風險成本,而使得雙方的互動呈現低交易成本的穩定合作關係。 (2)由於補助金制度能提供地方政治精英一個穩定的資源汲取管道,使得其底下樁腳系統的向心力可以穩定的維持下去。另一方面,補助計畫必須透過層級申請的特性,也為政治精英帶來低成本的監督環境,使得其能有效的防止樁腳跑票行為。導致雙方在低交易成本的互動下,維持穩定合作關係。 (3)但地方派系與選民之間的互動,則是因為選民缺乏監督誘因以及集體行動的協調成本太高,使得雙方呈現出一種高交易成本的關係。然而由於補助金制度的運作下,派系的政治精英往往可以藉由補助計畫申請的方式,來規避對選民的政治承諾,並將地方建設的功勞予以個人化。使地方政治精英能在規避對選民的政治責任時,卻又同時還能獲得選民的高度認同,而維持一種穩定的選民動員能力。 然而在民主轉型期,補助金制度之所以無法控制交易成本,導致派系政治發生變化的主要原因是在於: (1)國民黨需要地方政治精英對中央政權的支持,但本身卻喪失藉由補助款來進行監督的功能,導致雙方呈現出一種高交易成本的互動模式。 (2)由於補助款制度所存在的制度機制以及反對黨對於地方執政權的競爭日益激烈,導致樁腳因為補助管道日益多元化,使得樁腳維持自主性的成本下降。但卻因此弱化了地方政治精英對樁腳進行監督的能力。這使得雙方的合作關係呈現出一種不穩定的高交易成本狀態。 (3)最後在選民與地方派系的互動上,由於反對黨藉由福利政策來直接訴諸選民,使得選民在存有比較利益機會的誘因下,願意耗費成本來對政治人物的承諾進行監督。在縣級行政首長選舉上,選民因為監督誘因的增加以及反對黨出現所帶來訊息成本的降低,對派系領領袖的互動就呈現低交易成本模式。但是在基層小單位選舉上,由於區域樁腳仍然具有多元的申請管道,來利用申請補助計畫的方式來經營選區,導致選民仍缺乏監督的誘因,而繼續維持雙方高交易成本的互動方式。而且由於這種方式容易規避政治責任,並且將政績予以個人化,因此樁腳仍然維持高度的選民動員能力。 由於民主轉型期間,補助金制度無法再維持一個低交易成本環境。使得派系政治中的相關行動者過去穩定的合作關係發生變化。這種改變受害最深的,莫過於想維繫政權生存的國民黨。高交易成本,使得身為委託者的國民黨無法再控制地方派系對政權支持的政治承諾。因此國民黨會憑仗著執政優勢,藉由國家政策工具來降低交易成本,以便維持派系政治的穩定運作。諸如凍省、統籌分配款收回中央等政策,都可以視為在這種情境下所作的考量。但相對的,當民進黨執政,為了維持民進黨縣市首長與選民之間低交易成本的有利競爭環境,也會藉由國家政策的主導,來弱化派系政治的發展。諸如鄉鎮市長官派的宣示、收回小型工程補助款的決議等,都是在自我利益考量下,所得出的結果。因此派系政治在轉變後,未來可能的發展,就在台灣兩大政治勢力自我利益考量的前提中,成為政策腳力的拉鋸戰。然而在可預見四年的民進黨執政日子裡,民進黨在考量自身利益下,應該會朝向弱化派系政治的政策來發展。 最後在政策建議上,基於弱化派系政治的政策立場進行考量。則在長程目標上,就是要提高地方財源自主性,包括中央與地方財源的重新劃分、考慮開放地方在一定程度上的租稅立法權等措施,來落實地方自治、強化責任政治以實現充分政黨競爭的理想。而在短期的制度修正上,則應該恢復補助金制度維持社會公平正義的補助精神,藉由降低計畫型補助與中央部會補助款,以及建立公開透明的補助審核制度等技術性手段,來降低補助制度中,人為政治因素干擾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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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行車產業品牌化決策之研究 / Research in the evolution of the Taiwanese Bicycle Industry from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OEM) to Branded Manufacturing

劉秀美, Liu,Hsiu M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 台灣在經濟結構的巨幅轉型下,已喪失了原有比較優勢的國際 競爭力。 在政府及民間企業大聲呼籲產業升級下,自創國際品牌成了此 聲浪下頗受矚目的一種作法, 然而觀諸過去企業界對自創品牌的投資及 努力,發現企業追求自創品牌卻導致不盡相同的結果。 因此,本研究嘗 試以個別產業的觀點,深入探討台灣自行車廠商從原廠委託製造 (OEM) 到自創品牌的決策過程, 並假定產品的某些特性應對品牌化決策有所影 響,且進行驗證。 研究過程中實地訪談了十家業績優良的自行車成車及 零件業者,以做進一步的命題發展,研究的問題包括: 1.原廠委託製造( OEM) 對自行車成車廠及零件廠在自創品牌中所扮演的角色為何? 2.品牌 化過程中,品牌角色的演變。 3.成車廠、零件廠的品牌決策過程是否相 同? 4.成車廠、零件廠雙方在自創品牌過程中的互動關係? 5.自創品牌 產品的相關品牌策略?而根據個案訪談及分析後,本研究依研究發現提出 的結論為: 1.自行車業在國際自創品牌上的優異表現來自規模經濟的充 分運用 2.企業階段性靈活運用OEM策略,將有助於自創品牌發展 3.企 業妥善規劃品牌化過程之資源配置,有助於成功自創品牌 4.利基市場的 選擇是企業自創品牌的致勝之道 5.聯結衛星體系間之價值鏈,將有助企 業自創品牌之成功 6.企業應審慎評估產業發展程度及產品特性以決定最 適品牌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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