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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目標區政策有效性之理論與圖形分析林艾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Krugman (1991)引進數學的隨機微分方程解出匯率在目標區內的動態,以及闡述在匯率目標區內匯率呈現S型的走勢,提出匯率在目標區內有蜜月效果存在後,引起以後之研究熱潮。但是相關實證研究卻發現,當匯率越接近其上限水準時,有時變動益加劇烈。因此學者紛紛研究如何讓目標區理論與實證研究相符。
本文亦企圖解釋如何讓匯率目標區理論與實證相符,但與之前不同的是避開複雜的數學工具,將重點置於用圖解法來分析解決匯率目標區理論與實證研究的矛盾。本文擬從一個資本非完全自由移動的小型開放體系出發,假設物價為固定,商品需求面與貨幣供給面均存在外生隨機干擾。並假設每一個外生隨機干擾項均遵循一個不含漂浮項的布朗運動,政府當局宣告對匯率設定目標區,且在模型中加入對產出及匯率的預期。我們在此希望利用簡單易懂的圖解分析來探討在目標區政策下匯率與產出等總體變數是否存在蜜月效果。接著利用較嚴謹的數學解,運用隨機過程的轉換技巧將內生變數轉換為Ito's Process,然後用平滑連接條件解得總體變數在目標區內的真實路徑。最後再作數值模擬來探討在資本非完全自由移動下,資本移動性的大小對目標區政策有效性的影響。並藉以判斷圖解分析的正確與否。
本文結果顯示,當政府實行匯率目標區政策之後,因為資本不完全移動性及模型中產出預期項的存在,會得出與Krugman(1991)、Klein(1990)等文獻所主張的「目標區政策具有穩定效果」不相同的論點。此可用來說明為何匯率目標區理論和實證上有可能出現不同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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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OECD國家租稅結構演變看台灣地區租稅體制之改革葉庭碩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我國稅收不足,造成財政困難,政府的債務迅速攀升,嚴重影響了政府財經政策的有效運作。以下問題為本文研究重點:OECD國家與我國的租稅負擔及租稅結構變動趨勢如何?地方財政困難與地方租稅結構及地方財政自主性的關係如何?我國租稅結構的變動是否受到政治循環週期的干擾?我國的租稅有效稅率對於總體經濟活動的影響如何?應如何調整?
文中首先以OECD國家稅收分類標準對我國稅收加以重新分類,並將我國開徵多年的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公教保險、全民健保等強制性保險歸類為社會安全捐,以便進行國際比較。
就國民租稅負擔來看,OECD國家全體稅收占GDP比率(含社會安全捐)逐年上升到2001年的36.9%。基本上歐洲國家的社會福利較佳,國民租稅負擔較重。我國的租稅負擔率則自1995年的高峰逐年遞減至2002年的15.8%(含社會安全捐),顯著低於先進國家水準。
在租稅結構方面,以OECD國家全體平均來說,2001年占總稅收比例依次為個人所得稅(26%)、社會安全捐(25%)與一般消費稅(18%)。隨著國民所得提高,各國愈來愈倚重社會安全捐作為社會福利支出的財源,實際上日、德、荷等國社會安全捐已是政府最大的財源;加值稅(VAT)在各國普遍的實施後,已成為政府收入的主要收入;相對的,特種消費稅(關稅、貨物稅等)的稅收比例(11.3%)呈現大幅下降的趨勢;公司所得稅歷年變動幅度較小(9.4%);財產稅的比例(5.4%)也逐漸下降。
2002年以前我國的租稅結構是以消費稅為主,所得稅次之。隨著國民所得提高、消費能力增強,綜合所得稅及營業稅稅收比重有較大幅度的成長。相對的,貨物稅、關稅及菸酒稅(原公賣利益)的比重則大幅下降。另外由於全民健保的實施,政府來自於強制性社會安全保險的收入也逐年遞增。
在地方政府的稅收結構及財政自治性方面。2001年OECD聯邦國家中,地方政府稅收占總稅收比例平均為26.6%,單一國家的地方政府稅收比重平均為13.1%。進一步依據稅率與稅基的決定權來區分地方政府的稅收自主程度,大多數OECD國家各層級的地方政府對於其地方稅收的稅率都有部份或全部的決定權。OECD國家地方政府的稅收主要來自於所得稅、財產稅以及消費稅。
由於營業稅已劃歸國稅,九十一年度我國地方政府的稅收(自徵)占總稅收的比例為17%,但地方政府稅課收入占歲入比例偏低,除台北市、高雄市外,其他各縣市平均僅約四成五。我國地方政府稅收以財產稅為主。由於土地與房屋的評價偏低,不符地方受益原則。地方政府對稅率有決定權的稅目僅有房屋稅及娛樂稅(法定最高與最低稅率間),且全國的徵收率趨於一致,因此幾無地方財政自主權可言。
利用修正Mondeza之公式計算出我國的資本所得、勞動所得與消費有效稅率,其中資本所得有效稅率變動幅度較大,且自1990年之後大幅下滑,2001年僅有17.72%,幾乎不到OECD國家平均水準的一半;勞動所得有效稅率近年在25%上下波動,消費稅有效稅率呈現逐年遞減的現象,2001年僅為9.26%。
本文利用Hymer and Pashigian 於1962年發展的動態指數來衡量租稅結構變動,發現我國租稅結構波動的程度遠較OECD個別國家為高,主要為受到股市波動,造成證券交易稅收大幅波動的影響。本文雖未發現我國租稅結構有明顯的政治循環週期,然而我國租稅政策愈接近重大選舉期間,愈顯得格外保守。
利用資本所得、勞動所得與消費有效稅率對我國相關總體經濟變數(所得分配狀況、勞動工時、私人投資、儲蓄率、經濟成長等)進行量化分析,實證結果認為對資本所得及勞動所得課稅並不利於所得分配、勞動供給、國民儲蓄及經濟成長,對消費課稅則相對較有利於所得分配、勞動供給及國民儲蓄,此與內生性成長理論大致相符,但並不符合A. C. Harberger的超中立性假說。因此在稅收維持中平的情況下,提高消費稅的比重,並降低資本所得及勞動所得的稅負,若能提高政府支出效益,對於所得分配、勞動供給及國民儲蓄都有正面的影響,並有利於經濟的成長。另外,租稅結構變動的大小對於經濟成長等總體變數,實證上並無顯著關係。
由於我國的國民租稅負擔率偏低,在當前政府支出無法大幅縮減之下,為兼顧公平、效率、簡化及平衡政府預算,政府應規劃一長期的租稅水準,以適度提升整體的國民租稅負擔率為目標;取消過多不合時宜的租稅獎勵,避免稅基的侵蝕;善用有限的資源,集中獎勵具有外部效果的創新與研發工作,以促進資本累積。
在所得稅方面,現階段應重於水平公平的調整,取消身分別、所得別(例如證券交易所得)的免稅優惠,長期應採屬人主義,以合乎租稅之公平正義。在消費稅方面,消費有效稅率的提高,對於相關的總體經濟變數有較為正面的影響,且現行加值型營業稅的名目稅率與先進國家差距較大,適合優先作為稅負調整的稅目。
改革當前土地與房屋稅基評價制度,使財產稅課稅能符合地方受益原則。由於有許多OECD國家的地方政府稅源來自於地方所得稅與地方消費稅,因此可審慎規劃實施地方所得稅與地方消費稅的可能性。對於地方政府新開徵的地方稅目應從寬審核,以提高地方財政的自主性。
為了減低政治面及利益團體的干擾因素,應將獲得多數共識之租稅改革法案,採包裹立法配套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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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系統數位機上盒之服務品質重要性與滿意度研究─以台北縣大豐、海山有線電視為例張麗芬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根據尼爾森行銷研究顧問公司2003年的研究顯示,無線電視與有線電視平均收視率消長比較,2003年無線電視收視率為30%,有線電視為70%;另根據潤利公司統計,無線電視與有線電視有效廣告量的消長比較,2003年無線電視廣告量為26.3%,有線電視廣告量為73.7%,顯示無論從產業商機或民眾收視習慣觀之,有線電視已躍升為台灣第一大媒體。惟對於「廣告蓋台」、「跑馬燈廣告」以及「收費合理性」的情況則有甚多民眾表達不滿之聲。
於是最近有人指出,將所有好的、濫的頻道通通塞在一起其實並不是一個正常作法,展望未來在有線電視數位化,或電信公司藉多媒體營運平台進入有線電視市場以後,分組收費或者「類隨選視訊」(near on demand,VOD)的科技以及服務是否可以解決這項有線電視產業經營與電視觀眾心理落差的局面?
目前國內實施視訊數位化的業者包括無線電視台、有線電視系統的集團及獨立系統,以及中華電信的MOD等。由於台北縣的大豐、海山有線電視系統採第一台數位機上盒免費贈送的方式,希望快速達到全面數位化,不料其收費標準確和行政院新聞局及台北縣政府公告不同,引來民眾抱怨。
本研究係參考Zeithaml et al.等學者提出之服務品質觀念性模式、「SERVQUAL」量表及Cronin&Taylor的「SERVPERF」法作為理論基礎與研究,以瞭解收視戶對於大豐、海山推行數位機上盒的滿意度評價,及對於視訊數位化的需求與想法。政府已宣誓將於2010年前關閉類比訊號,實施全面數位化,而大豐、海山此次的數位營運計畫可謂全國第一個部分區域實施全面數位化的地區,所以本研究結果將可作為未來全國實施數位化的重要參考。
為達上述目標,經由相關文獻的探討及問卷調查的方式,利用統計軟體SPSS將蒐集資料加以分析,最後得到本研究之結論及建議。本研究結果發現:
一、有62%左右的受訪者對業者推行數位機上盒的各項服務覺得不滿意,而滿意的民眾僅有8.9%,表示業者在各項服務品質上仍需加強。
二、雖然家中已安裝數位機上盒已達半年之久,但卻有39.3%的民眾不清楚業者為何要推行數位機上盒以及數位機上盒的功能,只有23.6%的民眾表示清楚。
三、民眾認為影響自己對業者推行數位機上盒滿意度的最重要因素依序是:「業者對收視戶利益之重視」(23.5%)、「收視品質」(16.9%)及「操作簡單人性化」(14.7%)。
四、經由卡方檢定發現男性、每日平均看電視時間低於1小時、及土城地區民眾較清楚業者為何推行數位機上盒及數位機上盒之功能,家庭月收入愈高者、每日平均看電視時間超過5.1小時、及板橋地區民眾對業者推行數位機上盒各項服務的滿意度愈低。
五、在民眾對服務品質的重視程度及滿意度的意見表達方面,本研究發現民眾對服務品質的意見可建構為三個服務品質構面因子:「服務互動品質」、「服務設計與執行品質」,以及「機上盒產品品質」。同時也發現「業者的服務人員穿著整齊得體,表現其專業形象」與「業者提供的銷售型錄、廣告等工具可提供充分完整的資訊」這二個變數並非民眾對服務品質的考量重點。
六、在人文資料變項對服務品質的重視程度三因子的差異分析上,土城地區的民眾比板橋地區更重視服務設計與執行品質,不同教育程度者對機上盒產品品質的重視程度不同,大專教育程度者比國中學歷者更重視機上盒產品品質。
七、在人文資料變項對服務品質的滿意程度三因子的差異分析上,土城地區民眾在服務互動品質及服務設計與執行品質的滿意度都高於板橋地區民眾,家庭平均月收入在3萬元以下者對服務設計與執行的滿意度比9.1萬元以上者為高。每天收看電視時間不同者對機上盒產品品質的滿意度也不同,收看時間在1.1~3小時者比3.1~5小時者的滿意度為高。
數位化是全球的影像趨勢,我國數位頻道開放以來,其所宣稱的節目內容多樣性、付費分級到數位機上盒的費用等,都讓民眾感到質疑。民眾對於數位機上盒的最大認知普遍停留在將會有更好的收視品質,至於業者所說的數位機上盒功能很多,未來還能訂Pizza、電影票、下單買股票、轉帳、繳水電費和購物等,但現在的網路技術早已超越上述的功能,何必再買下昂貴的數位機上盒?
因此對於有線電視業者推行數位機上盒的各項服務品質,需考量民眾的原來使用情形及態度,以及對數位機上盒之期望,如果轉換成數位之後,卻因頻道變少而讓民眾覺得蒙受損失,且「互動電視服務」可能也不是民眾所期待有線電視應有之功能,此時,民眾對數位化的服務品質仍會有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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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服務願付價格之探討胡金菁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消費者在有線電視需求面上扮演關鍵性的角色。所以本文針對消費者在面對有線電視產業時,一個新的分級付費制度或付費頻道及計次付費頻道的願付價格進行探究。本文根據有線電視消費者特性建立願付價格模型,應用全國性抽樣訪查資料,參考Schwer and Daneshvary(1995)願付價格實證作法。另外在資料的模型假設上進行統計檢定,進而估算消費者對有線電視「整體」、「基本頻道」、「付費頻道」、「計次付費頻道」的願付價格。並探討其影響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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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對嚇阻戰略觀之比較研究陳鳳麒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1999年李前總統發表「兩國論」後,中共連續對台發動登陸作戰以及空中打擊和導彈試射演習,兩岸關係陷入了低潮,1民進黨執政後陳總統於2002年發表「一邊一國論」及近日提出的公投議題使兩岸關係更形緊張。顯示出「台灣問題」是兩岸潛在的軍事衝突導因,中共近年來所進行的軍事力量現代化,姑且不論「中國威脅論」是否有其真實性,其已嚴重威脅台灣生存卻是不爭的事實,儘管台灣追求「和平」的普世價值不變,但是只要中共不放棄武力犯台,台灣就必須要有預防中共不理性引發戰爭的準備,在軍事戰略上必須有一合理可行的因應策略,避免建軍目標方向錯誤,而影響嚇阻武力之建構。
中共自推動改革開放以來,全力發展經濟,期待的是富強可期的未來,不會傾向發動戰爭。所以兩岸採取的相互嚇阻戰略有其積極面向,台灣目前面對武力強大的中共,必須從「全方位安全」的角度構思一些嚇阻的「衍生性」概念,並藉由理論的探討尋找對我適宜之戰略,構建具有最低嚇阻之能力,如此才能有效嚇阻中共貿然對臺動武,這是研究本文的主要動機。
二、研究目的
探討嚇阻戰略的目的,正是要運用「如果想要和平,就得準備戰爭」的策略本質,去避免戰爭的發生,嚇阻並非是戰爭戰略,而是一種和平戰略,是要設法使對手明瞭侵略在一切選擇中是最不智的選項,從心理上來約束對方,使被嚇阻者感到得不償失,遂能阻止侵略,避免戰爭。
兩岸均企求和平,但彼此缺乏互信,主權爭議又各有堅持,毫不妥協,所以兩岸間嚇阻戰略的運用,乃成為必然的選擇,而從另一角度來看,嚇阻也可能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台灣基於國家之安全,應積極籌建可恃的國防武力,迫敵面臨「傷亡很慘重」、「代價很大」之抉擇,而不敢輕起戰端。
為了避免中共認知此一代價的程度可預期的或嚴重性是可以承受的,以及達到「有效嚇阻」的目的,我國國防建構「攻勢防禦」(offensive defense)可說是我國面臨台海立即性危機不可忽視的策略之一。為了國家的安全我們有必要去探討未來可能面對的戰爭,仔細的檢視我們所處的環境,用理性的態度思考未來我們真正需要的價值、戰略方向,以審慎的態度面對中共對我之文攻武嚇,如此才能以正確的戰略,確保台灣免於戰爭的威脅。
中華民國「有效嚇阻」軍事安全政策與國際安全研究領域中的「嚇阻理論」似乎有許多理論與實際相互矛盾的疑點,雖然過去的實證經驗顯示國際關係的理論不必然能夠解決現世的困難,但是透過理論邏輯思維程序與科學分析方法,可以釐清觀念上的偏差,檢驗政策的可行性與預期的效果。
作者進入政大國際事務專班前,曾服務於國防部作戰及計劃部門,有機會接觸到國軍建軍備戰工作,了解到建軍備戰工作之艱辛及責任之重大,我國目前面對國力強大的敵人其為了統一,對我之文攻武嚇從未間斷,對岸四百多枚導彈對著台灣,欲藉由軍事及非軍事威懾戰略逼迫台灣接受統一,然兩岸分治50多年彼此觀念及價值觀皆不同,中共無法以強硬態度強迫台灣人民接受中共統治,在此對立情況下我必須有靈活的戰略及足夠力量讓中共不敢輕啟戰端,有效嚇阻中共武力犯台,確保台灣和平穩定。有鑑於此,本論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有三:(一)嚴謹地闡釋「嚇阻」在理論上的真義、功用與價值,進而探討其手段之運用(二)釐清「嚇阻」與「防衛」在理論上的差異(三)對兩岸「嚇阻戰略」運用做一分析比較,了解我國現行之防衛嚇阻戰略理論與實際運用間之差異,並據此提出建議,以供國防戰略擬定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冷戰期間國際間嚇阻理論以核武為核心,但於兩次波灣戰爭後西方學者漸漸質疑此觀點,試圖以傳統戰爭架構,重新界定嚇阻理論,2我國目前所處的國際環境,以及政府不發展「核武」的政策宣示下,台灣之「有效嚇阻」軍事戰略,將排除使用核武嚇阻,本文僅針對傳統武力嚇阻做一探討。
目前中共軍事武力優於我方,而我在戰力居劣勢且戰略縱深短之情勢下極不適合採戰略持久,是故本文略過戰到最後一兵一卒的「防衛固守」,在現有的戰略環境下,如何藉由台灣推行民主及經濟的成就,從全方位的角度構思一些以小博大的嚇阻概念,構建有效嚇阻之戰略,讓中共不敢輕起戰端貿然對臺動武。
友盟介入台海戰爭具高度之不確定性且影響因素變化莫徹,我雖不宜過分依賴與期待,但綜觀目前之國際情勢,台灣問題國際化,藉由友盟協助仍為提升嚇阻中共犯台可信度之重要因素,亦為我必需深入探討之重要議題。
本篇論文主要是鑑於兩岸間的血脈相連,在未來發展中,合則兩利,分則兩害,大家都不希望兩岸間有戰爭發生。希望藉由對兩岸嚇阻戰略觀之比較,獲得新的建軍思維,去構建能有效嚇阻中共輕啟戰端的防衛戰力,以確保兩岸之和平。
二、研究限制
限於作者個人過去的專業及求學背景,在本篇論文的寫作上預期會有以下之限制:
(一)、軍事戰略涉及國防事務,中華民國國防安全在台海情勢的特殊環境下有著高度的保密性,故作者僅從已公開之部份或由公佈於具公信力之中外文獻、書籍中獲取所需資料,在理論與實際中將出現必要的誤差。
(二)、作者的求學背景在基礎教育上屬不同科系,因此在理論基礎、哲學根基、邏輯概念上均屬不同領域,對事務觀察的角度與認知可能受主觀影響而有所偏頗,惟作者將隨時自我提醒,力求維持中立客觀的價值標準,俾作一正確而有效之研究分析。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研究途徑與方法是探求事實的重要工具,亦是指導研究者蒐集與分析資料,再進一步對主題進行構思與鋪陳,以收提綱挈領、事半功倍之效。本研究最主要是採取歷史及戰略研究途徑,運用嚇阻概念建立研究架構,闡明嚇阻理論的實質內涵,做為與我現況論證之基礎,經由政策取向之科學分析研究,就我之能力與條件逐一分析,檢驗現行戰略邏輯矛盾處。並採比較研究法,將兩岸嚇阻戰略之不同點透過理論邏輯思維程序分析,交互驗證理論可行性,以便從文中突顯出「嚇阻戰略」之理論重點與重要因素,再將歸納之因素,用來驗證臺灣的國防戰略設計與建構,以釐清現況與理論間之落差,對未來國防戰略發展方向,適切提出建設性之建議。
戰略研究就是從現實客觀的角度,分析政策取向,特別注重功能實用性。研究的途徑依循,如何發現問題?問題的性質為何?與問題有關的因素有哪些?從諸多因素中發現問題的關鍵因素何在?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有哪些?分析比較求得最佳行動方案。本文以此思維邏輯,加上理論基礎,再從現實能力探討嚇阻戰略功能,期望能提供爾後軍事戰略制訂之參考。
戰略研究在研究方法與研究目的上,都與經濟研究相類似,所講求的是成本效益概念,都是企圖以最少的資源獲致最大的效果。然而政治學者往往從另一個角度看待戰略問題,他們所重視的是決策的時機與成功的機會,經濟資源消耗的多寡反倒是次要問題,本論文的研究途徑,主要是循政策取向之科學分析研究。首先闡明「嚇阻理論」的實質內涵,作為論證的基礎。再以現實主義的觀點,對中華民國的戰略環境與安全政策,就實際能力與條件,進行客觀的科學分析與研究,希望對嚇阻戰力之建構有所助益。
一、戰略研究途徑(strategic approach)
研究途徑係指學者在研究政治問題時,所採用的基本觀念、模式與方法。而戰略研究途徑所發展的理論,是一種政策科學的理論形式,強調明智抉擇與解決社會需求的行動路線,而非僅限於了解。對於此類理論的運用著重在其基本的概念與理論法則的推理,並從事機率分析來產生可供選擇的行動指導。本研究將經由嚇阻理論之分析,並對中共對台之威脅戰略及我對嚇阻戰略認知提出評析,以做為構建有效嚇阻戰力之參酌。
為了對「嚇阻戰略」有較清晰的了解,主要思維模式採取了經濟學中「利潤概念」,作為本文的主要依據。投資行為的「不確定性」(uncertainty),「不確定性」是一種無法衡量的未知狀況,若是對情況不確定有了一些掌握,至少有了一種已知的發生機率,則它就只能稱之為「風險」(risk),將「風險」與「不確定性」做一區分以瞭解利潤的來源,有助於進行討論的考慮依據。
在嚇阻的概念中,「得不償失」是整個環節機制的關鍵,「得」便是「報酬」,是侵略者欲行動之目標價值,「失」就是「成本」,是侵略者對行動後的代價估算,若嚇阻的威脅不被對方認知,侵略者就只把它視為「不確定性」,若侵略者無利潤可圖,便不會發生侵略行為。
「嚇阻」的核心就在「得不償失」的觀念,也就是必須在侵略者行動尚未付諸行動前,影響其成本效益的評估成為負值,發現軍事冒動的結果不但無利可圖,甚至在會產生虧損的預期下而放棄行動。本論文強調侵略者估計的「成本」與「風險」,來提供嚇阻威脅的著力點。並且考慮到「嚇阻」是一種互動行為,所以同時也藉此彼此間互動的思考來探討威脅適當與否的問題。其次,由於「不確定性」的存在,我們也必須注意到侵略者對「不確定性」的看法,以及其決策者的偏好或者是行動取向。最後,經過這些評估後,也對本身的目標做一番成本效益評估,以期尋出最適當的方式,來建立更經濟、更有效率的「嚇阻實力」,但因為這些價值彼此間的衡量難以量化,所以文中探討焦點集中於條件許可下能做的最大努力。
二、歷史研究途徑(historic approach)
此一途徑是從個別歷史事實的因果關聯,去「重建過去」(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past)的一種工作;其目的係在描述歷史事實,並指出某一特定時空發生的歷史事實之前因和後果。3換言之,此一途徑係指某一問題發生及演變沿革具有長時間性(longitudinal)研究的性質,藉分析與該問題有關的既存資料,歸納出可供解釋與預測的理論。欲解釋某一現象的因果及未來發展趨勢,均可運用此一研究途徑。本文由嚇阻概念與嚇阻理論發展的歷史背景中,歸納整理各家學說之差異,並將兩岸嚇阻之認知與運用加以比較分析,探討在不同時、空環境背景的適切性,藉以檢證理論的可行性。
三、比較研究法
比較研究法是一種重視比較的研究方法,在軍事研究的領域中常將敵對雙方的軍事事務、戰爭決策、戰略思維之運用做一比較,兩岸因國力之差異,對嚇阻戰略的認知與運用有其不同點,希藉由本文之歸納、分析、比較獲得兩者之間的差異及對我方可能造成的影響,再援引做為借鏡,以為戰略擬定之建議與參考。
第四節 文獻探討
「嚇阻理論」係國際關係學者,研究國際戰略與安全研究中重要的一個理論,嚇阻研究的範疇至為廣泛,由純軍事武力之相對嚇阻,擴展至非軍事武力之嚇阻,舉凡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文化與社會互動,無不構成影響對手決策的要素。
自1950年代初期起因緣於兩極核子對立的戰略情勢嚇阻研究蔚為風潮,更深化了嚇阻研究價值與影響層面。4在歐洲國際政治中盛行的權力平衡是嚇阻概念的具體實踐,而軍力展現、締約結盟等行為皆具有嚇阻的義意,5直到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嚇阻才被廣泛使用,並引用經濟學中理性抉擇的概念,將「風險」與「不確定性」及利潤,做為探討「嚇阻」的考慮依據,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提出「大舉報復」是最早的核子嚇阻戰略,但1950年代以後「大舉報復」趨於沉寂取而代之的是「逐步嚇阻」及「彈性反應」,從廣義的國際關係角度來看,由於嚇阻理論的研究著重於探討戰爭的對立性及其衍生的風險,於是將此一主題轉化成實際的戰略運用,從而降低戰爭威脅,也就符合國際關係之「戰爭」與「和平」研究,「嚇阻理論」自然成為此一學門必備之理論基礎。其次,受1960年代盛行的學門交織所影響,加上行為科學(behavioral science)的適時引介,對嚇阻理論與實際的研究,產生相當直接的衝擊,隨後大行其道的囚犯困境(prisoners’dilemma)與理性決策(rational choice),遂成為分析及解釋嚇阻概念與戰略選擇的新寵。由於不同學門觀點的注入與激盪,嚇阻研究遂逐步由生硬之軍事力量抗衡,開展出極富彈性變化的多元決策思考與戰略運用。尤其值得重視的是,理論與實際的多面開展,並未相對地遞減軍事武力的角色和使用價值,而是緣於嚇阻手段運用的多樣化,相對增大了軍事力量使用的彈性空間,擴張了決策與手段相互呼應的效果。
傳統嚇阻所能發揮的效果不若核子嚇阻,其根本原因為傳統武器的殺傷力有限,在嚇阻理論「報復」核心上難以發揮立即有效的作用。但不能因此否定傳統武力的嚇阻效果,如缺乏有力的報復手段時,自然降低了傳統武力嚇阻的可信度與實證能力。為使傳統武力嚇阻有效,必須提昇報復的能力。美國前國防部長裴利(William Perry)於波灣戰後指出:「現代戰爭雖無需使用核子武器,確仍然可以藉由高科技武器與資訊處理系統的成功配合,展現極為可信的嚇阻能力。在科索沃及兩次波斯灣戰爭中,再次獲得證明傳統武力已朝向精確性、機動性與火力強大效能發展,尤其在資訊科技快速發展下,高科技武器裝備通常意指精準武器,傳統武力的嚇阻功能相對的也就大為提昇,基本上傳統嚇阻缺乏大規模報復的可信度,然而並不表示傳統嚇阻就完全沒有機會。嚇阻的功效不是絕對值的問題,而是機率與可靠度的問題,以防止戰爭的出發點,應該盡最大的努力使嚇阻的可靠度提高,才是積極而正確的做法」。6
中共在領土主權上仍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兩岸在政治上一直無法進行建設性的溝通、協商、妥協,互信機制無法建立,由此可能引發潛藏的軍事衝突,此種衝突若不善加處理解決,極可能升高為危機及戰爭,不可不慎,故本文從嚇阻戰略的本質與運作加以深入了解,並對「防禦性嚇阻」、「傳統武力嚇阻」之探討,希望能理出一個較佳的途徑,以做為構建有效嚇阻戰力決策之參酌。
一、嚇阻理論的探討
我們知道每一種理論,都有其時代背景,也因此,極容易受既有框架的限制而難以跳脫思維領域。「嚇阻理論」是冷戰時期核武戰略最引入注目的政策運用,而嚇阻戰略的目的,是要運用如果想要和平,就得準備戰爭的策略本質,依循一個行為者建立其能力去防止對手從事其所不願的、或對其利益有傷害的行為這樣的概念,去避免危機或戰爭的發生。
嚇阻是人類社會中早已存在的一種古老的觀念,它是一種特殊模式的社會行為,既非核子時代所獨有,也不一定要與核子武器發生關係。嚇阻在國際衝突領域中扮演著戰爭與和平之間的重要手段,在引爆衝突之前嚇阻即成為武力行為前之戰略手段,嚇阻是屬於和平模式,僅憑威脅以達到目的,所產生的是心理效果,只要敵方並未行動、嚇阻就算是已經成功,但嚇阻是防禦的、消極的、被動的,積極性不夠,最多只能維持現狀,並不能開創新局,若要進一步發揮嚇阻之效益,就必須要深入暸解其定義及相關理論,並靈活運用不對稱戰之思維去構建國防戰力,提升報復能力,方可延伸嚇阻之效果及增加可信度。
西方對「嚇阻」的定義最常被引述的是柯林斯(John M. Collins)與季辛吉的「嚇阻」概念,柯林斯認為:「非戰爭戰略,它是一種和平戰略,其設計旨在設法使對方明暸,侵略是在所有一切的選擇中,最不具吸引力的。嚇阻並非使敵人受到物質上的約束,而是從心理上來約束對方,設若侵略者預料所冒的危險低於所可能獲得的利益時,國際衝突就會發生」7。從一個國家準備抵抗侵略來看,其所具最有利條件的戰略,莫過於以最少的代價而能達到目標。他又說:「嚇阻不但是由物質方面的關係所產生的,也是由心理方面的關係所產生的」。8
由這些概念中我們可以知道,嚇阻之目的就是要造成安定,嚇阻僅是企圖從心理上來約束對方避免戰爭發生,即一種平衡狀況而足以鼓勵對方在面臨戰爭可能性時採取慎重的態度。是故,只要敵方不採取行動,嚇阻的目的就已經達成,可見嚇阻並沒有包含屈服敵方的意圖。所以兩岸之對立雖然在政治議題上仍無法解決,但追求和平避免戰爭應是雙方的目標,兩岸能和平共處,維持和平的環境避開戰爭,應該才是全民的共同利益與冀望。
二、對「防衛性嚇阻」之探討
當台灣將「有效嚇阻」作為軍事戰略前提時,在我國所處的國際環境以及政府不發展「核武」的政策宣示下,須從有效嚇阻的意涵,探討傳統武力、防衛作戰與全民國防間合理的對應關係,俾能獲一合理可行的軍事戰略,避免因邏輯思考的謬誤,而產生空洞的目標,誤導我兵力設計與建構必要嚇阻武力的方向。
戰略學者史耐德(G1enn H. Snyder)在其所著「嚇阻與防衛」(deterrence and defense)一書中指出:「『防衛』是以保障國土、阻擋敵人入侵,降低或避免造成傷害為主,『嚇阻』是以影響敵人心理意志為主要目標,運用威脅與利誘各種手段,以阻遏敵人從事任何改變現狀的意圖」。「防衛」通常是劣勢者的選項,固然在與敵周旋抗爭之際能保存有生戰力,復以巧妙之戰略戰術運用擊敗或擊滅入侵敵軍而獲得勝利,但本質上終究屬於消極生硬缺少轉折的軍力對抗。「嚇阻」既可以是積極且充滿詭詐懸疑的鬥智行為,亦可以是黔驢技窮後無情的鬥力及報復。在於事前窺悉對手特點與弱點,從而擴大並深化其弱點造成疑懼,必要時甚至不惜犧牲自身若干利益,善意式地酬庸對手的自制,以達成誘使對手放棄其特點而致力於維持現狀的政策。9
此一觀點固然合理地解釋了報復與嚇阻的邏輯關係,增強了事前嚇阻的功效,但是理則上,報復屬於事後的行為,而被嚇阻者的信服與否屬於前段邏輯。嚇阻的妙用並非侷限於軍事力量上的報復而已,而是任何足以影響對手決策因素的綜合運用,其目的仍在對敵產生心理衝擊,從而影響其決策。
故「防衛」是一種純粹軍事行為,係基於本身國力的侷限、外在環境的壓力,從國家決定採行之國防安全戰略及建軍發展方向與兵力整建,均以達成保障國土與自身防衛安全為目標。10至於「嚇阻」則是揉合軍事與非軍事能力的綜合表現。嚇阻者的角色通常十分積極活躍,尤其在對手軍力顯著優勢企圖不明時,種種足以困擾影響對手決策的舉措,將竭盡所能的展現,不僅威脅利誘、軟硬兼施,手段上也常是多管道明暗同時進行。縱然是對手意圖已明,甚至已然出現若干舉動,但在完全付諸侵略行動前,仍須百般勸阻。由於嚇阻本意在於預防戰端發生,一但對手發動戰爭,無論事後報復多麼慘烈無情,嚇阻的預防功效與精神己然喪失,然而從現實層面來看,國家安全的重點必然因應嚇阻無效而快速轉移,採取報復或防衛。
懲罰性報復可以是大規模的,也可以是有限度的。一方面須視自身能力所及,另一方面須視敵人入侵程度而定。報復行為若傷及無辜百姓,特別是使用核子武器時,不僅有違國際性約定及國際法,也是一種無可寬恕的野蠻行為,普為世人所厭惡。因此,杭廷頓(Sameul P.Huntington)以歐洲的安全戰略建構為例,強調防衛依然可以達成嚇阻,而無須施展不人道的核子報復,何況目前擁核國家泰半承諾不率先使用核武,防衛的空間因而大增。杭廷頓甚且進一步強調:「防衛式嚇阻的報復效能在於(一)快速否定敵人攻擊(二)直接攻擊侵略者具有高度價值的目標(三)有能力且有高度意志貫徹報復的決心」。11此一看法雖未完全否定史耐德(G1enn H. Snyder)所論,「防衛」與「嚇阻」是兩條無法重疊的平行線,卻提供了戰略思考上的轉折,即「防衛」與「嚇阻」是可以透過手段運用達到互補,甚至合而為一的戰略選擇。學者葛瑞(Colin S. Gray)即持肯定的態度表示:「在理論與實際運作上,嚇阻與防衛都不應視為兩個對立的概念,而是兩種相輔相成的戰略運用」。12因為從廣義的角度觀察,防衛應納為嚇阻的理論範疇之一,並在嚇阻對手無效之際,藉實際的防衛手段否定對手的侵略行為。防衛雖然無法積極地左右對手決策,但依然能夠產生一定程度上的嚇阻效用。李寶(Richard N. Lebow)因而指出:「任何對嚇阻提出批判者,都應該公平而客觀的同意,嚇阻在適當的戰略運用與防衛條件配合下,是可以在維持本身利益之際,同時避免了戰爭的爆發」。13從上述學者觀點中可發現,將防衛置於嚇阻項下一環,從理論與實際的角度看,亦能合理地反映出嚇阻與防衛前後的邏輯對應關係。
只要中共不放棄武力犯台,台灣就必須要有預防突發狀況的能力,在軍事戰略上擬訂一可行的因應策略,並以正確邏輯思考建構實際需要的嚇阻武力。防衛性戰略在本質上雖然消極與被動,但在兵力與武器建構上,仍須針對假設敵而建立,不能病急亂投醫或欲求立竿見影,而陷入盲目且無效率的任意投資。國防戰略指導的「建軍」與「備戰」方向,在缺乏報復性武器發展現況下,所能預期產生的嚇阻效力並不大。如能以「防衛」為中心,在現有架構下,充實應戰能力,注入報復元素,使敵發動戰爭代價遠高於利益,當可獲得「嚇阻」功效,應是我國防戰略較為可行之發展方向。
故我國軍事戰略,應以「積極防衛」為主,才能以有限的國防資源,構建達成防衛目的的戰力。國家戰略,應結合整體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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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住宅與生育決策─台灣地區之實證分析 / The Influence of Home-Ownership on Fertility in Taiwan吳閔鈺, Wu, Min-Y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主要探討台灣地區自有住宅與生育決策之間的關連性,利用1994年至2005年台灣地區23個縣市之自有住宅率與一般生育率作為實證研究的資料,欲說明一個家庭在面對預算限制式之下,自有住宅對於生育行為的影響,究竟兩者之間存在互補關係抑或競爭關係。本文參考簡單生育理論模型建立迴歸模型,再利用Panel Data實證模型,分析自有住宅與生育決策之間的關係。
根據台灣地區之官方資料所得出的實證結果,得出以下結論:當生育率遞延一期之時,住宅的持有對於生育行為存在負向關係,顯示出自有住宅於購買初期會延後生育決策的形成,兩者之間存在資源排擠效果;而當生育率遞延兩期時,兩者之間的資源排擠效果更為強大。此外,女性受教程度越高,隱含在工作中所獲得的報酬越高,養育子女的機會成本也就越高,與生育率為負向關係。家戶所得亦等同理論預期,與生育率為正向關係。其他變數,如:代表景氣循環的失業率與反應國情文化的龍虎年效應均與原先預期一致,生育行為有著順景氣循環的特性;台灣生育決策與龍虎年息息相關。 / The thesis present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ome-ownership and the birth of children in Taiwan. Housing factor might affects childbirth in complement or replacement way with limited budget in a family. In this study, general fertility rate represents decision of childbirth and homeownership rate means housing factor. This research uses 1994-2005 panel data from the statistic institutions in Taiwan to examine the factors which influence decision of having children, especially housing factor.
The results of the empirical study are summarized as follows: If the decisions of childbirth are lagged a year and two years, they both suffer negative effects from home-ownership. The negative effect of the latter is larger that that of the former. This finding shows that the cost of home-ownership might compete with that of having children. This study also finds that there is a nega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female education and the birth of children. Household income is significant to improve decision of childbirth. Both are consistent with the expectation of theory. Concerning the procyclical behavior of fertility, the study demonstrates that an increase in the unemployment rate generates a decrease in fertility. In addition, having children is correlated with the cultural fa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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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路品牌績效影響因素之研究-以量販店為例陳文魁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傳統的觀點上,通路品牌的定位往往是被認為是品質較為低劣的、價格低廉的商品,但是現今零售商通路品牌的市占率節節提升,所以目前大多數的品牌商都把通路品牌視為和全國性品牌一樣的強勁對手,這是因為現在零售商開始不斷重視通路品牌的品質,同時也影響了消費者的知覺品質,零售商可藉由通路品牌影響消費者而進一步地提高對其他品牌製造商的議價力,同時塑造差異化以阻絕其他通路商可能的打擊,而台灣零售業近年來也不斷地致力於開發通路品牌,使得通路品牌漸漸成為重要的議題之一。本研究將針對消費者之所以購買通路品牌的因素作一探討,了解通路品牌績效的影響因素,並加以比較分析提出可能的原因,同時提供相關建議供實務界人士參考。
由於本研究是以消費者的觀點出發探究通路品牌績效的可能影響因素,故研究方法係以量化方式進行,以購買量販店通路品牌的消費者作為問卷發放對象。而本研究將通路品牌績效分為「購買行為」、「購買傾向」以及「通路品牌權益」等三項;影響因素亦分為三部分,分別為「製造商品牌因素」、「零售商因素」以及「消費者因素」,以統計分析方法探究此三種因素對通路品牌績效的影響。
分析結果發現製造商品牌因素中的產品創新程度對通路品牌績效有重要影響,顯示持續的產品創新、對產品研發的長期投資是阻擋通路品牌獲取市占率的重要作法之一。
在零售商因素中的商店印象也對自身的通路品牌績效有顯著的正面影響,表示量販店可以藉由整體商店印象的塑造來增加通路品牌實際的銷售。另外通路品牌的推式促銷也可以強化消費者心目中對通路品牌產品物美價廉、好品質的印象,同時也表示零售商可藉由內部賣場特殊購買點展示、暫時價格促銷等可以由零售商所主導的推式促銷來強化通路品牌績效。
在消費者因素方面,價格知覺以及商店忠誠的消費者心理特質均對通路品牌績效有重要的正面影響,而消費者對製造商品牌的品牌忠誠則有顯著的負面影響,表示品牌忠誠仍為影響消費者是否轉而選購物美價廉的通路品牌的重要因素。另外在消費者的創新特質、時間與財務壓力特質均對通路品牌績效有部分的顯著影響。
本研究亦提供了給予實務界的建議,在零售商方面共有三點建議:一、零售商應致力於商店印象的提升。二、善用經銷商促銷支援通路品牌。三、重視經營通路品牌、塑造通路品牌忠誠,與商店忠誠相輔相成。而在品牌製造商方面也有三點建議:一、重視自家品牌的產品創新。二、以降價的手段應戰在長期的觀點上較為不妥。三、品牌忠誠可有效遏止通路品牌的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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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處理問題之研究盧素珍, Lu, Su Ch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臺灣從日據時期開始,即有許多土地一直沒有辦理繼承登記,而其未為繼承登記者,往往具有其難為登記之複雜背景,並非故意不為登記。因數量龐大,與日劇增,嚴重地影響地籍、稅籍之正確與政府之施政,為求解決,政府爰於六十四年間以增訂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代管九年,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逕為收歸國有的方法,嘗試解決問題,惟因法條所定逕為收歸國有之規定,與立法所欲達到之促請繼承人儘速申辦繼承登記、整理地籍及促進土地利用之目的相較,似有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必要」之「比例原則」之疑義。在八十九年土地法再度修法時,乃將其備受爭議之規定修改為列冊管理十五年,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即移請國有財產局辦理公開標售。
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數量,在土地法八十九年修訂後,未見有減少之跡象,可知民眾並不會因為土地法明文規定,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理標售等因素考量,而辦理繼承登記,實際上如果無法辦理繼承登記之原因或問題無法獲得根本解決,則即使政府立法強制規定,亦無法因此促使民眾申辦繼承登記。即法條之修正並無法解決實質之問題,其問題之本質仍在。
本文從繼承與繼承登記相關文獻,歸納分析繼承之法律關係,探討分析繼承理論之思想發展,並探討繼承制度之存廢,以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產生之背景與實務處理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所遭遇之困難後,藉其推導整理獲致下列數項結論:
一、主張繼承仍應存在,為減少繼承造成之不平等,可透過課稅之方式,而不宜剝奪繼承人之財產權。
二、國家應從協助及獎勵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之面向著手,而不是將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以消極地列管十五年後即移請國有財產局辦理標售之方法來解決。
三、對解決久懸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所造成之地籍失實等問題絲毫沒有幫助。 / From the Taiwan was occupied by Japan, there are a lot of land unregistered for succession. The reason of land unregistered for succession is that they have difficult factors of registered. They didn’t unregistered intentionally.
Because of much land unregistered for succession, and they are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This situation is seriously that makes the inaccuracy datas of land and tax. For solved this problem, the Government draw up NO.73-1 of “THE LAND OF LAW” in 1975. The stipulation is land unregistered for succession will be managed about 9 years, if behind time that will be force to register the nation land. But this stipulation makes people query that it breaches the proportion principle of NO.23 of THE CONSTITUTION. In 2000, the Government redraws up NO.73-1 of “THE LAND OF LAW”. The stipulation is land unregistered for succession will be managed about 15 years, if behind time that will be sell by tender.
The amount of land unregistered for succession didn’t decrease after 2000. We know that if the factor of registered for succession couldn’t be solved, even though the government to legislate the article to force the heir apparent to 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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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代理商到發展自有品牌產品過程之研究 / Transforming from an Agent to a Brand Company陳錦鋒, Chen,Chin-F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企業獲利與永續發展是企業追尋的目標,然而科技的演進與經濟環境的變化所形成的景氣循環,往往讓體質不佳或未依循產業趨勢向上提升的企業面臨經營危機;而電子零組件通路產業係電子產業景氣之先趨,由於其掌握上游電子零組件之代理權與下游通路(客戶)之產業特性,在面對全球化競爭與微利化時代的來臨,除尋求經濟規模的擴大(購併),或經營小眾型利基市場的策略外,是否可運用其產業特性轉型為品牌與製造廠商,其過程將是本研究之重點。
由於以往文獻中對於電子零組件通路的研究多針對其現有通路產業或單一企業競爭策略或個案競爭力之探討,其結論多半為增加新產品代理、全球化行銷網絡的建立及擴大經濟規模和提供客戶整體解決方案,提升自我技術及運籌能力等,對於電子零組件通路商轉型策略的討論較少,而對於企業轉型建立自有產品的研究,也多以擁有生產代工能力的企業做分析。因此,本研究將針對未擁有生產研發能力的電子零組件通路商,以實際案例分析通路商如何透過組織之各項機能(包括銷售、研發、生產及人力組織等)的強化,建構企業本身的研發與製造能力,以成功擁有自有產品,並行銷國際的過程探討其成功轉型之關鍵。 / Continuity management with creative innovation is the fundamental key success factor to all business entity. However, the rapidly renovation of technology and the fast change of environment result the business in a critical condition when facing operational crisis. The performance of IC component distributor is the key indicator to the entire electronic industries, as it holds the upper level’s distribution right of IC components and the specialty of the business of lower levels. To face the era of micro profit and global competition, not just to maximize the economical scale by merging or the strategy to find the niche market but to apply the unique part of this industry to turn the business with brand name and the manufacturer. This paper is focusing on the research of its process.
Most of the articles are discussing the individual case or the strategy of business competition for the IC components distributors. Its conclusion are tend to increase more products to be the distributor, globalize the marketing network, extend the business scale and to provide customers total solutions to turn up the technology and operation abilities. There are not much in discussing how to transform the business from IC components distributors. The most research in transforming the business to build its own brand name is focusing to analyze the business which have OEM production abilities. Therefore this research will apply the real case to analyze how the IC distributors improve their functions (including sales、RD、productions and HR) to develop their own products with a brand and extend the market worldwide. The research will discuss the critical and turning points for the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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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為的民主觀:試以《大同書》為論許淑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過去對於《大同書》的解釋主要分為兩種:一是將《大同書》視為近代中國經典的「烏托邦」文集,視為是康有為脫離現實、充滿幻想的文集,並不具有實踐性。二是將《大同書》視為是康有為欺騙大眾,阻礙革命的退縮表現,是一本為政治目的服務的書籍。中國在鴉片戰爭後,門戶洞開,快速地與西方文化交流。中國雖然經歷了辛亥革命,快速地建立了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中華民國。但是,中國並沒有因此而邁入西方民主之途,反而形成了共產中國。民主發展在中國一直受到阻礙,中國人至今也仍為真正了解民主意義;到底中國社會缺乏了民主發展的哪些條件,導致中國人無法遽行民主。
康有為在《大同書》中詳細地寫出他所目見的社會問題,他突破國界的侷限性,以世界化的角度試圖解決問題。對照康有為在實際的政改後,筆者發現他的民主理念與《大同書》所採的宗旨、步驟有其一致性。因此,筆者以為《大同書》並非是康有為空想之作;相反地,是康有為最深層的改革藍圖。《大同書》的意義在於,他表現出康有為對於後世發展的真知灼見,也表現出康有為融合中西思想的獨特性。
從《大同書》中可以發現中國社會在發展過程中的侷限性以及問題所在,康有為不單只是指出問題,他更以實際且具實現性的方法,指出該如何解決。《大同書》是一本極為理想化的書籍,卻也是一本極具爭議性的書籍。多位學者均指出《大同書》影響毛澤東很深,也影響了日後毛澤東對於人民公社的理念和設計。這樣一本重要的書籍,當然不能只將它視為是空想之書,要了解近代中國的歷史發展,《大同書》是不可忽略的。《大同書》可引領我們看到中國社會的問題,也可更進一步了解康有為對於民主的解釋,以及他的政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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