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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ERP的制度分析

呂佩安 Unknown Date (has links)
1998及2002年在中國的二波「ERP熱」,成為廿一世紀初中國信息產業中最引人注目者。尤其是本土ERP公司竟能在中國市場與國外知名同業分庭抗禮,更被賦予帶動民族軟件產業的重責。然而,與此同時卻從企業用戶中傳出來「上ERP是找死、不上ERP是等死」,「實施成功率近乎於零」等說法。此一特殊現象成為著手研究的動機。基於中國政經社情勢的複雜性及ERP本身的特殊性,特別採用IAD Framework作為研究架構。中國發展ERP的主要行動者及其行動狀態所形成的「行動論壇」是本研究的論述對象,並以物質條件、社群屬性(ERP文化)、實踐規則這一組概念組合作為中介變項,分析中國發展ERP的制度建立。本研究運用IAD Framework的一套名為「評價標準」的指標,對中國發展ERP的一系列相關制度安排進行評估、分析,並得出下列發現: 一、 政府行為明顯地向ERP業者傾斜,名為「發展新經濟」,卻仍屬舊思維,大力扶持供給面的結果是ERP廠商受益,企業用戶未蒙其利。 二、 財政補貼措施扭曲原有市場機制,提供錯誤市場信號,增生其他不必要的隱形成本與交易成本。 三、 從憲法到行政命令、中央到地方,普遍有法制而無法治,又欠缺明確的ERP市場相關規範,形成對行業內短期行為的不當激勵。 四、 相較於中國企業導入ERP有如業務營運之基礎設施重塑,反觀中國發展ERP的制度安排,政府也應開始採納「GRP」(Government Resource Planning、政府資源規劃系統)的精神。 / The “ERP fever” in 1998 and 2002 is most striking for the info-tech industry of China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21st Century. Especially noteworthy is that the local ERP companies could compete as equal with famous foreign companies for the China market, and they are endowed with the leadership responsibility for the national software industry. However, at the same time, the ERP users have circulated a saying: “to execute ERP is to put to death, not to execute ERP is to wait for death”, “the rate of successful execution is almost zero,” etc. This particular situation has motivated this research. Due to the complexity of political, economic and social conditions in Mainland China and the peculiarity of ERP, I have chosen IAD Framework as my research tool on purpose. The “action arena” formed by those main actors and their action situa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ERP in China is the content of discourse of research. Also, physical/material conditions, attributions of community, and rules-in-use that is a set conceptual unit. This unit of intermediate variables will be used to analyze the institutional building of ERP development in China. This research uses a set of index called “evaluative criteria” from IAD Framework to evaluate a series of institution arrangements of ERP development in China and has obtained the following: 1. In the name of “developing new economy”, the China government in fact holds onto old thoughts. It grants ERP companies’ privilege that does not benefit ERP end users. 2. Bonuses due to favorable financial policy distort market mechanism distorted and release false signals to the markets. This unnecessarily increases invisible and transaction costs. 3. From constitution to administrative orders and from central government to local governments, China is currently not ruled of law but ruled by law. Also, there is a lack of clear ERP market regulations, and consequently encourages lots of short-term behavior in this industry. 4. Introducing ERP into China enterprises is like reconstructing the infrastructure of operation. The government should start to apply the spirit of “GRP” (Government Resource Planning) to th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of ERP development in China. Keywords: ERP, IAD Framework, institutional building, national softwar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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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的多元發展與適應--以西雙版納勐海縣曼巒回村"回傣"為例

曾惠蓮, Tseng Hui-li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海縣境內,有一群被稱作“回傣”的回族穆斯林,全部的人數僅有700多位,分佈於曼巒回與曼賽回二村。本論文的主要研究對象為曼巒回村的300多位回傣穆斯林,筆者從日常生活、宗教信仰、民族認同、民族關係等各個層面分別論述其民族文化的發展與適應。 因為地處於傣族小乘佛教文化環繞的區域範圍裡,這一群“回傣”穆斯林使用傣語、穿傣族服飾,與鄰近的傣族與其他民族保持政治、婚姻、經濟等各種社會交往;但是他們的村寨中有代表伊斯蘭教文化特徵之一的清真寺,舉行中國回族的各項宗教活動,生活上也大致遵守伊斯蘭宗教的生活規範。曼巒回村所呈現出來的特殊“回傣”文化,使得兩個回族村寨在西雙版納傣族小乘佛教文化分佈的區域範圍顯得非常特出。這兩個回族村寨與鄰近的傣族村寨日常接觸頻繁,傳統中國伊斯蘭文化與傣族小乘佛教文化產生交融現象。 日常生活傾向於傣族特徵的文化展現,以及民族宗教為伊斯蘭信仰所表現出的回族文化所帶來的強烈回族認同,使這兩個回族村寨發展出絕不同於傣族,卻也與傳統中國回族不盡相同的“回傣”文化。在傣族文化區,顯於外的文化表徵與傣族文化表徵相當類似的情況之下,以民族意識及民族情感為基調的內在認同可能更加強烈,成為維繫其社群生存與發展的重要信念。面對同樣是回族的其他地區回族穆斯林,曼巒回村“回傣”穆斯林與其他地區的回族穆斯林一樣具有回族認同,用以區別漢族和其他的少數民族;甚至也有民族文化高低不同的觀念,用以區別回族和生活中所接觸的其他少數民族。 不同的民族與族群之間,往往因為各族群間居住空間分佈、社會政治權利的分配、經濟生產領域的合作與競爭以及文化的涵化融合現象等方面,在不同的歷史時空中有不同的發展形式、內容與特點。歷史發展過程中,“回傣”與西雙版納的主體民族傣族和其他民族交往的歷史特點可以作為探討“回傣”穆斯林與各民族間維持制衡機制的參考依據。 “回傣”文化一貫的適應機制在其未來的發展趨勢中的作用力是很難預估的,現代化變遷的迅速使得傳統保守的農村地區面臨很大的衝擊與新的問題,原本平靜且維持一定平衡機制的勐海地區勢必會發展出一番新的景象。「變」與「不變」都是跟隨時間與空間流轉的「變」,都是「適應」的一體兩面。在文化接觸與形塑的過程中,「不失本色」的是中國傳統伊斯蘭信仰的堅持,也是「不變」的內在情感心理認同要素;「特別的適應能力」則在面對傣族文化包圍時靈活的展現,發展出「變」的外在生存策略,兩者相輔相成共同交織出獨樹一格的“回傣”文化。 正因為回族「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生活形態,使得回族文化的內容豐富而精彩,但是大部分的回族研究都僅觀察到回族「小聚居」所凝聚出來的回族伊斯蘭特色,而忽略了「大分散」區域特點所形成的多元文化。而“回傣”文化可以視為中國回族文化在西雙版納傣族文化區產生的文化變遷現象,是中國回族伊斯蘭文化多元呈現,並在其自身的發展與適應反映出多元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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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亞齊客家人之研究

陳欣慧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是以亞齊省為範圍的華族研究,主要對象是以政治因素被聚集在班達亞齊的以客家人為主的華族及其與亞齊族等當地民族的互動關係做相關研究。本文架構除「緒論」與「結論」外,內文共分為四章。緒論主要介紹本論文的研究緣起、研究設計與相關文獻回顧,以及研究對象的範圍介紹與相關名詞的界定。 第一章「亞齊的背景」,分別從亞齊的歷史地理背景、宗教狀況和民族分佈來介紹亞齊。在歷史地理背景中說明亞齊戰事頻仍的因素,並介紹伊斯蘭教傳入亞齊和其對亞齊的影響,並從語種分析其民族概況。 第二章「亞齊的客家人」,首先從中國的古籍中試圖整理與亞齊的關係,之後便是亞齊的移民史,分別從不同的遷徙路線構築出亞齊華族移民的來源情形。再由宗教、結社、語言、婚姻、經濟活動等項目進行移民史訪談,呈現出亞齊華族社會的現今面貌。並比較與印尼其他地區的排華衝突,解釋造成民族衝突的核心為何。 進入到第三章,開始探討「亞齊地區亞齊族與華族—客家民族關係的兩個脈絡其一:語言」,從所得資料彙整的結果看來,亞齊客家話與台灣多種客家話比較起來,有其單一性與特殊性。單一性在於亞齊華族社會的小規模,不同於台灣地區客家話的多元與紛雜;特殊性在於亞齊客家話較台灣地區客家話離廣府話近,閩南話遠。事實上,除了華語範圍內的廣府話與閩南話外,他們分別也受到官方語言印尼話或普通話的影響,因文化的接觸,勢必造成語言改變,而客家話也是造成亞齊客家人對自我認同的重要指標,惟亞齊客家話的特點在於幾乎沒有以書面語保存,於是記錄其變異可供日後研究者參考。除此之外也討論語言和文化間的關係。 第四章繼續探討「亞齊地區亞齊族與華族—客家民族關係的兩個脈絡其二:通婚與宗教」。事實上,伊斯蘭教在亞齊造成民族間的某種隔離,首先由日常生活中檢視,在審視民族間互動狀況的同時,觀察出其間有「我群」與「他群」的事實。並觀察在兩群之間處於邊界鬆動的改宗或通婚的人群,其對分屬的群體有何影響?認同在亞齊客家人身上又有什麼樣的改變? 最後是結論。將前述的各章節綜合,本文從文化角度切入從而理解當地的華人,尤其針對民族關係的互動情形,以語言和通婚兩個角度來對亞齊華族進行分析和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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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冷戰時期中共的民族認同 / The national identity of CCP in post cold war

李氣虹, Lee, Chih-Hor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從中國傳統民族思想、中共建立大陸政權前的階級認同和民族認同、建政後的對外政策、「一國兩制」及少數民族政策等層面入手,沿著中共黨史的脈絡對中共的民族認同和階級認同進行梳理,以期找出後冷戰時期中共民族認同的形態和層次。通過對中共民族認同的形態和層次的認識,本研究也試圖比較中共先後於五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兩次在全大陸範圍宣揚「愛國主義」的意涵。本研究發現五十年代中共的「愛國主義」意涵重視劃分「勞動人民」、「無產階級」和「專政對象」、「階級敵人」,而九十年代之「愛國主義」只強調區分「公民」「愛國同胞」和「反革命動亂暴亂份子」。因此,中共意識形態在後冷戰時期可說是較淡化其階級認同,更多表現出其民族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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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時期中共階級鬥爭革命型態轉變之研究

蘇上傑 Unknown Date (has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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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與認同:以台灣原住民族姓名議題為中心 / Names and Identity : On the issue of names' change between Taiwan aborigines

王雅萍, Wang, Ya P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台灣原住民族的姓名議題為中心,運用民族誌文獻、日治時代戶籍資料的解讀,以及原住民及政府相關行政單位訪談,出席內政部戶政司舉辦的「原住民更改為傳統姓名分區座談會」等材料交陳,來解析原住民姓名議題的來龍去脈,及其在文化認同、社會環境間的互動辯證關係。   全文約十八萬字,除緒論和結論之外,正文部份共分五章。在緒論中筆者檢討有關原住民族姓名議題的研究文獻後發現:從近百年來學界有關原住民族社會「姓名」的研究成果看來,原住民族的「姓名」只是做為社會組織、親屬關係研究範疇一環被記錄,散見於各論著,致使當「還我姓氏」變成台灣原住民社會的政治訴求時,內政部無法馬上找到相關的研究資料以供制定政策的參考。透過這些材料的再整理,將有助原住民各族利用,以幫助各族思考是否恢復傳統名制的問題及恢復傳統名制的方式。   正文第一章到第三章中,筆者運用貫時限的材料,先釐清原住民各族傳統的名制,再探討不同統治政權的姓名政策如何介入並影響原住民族社會,造成原住民族姓名觀念和傳統名制結構的變遷。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制有豐富的社會文化意涵,就名制的結構而言,原住民族與漢人不同,沒有姓名制度,有「親子聯名制」、「氏族名制」、「家名制」、「親從子名制」等不同的名制類型。就命名的法則而言,台灣的原住民族大多以龔用祖先名為多,創名較少,因而有傳統的名譜,深具民族的特色,並有群體識別的功能。過去台灣學界的研究成果中,留下部份各族的傳統名譜,並記錄一些名字的族語含意,這些資料應有助於原住民各族命名文化的再復振,或推廣讓台灣社會藉此更了解原住民族的命名文化。   清領時期,清政府把使用漢姓做為確認台灣平埔族向什的要件之一,對平埔族施行賜姓政策。賜姓政策的實施方式,常是以原語家名或氏族名音譯或意譯成漢字姓,或者賜與常用漢字姓,目前台南縣新化附近的新港社族裔,仍沿用所賜漢姓至今,這種賜姓政策造成平埔族的漢化。文中以岸里社的巴宰族人為例,從被清廷賜姓,到完全接受漢人「同姓不婚」的觀念,前後是七代,時間約是一百四十年。因此,原住民族在考慮是否選用漢字音譯這種方式來拼寫名字時,需正視這段經驗。日本治台五十年間,先對原住民族進行戶口登記,晉察的戶籍登錄讓原住民族的名字全面文字化。筆者運用日治時期的戶籍簿資料,詳細分析當時原住民族改用日本姓名的情況。其實日治末期的全面改日本姓名,因時間短暫,對原住民族社會影響不大。但卻因名字上「皇民化」的鐵證,使得台灣光復後不久,國民政府以「反皇民化」的理由建立「改漢姓漢名」的正當性,而全面將原住民族改為漢姓漢名。以歷史脈絡較清楚的賽夏族為例說明,呈現清領時期、日治時期、國府時期的不同姓名政策介入原住民社會的過程與影響。值得一提的是,清領時期對賽夏族採以氏族名音譯的賜漢姓方法,到日治時期日本習察結合漢姓及傳統的名制,創下「姓.己名.父名」的名字登記方式,是罕見的創意,但日治末期卻因全面皇民化而改日本姓名,從戶籍簿的實例可見大隘(新竹五峰鄉)、南庄(苗栗南庄鄉)、永興(苗栗獅潭鄉)三地改日本姓名,及改漢姓漢名時,統治政權的姓名政策末以民族為單位做決策,而導致混亂。相較之下,日治時期鄒族社會對照氏族組織,取用日本姓氏,國府時期改漢姓漢名時也沿用此模式,因為氏族組織保留,改漢姓漢名並未造成鄒族社會亂倫的問題,因而「還我姓氏」的訴求在當地所獲得的回應不大。綜合第二章所討論的歷代統治政權對台灣原住民族各族的姓名政策,可知各族和各部落面臨的問題有別。其中清領時期賽夏族及日治時期鄒族的改姓名的模式,可供原住民各族及政府參考。也就是說,原住民族考慮恢復原名時,可找尋一些對民族整體有利的因子,進行傳統名制的更新,使名制能銜接傳統又能適應現代社會,利用目前可恢復原名的機會,使傳統名制朝向永續性的變遷。   第四章論及原住民族的傳統名制除了上述政權力量的介入外,民國50年(1960)後,因為社會經濟情況的變化,人口大量外流,部落社會面臨解組,傳統名制面臨文字化的難題,反覆龔用祖名造成同名的人太多無法明確識別,及認同的心理障礙等困境,而漸漸被漢式姓名所取代。但民國73年(1984)隨著原權會的成立,「還我姓氏」訴求的提出,「姓名條例修正案」在議體制的發展,原住民的姓名議題漸漸轉為「命名權的追求」,原運份子在「名片的表達」、「選舉時族名的訴求」、「戶口登記的抗爭」、「長老教會的行動實踐,接納牧者、信徒使用傳統姓名」、及「書寫的抗議」等,終於使得台灣的民間社會漸漸接受有別於漢姓漢名的名字。政府部門也以「修族譜」和「姓名條例修正案」來做回應,但第一階段的修族譜過程,仍以漢姓漢名為主,無法滿足原住民社會的需求,這足為政府行政部門處理「姓名條例修正案」完成立法後的前車之鑑,恢復原名的實施,必需兼顧前瞻性及原住民族主體性,才不會因政策設計不周,而浪費人民公帑。最後第五章從原住民社會的名片使用情況,檢視當前認同情境下的原住民族傳統名制如何再現與再生,從名片的多名並置的現象,名片書寫符號的多樣選擇,可知原住民社會對自我的名字有很嚴重的焦慮。分析「原住民更改為傳統姓名分區座談會」中各族表達的對恢復原名與否的意見,可發現各族族人對傳統名制的認知狀況、現階段名制的問題、姓名與文化認同狀況、考慮使用原名與否的實質利害考量等方面的實貌。   本研究發現,拋棄漢名,使用原名的行動並沒有成為原住民共同體認同的象徵。此乃因為原權會成立時,即創造一個共同的自稱「原住民」當成認同的象徵符號,因此原住民運動的共同體塑造過程中「打倒吳鳳的傳說」、「還我土地」這些行動訴求,喚起共同體的凝聚感,「還我姓氏」是從原住民族的歷史解釋過程中,找到的共同被宰制的經驗,經過再詮釋後扮演凝聚原住民共同體的力量。但「還我姓氏」的訴求,卻被原住民族人內化的漢人姓氏的價值觀瓦解,被政府部門以修族譜的消除社會亂倫問題的途徑解決,原權運動後來在姓名議題上的發揮,就傾向認同理論中的 「根本賦與論」的走向,透過對傳統姓名的再認同出發,進行文化重構,原運的領導者並無藉此主張新的共同體利益追求的現象。本論文完成一個月後,八十四年一月立法院通過姓名條例修正案,原住民族可依各族傳統名制命名,政府明快的通過法案值得高與,但本研究對過去政權姓名政策的檢討及各族在外力介入下的傳統名制變遷實況,以及如何考量民族整體來恢復(或創新)原住民族傳統名制的建議仍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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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先生「民族國家論」之研究 / A Study of Dr. Sun's Theory of Nation-State

金南怡, Kim, Nam 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之目的,即在採「民族國家建設」、「民族國家整合」的觀點,研究中山先生「民族國家論」的基本意涵,並根據此一理論意涵,探計和比較處理民族國家建設與整合問題的不同策咯以及提出此一理論的特殊之意義與重要功能。   本論文計分六章,僅能論文結構及其內容要點簡述如下:   第一章:諸論   第二章:為了確定中山先生民族國家論的歷史與理論背景,首先歸納出民族主義與民族國家的理論分析。   第三章:民族國家的建設,是時代潮流使然。我們從世界史眼光看來,建設民族國家是現代民族主義所要追求的目標。而致力於提高民族的同質性,乃是建設民族國家的重要策略。在本章中將進一步探計民族國家建設策略與民族國家整合策略。   第四章:中山先生的民族主義積極目的在建設「民族國家」,所以「民族國家論」不僅是其民族主義的理論核心,因此,在本章中將探討中山先生民族國家建設思想的系統分析。   第五章:民族國家整合仍是各國追求的目標,而且經由有效途徑,才有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匯集國內最充足的人力資源,逐漸接近現代化的總目標,但此處所面臨的問題是,甚麼才是解決整合問題約有效途經?吾人在本章中,將特別深計中山先生民族國家整合思想的系統分析。   第六章:詰論。對於本論文之內容做一總結,並提出中山先生「民族國家論」的特殊之意義與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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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達雅(Tgdaya)群的民族發展

陳嫻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的研究主要以簡鴻模老師所著《眉溪部落生命史》、《清流部落生命史》、《中原部落生命史》,以及《從杜魯灣東遷花蓮Tgdaya部落生命史》四本生命史為主要研究範圍。藉由四本生命史完整呈現出Tgdaya群活絡的遷徙年代、強盛與興衰、散居與被同化、傳統文化的流失、對天主教的皈依與疏離,以及自我認同的多元與矛盾。 本論文將 Tgdaya 群的民族發展歷程分為婚姻、 教育、職業、宗教與語言等五個部分進行研究與探討。 第一章談婚姻,主要是藉由通婚關係來看Tgdaya群,以及各年代的所呈現出的不同的婚姻風貌以及影響。第二章談教育,則是透過Tgdaya群的觀點或經驗來看教育制度的影響。第三章談職業,探討Tgdaya群在職業轉換歷程中,兩性之間的職業選擇有何不同或相同之處,以及選擇職業的不同會影響到工作的地區不同,進而影響到其居住地方的不同,而這種現象也連帶影響到整個Tgdaya群的分布範圍,形成值得探討的特殊現象。第四章談宗教,宗教形成了Tgdaya群的文化與傳統,試圖探討Tgdaya群在傳統祖靈信仰與基督信仰之間,如何取得和諧共存前面四章從婚姻、教育、職業與宗教去討論 Tgdaya 群的傳統文化與其傳承,而第五章則是利用語言做為聚焦的焦點,進而探討Tgdaya群的民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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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論與民族主義:19、20世紀之交中韓兩國的亞洲主義論述 / Civilization and Nationalism : The Discourse of Asianism in China and Korea at the turn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朴炳培 Unknown Date (has links)
19、20世紀之交,東亞知識文化界對於「亞洲」展開了熱烈的討論。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國對於「亞洲」論述凸顯出一種「我群本位」的意識型態,同時忽略與我群一起組成東亞的複數「他群」立場。 中國知識界大體上依據「黃白種戰」論述而提出以漢族為中心的「合種」或「同化」的構想。尤其是,中國革命派接受民族主義思考框架,而建立「將黃帝視為共同始祖」的民族想像。有趣的是,在「文明論」的框架下,漢族似乎以中國國內少數民族和西方之間的中間者角色自居:漢族和中國國內少數民族之間,以漢族佔有文明的優勢作為理由,強調中國內少數民族被漢族同化的必要性,反之,中國和西方之間,中國本身認同西方文明上的優勢,而強調以西方為基準的文明開化。 另一方面,韓國知識階層,在西勢東漸的情形之下,表現出把韓中日三國看作共同命運體的意識形態。雖然如此,韓國知識階層基本上還是從西方中心的文明論出發,依據西方對於東方的負面形象而重新建立「中國形象」,並將西方描述成理想社會。而這種描述方式,有助於否認中韓兩國之間文明關連性的說法。如此一來,韓國才可以藉此強調「脫離中國」的急迫性與必要性,並走進文明開化的途徑而真正獲得韓國的自主獨立。 此處,我們不可忽略的是,在21世紀東亞社會裡,仍然存在著這種差別階序格局。即,二次大戰之前,在將領土擴張可以與發展劃上等號的時代,被殖民乃至次殖民國家的韓中兩國,現實上無法打下差別階序格局。但是,冷戰體系崩潰後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像韓國與台灣這樣的東亞新興國家,依據經濟發展的成果,表現出要把新世紀視為可以與強國並肩而立的時代,並展現出自國可以成為東北亞和東南亞唯一新興強國來迎接的姿態。如韓國政府所提出的「東北亞經濟中心」 與台灣的「南進政策」 就是代表事例,其皆蘊含著「次帝國主義」意向。如此看來,雖然韓國與台灣在近代歷史中長期淪為現代性的受害者,但是,在達成一定的經濟發展之後,反而表現出將經濟影響力擴張到落後地區的欲望,而這些其實正是複製著在文明論結構下所產生的差別主義的階序格局。尤其若以批判的視角去看當前台灣和韓國的社會,我們就可以發現差別主義的階序格局,即當前台灣和韓國社會對外籍勞工與外籍新娘所顯示出的蔑視與壓迫姿態即可窺見。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若以「繁榮與發展」為目標來推動東亞合作,地域內的合作必然減少民族主義對外部的抵抗力,其結果可能不是促進解放,而是增強了支配效果的空間。正因如此,以東亞經濟發展為目的的東亞共同體構想,也許會造成地域內先進國家與後進國家之間的不平等經濟關係。 如果我們不能消除上述的這些束縛,那麼存在於東亞各地域內與地域之間的矛盾、對立以及差別化,恐怕就無法獲得真正的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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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世紀「黔中」政治空間的演變 / The evolution of political space in Guizhou during 7-12th

劉其昌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黔中地區境內重山疊嶺,並且有無數的溪流遍布其中,地形崎嶇。居民構成的主體上,又是以溪洞蠻為主,毫無疑問是一塊化外之地。從國家的角度來看,黔中也絕對不是一個可以增加朝廷稅收的區域,但是正因為它在西南交通上占有一席之地,因此當國力強盛之時,都會透過各式各樣的方法控制黔中。唐代「黔中」概念就是隨著唐帝國對雲南的開拓,而逐漸形成的空間概念。然而,唐宋兩代對於這塊地區的統治不盡相同,究其原因,則必須從三方面進行考察:一是從制度探討溪洞、行政建置與政策,二是分析溪洞勢力的演變,三是考察唐宋兩朝對黔中地區的邊界控制與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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