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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結構變遷中之孝道分析----一種個案訪談研究李宓昀, LI, LI-J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孝道」是中國文化的主要特色之一,在傳統一農業為主的經濟生活中,家庭是中國
社會內最重要的運作單位,為維繫家庭的和諧、團結與延續,晚輩必須傳宗接代、奉
養父母、隨侍父母而不遠遊,乃有孝或孝道的發展。
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結構已由農業轉變為工商業型態,吾人因有與趣了解:生活於
現代的人們如何定義孝道?其對孝道變遷的知覺為?又,其如何歸因個人孝行,對未
來孝道的持續有那些具體建議?
本研究由現象學派的角度出發,針對居住於城鄉的不同家庭類型(包括核心家庭、折
衷家庭與擴展家庭)成員,進行深入訪談,蒐集第一手資料。事後則依受訪者之陳述
,進行歸類分析,獲得以下結論:
1.受訪者一致認為「順從」是孝道的主要內涵,然而對「順從」的解釋,依個人所
扮演的角色而有差異。
2.今日孝道受到工商社會型態、小家庭型式、親子間關係的改變、傳播媒介的普遍
、社會風氣之開放……等因素的影響,已有顯著變化:例如由絕對性轉為相對性,由
獨益性轉為互益性,由單一性而多樣性……等。
3.個人之所以有孝行(或不孝行為)的產生,原因包括: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回報、
因果循環、個人個性與父母做法、外在環境因素的影響等。
4.孝道在現代社會仍是重要的。原因包括:恩情回報、因果循環及對孝道功能的肯
定,使孝道能繼續維持的方法則有:加強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發揮大眾傳播媒介的
力量、改善社會風與制定有效之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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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與所得差異----台灣移民在美之社會經濟地位分析吳柳嬌, WU, LIU-GIA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人類社會,有一個恆常的「男女不等」的現象,這種「不等」的現象,又稱為性別階
層化,是指經濟和權利在男性與女性之間的不平等分配的程等。在美國及其它工業化
社會的研究者,在進行各種有關性別階層化的研究時,主要乃是強調男性女性在教育
成就、職業地位與所得收入等三方面的差異,性別階層化因為經常涉及經濟和權利在
男性與女性之間的不平等分配,所以在不同社會文化環境裡的現象與本質亦不盡相同
。
本研究係利用美國1980年的人口普查資料所從事之中國╱台灣移民研究,本研究
可以協助吾人對於華裔美國居民在美國適應狀況的了解。根據歷年來學者研究皆證明
在兩性之間確實存在所得差異的現象。因此,本文的第一個研究目的就是要檢證台灣
在美移民以及美國本土出生的移民是否也存在這種性別所得差異的現象。關於文化與
社會結構因素對於不同時間的移民團體的影響則是本研究的第二個研究目的,試圖比
較分析美國出生之華裔的性別所得差異與中國╱台灣出生之華裔的性別所得差異。
本研究係使用電腦套裝軟體程式SPSSX 進行分析、檢驗。所使用的統計方法包括有交
叉分析、檢驗。所使用的統計方法包括有交叉分析、簡單迴歸分析、均差分析以及多
重迴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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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德國及日本犯罪被害補償之比較研究鄭敦宇, Cheng Dun-Y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我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為中心,首先於第一章說明以德國「犯罪被害人補償法」及日本「犯罪被害人等給付金支給法」為比較對象之理由,亦即認為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順應世界犯罪被害補償之立法,於立法院審議當時行政院版本草案及謝啟大等委員版本對案主要分別係參酌日本及德國立法例。本文第二章及第三章分別說明德國及日本犯罪被害補償之基本理念及相關法律規定,德國將其犯罪被害補償制度定位為社會法次體系之社會補償立法,有關犯罪被害補償之社會給付係準用聯邦照護法多樣化之補償措施,並藉由補償機關及社會法院多年之實務運作經驗確立諸多補償原則;日本給付金制度係在健全的國民年金制度及醫療保險制度之外,另以勞動災害保險為比照及減除之金錢給付制度,給付金屬慰問金僅屬慰問金之性質,然而亦具有部分精神上及物質上損害賠償之功能。凡此給付內容固然與我國補償金性質不同,惟日本制度以行政命令訂定排除給付之基準、修法擴大重傷被害人保護範圍、新增醫療給付、授權民間犯罪被害補償組織執行早期犯罪被害人援助措施等,顯然修法後新制已不遜於我國現行制度。第四章關於我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部分,首先回顧我國犯罪被害人補償立法之學術法展及立法過程中之重大變革,說明我國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係基於國家補償責任之社會安全立法,並藉由立法過程變革之說明釐清犯罪被害補償並非特別的社會救助措施,亦非國家擔保限額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個人責任〉之實現。又第四章我國制度部分主要以實務見解及其運作情形而為介紹。第五章部分則以我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為中心,經比較德國及日本制度之結果,主要認為我國現行制度全然依據民法及民事程序法運作並不符社會給付之意旨,並分別就補償要件、補償內容、補償對象、排除條款、減除條款及求償制度等說明以民法規定為基礎之運作結果恐難符合社會補償之法理。此外,立法當時未整體規劃之疏漏或因提案機關錯誤估計預算經費,例如以刑法重傷定義為補償要件及將企業社會給付列為減除事由等,亦將於綜合比較中一併提及。至為令人憂心者,目前實務上藉由民法理論運作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之「本土法學之路」,可能只有具有以國家公權力為日薄西山之民事侵權行為法注入「強心針」之意義,亦可謂藉由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實施更加確立民法上之個人責任原則及完全賠償原則。此等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之結果,恐怕已經悖離當初各界殷切期盼我國建立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之初衷,也與先進國家立法潮流漸行漸遠。在亞洲各實施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之國家中,我國固然僅次於香港地區、日本、菲律賓、韓國及部分印度省份,且立法決定以「保護法」為名、補償過失犯罪被害人及明定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等,均可謂先進之立法理念。惟近年來日本及香港地區犯罪被害補償制度擴大補償之改革,至於泰國、印度〈全國性立法〉及新加坡刻正籌備立法中,連中國大陸亦已發現引介犯罪被害補償制度之文獻。我國目前固守民事侵權行為法理念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恐怕必須加緊檢視修正,否則不僅難以企及歐美先進國家立法例,恐怕在未來幾年內亦將落後於其他亞洲地區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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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社會化模式之建構,以第一化工建立[LiFe生活化學]知識推廣平台為例。 / The model of corporation based socialized transformation : form first chemical to LiFe Chemistry陳鴻年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社會企業的成立除了新成立的組織去設立公司登記外,大部份是由非營利事業組織(NPO)轉型而來,而營利企業要社會化,則與公司法:企業以營利為目的,相違背,困難度很高,變通的方法就是在母公司之內成立一個新的事業體,或是另外成立一家子公司來經營。
營利事業社會化後其使命、理念、目的、產品、經營,都跟未社會化前有極大的差異,必須建構新的模式來營運才能實現其社會化目的。
本研究選擇第一化工原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第一化工)創辦[LiFe生活化學]知識推廣平台為案例加以分析,經由訪談創辦者宗旨及目的,分析其社會化背景、目的、模式之建構,社會價值創造作法,再從個案社會化流程的脈絡中,歸納出知識推廣平台建置的關鍵要素。
研究結果發掘平台建置的關鍵要素有五點: 包括:(I)明確社會目標、(2)高階管理階層與股東的支持、(3)完整的專業知識與親民的產品內容設計、(4)整合線上與實體推廣活動、(5)與異業協同合作。
本研究希望給有相同理念的營利事業作參考,社會化前要先考慮以上要素,同時建議企業作社會公益有另一個選擇方式,除了以往被動的作CSR外,也可以選擇主動的讓營利事業--社會化。
關鍵字: 社會企業、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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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組織社會化差異之研究莊智英, ZHUANG, ZHI-Y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探討男女兩性在工作表現的差異問題,有關的研究自1970年代即汗牛充棟,我國
近年來逐漸有學者加入研究。有從官方統計資料分析,提出女性在高職位、待遇等方
面不如男性的問題;有從社會學、心理學、組織行為等角度,試圖探討、解釋男女差
異的現象;亦有從法律制定、管理技術訓練等角度,希望解決兩性不平等和女性技能
不足的問題。本論文從社會化觀點,探討兩性差異因素,進而探討組織社會化對兩性
工作態度的影響。
本文共六章,十九節,約六萬字。
第一章,緒論,說明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和研究限制。
第二章,理論背景,分別就社會化、影響兩性成就差異的因素和組織社會化等理論加
以探討。
第三章,研究設計,說明本實證研究的根據和架構。從介紹有關的實證研究、解說研
究架構到提出研究假設。
第四章,研究方法,以行政院一級機關公務人員為本研究調查對象。分抽樣、研究工
具和資料處理三節。
第五章,結果與討論,分別就預先社會化、適應和工作投入關係;男女組織社會化過
程有否差異;男女工作投入是否因預先社會化和適應程度不同而有差異;男女組織社
會化過程是否因個人屬性不同而有差異四節討論。
第六章,結論,對本論文做摘要、檢討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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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科學解釋:一個三民主義研究的基礎杜奉賢, DU, FENG-XI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全文一冊,分為六章,共約八萬字。第壹章導論:說明本文的基本預設就是把三民主
義研究視為同社會科學研究,再設定全文的理論觀點、概念格局與分析架構。第貳章
經驗科學中的解釋型式及其問題;評析邏輯實證論者和實證社會科學家所倡導的含蓋
定律解釋模型。第參章科學解釋在社會科學方法論中的爭議:論述反對引用自然科學
中解釋型式,而認為社會科學中應有其獨特詮釋理解方法的人文研究者觀點。第肆章
社會科學研究中解釋的疑難:探討在後設理論中,我們根本不能解釋而只能描述,在
實際研究中,所謂解釋也只是描述的論辯。第伍章社會科學中的解釋方法:分析適用
於社會科學中的解釋方法。第陸章結論:建立三民主義研究方法論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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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嘉道三朝回疆社會發展之研究─一七六○∼一八五○李生辰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除前言外,本文共分六章十七節,約八萬字。主旨在探討清乾隆四年(一七五九)平服回疆地納入清朝版圖之後,歷乾隆、嘉慶、道光三代(一七六○∼一八五○)九十年間,回疆社會之發展。一般研究此一地區在清朝統治下歷史及社會發展,大抵在時間上均採取二分法。自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至道光三十年(一七六○)之九十年間為此一地區之前期歷史。自同治三年(一八六四)庫車東干回民馬隆之亂,以及次年中亞阿古柏(yakup beg )入據喀什噶爾,旋番踞整個新疆,使清朝中斷了十餘年統治。迨光緒四年(一八七八)左宗棠勘定新疆,十年(一八八四)置行省,此一地區又進入一新紀元,為其在清朝統治下之後期歷史。
本論文前言中敘明(回疆)之地理位置及基其區劃法,並闡明社會發展之概念及其采探討主題。此外尚包括研究動機、研究方法、研究所用資料及歷來學者專家與此相關之研究。第一章訂為「回疆社會之歷史考察」,考察回疆在清廷進入以前(明末清初)之歷史。本章分三節,首節為政治及社會組織,次為回疆之生產環境及回民生計,第三節則為回疆之文化特徵。回疆地區之早期歷史,除了文化因回民崇信伊斯蘭教(Islam),形成中亞伊斯蘭文化圈之一環外,因受制於準噶爾,故回民生計深受其壓榨。至於其社會組織,亦由於受伊斯蘭教之影響,出現了教士政治(hierarchy)之特色。這種教士政治之特徵卻是形成一種宗教貴族。
第二章訂為「清政府統治制度之建立」,亦分三節。首節敘說清廷平服回疆之經過,其次則為清廷之統治環境建立、統治政策之整訂。第三節盡為清廷之各項行政措施。推究清廷對回疆所採之統治及各項行政措施,大抵均因循專制,稍加變更而已。其統治是採取回民自治,以回官(所謂伯克者)治理回民,而清廷遣駐各城之大臣則立於回官之上,行監督之責。
第三章訂為「回疆社會之文化失調」,回疆社會由於清廷介入所帶來之新文化(廣義之文化),與舊有之文化彼此間不能相互和合,相互滿意。本章即是描述及分析回疆社會之種種失調現象。首節為回疆社會之新貌,敘述回疆社會在清廷進入後之改變。其次則為回疆社會文化失調之形成,分析回疆社會文化失調產生之因素。依照作者之見解,回疆文化失調因素之形成,主要是由於回人彼此之開放權力傾輒,以及在宗教社會中政治和宗教兩種力量相互衝突所致。第三節為清廷對失調現象之疏遵。第四章訂為「回疆社會之經濟活動」,共分三節。回社會之經濟活動可分為農業及商業貿易兩大類,首節敘說回疆之農業活動,次節為商業貿易。回疆之商業貿易分為境內貿易及境外貿易,其境外貿易中亞貿易路線之重要一環。此種境外貿易,對蔥負債嶺周邊之游牧部落影響相當大,彼等轉販貨物遠達地中海沿岸。第三節為回疆地區經濟活動中之銀錢比價問題,從此種銀錢比價相互波動現象,可以觀察其經濟活動之榮枯。
第五章訂為「回疆社會之發展」,本章共分三節。首節對乾、嘉二代回疆之社會關係加以檢討之後,作者指出回疆社會之發展至道光年間產生嚴重之社會失調(Social Maladjustment)。所謂社會失調,即個人或團體無法或與社會環境維持和關係之過程或現象。(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社會之部,頁七十八。)回疆社會最明顯及最嚴重之社會失調即是發生回亂。作者對回亂加以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宗教、政治及經濟之因素。所謂宗教因素,為宗教領遵者之鼓動及宗教社會內部之不和所致。至於政治及經濟兩因素則互為表裹;吏治之種種弊端。道致回民遭受剝削及壓榨,遂使回民鋌而走險。第二節為清廷回亂因素加以疏遵及採取之對策,此不外乎自回疆社會之經濟及吏治兩方面加以著手。第三節為清廷對回疆地區之開發,此種開發是鑑於回亂之頻仍,故採取移殖內地民人於回疆地區,以祈遇制邊釁之叢生。
第六章為「結論」,共分兩節。首節對回疆社會九十年間之社會與文化變遷作一觀察,次節為清廷回疆社會控制之商榷,檢討清廷乾、嘉、道三代九十年間經略回疆所採之政策及其得失。
本論文承指遵教授林恩顯先生詳盡指道,並所長劉義棠先生平日多番教誨,獲益良多,在此特致由衷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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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兒童政治社會化之研究—小學語文教科書的內容分析盤治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政治學自行為論與起後,強調政治研究要應用乎學方法去彙集經驗資料以探求行為的規律,然後去解釋以及預測政治現象。這種觀點,運用到中共問題的研究,可能是一件吃力而不討好的工作,但是,如果我們要使中共問題的研究成為一個較有系統與科學的知識,作為描述、解釋、預測的工具,這仍不失為一個可行而值得嘗試的途徑。
依據政治社會化的理論,一個人的政治行為模式是經過學習的過程而來的,透過社會化的過程,政治文化內到個人的人格當中,形成個人政治行為的取向與模式。因此,政治社會化對個人來說,是個人獲取政治行為取向及行為模式的發展過程,對一個政治社會來說,它是政治體系之維持,穩定與變遷的重要的因素。
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在中國大陸建立政權,它引進了十九世紀西方資本主義反動的產物--共產主義,它不僅與中國傳統文化澈底衝突,並且以強烈的政治教育手段,意圖改變中國大陸人民的政治態度與政治行為模式。這牽涉億萬同胞內在凡理的深刻變化,其內容與過程,特別值得我們關切。
本文即嘗試透過中共小學教科書的內容分析,來了解其如何塑造下一代大陸兒童的政治人格及其行為,由於中共有意的貶低家庭對社會化的功能,學校即成為最有系統以及最容易控制的媒介,教科書雖然只是構成兒童社會化經驗的一部分,但是,教科書的內容,反映出中共政權政治社會化的目標與策略。也就是說,中共要塑造怎樣的一種典型人格與其政治行為模式,俱反映在教科書的內容之中。
對於教科書的研究分析,本文採用「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的研究方法,以客觀的、系統的定量分析從中共一九七○--七二、一九七四--七五以及一九七七年語文教科書的主題,分析探討中共所期望的下一代兒童的政治人格形象。然而,由於學識淺薄,疏漏錯誤,必定難免,尤望師長及專家學者的指教。
本文在蒐集資料及寫作過程中,承蒙師長袁頌西教授的細心指正,曹伯一教授以及東亞所師長的指導,長官吳俊才先生、丁懋時先生、楚崧秋先生、蔣廉儒先生、陳濟民先生給予的指導與協助,同事項紀臺小姐,以及同學朱應斌、洪孟啟、朱新民、齊茂吉、丁秀芝等在資料蒐集、統計、騰寫方面等的協助,十分感激。同時內人宋美慧女士的鼓勵與體諒,謹此深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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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國中學生社會化行為與傳播行為相關性之研究—以人格特質代表社會化行為的研究林紅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台北市國中學生的人格特質(包括人格適應和學業成就動機)與其傳播行為的關聯性。
人格特質量表係採用少年人格測驗和學業成就動機測驗,傳播行為問卷係參考各有關研究,加以修訂編成。
受試為自台北市八所國中抽出的七百九十五名學生。
統計時,以百分比求出樣本的分佈型態,並以簡單相關分析測度自變數與應變數的關聯程度。
本研究發現,個人之人格特質對其傳播行為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媒介內容的選擇和媒介的喜愛次序上,而對其媒介接觸頻率和時間較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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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社會救助行政之研究林江山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台北市為戡亂時期中央政府所在地,在政府之勵精圖治,竭力建設下,各項市政突飛猛進,欣欣向榮,導致了都市之急速擴展與人口之急劇增加。唯都市之繁榮,雖帶來社會財富,但也無形中醞釀並加劇許多社會問題,渴待市政當局去解決,其中之一即是貧窮問題。
貧窮與人類並存,有其悠久之歷史。其雖非始自今日,但其對人類之危害卻因都市化、工業化之結果而更加肆虐,成為最嚴重之社會病態之一。貧窮有礙於國民健康、心理衛生;有累於社會繁榮、經濟建設;有危於國民道德,有窒於社會生命力。其本身雖非罪惡,但足以衍生罪惡,故有稱之為「都市之癌」者!因此,為實現福利國家之理想、防杜貧窮、對抗貧窮,進而消滅貧窮,乃成為中外各國政治家注視之重要焦點之一,實質上,也是政府最艱鉅任務之一。
依據統計,台北市約有四萬之眾被市政府列為貧民,約占台北市總人口數之二.五%,其比率原已不低。然按諸實際,台北市民中,其實貧窮,但因與法令規定不符,尚未列入貧民者,其正確數額雖無法統計,咸信為數必亦極夥。此諸貧窮市民之存在,不只其自身疾苦,實亦為整個社會問題之一環。因此,如何為貧窮市民謀福利,維持其生活,協助其自力更生,冀以增進與建設一「均富、安和、樂利之社會」,即成為政府之要務。中央有鑑於此,於民國五十三年遵奉總統以社會財富創造社會福利事業,以促進全民同富同樂的德旨,訂頒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福利政策,加強社會福利措施,運用平均地權增收之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設置社會福利基金,以推行七項社會福利措施。社會救助,即為其中最重要之項目。其第一期加強社會福利措施,自五十四年起至五十八年止,共計四年,業已完成。第二期今亦進入實施階段。筆者有感於社會救助對建立社會安全制度極為重要。而社會求助之成敗繫於社會救助行政體制、程序等規劃者既深且鉅。因之,乃引起對本問題鑽研之興趣。是故本文之研究乃就學術立場,以行政學之觀點,將台北市之社會救助行政實況,作有系統之敘述,並就第一期加強社會福利措施之各項施政作一深入、廣泛之分析,藉以發掘問題,進而提出改進意見,俾供從事是項市政工作者之參考。
本文之研究,乃就現行台北市之社會救助行政,擇以下列各端,為其範疇:
(一)社會救助行政之性質。
(二)社會救助之內容。
(三)社會救助行政組織之探討。
(四)貧戶調查之內容及行政程序。
(五)社會救助行政之檢討與改進。
筆者進行此項研究,係採用歷史法、比較法、統計法、訪問調查法、觀察法等之綜合運用,冀希能得較佳之成果。
本文研究過程中,因本國有關社會救助行政專書論著不多,而實際資料之蒐集,亦頗不易,幸在傅理由宗懋之懇切指導下搜集有關資料,得以順利進行研究,並承張師明誠之關切愛護,惠予介紹台灣省政府社會處邱處長創煥及馬科長兆箕提供原始資料,台北市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陳科長皙比借閱書藉,提供建議與鼓勵,惠我良多。並蒙楊明福、羅九如等同學之協助校對,始得草成,銘感之情無可言喻,謹此一併深致謝意。
筆者學識淺陋,初次涉獵研究,其中容有舛誤缺失,實為意中之事,尤盼各位師長,不吝匡正,則幸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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