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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價格變動因素及影響之研究

陳明吉, CHEN, MING-J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國內房地產價格的高漲,情況已相當嚴重,令人隱憂,而大家對其快速上漲的 原因卻並無一致看法,此乃促成這篇研究的主因。目前國內有關房地產價格方面的研 究著作,多為房地產價格影響因素的研究,對其變動原因的探討並不多見,特別是目 前國內房地產價格如此劇烈的變動,大家對其原因的探討卻是眾說紛紜,缺乏深入的 研究,此現象實有澄清之必要。 研究目的: 1.對房地產價格的形成、房地產價格的變動因素及影響能有更突破性的了解。 2.對當前模糊的房地產價格高漲原因有一番澄清並探討國內房地產價格的變動是否 有特殊的地方。 研究範圍: 1.研究時間:從民國62年至77年。 2.研究地區:台北都會區。 3.研究對象:a 房地產價格及其變動。 b 以住宅價格為主。 研究方法: 1.資料:以每月期刊上公開的預售屋價格,採用二樓以上平均單價。 2.分析方法:A 影響因素及變動因素:建立迴歸模型。 B 無法量化部分:個案研究(訪談)。 研究步驟: 1.從供需的觀點探討房地產價格的影響因素,以明瞭房地產價格如何的形成。 2.房地產價格過去及現在的現象澄清,以找尋國內房地產價格的影響因素。 研究成果: 1.影響因素 A 短期:建立自我迴歸模型及延滯分配模型。 a 第一期(62∼64年):變數以貨幣供給量、物價指數及房價三者的前一期為最 佳。 b 第二期(67∼70年):變數以房屋建築費用指數前一期為最佳。 c 第三期(74∼77年):變數以股價指數及房價的前一期為最佳。 B 長期:建立複迴歸模型。 變數以房屋建築費用指數所建立的方程式最佳。 2.變動因素:建立自我迴歸模型及延滯分配模型。 a 第一期(62∼64年):變數以通貨膨脹率前一期、房價的前三期為最佳。 b 第二期(67∼70年):變數以房屋建築費用指數變動率的前一、二期為最佳。 c 第三期(74∼77年):變數以貨幣供給量前一期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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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眷村改建國宅可行性之研究--以台中市為個案研究地區

吳存金, WU, CHUN-J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計一冊,分六章二十節,共約五萬餘字,其大綱分述如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流程 第二章 台中市軍眷區之分析 第一節 軍眷區之形作與發展 第二節 軍眷區實質環境分析 第三節 軍眷區社會環境分析 第四節 眷村更新之必要性 第三章 軍眷村改建國宅之探討 第一節 政策目標與法令規章 第二節 土地取得與經費來源 第三節 機構組織與專業人才 第四節 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及配售 第五節 原眷戶之安置 第六節 管理維護 第七節 其他 第四章 台中市眷村改建之意見調查與分析 第一節 眷區已完成改建之國宅住戶意見彙總 第二節 未改建之眷區住戶意見調查 第三節 推行改建工作之承辦人員意見彙整 第四節 調查結果分析 第五章 眷村改建國宅可行性之研究 第一節 眷村改建國宅總論-整體分析 第二節 眷村改建國宅個論-個體評估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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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居住環境之研究

黃玲珠, HUANG, LING-ZH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緒論─為對於「居住環境」的基本概念,以及台北縣之初步了解的導論。其 次並界定本論文之研究目的與其所探討問題之範圍和層面。 第二章:研究之方法和過程─對於本論文所利用的研究方法與其進行過程之交待。 第三章:台北縣實質居住環境之現況─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對於台北縣一般住宅本身 之實質環境現況,作一詳細之分析。 第四章:台北縣的公共設施與住宅外部環境現況─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對於北縣之公 共設施與住宅外部環境,如噪音、空氣污染……等現況,作一詳盡之分析。 第五章:閭鄰關係與居民對於住宅環境之評估─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對於台北縣一般 閭鄰關係情況加以分析;並參考居民對於住宅環境的主觀滿意程度,對北縣住宅環境 加以分析評估。 第六章:總結─提出台北縣住宅環境改善之課題所在,並試研擬北縣住宅環境改善之 策略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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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土地使用強度探討居住環境品質之研究

紀建明, JI, JIAN-M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緒論,分五節,旨在闡述研究動機、目的、範圍、內容、方法及流浧,並敘述 土地使用強度與居住環境品質概念且界定探討層次。 第二章分三節,主要是對台北市現行有關都市土地使用強度管制法令之檢討。 第三章土地使用強度調查分析,分四節。含土地使用強度現況說明及分析,另土地使 用之公共設施部分單獨立節進行調查分析。 第四章居住環境品質問卷調查分析,分三節。係說明問卷之設計、調查、回收統計, 並進行居民居住環境品質之意識分析。 第五章居住環境品質綜合分析,分三節。含二重點: 1土地使用強度與居住意識之相關分析; 2法令、土地使用強度現況、公共設施、問卷調查等進行居住品質綜合研討。 第六章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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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研究

鍾麗紅, ZHONG, LI-HO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共分五章,主要在從當前 村社區居住環境所面臨問題之癥結,探討以重劃方 式更新農村社區,改善農村居住條件,提昇環境品質之可行性,其可能遭遇之困難、 問題及對策等,並以南投縣鹿谷鄉秀峰社區為之研究個案。茲將各章內容提要簡述如 下: 第一章緒論:主要在闡述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方法與流程,並對資料來源加以說明 ,對若干主要名詞加以界定。 第二章實施經騇探討:主要探討國內、外對於以重劃方式更新農村社區,改善農村居 住環境之做法及一般看法。 第三章秀峰社區之現況分析:主要在從秀峰社區之問題現況,探討以重劃方式解決問 題之可行性,著重於個案資料之統計、整理與分析。 第四章秀峰社區重劃擬議:在假設社區重劃可行之前提下,研擬社區重劃之各項實施 原則,並提出個人對秀峰社區重劃畫構想。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就上述各章作一結論,並提出若干建議,以為政府推行村社區土 地重劃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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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國民住宅政策之研究—從社會經濟結構觀點對政策之探討─

徐安旋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住宅缺乏與居住環境惡劣,不但對居住者的健康,社會與法律秩序的維持,構成嚴重的威脅,也是對人類尊嚴的侮辱;因此,解決住宅缺乏問題,改善居住環境的品質,提高國民生活水準,晚近幾年,成為各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並且普遍獲得政府的重視與支持。在住宅發展卓有成效的國家,如英國、美國、瑞典、新加坡等,解決住宅問題所採取的策略,恆有其配合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特性的方案與措施,如由政府設立住宅專責機構,提供龐大的資金,將住宅建設視為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畫的重要環節,政府並適當地運用權力,消弭住宅發展過程所發生的障礙,積極介入態度的採取,使這些國家嚴重的住宅缺乏現象得以趨於緩和。反觀台灣地區,由於決策者觀念的偏差與對問題的誤解,國民住宅政策不但與社會經濟結構所表現的特性無法配合,解決住宅缺乏所必備的基本條件,如資助政策與興建計畫的釐定,財源籌措、土地取得與機構等因素所發生的障礙,由於政策與目標的暖昧不明,住宅發展欠缺整體的構想與全面的策劃,使住宅問題愈趨複雜。因此可言,缺乏政策積極的介入與支持,乃使台灣地區住宅缺乏問題,無法迅速而有效解決的癥結所在。 基於以上的認識,本文擬從社會經濟結構的觀點,對台灣地區國民住宅政策予以分析探討,在研究的過程,嘗試使用外推法(Extrapolation)、類推法(analogy),及瞭解因果關係、事實與觀念等,說明國民住宅政策目前可能發生的缺失,及其未來可行的發展策略,以促使住宅政策與社會經濟結構未來的發展趨勢與特性、互相配合依需;因此,很多關於未來的假設,其目的,均係使政策的擬定,使其具有科學的有效性,以作為決策階層,決定國民住宅政策時選擇與評價的參考,同時得以改進目前不合住宅發展需要的不當方案與措施。 本文共分五章十八節,玆擇要分述如左: 第一章「緒論」,分四節,分別探討(一)住宅問題的背景與國民住宅的之涵義;(二)確定住宅政策之重要性;(三)住宅政策與國家社會經濟發展計畫;(四)住宅建設與都市發展。 第二章「台灣地區住宅問題與住宅政策之發展」,分二節,首先分析台灣地區住宅供給不足之原因,然後,對於過去台灣地區國民住宅政策之發展,予以客觀性的評估。 第三章「未來台灣地區住宅供需推估」,分四節,分別析述(一)目前住宅供需狀況;(二)未來住宅需要量推估;(三)未來住宅供給量推計;(四)未來住宅供需之評估。 第四章「台灣地區住宅需要與有效需求差距分析」,分三節,分別論述(一)住宅需要、有效需求與供給間之關係;(二)影響台灣地區住宅需要與有效需求差距之因素;(三)差距與政府政策介入的功能。 第五章「台灣地區國民住宅政策方案芻議」,分五節,析述(一)目前住宅政策的利弊;(二)台灣地區社會經濟結構特性;(三)今後國民住宅政策擬議;(四)有關方面之配合措施;(五)結語,對本文予以綜合性的論結。 本文承蒙 酆師靖方,悉心指導匡正,傳師宗懋教誨啟迪,謹此誌謝。在研究期間,行政院經濟設計發展委員會李師如南、蔡師勳雄、馬益財學長,提供資料與協助,特此誌謝。筆者才學疏淺,本文所牽涉範圍與應用知識又極其廣泛,遺誤之處,在所難免,尚祈先進先學不吝指正,無任感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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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行政體制之研究

林益陸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係以民族政策理論觀點,探討台灣原住民族行政體型,並針對現況提出具體建議,供政府當局及學術研究之參考。本研究重點包含下列三項:(一)台灣歷代原住民族行政體制的回顧。(二)戰後台灣原住民族行政體制的回顧。(三)台灣原住民族行政體制的檢討與分析。 本研究以文獻法、歷史法為主,有關政府機關的委託研究及學術研究報告,並配合相關理論作為研究基礎。另訪問歷任原住民族行政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及選擇部分原住民鄉公所及原住民族行政機關(構),劃定觀察範圍,以瞭解原住民族行政體制實際狀況,俾利台灣原住民族行政體制的全面檢討與分析,在政策上進一步作出具體的建議與展望。 第一章為緒論 第二章  研究的主題是台灣歷代原民族行政體制的回顧;研究的結果是清代以前的「理番」機關牴能稱為行政措施,自清領時期才有較具規模的行政機關。在行政措施方面,荷蘭設有「地方會議」,又另傳教士兼管轄內政事,駐臺長官負責全島業務;西班牙亦同,准重視貿易和傳教,而忽視行政。明鄭時期設一府二縣。清代前期,設「理番同知」;清代後期則設立撫墾局、官營腦務局日據時期,設撫墾署主管「理番」事務,至日明治三十一年,撫墾署,業務移歸辦務署掌管;明治四十一年再移由番務本署辦理,日大正四年,即遭廢止,理番事務歸警察本暑主管。歷代台灣原住民行政,每一朝代的背景不同,理番政策的方式,也不盡相同,本章從統治目的、統治手段、統治的對象、原民地位,予以上比較歷代之原住民政策。 第三章 研究的主題是戰後台灣原住民行政體制之建立與變遷。研究提示,「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有關「原住民地區」條文之規定,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預請行政院核定,其範圍係指現行三十個山地鄉及關西鎮第二十五平地原住民鄉(鎮、市)。戰後臺灣原住民行政變遷歷程的分期,除參酌高德義的分期,另參酌國內行政環境的變遷,分為以下六個階段:(一)中國化階段。(二)一般化階段。(三)山地平地化階段。(四)融合階段。(五)發展階段。(六)精省階段。原住民族歷年主要基本政策:(一)民國四十年,「山地施政要點」(二)民國四十二年,「促進山地行政建設大綱」。(三)民國五十二年,「山地行政改進方案」。(四)民國七十二年,「山地發展政策與行政措施改進方案」。(五)民國七十七年,「台灣省山胞社會發展方案」。(六)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七)民國八十八年,「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的新夥伴關係」。(八)民國九十年「縮短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生活水準差距」計劃。現行台灣原住民族行政體制,中央方面業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日現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更民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原會」。院轄市設方面,於民國八十五年、八十六年先後現立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縣(市)級方面,台北縣政府第七個縣政府設立原住民行政局,宜蘭縣第六縣(市)政府設立原住民行政課;台中市、彰化縣政府設立原住民事務課。鄉(鎮、市)方面,除原有三十個原住民鄉公所,另有男庄鄉第十四個鄉(鎮、市)公所增設原住民行政課。為深入瞭解台灣原住民族行政體制,茲本章分別探討中共、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等國家的族群概況、民族政策的本質、行政體制,並與台灣一起比較分析。 第四章 研究的主題是台灣原住民族行政體制的檢討與分析研究結果,雖然原住民族政策及行政體制有開明進步之處,但在政策問題認定與評估功能、原住民政策規劃與決策功能及政策執行與監督功能方面仍有若平缺失,另對台灣原住民族行政體制的規劃與展望;研究顯示,一、在「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方面的展望:1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立法。2舉辦說明會及研討會。3自治行政體制先行妥慎規劃。二、在「原住民族發展法」(草案)方面,建請併同「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加強協調立法院完成立法。三、在民族行政組織合併問題方面,從歷來向卷調查的結果及原漢生活水準差距仍然懸殊的情況,展望仍應維持限制,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今應單獨設立為宣,准須強化現制。 最後一章則是結論,除提出研究發現摘要,並以政策分析的過程,從原住民政策問題認定與評估功能、政策規劃與決策功能、政策執行與監督功能、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原住民族發展法(草案)民族行政組織合併問題等方面提出具體的建議,供原住民族行政機關及學術單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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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對休閒農場住宿設施與服務的認知及滿意度之研究-以宜蘭縣庄腳所在休閒農場為例

陳平軒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臺灣在加入WTO後,農業部門勢所難免的會遭受到嚴重衝擊,發展被替代性低的休閒觀光農業,是可以讓農業提昇競爭力的方法之一。而伴隨著農業旅遊活動,住宿的需求必然也隨之出現,惟為避免大規模的興建住宿設施而破壞了農業生產環境及自然生態,小規模的開發及利用現有的農宅,增建改建為住(民)宿設施,不僅能吸引並留住旅遊人潮,以活絡農村經濟,亦可增進遊客對於農業及農村的體驗。 本研究初步得到以下結果:(一)針對前來住宿本休閒農場遊客的基本個人特質調查可知:1.遊客以男性略多於女性,2.大部份為青壯年人口為主,3.教育程度以大學、專科為最多,4.在工作類型上以從事服務業、商業者為主,來此的遊客多為中產階級。(二)就旅遊屬性來看,1.前來住宿庄腳所在休閒農場的遊客,主要是由親友及看旅遊雜誌的介紹而來,2.以第一次來的遊客為最多,3.同伴性質多以3-5人的家庭團體活動為主,4.所花費的交通時間則以1-2小時為最主要,5.多為自行開車前來。(三)在遊客所重視之休閒農場住(民)宿設施而言,以「房間乾淨、氣味適宜、整齊」、「床墊的狀況」、「自然光及空氣流通」等三項是為遊客所最重視,另外遊客最重視之住(民)宿服務項目分為「房價收費合理」、「民宿主人的親切感」、「民宿主人提供休閒農場資訊的完整性」等三項。(四)本研究針對個人屬性中之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工作類型、個人收入,檢定與遊客最重視之住(民)宿設施與服務的差異性;由分析結果得知,在住(民)宿設施部分,年齡、工作類型達到顯著水準0.05,表示這些因子具有獨立性質,其餘則未具獨立性。至於住(民)宿服務部分,則是個人收入此項因子達到顯著水準0.05。(五)對住宿本休閒農場之遊客,本研究將遊客滿意度分為對寢室、盥洗室、整體形象、農場主、服務與休閒等五項分項滿意度,其中以對「寢室的滿意度」最高,其次為對「整體形象的滿意度」。至於研究假設驗證方面:(一)以卡方檢定將遊客個人屬性中之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工作類型、個人收入,與其所最重視的住(民)宿設施與服務認知間進行獨立性檢定後發現,1.在住(民)宿設施部分,所有的年齡層最重視的住(民)宿設施項目均以「房間乾淨、氣味適宜、整齊」最高。2.各職業分類中,其所最重視之住(民)宿設施項目仍認為「房間乾淨、氣味適宜、整齊」是最重要的。3.至於住(民)宿服務部分,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工作類型、個人收入等五項因子中,僅有個人收入一項達到顯著水準。(二)利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測個人特性與其對各個分項滿意度間差異性的分析發現:1.不同年齡層的遊客對於「整體形象滿意度」及「農場主滿意度」會有所差異。2.不同教育程度的遊客對於「寢室滿意度」、「整體形象滿意度」、「服務與休閒滿意度」會有所差異。(三)以線性相關分析檢測各分項滿意度與總滿意度間呈現顯著正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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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住民意識之研究—以臺北市文山區為例 / A Study of Urban Resident Conscious—The example of Wenshan District ,Taipei

張國鵬, CHANG ,KUO PE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以臺北市文山區為例,探討都市住民之社區意識、家庭婚姻親子關係、夫妻角色關係、幸福感等價值態度及對社區發展看法等,本研究以問卷為研究工具,本研究鑑於文獻之不足,在問卷編製過程,除多方資料收集歸納參酌相關文獻外,並拜訪文山區之里鄰長、里幹事、居民等人員提供意見,加以編製都市住民意識調查問卷,本研究問卷經過預試後,正式問卷始告確立,本問卷共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受訪者個人特質:包括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職業、宗教信仰、世居情形、個人每月所得、及省籍等。第二部分住民對文山之社區意識。第三部分:住民對家庭婚姻親子關係、夫妻角色關係、幸福感等價值態度。第四部分:對文山社區發展看 法。針對文山區住民進行問卷調查,共得有效問卷603 份,所得資料以次數分配、平均數、t考驗、單因子變異分析、Scheffe法事後比較及皮爾森積差相關等統計方法進行分析,以達成研究目的。 本研究依上述統計分析之結果,得到以下結論: 一、個人特質的不同與住民意象有顯著差異 住民意象萃取分為生活環境、社區歸屬、生活環境、產業特色四個因素。宗教信仰與生活環境因素有顯著性差異;年齡、職業與產業特色因素有相當顯著性差異;教育程度與產業特色因素有極顯著性差異;宗教信仰與產 業特色因素有顯著性差異。 二、個人特質的不同與婚姻親子關係有顯著差異 婚姻親子關係萃取分為教養方式、親子互動、不婚觀、婚姻觀、婚姻幸福 、婚姻障礙六個因素。教養方式因素:年齡與教養方式因素有相當顯著性差異,世居情形與教養方式因素有顯著性差異;親子互動因素:性別與親子互動因素有顯著性差異;不婚觀因素:性別與不婚觀因素有顯著性差異 ,年齡、職業、宗教信仰與不婚觀因素有極顯著差異,教育程度、省籍與不婚觀因素有相當顯著差異;婚姻觀因素:性別、宗教信仰與婚姻觀因素有極顯著差異,教育程度、職業、世居情形、省籍與婚姻觀因素有相當顯著差異,年齡與婚姻觀因素有顯著差異;婚姻幸福因素:性別與婚姻幸福因素有相當顯著差異,個人每月所得與婚姻幸福因素有顯著差異;婚姻障礙因素:教育程度、個人每月所得與婚姻障礙因素有相當顯著差異。 三、個人特質的不同與夫妻角色關係有顯著差異 夫妻角色關係萃取分為家庭權力、家務分工、性別角色、兩性平權、性別分工五個因素。家庭權力因素:教育程度與家庭權力因素有顯著差異;家務分工因素:職業、宗教信仰與家務分工因素有相當顯著的差異;性別角色因素:性別、世居情形、宗教信仰、省籍與性別角色因素有顯著性的差異,個人每月所得與性別角色因素有極顯著的差異;兩性平權因素:教育程度、省籍與兩性平權因素有顯著的差異,宗教信仰、職業與兩性平權因素有相當顯著的差異;性別分工因素:省籍與性別分工因素有顯著的差異 。 四、個人特質的不同與幸福感有顯著差異 幸福感萃取分為人際幸福、生活充實、財富幸福三個因素。人際幸福因素 :教育程度與人際幸福因素有相當顯著的差異,宗教信仰與人際幸福因素有顯著的差異;生活充實因素:年齡、世居情形、個人每月所得與生活充實因素有顯著的差異;財富幸福因素: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省籍與財富幸福因素有顯著的差異,職業與財富幸福因素有相當顯著的差異。 五、住民婚姻親子關係、夫妻角色、幸福感具有顯著相關 (一)、婚姻親子關係及夫妻角色之相關性分析 1、教養方式因素與家庭權力因素有極顯著正相關;教養方式因素與家務分工因素有極顯著正相關;教養方式因素與性別分工因素有顯著正相關。 2、親子互動因素與兩性平權因素有極顯著正相關;親子互動因素與家務分工因素有相當顯著正相關。 3、不婚觀因素與家務分工因素、性別角色因素、兩性平權因素分別有極顯著正相關。 4、婚姻觀因素與家庭權力因素有相當顯著正相關;婚姻觀因素與家務分工因素、性別角色因素分別有極顯著正相關;與兩性平權有顯著正相關。 5、婚姻幸福因素與兩性平權因素有極顯著正相關;婚姻幸福因素與家務分工因素有顯著正相關;婚姻幸福因素與性別分工因素有極顯著正相關。 ( 二)、婚姻親子關係及幸福感之相關性分析 1、教養方式因素與生活充實因素有相當顯著正相關,與財富幸福因素極顯著正相關。 2、親子互動因素與人際幸福因素、生活充實因素有極顯著正,與財富幸福因素顯著負相關。 3、不婚觀因素與生活充實因素極顯著負相關,與財富幸福相當顯著負相關,與人際幸福因素相當顯著正相關。 4、婚姻觀因素與生活充實因素有相當顯著正相關,與財富幸福因素極顯著正相關。 5、婚姻幸福因素與財富幸福因素有顯著負相關。 6、婚姻障礙因素與人際幸福因素有極顯著正相關,與財富幸福因素顯著 正相關。 (三)、夫妻角色與幸福感之相關性分析 1、家庭權力因素與人際幸福因素有顯著正相關與財富幸福因素極顯著正相關。 2、家務分工因素與財富幸福因素有極顯著負相關。 3、性別角色因素與生活充實因素、財富幸福因素有極顯著正相關。 4、兩性平權因素與人際幸福因素、生活充實因素有極顯著正相關,與財富幸福因素顯著負相關。 5、性別分工因素與人際幸福因素、財富幸福因素有相當顯著正相關。 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以供相關人員及後續研究者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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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居住安排選擇因素分析-代間關係之探討

曾瀝儀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根據戶口普查資料顯示約六成的老人與子女同住,而這樣的比例日益下降,在華人社會中,老人與子女同住隱含著孝道的象徵,但隨著現代化社會的變遷,此現象逐漸轉變。過去老人居住安排的研究多著重於老人狀況之衡量與選擇,而未討論到子女的影響,因此本研究試圖從「兩代」的屬性探討老人居住安排選擇的影響因素。此外,「三代同鄰」的居住安排係兼顧兩代可以互相照顧且各自擁有自由和私密的居住空間,此課題在過去少有討論,本文亦將該居住方式獨立討論,以期能充分了解兩代的互動關係對於老人居住選擇之影響。 本文以多項羅吉特模型實證分析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PSFD)2004年的資料,選取主樣本為已婚子女之樣本。研究結果顯示:在老人的屬性中,喪偶、教育程度低以及無工作者會偏好與子女同住,尤其老年女性喪偶的影響效果最大,使其獨居的機率降低50%;在主樣本的屬性中,當住宅為父母所有、有學齡前小孩、主樣本教育程度高會使兩代同住機率增加。因此對於老人而言,同住是身心狀況下降的較佳選擇;然而對於子女而言,同住是基於「交換」勞務所產生的居住安排。最後,本文並發現「同鄰」者多為身心狀況良好的老人且多與已婚兒子相鄰而居的狀況,顯示父系傳統對於華人家庭的深刻影響。 / According to the census report of population and housing of Year 2000 in Taiwan, about sixty percent of the elderly live with their children, but this situation is decreasing. In Chinese society, the elderly living with their children symbolize the culture of filial piety. With the change of modern society, the phenomenon is changing. Previous researches about the elderly living arrangement pay much attention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lderly, rather than the influences of children. Therefore, this study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living arrangement between the elderly and their children. Moreover, the “neighboring living arrangement” of the elderly and their children makes the two generations not only could take care of each other, but also possess free and private residential spaces by themselves. This issue wasn’t discussed in the past, so this study also discusses this living arrangement of the two generations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influence of intergenerational interaction on the choices of the elderly living arrangement. This study uses multi-nominal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to analysis the data of Panel Study of Family Dynamics(PSFD)in 2004. The empirical results shows, the widowed , with low education attainment and unemployed elderly prefer to live with their children. The widowed characteristic especially plays stronger marginal effect, which decreases the probability of living alone fifty percents for the elderly. Housing owned by parents, with under school- age grandchildren and highly educated children would increase the probability of co-residence of two generations. For the elderly, when he (she) is unhealthy or being single, co-residence with children is the better choice. However, for the children, co-residence is based on the “exchange” for elderly labor forces to take care of under school- age children. Finally, this study finds that the healthy elderly prefer to choose neighboring living arrangement with their children, and especially neighbor to their married son. It is implied that the influence of patriarchy culture on Chinese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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