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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實施管理才能發展之研究

陳麗容, CHEN, LI-RO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旨在瞭解台北市政府實施管理才能發展之現況與成效,並分析探討市府主管人 員此方面之心態。除資料分析外,並輔以問卷調查法。 全文一冊,共分為五章;十八節,茲將各章分析如下: 第一章:緒論;闡述管理才能發展的意義、本文研究之動機、目的、架構、範圍、方 法與限制。 第二章:評介管理才能發展有關的厘論概念,內容計有管理人員角色與職務及其應具 備之才人能、管理才能發展需求之認定與評鑑、實施之原則與方法及成效之考評。 第三章:對當前台北市政府實施管理才能發展現況為實務上之分析,包括當前訓練進 修概況,公訓中心之管理訓練,主管培育計畫與訓練及市政規劃人才進修等。 第四章:就問卷資料分析市府主管人員對管理才能發展之看法及其滿意程度。 第五章:結論與建議;描述本文研究發現並研提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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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管理理論與現況問題之研究

謝清煌, XIE, GING-HU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主要在探討國有財產管理之理論基礎,及其對政府財政之影響與經濟環境之關 係,並對現行國有財產管理與利用之種種問題,作重點的檢討分析,最後提出結論與 建議。茲將各章內容分述如下: 第一章、導論。說明本文的研究動機、研究方法,及其範圍與限制。 第二章、國有財產之涵意與功能。主要介紹國有財產的意義、範圍及分類,並對國有 財產之管理利用及其性質與功能作概略的說明。 第三章、國有財產管理之理論探討。本章重點有四:(一)財產資源在公私部車的配 置,(二)國有土地與房屋建築之利用原則,(三)而用度理論與舊貨市場如何應用 在國有財產(動產)管理上,(四)財產收益極大化之追求與最適選擇。 第四章、國有財產與政府財政,及其經濟變因。主要在說明國有財產收入之財政功能 為調節政府財政收支;同時探討國有財產經濟變動之穩定作用有多大,以及各種經濟 變因對國有財產收入的影響如何? 第五章、國有財產管理與利用現況問題之探討。重點包括:(一)對現階段國有財產 管理之目標功能加以檢討,(二)對於以出租、出售方式管理處分財產,比較其利弊 得失,(三)對現行國有房屋建築及基地使用效率加以檢討,(四)探討國有動產更 有效之管理方式,及其報廢殘值之再利用,(五)對國有財產委託管理經營與開發利 用之評析。 第六章、總結本文,並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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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處理攤販問題之研究--從政策過程觀點探討

紀世訓, JI, SHI-X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係針對當前台北市的 販問題,以政策研究取向為架構,蒐集國內外相關資料 ,對台北市政府 販問題處理政策的形成、規劃、執行評估等過程,作綜合性的分析 與檢討。 全文一冊,共分五章二十節,約十四萬餘言: 第一章緒論。首先界定 販的概念、研究動機、方法、限制、範圍和分析架構;並介 紹國外攤販問題處理政策的簫況。 第二章問題形成。除探述當前台北市 販的形成背景、活動現況及其所衍生的問題外 ,並剖析政府對此一問題所持的態度。 第三章政策規劃。引介政策規劃理論,藉以分析攤販問題處理之中央與地方法令的規 劃過程。 第四章政策執行。簡述政策執行概念,探討台北市政府對 販問題的執行情形;並預 估「台北市攤販管理規則」修正後的可行性。 第五章政策評估與建議。乃就整個政策過程各個階段,逐一檢討,並嘗試提供可行性 的具體建議,俾有助於台北市政府日後處理攤販問題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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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對中共的經濟外交:ODA之研究

石原忠浩, ISHIHARA TADAHIR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的主要論點是日本對中共的雙邊政府開發援助(ODA),從對外政策觀點和經濟外交的觀點進行分析。即日本如何實施對中共雙邊ODA,包括其理念、制度、政策過程、行動者等。由於既存的日本對中共經濟援助的研究大都偏向於整理統計資料、推論式的分析。因此筆者嘗試修正既存的理論模式,進行日本對中共雙邊ODA的分析。 透過這篇論文的研究,筆者嚐試探討以下三個問題:第一,修正既有的對外政策決定理論模式,分析日本對中共ODA政策的妥當性、適當性和比較三個ODA類型(日圓貸款、無償資金援助、技術援助)。第二,參與ODA決策過程的行動者之間的互動關係以及扮演的角色。第三,從經濟外交的角度來看,日本對中共ODA是否達成哪些政治、外交目標? 本論文的理論架構:首先探討經濟外交的相關理論的研究後,描述艾立森的三個模式加上認知模式以外,整理其他學者對艾立森模式的評估。再者,考慮到日美兩國制度上的差異,例如提到日本的内閣制度、官僚機構的特性以及經濟行動者的角色,因此必須對艾立森模式加以修正。之後,借用艾立森模式的日本修正版進行日本對中共日圓貸款、無償資金援助、技術援助的個案分析。主要分析焦點是分析日本國內各行動者的角色,並研判各理論模式的適當性、妥當性。同時從經濟外交角度探討日本對中共ODA的成敗。 筆者在論文中的發現,第一,因日圓貸款、無償資金援助、技術援助的形態不同,因而各個理論模式(修正理性抉擇模式、修正組織過程模式、修正政府政治模式、認知模式、經濟行動者、非正式行動者的角色)的適用妥當性也有所不同。其中,修正組織過程模式皆可以適用三個援助形態,修正政府政治模式在緊急時、極重要的政策決定時能夠適用,而修正理性抉擇模式幾乎不能適用。 第二,日本透過對中共雙邊ODA達成哪些政策目標?發現加強友好關係、促進兩國的互相依賴關係等的軟性目標比較容易達成,反之改變中共的軍擴路線、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路線、促進民主化等比較硬性目標無法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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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異議及申訴制度之研究

周瑤敏, Chou, Yao-M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現行政府採購法之招標、審標、決標爭議(以下合併簡稱「招標爭議」)處理機制,即異議、申訴制度設計,可說是政府採購制度可否健全發展之關鍵。在政府採購法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施行之初,政府採購法所設之申訴制度兼具行政救濟及私法爭端調解機制,在世界立法例上實為罕見,在理論及實際運作上亦產生種種爭議問題。嗣政府採購法爭議處理機制雖曾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六日整合修正,惟部分條文所涉及的一些問題或困難,是否已完全解決?另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不良廠商通知之救濟準用政府採購法第六章所定異議及申訴之處理程序,因其與招標爭議法律性質不同,其實務適用過程中又有那些問題?均值研究。而政府採購法修正迄今已有年餘,此時適可予以檢討。 本論文之研究範圍限定於我國政府採購法異議及申訴制度所涉及之程序上問題,此與實務運作情形息息相關,因此本文採取之研究方式係整理國內論述文獻資料、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目前已發生的採購爭議實例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大會討論資料,以及普通法院及行政法院對相關問題之見解,就政府採購法異議、申訴制度具有重要性之案例及實務上發生之爭議,配合政府採購法之架構進行討論。此外,本論文亦針對與我國同為大陸法系之德國,參考其對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之相關的規定,作為後續分析工作之基礎。 本論文第一章「緒論」係介紹研究動機及目的,研究範圍與方法。第二章乃針對異議申訴制度之制訂緣起、修正沿革及政府採購行為之法律性質,探討異議申訴制度之特色與設計方向。第三章至第五章,將按目前異議申訴制度所處理之兩大客體「招標爭議」及「不良廠商通知」,分別依現行政府採購法第六章所定爭議處理之內容,逐項剖析廠商得對機關提起異議之事由與期限、廠商申訴之事由與期限、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之設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審議程序及其審議判斷效力、後續救濟途徑等等實務上頗具重要性之問題。第六章則係結論與建議,簡要說明前述各章之研究心得,並提出若干修法建議方向,盼廠商與機關間之爭議能合法迅速解決,而爭議處理能邁向更精緻專業,真正解決實務紛擾不已之政府採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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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對中共政府開發援助之探討

傅國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過去許多研究日本經濟援助,將重點放在日本援助體制──四省廳制 ,甚至直接分析通產省(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 MITI)及外務省在對外援助方面的不同立場, 亦即研究主題是傾向於外交政策形成的層面進行分析。但事實上若單從政策面分析可能無法瞭解整個援助的全貌,有見樹不見林之憾。因此,本論文希望藉由新現實主義與新自由制度主義建立分析架構,而進一步分析日本經濟援助的演變。 第二章先由新現實主義為首建立基本的分析架構。根據華爾茲(Kenneth N. Waltz)的論點,一國的外交政策是受國際結構的因素所影響。而國際結構是由國家間不同的能力分配所促成,不同的國際結構及該國在國際體系中所處的地位,共同決定該國的對外行為。 以此作為論述的基礎檢視日本在戰後的對外關係是否受到當時美蘇結構性對抗所影響,尤其日本在援外政策的執行上是否亦是受到美國的影響。 換言之,即外壓因素在日本對中共的政策開發援助中所扮演的角色如何? 國與國的互動受到國際結構的影響,不容易合作。新現實主義如何解釋現階段中各國間的合作現象呢?而國際社會的本質若依新現實主義者所述為一具有衝突的本質,但論述過程中似乎也不排斥國與國間合作的可能。因此,新現實主義是否有其適當的論點能說明合作之所以可能發生的原因呢?另外新現實主義認為在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中,囚犯們因為外在環境的限制自然而然會選擇背叛,尤其是加上安全困境的推波助瀾,更使得遊戲者不信任彼此。 因此,藉由合作之建立,增加彼此的信任方是遊戲規則中的大贏家。而如何防止背叛的發生等問題,依新現實主義的思維仍無法提供一完善的解決。 冷戰結束後,是否有其他因素影響日本對中共的援助政策?日本的經濟援助政策是否有所轉變?新自由制度主義的架構是否能對此轉變作一合理的解釋?新自由制度主義認為國家在安全議題的合作受到國際體系影響的層面較大,在經濟議題的合作則是受到國內政治層面影響的程度較大。此是否可以解釋中日雙方儘管在安全議題雙方有所衝突,但郤在經濟議題方面多所合作的原因。新自由制度主義提及的國際建制可以減少,甚至避免背叛的發生。 而中日雙方是否藉由援助而建立在經濟議題方面合作的機制。本論文希望藉由新現實主義及新自由制度主義的架構說明日本在1979年後,對中共的政府開發援助計劃的變與不變。 第三章則是論述日本與中共間正式開始援助關係的時空背景因素,並且檢視新現實主義的論點是否能夠說明雙方間援助關係。尤其是天安門事件發生後,日本政府的處理方式是否透露著雙方間經濟合作前景的不樂觀?亦或是雙方援助關係不受到天安門事件而能持續維繫? 第四章則是論述冷戰後,國際環境結構的調整及日本國內因素是否影響日本對外援助理念的轉換?而以1992ODA援助四大綱作為討論的基礎。並且說明中共核武試驗違背日本ODA援助理念後,日本政府的相關作法為何?日本國內對中ODA是否應該持續已出現不同的意見,是否會影響中日雙方的援助關係?而未來雙方間的ODA援助關係是否應有所調整或轉型? 第五章為結論,將本論文中所探討的問題作綜合整理,以新現實理論與新自由制度主義的論點說明1979年中日開始ODA援助關係後的演變,並且試圖預測未來兩國間ODA援助關係可能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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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行政法人建制之研究

洪政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行政院為推動行政組織改造,為期能建構行政院合理職能及組織,其中推動法人化之目的,主要為提昇政府施政效率,同時確保公共任務之妥善實施,亦即將原本由政府組織負責之公共服務自政府部門移出,以公法人來專責辦理之經驗,創設一個新的行政組織型態,即行政法人制度。行政法人制度之內涵,是藉由鬆綁現行人事、會計等法令之限制,由行政法人訂定人事管理、會計制度、內部控制、稽核作業及相關規章據以實施,並透過內部、外部適當監督機制及績效評鑑制度之建立,以達專業化及提升效能等目的。另一方面,行政法人亦參採企業化經營理念,提昇經營績效,另透過制度之設計,使政府對於行政法人之補助、行政法人財產之管理及舉借債務,能正當化、制度化及透明化。此外,對於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時,其現職公務人員之權益保障,採「保留身分、權益不變」方向規劃,期以「溫和漸進」方式達到改制之目的。 日本法上獨立行政法人可資為我國建立行政法人時之參考對象。日本行政改革過程與相關改革會議結論所導入之獨立行政法人制度,亦是師法英國行政改革建立政署之經驗,所不同者乃日本政府參酌其本身特有之政經情況與改革需求,使獨立行政法人制度已相當具有日本自己之特色,此點值得我國在引介國外制度時加以重視。在日本特有之組織發展背景與歷史脈絡中所應運而生之獨立行政法人制度,其特色為一具有獨立法人格之團體,雖然二次戰後日本揚棄公法與私法二元論之區分方式,對其於概念上是否劃歸公法人之概念範疇並不拘泥,但是獨立行政法人終究為一履行「公共」任務之團體,以及受國家(公)法律之拘束。 我國行政法人制度,雖可參酌日本獨立行政法人制度建制,但在內涵上仍有許多差異。行政法人在我國為一新制度之建立,其未來發展相當具有彈性,其對於「組織瘦身」、「行政減量」與「效率提升」當有其相當之成效。鑑於國人及行政機關對於此制度之陌生不解,在制度建立初期仍在摸索當中,未來當選擇已經具備條件之機關試行,以累積國人及行政機關人員對其之認識,然後逐步推動。今年初通過之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對於該中心第一個採取行政法人之模式,其將來之發展有待觀察,對於我國行政法人制度之建立,將有相當大之幫助。惟行政法人僅為政府改造工程中之一個選項,並非政府改造之萬靈丹,參酌日本行政改革之經驗,亦以多方面進行方式進行改革,故不應僅寄望於行政法人能帶來全盤式之改革成效,而應著眼於全盤制度之建立,方有助於制度長遠之發展。 關鍵詞:行政改革、政府再造、行政法人、獨立行政法人、機關法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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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評估之探討 / A Study on Assessing Public Services of e-Government

林純如, Lin, Chun J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電子化政府(e-Government)入口網站扮演的角色,在於提供使用者透過網路取得與利用政府資訊及服務的整合窗口;所謂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s)則是政府提供一般民眾、企業或非營利組織的經常性施政作為。從文獻以及相關研究、評估報告中可以發現,公共服務確實為電子化政府建置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本研究以資訊提供者的角度出發,著重於以公民為服務對象的公共服務,進行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之評估研究。 研究先以文獻探討與內容分析法,探究各國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的建置情形,包含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之分類以及重要公共服務項目,整理歸納出現代化國家針對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務應該包含之21個類別,並透過分析的過程決定本研究欲評估的21項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 本研究應用評估研究法,提出一套評估電子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務項目之準則,包括21項基本公共服務之內涵以及各項服務透過線上實施的四個層次(資訊提供層次、單向互動層次、雙向互動層次與交易處理層次)之操作型定義,並考量評估需求設計了八個版本的電子化政府公共服務評估量表;繼之實際評估臺灣電子化政府入口網、臺北市政府網站、高雄市政府全球資訊網三個政府機關入口網站,驗證本研究建構的評估準則之可行性,同時檢視目前臺灣電子化政府提供公民公共服務之情形。實際使用評估量表發現,評估量表可以適切地使用於入口網站的評估,且評估者可以彈性調整權重;評估結果顯示,中央政府入口網站的整體表現較佳,臺北市與高雄市政府入口網站的表現尚可。 / Web portal of e-Government plays the role as providing terminal users an integrated gateway to acces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services. Public services means routine policies delivered to general citizens, businesses, 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by the government. The aim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the assessment of public services for citizens from the viewpoint of information providers. Literature review and content analysis are adopted in the study to make a thorough examina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e-Government in different countri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important public services is surveyed in particular. 21 public services are identified as the core services in this study. A set of measures on assessing public services of e-Government is proposed by utilizing evaluation research method. We carefully define each public service and corresponding measure. The operational definitions of four-level interaction (information providing level, one-way interaction level, two-way interaction level, and transaction processing level) for each measure are also provided. In addition, 8 assessment forms are designed with considering the flexibility of assessment. In order to verify the feasibility of measures and the assessment forms, Taiwan central government portal, Taipei city government portal, and Kaoshiung city government portal are evaluated using the proposed measures and assessment form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se assessment forms are appropriate for tasks of assessing e-Government portals. In addition, the assessors could flexibly adjust weights for measures. The overall performance of e-Government portals of Taiwan central government is better than that of Taipei city government and Kaoshiung city government, while the latter two perform 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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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資訊安全管理之研究

蔡忠翰, Tsai, Chung-H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90年11月至91年7月之間,中國駭客進入台灣的中華電信網路服務備用電腦等,植入木馬(trojan horse)程式,蒐集我國政府的機密資訊,已知計有42個政府機關的網站、數百台電腦遭受入侵。為了防止此類的問題發生,政府更需多加強電子化政府的安全措施,為電子化政府多增一道防線。但是面對層出不窮的駭客入侵技術及日新月新的變種電腦病毒,未來勢必面對各種可能的安全威脅如資訊公開、網路犯罪產生的新問題。如何在快速發展電子化政府之同時,運用管理與技術徹底執行資訊安全,防範電腦網路犯罪與危機為資訊安全撒下一道防護,將是電子化政府成功與否的最重要關鍵。有鑑於此,本研究由文獻中瞭解電子化政府之現況,包括電子化政府資訊安全之需求分析、制度及現有資訊安全之基本架構。探討資訊安全疏忽所造成之網路犯罪及資訊侵害,由資訊管理及技術管理二大部分進行分析、建議。而後針對關鍵尋求具體建議,以供我國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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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境建制中非政府間組織角色探討 三次聯合國環境會議之研究

張嘉慈, Chia-Tzu, Ch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由於全球生態體系的共享以及解決全球環境問題必須要相當的資金、專家、技術,國家發現他們無法憑藉一己之力處理問題,因此在面臨全球環境威脅所帶來的壓力下,國家必須尋求國際合作以解決共同的問題。國際環境建制提供了國家進行合作的空間。雖然持續的發展突破了新現實主義理論的限制,但事實上提卻是仍無法屏除在多邊體制內尋求國家利益以及國內政治因素對國家參與國際環境建制時所造成的影響。因此非政府組織有了發揮的舞台,他們藉著提供專家、技術;扮演監督者檢視國家履行承諾的進度與狀況;對國家政府代表進行遊說;提升知識基礎等等方式,來促使更有效率的國際環境建制形成與運作。 綜觀三次聯合國環境會議的發展,我們可以得出的結論是非政府組織具備多元化的角色。從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開始,由於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一條的規定,非政府組織自會議的籌備過程中開始擔任的諮詢以及資訊得提供者的角色;隨後的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以及2002年世界永續發展高峰會中,非政府組織不但在籌備過程中發表報告,提供決策過程所需要的知識與資訊,在官方正式會議進行時,非政府組織也同時舉辦研討會等活動,藉以隨時監督會議的進行。某些國家的代表團中也會邀請非政府組織擔任成員,協助進行決策。除此之外,自1972年聯合國人類與環境會議的會議文件中,便特別提出,非政府間組織具有教育大眾與宣揚理念的功能。總括來說,在三次的聯合國環境會議中,非政府組織扮演起了教育者、資訊提供者、國家代表以及監督者的角色。 關鍵字:國際環境建制、非政府組織、聯合國環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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