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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藕斷絲連」?-中國鄉鎮集體企業所有制改革前後的政府與企業關係

鄭傑憶, Cheng, Chieh-Y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分析在不同產權制度下的政府與企業關係,以蘇南鄉鎮集體企業為例,試圖回答下列問題:蘇南地區鄉鎮政府對於企業的干預一向不遺餘力,而且堅守集體所有制的精神,當它們放棄所有權時,它們要如何從私有的企業汲取充分的財政收入?而鄉鎮政府願意放棄所有權的原因又是什麼?讓出所有權的鄉鎮政府又如何維繫和私有化企業、新興私有制企業的關係?改革後的政府與企業關係和過去有何差異? 鄉鎮幹部基於經濟表現、財政收入、意識型態的考量選擇了集體所有制。在短缺經濟、勞動力過剩的條件下,鄉鎮集體企業創造一番榮景。集體所有制下政府與企業是「依賴的侍從關係」(dependent clientelism),政府壟斷創辦集體企業所需的資源,壓制私營企業發展,維持集體企業的獨大局面。集體企業經營者必須依賴政府提供的土地、資金、勞力以及其他的行政優惠或保護。政府雖然扶植企業,但是並非建立客觀中立的投資環境,政府作為所有者,政治考量通常大於經濟理性,因此盲目負債擴大產值、企業規模。因為缺少競爭性、監督成本與訊息成本太高,政府無法有效監督、激勵企業,無法抑制企業經營者的機會主義行為。經濟效益低落並未讓鄉鎮政府進行改革,直到意識型態桎梏解除,鄉鎮政府才逐漸摸索改革之道,其主要的考量原因為財政收入,因為缺少現代化的稅收體系,鄉鎮政府首先改革的是小型或是虧損企業,這些企業對財政的影響不大,直到替代財政方案確定,能夠從私營企業汲取收入後,鄉鎮政府才逐漸退出企業經營活動、大幅改革所有權。因為有能力購買集體企業者有限,缺少競爭性與公開、透明的改革程序,主要是原經營者購買,在改革過程中幹部和原經營者有很大的議價空間,導致集體資產流失,而且未能切斷政府與企業間密切的關係。所有權改革後,因為稅收體系不健全,所以政府還是提供特殊利益給予個別企業,以拉攏彼此關係,所有權改革後,政府與企業關係轉換為「共生的侍從關係」(symbiotic clientelism),企業的自主性提高,政府對企業的依賴增加,但是,兩者還是建立非正式的關係,政府並非客觀中立地創立投資環境。因此所有權改革只是改變侍從關係的性質,政府並未轉型為客觀中立的發展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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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政府部門實施員工托兒福利之研究—以北、高兩市為例

范玫芳, Fan, Mei-F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年來女性投入就業市場的比率不斷增加,在全國公務員中,女性即佔有四成,使得雙薪逐漸成為家庭型態之主流。另一方面,傳統大家庭也不斷被核心家庭所取代,父母忙於工作之際,幼兒勢必得尋求替代性的照顧,然而在現階段社會托育制度未臻完善之情況下,員工面臨選擇幼兒送托方式的困擾。 行政院勞委會透過提高獎助金額來鼓勵企業提供托兒設施,以促進勞工就業與提高生產力。民國八十八年三月行政院會議修正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草案適用範圍也擴大至軍公教人員。目前尚有婦女新知基金會、李進勇立委等不同提案內容在立法院審議中。有鑑於未來立法將朝向規範雇主在協助員工解決幼兒照顧問題上的職責,故有必要就我國目前實施員工托兒福利之情形與問題深入瞭解,以作為政府部門日後規劃與推行時之參考。 台北市與高雄市政府實施員工托兒福利方案分別有將近四年與兩年的時間,本研究採以個案研究方式,就兩者當初規劃過程與運作現況作深入探究,並對實施結果加以評估。評估情形為:(一)效能性:員工子女托兒所的設置,在增進送托員工幼兒身心健全發展,以及落實市府鼓勵企業附設托育設施政策上,有相當高的目標達成度,並能為組織帶來正面的影響效果,唯台北市政府在員工托兒服務的供給量與需求量之間仍有一段落差。(二)回應性:北、高兩市政府受訪員工對托兒所整體服務品質的滿意度高達九成,絕大多數員工表示托兒所的設置有助於降低因幼兒照顧問題而影響個人工作情緒及請假之情形,同時能增進工作與家庭生活間的平衡。顯示北、高兩市政府員工托兒福利方案有相當高程度能滿足目前送托員工的需要與喜好。(三)選擇性:在台北市政府方面,員工托兒福利方案的內容並未呈現多樣性,員工在幼兒照顧方式上可以選擇的機會仍有限,必須以抽籤方式進入員工子女托兒所,且目前僅開放附近信義國小幼稚園讓員工子女越區就讀,而抽中籤的比率卻又不高。就高雄市政府而言,所提供的員工托兒福利方案較為多元,員工可選擇的彈性也較大。 員工為組織最重要的資產,員工托兒福利的提供不僅能滿足員工幼兒照顧的需求,同時以長遠的眼光來看,可帶給組織正面的效益。目前設置員工子女托兒所面臨法制面、財務面與管理人才的問題,需要加以克服。建議未來政府部門在員工托兒福利的規劃上,設計多元化的方案供員工選擇,並集結企業力量整合現有學校與社區資源,同時從整個福利制度加以檢討,朝向彈性福利計畫發展,一方面滿足員工多樣的需求,另一方面可控制一定的福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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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災重建與政府財政 / Earthquake Reconstruction and Public Finance

呂雅萍, Yapin Ly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我國於民國88年9月21日在南投集集發生規模7.3級的大地震,此次地震約有2,471人死亡,11,305人受傷,有形財物損失估計約3,412億元(107億美元),是台灣自民國48年以來損失最嚴重的大地震。 由於巨災帶來整個社會嚴重的傷亡損失,政府於災後投入大量的資金救助災民,並協助地方政府、人民、企業、產業災後重建。政府提供各項救助政策即部分甚至完全承擔了私部門的風險。本研究分析結果認為,一、政府救助為提供災民與地方政府資金復原重建,不可或缺,巨災發生個人多無能力承受巨額損失,且政府不介入解決恐會衍生出更多社會問題,因此政府應於災後救助災民;二、政府救助程度應如何?政府高額救助往往基於政治考量,但事實上政府並不需要均等補助災民,也不宜高額補助,因為私經濟存在內生機制;三、未來政府救助對象必須針對低所得者或真正在震災中遭受損失者,避免補貼高所得者與自願風險承擔者;四、政府救助必須重視支出的效率與公平,政府救助往往造成個人或地方決策行為的無效率,因此政府在救助政策上必須配合其他措施矯正此無效率,並注重各災害之間的公平;五、私經濟保險機制的配合,鼓勵私人參加保險,或以強制方式投保,以增加地震險或其他保險的投保率,可以減少巨災發生損失、並減少政府救助的財政負擔;六、其他措施配合,政府的職責在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生活環境的風險,唯有真正落實災害防治、災害損失減輕措施(如災區禁建、強制搬遷、建築物耐震度檢測、災區通報系統、立即緊急醫療救援等)才能減少損失金額,政府財政負擔才能減輕,而非僅靠災後政府救助。 中央震災重建的經費負擔多少?由於我國此次震災為政府遷台後損失最嚴重的災害,巨災對財政的衝擊我國仍缺乏經驗,必須參照國外經驗。由於各國救助程度不同,因此財政負擔也各異。以日本阪神大地震為參考對象,根據本研究第四章的試算,整體震災經費需求數約3,906億~6,908億台幣,考慮政府移緩濟急的額度,各年度中央政府須籌措150億至480億。震災後究應增稅或舉債?根據日本經驗,震災發生政府以舉債為主,但是日本龐大債務的負擔以及稅收減少迫使日本政府於1997年度增加消費稅至5%;美國加州1989年震災經驗顯示,短期增稅為震災中州政府主要且立即的籌款方法。 就效率面之,臨時財源籌措以發行公債方式為宜,可避免大量增稅所引起的超額損失。李嘉圖定理成立,公債發行具中立性,因此公債發行與租稅課征無異。大部分的經濟學家仍懷疑李嘉圖定理的存在,因為公債發行會讓一般人民產生公債幻覺──公共財會比較便宜,原因是公債發行可以轉嫁下一代負擔,因此公債發行並不同於增稅。如果李嘉圖定理不成立,我國發行公債仍可使個人效用提高。因此理論上,對於震災重建支出可以公債發行方式籌措。實務上,以我國目前修正後的公共債務法規定,政府上有舉債空間;且目前政府赤字並不須過於憂慮,因此舉債籌措巨額臨時財政需要可行。但未來年度仍須增稅,增稅在政治上有其困難,事實上可由健全稅制做起。 政府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工程建設,藉助民間力量分攤政府財政負擔,各國已有許多成功的案例,證明由私部門生產公共財是可行的。我國災後重建工程多不具自償性,本研究建議採用英國DBFO模式,計劃設計、建造、融資、營運階段皆引進民間效率。DBFO模式可引進民間效率又同時達到公共目標,最重要的是公共工程重建不能因雙方無法達成協商而使計劃中斷,因為DBFO模式鼓勵產業競爭,當契約中止時,官方單位有經營介入權,並積極尋找其他業者加入經營。民間業者參與公共建設分攤政府財政負擔,建議政府應:一、採用「契約模式」,避免因契約協商浪費過久的時間;二、除了保證興建以及用地取得,不必給予民間業者過多保證;三、確保公共利益、公共目標的達成;四、鼓勵相關競爭產業發展。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二章 震災中政府的風險承擔角色……………………………6 第一節 九二一震災損失與政府救助政策………………………8 第二節 震災損失應由社會一起承擔或由私人承擔……………13 第三節 社會承擔私人損失的方式………………………………15 第四節 政府承擔的救助措施與效果分析………………………18 第五節 政府政策選擇……………………………………………28 第六節 本章小結…………………………………………………29 第三章 重建財源──比較美日經驗…………………………..32 第一節 日本阪神大地震…………………………………………32 第二節 美國加州大地震…………………………………………48 第三節 本章小結………………………………………………57 第四章 重建概算………………………………………………..61 第五章 重建財源籌措…………………………………………..74 第一節 臨時巨額支出之財源籌措方式…………………………76 第二節 公債與增稅之理論分析…………………………………77 第三節 增稅與舉債的可行性分析………………………………88 第四節 本章小結 ………………………………………………103 第六章 以民間參與方式從事災後重建……………………….106 第一節 民間參與災後重建可行性分析……………………….106 第二節 案例研究──DBFO道路計劃………………………….110 第三節 本章小結……………………………………………….124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126 參考文獻……………………………………………………………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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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議會職權運作之研究--以第七屆市議會為例

李明倫, Lee, Ming-L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臺北市是我國的首都,更是全國的政治、文化及金融中心,市政業務的繁瑣可想而知,因此臺北市政府的施政常是媒體及其他各級地方政府所討論、學習和批評的對象。臺北市政府政策的施行必須受到市議會的監督,而市議會不但要監督市府,更要制訂有利於全體市民的法規,為市民表達意見,所以臺北市議會不但是臺北市的立法機關,也是臺北市的意思機關,其地位可謂相當重要。 本文以第七屆臺北市議會的職權運作為研究中心,分為六章來說明。第一章是緒論,說明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與架構、研究範圍與限制及文獻探討等。第二章是說明臺北市議會的演變歷程,就光復初期至民國五十六年臺北市改制前之市議會、臺北市改制為直轄市後至直轄市自治法公布前之市議會及直轄市自治法公布後之市議會作一探討。第三章就臺北市議會的組織與職權作一探討,組織方面包括了議員、議長及副議長、各委員會、秘書處及市民服務中心。職權方面包括立法權、財政權、行政監督權及其他權力(調閱權、接受人民請願權、選舉權及制訂內規權、懲戒違紀議員之權)。第四章討論的是臺北市議會與中央政府及市政府之關係,這之中包括探討區里與臺北市議會之關係。第五章是研究影響臺北市議會職權行使的因素,包括有政治生態、政黨、輿論、利益團體及選民壓力;第六章則是結論。 目 錄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架構.........................................5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8 第四節 文獻探討...............................................9 第貳章 臺北市議會的演變歷程 第一節 光復初期至民國五十六年臺北市改制前之市議會............12 第二節 臺北市改制為直轄市後至直轄市自治法公布前之市議會......17 第三節 直轄市自治法公布後之市議會............................24 第參章 臺北市議會的組織及職權 第一節 臺北市議會的組織......................................29 一、議員、議長及副議長........................................30 二、各委員會..................................................40 三、秘書處....................................................52 四、市民服務中心..............................................55 第二節 臺北市議會的職權......................................57 一、立法權....................................................57 二、財政權....................................................67 三、行政監督權................................................74 四、其他權力..................................................79 第肆章 臺北市議會與中央政府及市政府之關係 第一節 中央政府與臺北市議會之關係............................84 第二節 臺北市政府與臺北市議會之關係..........................93 第三節 區里與臺北市議會之關係...............................106 第伍章 影響臺北市議會職權行使的因素 第一節 政治生態.............................................111 第二節 政黨.................................................118 第三節 輿論.................................................123 第四節 利益團體.............................................125 第五節 選民壓力.............................................128 第陸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133 第二節 研究建議.............................................138 第三節 結語.................................................142 參考文獻.....................................................144 附錄:訪談結果整理大要.......................................152 圖 表 目 錄 圖目錄: 圖一:研究架構圖...............................................7 圖二:臺北市議會組織系統圖....................................29 表目錄: 表一:以臺北市議會職權為研究主題的相關論文.....................9 表二:第七屆臺北市議會期間市府所提出的九大覆議案.............103 表三:第一屆至第八屆臺北市議會政黨議員席次之變化.............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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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部門協力理論與應用之研究

陳佩君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自1970年代以降,各國政府普遍面臨財政緊縮及民眾對公共事務需求增加的雙重壓力,為解決此一困境,並符合政治民主化及經濟自由化之趨勢,「公私部門協力」觀念乃應運而生。公私部門協力不再是傳統威權式政府管理經營觀念,而是強調公、私部門間,應以平等、分工、共享的態度相互合作,整合各方資源與優勢,為共同目標及願景而努力,以創造共贏局面。 為能瞭解公私部門協力關係之基礎與理念,筆者乃從市場失靈及政府失靈等整體政經結構體制之改變展開,探討此種改變所造成公私部門關係及互動關係的演進,並漸進形成公私部門協力觀念及需求的產生。另為使公私部門協力之理論結構更臻完善,除對公私部門之差異與特質進行研討外,亦將公民參與、民營化、合產及企業型政府精神等理念納入。此外,在應用方面,藉由對美國及我國實施公私部門協力之實證經驗與個案研究,探討其可能面臨之限制與難題及未來發展趨勢,進而整合理論與應用,嘗試建構一公私部門協力運作模式,以作為我國未來發展相關政策時之參考或思考方向。 藉由本文之研究,可得到以下結論: 一、 公私部門協力觀念對公共行政理論與實務之影響:包括傳統行政體制與行政生態的轉變(隨整體環境改變,傳統僵化的官僚行政體制受到挑戰,行政運作漸走向彈性化及動態化,並與私部門建立良好互動關係)及國家角色的轉變(由「大有為」萬能政府角色轉變為僅扮演導航功能,但仍保有治理、監督、評估與維持社會公平、正義等責任)。 二、 建構公私部門協力關係時所應注意之前提:包括相關原則的把握(如合法性、責任確認、民主、效率、主動、可預測性、彈性、共贏、創新及鄰里與社區發展等原則),並認清協力關係之本質(即參與的成員雖居於平等地位,但目標不一定全然一致,但仍可因目標結合,成為堅強盟友。公私部門協力是種彈性、因地制宜的關係,在不同時空環境下,將發揮不同功能)。 三、 公私部門協力關係建構之程序與步驟:在本文中,筆者試著從Ken Cherrett、Sandra A. Waddock、Robert J. Bennett及Gunter Krebs等學說中,擷取相關要件,建構公私部門協力關係運作模式,並將之分成孕育、肇始、執行與成熟及評估等四大階段,每一階段中皆有其工作重點,亦均受其所處政經環境之影響。 四、 公私部門協力所面臨之限制與難題:公私部門協力關係的建立,是目前及未來公共事務發展之必然趨勢,但其並非解決當前政府問題的萬靈丹,仍存在著限制與難題,諸如公部門角色的矛盾、對參與之疑慮、適法性問題、政府公共職責及相關知能與人之才欠缺等,均為推動協力關係時所應注意及克服的問題。 此外,本文亦試著對政府未來在推動公私部門協力相關政策時,提出若干建議: 一、在政府方面:應繼續宣導公私部門協力觀念及加強公民教育、提供私部門參與公共事務適當誘因、調整政府組織及行政程序、相關法令鬆綁與管制解除、暢通參與管道等。 二、 在民間企業方面:包括強化企業社會責任與參與能力、對政府施政廣提建言及邀集相關企業與學者等共同籌設公部門協力中心等。 三、 在民眾方面:促使民眾對自身角色轉變的體認,明瞭參與公共事務是權利,亦是義務;並引導社區及鄰里發揮應有功能,積極參與公共事務。 公私部門協力關係的建立,係目前及未來公共事務發展之必然且必要之趨勢。鑑於我國目前相關研究並不多見,本文乃對公私部門協力觀念作一廣泛性探討,藉此拋磚引玉,俾為爾後相關研究參考與斧正起點。 目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範圍、途徑與方法…………………………………3 第三節 研究架構、流程與限制…………………………………4 第四節 相關名詞界說……………………………………………8 第五節 相關論文檢視……………………………… … … …16 第二章 公私部門協力理論探討……………………………………20 第一節 公私部門差異與特質…………………………………20 第二節 公私部門協力之理論基礎……………………………24 第三節 公私部門協力之理由與效益…………………………51 第四節 小結……………………………………………………54 第三章 公私部門協力理論應用探討………………………………57 第一節 英美兩國實施情形……………………………………57 第二節 我國目前實施情形……………………………………70 第三節 公私部門協力面臨之限制與難題……………………87 第四節 小結……………………………………………………91 第四章 公私部門協力運作模式建構………………… … ………96 第一節 觀念認知與建構原則…………………………………96 第二節 協力關係之來源與運作模式……………… ………102 第三節 公私部門協力運作模式建構步驟……… … … …11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18 第一節 結論……………………………………… …………118 第二節 建議…………………………………… ……………121 參考書目………………………………… …………………………130 附錄一 公民參與相關論文比較……………… …………………141 附錄二 政府再造綱領……………………… ……………………143 附錄三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草案條文……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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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上市商品在交易成本下之套利—以日本政府公債期貨為例

黃栗屏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以日本政府公債期貨為研究標的,針對相同商品於兩地上市時手續費及交易機制不同所形成的交易成本,對於套利過程的影響進行研究。主要透過門檻共整合與門檻誤差修正模型,計算出一套利門檻,推導出真正可套利區間,俾使套利活動足以落實。 門檻共整合實證結果發現TSE—SIMEX五分鐘資料顯著支持我們原先預期加入門檻後其上下兩個區間回復均衡的力量較強,而中間區域則因交易成本之存在,無法進行套利活動促使其價格回復均衡狀態,其因果關係檢定,得到下區間雙向影響與上中區間TSE價格領先SIMEX的結論。 但就兩兩交易所的日資料而言,SIMEX—LIFFE未存有明顯的門檻效果,而TSE—SIMEX與TSE—LIFFE,雖存有門檻現象,然加入門檻後未能清楚觀察到共整合關係的強化,同時就因果關係檢定而言,只有TSE—LIFFE間存有LIFFE價格領先TSE的現象。 門檻誤差修正模型依據交易成本同質與異質性,分別透過門檻形式與平滑轉換模型進行實證,門檻形式實證結果與門檻共整合結果相近,未能完全支持假設。但透過平滑轉換模型,發現加入門檻後,價格差異向長期均衡收斂效果相當良好,並發現其應用於對於五分鐘資料的價格差異行為,效果優於先前採用的門檻形式,顯示其對於具有ARCH現象的資料有極佳的配置能力。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 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6 第一節 期貨交易研究相關論文 6 第二節 研究方法文獻探討 11 第三章 日本10年期政府公債期貨介紹 18 第一節 交易所的交易制度 19 第二節 期貨契約的交易規則 23 第三節 台灣進行日本政府公債期貨套利流程 29 第四章 實證研究 33 第一節 資料來源及處理 33 第二節 實證方法與實證結果 33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61 第一節 研究結論 61 第二節 後續研究建議 62 參考文獻 64 英文部分. 64 中文部分 67 相關網站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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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政治體制之研究(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七年) / The research of Russian political system (1991-1997)

王德偉, Wang, Tei-W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篇論文主要研究的主體為俄羅斯的政治體制,希望能透過不同的研究方法及許多文獻資料,探討俄羅斯政治發展的背景。並以此背景為基礎,研究當前俄羅斯政治體制變遷的影響因素。另外,本文也將探討在一九九三年俄羅斯新憲法的架構下,俄羅斯各政治權力間的互動和相互關係和探討目前俄羅斯政治體制的運作情形。最後,探討當前俄羅斯政治發展的趨勢與其面臨的困境和解決之道,並試著研析俄羅斯政治體制未來可能的發展趨勢。 / The article's main role is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Russian Federation. The author will discuss the Russian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 through some approaches and documents, and try to find out what influences evolution of present Russian political system. Besides, the author will discuss interactions and mutual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se political powers to know present situation of Russian political system. At the last part, the author would like to know the tendency and dilemma of present Russian political development, and its possible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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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援外政策之研究 / The Study of Japan's Foreign Aid Policy.

王騰芳, Wang, Teng-F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的研究問題是探求外壓對日本ODA的影響如何;其次,在探討日本的國內因素對日本ODA的影響。因此本文將分為五章,第一章和第二章屬於文獻探討(Literature Review)的性質,第一章除了將目前對外援助相關的研究作一番整理和檢討之外,希望釐清先進諸國提供對外援助動機(motivations)的本質為何?依照學界普遍的看法和多數文獻的結論認為:先進扆□斯堪地那維亞諸國例外)提供對外援助的動機,基本上是出自利己的動機,捐輸國利益模型對援外行為的解釋力較強,日本援外的行為亦復如此。第二章則針對目前有關日本援外政策研究所運用的方法,其成敗得失如何作檢討。作者將目前日本個案的相關研究,分為外交政策研究途徑 和國際經濟政策研究途徑;前者是偏重日本如何因應國際外壓的研究,而後者則強調日本國內因素,對ODA決策影響的研究。作者認為國際層次與國內層次的分析,對全面性瞭解日本ODA的決策有相當的助益,忽視任何一方都將誤解日本ODA決策行為的本質。第三章即透過各項具體的數據,表現日本自一九七五年至一九九零年止,日本ODA質與量的表現,地理分配的集中度,ODA分配領域的問題等,最後再對比分析日本ODA與貿易,對外直接投資三者間的關係。本章最重要的論證認為,外壓對日本ODA的分配行為不具實質的影響力,因為從本章的各項數據中顯示,日本ODA的分配和實施,可以說維持了一個相當穩定的型態,除了特定時期基於冷戰的考慮,所提供的戰 略援助之外,可以說並未因為他國的要請和壓力而改變ODA的分配和實施。第四章即針對日本ODA的決策,在分權式決策體制的架構下所產生的現象作一番探討。由於日本ODA的決策和實施並無專責及統一事權的專門機構,四省廳協議體制使得主管經濟事務的省廳因為掌控ODA事業的專業技能及專門人才及預算的權力,因而在協議決策時享有較大的發言權,外務省在這方面則相對的弱勢;此外,主管經濟事務的省廳因為背後都有國內利益團體和選民選票的支持與壓力,所以在協議決策時也比外務省的表現更強勢。本章更深入分析主管經濟事務的省廳如何在(amakudari;中文謂空降部隊)的制度下,和日本企業間緊密的連結(linkage),說明日本政府部門和民間企業部門能夠如膂使臂,維持如此融洽何作關係的原因。冷戰結束之後,國際體系對日本國家行為的限制和影響已產生改變,日本未來將如何扮演其和平經濟大國的角色呢?作為日本重要外交政策工具的ODA,面臨新的國際情勢應該如何體現日本政府的政策理念呢?第四章的第四節將綜合整理日本文獻的討論,試圖拼湊刻正浮現中的日本援外理念,以期瞭解未來日本援外政策的發展方向。最後第五章結論的部份,作者認為來自國際層次的外壓因素,對日本ODA政策行為的影響,遠不如來自國內層次的自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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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兆銘與國民政府(1931-1936) / Wang Chao-ming and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 1931-1936

許育銘, Hsu, Yu M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汪兆銘(精衛)為近代中國上一極受爭議的歷史人物,他的一生經歷,幾乎涵蓋了半部的民國史,從早期同盟會革命運動開始,汪便是國民黨內的重要人物,許多中國現代的歷史事件都與汪氏有關。受到其後來與日本合作成立偽政權事影響,導致後人對其歷史評價不一,至今仍缺乏對其之專題研究以供定論之參考。在汪氏畢生的政治生涯中,曾參與六個「國民政府」,都曾扮演極重要的角色。而且多與蔣介石在國民黨內之間權力的爭衡和政見異同息息相關。是以兩人分裂抗衡之時期之外,亦有妥協合作的時期。兩人之間的合作有兩次,第一次是民國14年廣州國民政府時期,後因「中山艦事變」而分離;第二次是民國21年以後南京國民政府時期,至24年國民黨四屆六中全會時汪氏被刺後出現分歧。這段時期,正是國難嚴重,致力救亡圖存時期。兩人合作,共同應付國難。至於完全分裂是在27年底汪氏在投敵而至另組「國民政府」之後。本研究之主旨在探討汪、蔣二次合作的緣起與過程,及汪氏參與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表現。當時中國主要問題是在於「對日」。故本文循「對日」問題為主線,以民國20年(1931)至民國25年(1936)為斷限,作為研究的範圍。除第一章為前言及第六章為結論外,第二章〈汪兆銘參與南京國民政府之經過〉,敘述汪兆銘參與南京國民政府的過程,以便說明汪、蔣何以二次合作。第三章〈一面抵抗一面交涉〉,敘述汪兆銘的「一面抵抗、一面交涉」對日政策的由來,及其實行的經過與挫折。第四章〈汪兆銘與國民政府的安內攘外〉,敘述汪、蔣合作下的「安內攘外」政策,說明汪氏「救亡圖存」之主張與分析對日妥協綏靖的外交。第五章〈汪蔣合作走向分歧〉,敘述汪、蔣合作關係的後期演變及分歧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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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與公民社會的相互依賴:以中國非政府組織參與農村教育為列 / The interdependency between state and civil society:

雷娜, Regina Martinez Enjut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Rural education in China is the meeting point between civil society and the state. Due to serious inefficiencies and insufficiencies of the education financial system, the state has searched for alternative ways to address the severe problems of education in rural areas, namely, it is performing an inclusive strategy of new social agents (NGOs) to improve the conditions of basic education in rural areas, following the paradigm “Small Government, Big Society”. By participating in the provision of rural education, NGOs engage in informal ties through which they can transfer information to the government and softly advocate changes in specific measures that would improve rural education. Educational NGOs represent the largest group of officially recognized NGOs in China, and their participation in rural education is of key significance to understand contemporary state-society relations in China. The present thesis intends to cover the whole of academic research on Chinese NGOs, understand the background conditions of rural education in China and the causes that drive NGOs to work on the field; discuss the limitations these NGOs encounter and their contributions to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education; and lastly, evaluate their implications for state-society relations in both the practical and theoretical sense, likewise expanding the existing theoretical body on civil society in China. The research methodology includes a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on civil society in China and a descriptive analysis of NGOs in China; an historical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ducation system, and a descriptive study of the education conditions, focusing on rural education. It includes an examination of Project Hope, and a case study on Beijing Western Sunshine Rural Development Foundation (BWSF), based on empirical evidence gathered during a field trip conducted during the months of July and August 2009 in Beijing and Sichuan (China). It is argued that educational NGOs and the state are engaging in interdependent type of relationships. However, the case study of Beijing Western Sunshine Rural Development Foundation will evidence that educational NGOs engage in more complex interdependent dynamics as they build necessary operational social networks with other non-state agents. Such phenomenon highlights the existence of civil society aspect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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