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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墮胎判決之比較研究

張志明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第一章 序論 一、研究動機 西方國家的墮胎規定在1970年代發生了重大的變革。在墮胎法的改革浪潮中,連帶也發生了墮胎法之合憲性的爭議,有些國家的釋憲機關因此就墮胎法規之合憲性問題作成了判決。這些判決當中,最早作成的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73判決的Roe判例。稍後,在加拿大、奧地利、法國、義大利、西德等國的最高法院或憲法法院及歐洲人權法院也分別對墮胎問題作出了判決。在這些判決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美國與德國的判決,因為只有這兩個判決認定係爭墮胎法案違憲(美國法院認為係爭法案侵害婦女的選擇權,德國法院認為係爭法案對未出生生命之保護有所不足)。更巧的是,這兩個法院在90年代又再次針對墮胎問題作出了新的判決。這種巧合無疑提供了比較法上難得的研究素材。 在這兩個法院最初的判決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墮胎所採取的是自由的立場,而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則採取嚴格限制墮胎的立場,其觀點幾乎完全對立,但是經由最近判決中的個別修正,兩個法院的見解似乎有朝中間立場匯集的趨勢。這種有趣的對立與交集引起了大西洋兩岸許多比較法學者的注意。其中,對於兩國之墮胎判決的發展,最讓比較法學者感到好奇的是,為什麼當代這兩個重要的違憲審查機關,雖然信奉相同的自由價值而且適用類似的憲法規範,但是卻以不同的角度看待墮胎問題。致使兩個法院作不同的判決的原因,是因為憲法的歷史及內容、違憲審查制度的不同、不同自由主義的影響抑或是因為對於人性及自由權利的不同觀點所致,則為學者之研究焦點所在,當然,此亦為本文所亟欲瞭解的問題。經由對此一問題的探討,我們可以發現當代兩個重要的違憲審查機關,在處理墮胎這個棘手的議題時,其基本的出發點及所採取之策略的異同,進而明瞭,影響這兩個最具代表性之現代西方民主國家違憲審查制度之運作的因素,這不僅有利於我們對違憲審查制度之更深入掌握,更可以提供處理類似墮胎這種高度爭議性問題的參考。 二、研究方法及架構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所採取的步驟,首先對於兩國判決針對墮胎問題所採用之解決規則,作詳盡的說明,其次並用宏觀與微觀的比較方式,探討其相同點及相異點並分析其原因。依此,本文的架構如下: 一、序論(第一章) 二、詳述兩國法院之墮胎判決(第二及第三章) 三、比較兩國墮胎判決之異同並分析其原因(第四章) 四、結論—提出本文研究心得(第五章) 三、研究範圍與限制 對於本文之研究範圍及限制,必須說明者有三。前已提及,本文之研究目的在於探究美國與德國法院對墮胎問題作不同處理的原因,而不在於剖析如何處理墮胎問題。因此,雖然,在提及兩國之墮胎判決時,難免會提及胎兒是否為人(生命之起點)等涉及墮胎之議題,但是本文並不打算就此作深入之研究,而僅作點到為止的說明,以對於相關爭論有基礎的瞭解為界限,否則,本論文勢必大幅擴增,這不但非筆者之能力所及,亦將模糊焦點。此其一。 其次,在介紹兩國法院之判決時,為了對於其判決之主要爭議所在有必要的認識,對於學者針對判決所提出之評論,有「適度」說明的必要,但是由於對於這些判決的評論數量龐大,在引介時,也只能選擇具有代表性的觀點,作簡要的說明,而無法作地毯式搜索,此其二。 最後,任何比較法之研究者,在了解外國之法制之後,必然會有「以他山之石攻錯」的企圖心,本文作者亦不例外。但是,一方面為免篇幅無限擴張而失其重心,一方面亦因筆者之能力有限,本文不得不放棄此一嘗試,而留待他日補遺,此其三。 總之,本文之目標,不在於對有墮胎之合憲性問題,作一全面性的處理,而在於以美、德之墮胎判決為基點(因此先就判決作詳細的分析),以一窺影響兩國違憲審查機關及憲法實際運作之重要因素為重心,對於 細目 第一章 序論 ……………………………………………………………..1 一、研究動機 …………………………………………………….1 二、研究方法及架構 …………………………………………….3 三、研究範圍與限制 …………………………………………….4 第二章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墮胎判決 ……………………………….….6 第一節 Roe v. Wade判決 ……………………………………………7 第一項 判決背景 ……………………………………………….….7 一、美國墮胎法之沿革 ……………………………………….….7 二、判決之憲法背景 ………………………………………….….8 三、案例事實 ……………………………………………….……14 四、訟爭法條 ……………………………………………….……15 第二項 法院判決 …………………………………………….……16 一、歷史上對墮胎問題之處理方式及判決時美國各團體對墮胎問題之看法 ……………………………………………………17 二、處罰墮胎之論據 ……………………………………….……19 三、憲法對人民隱私權及婦女墮胎權之保障 ………….………20 四、胎兒並非憲法增補條款第十四條所保障的人及對生命之起點的看法 ……………………………………………….………22 五、孕婦不可孤立在隱私權當中 ………………………….……22 六、三段期間理論之提出-婦女隱私權與州利益之平衡 ………23 七、結論 ……………………………………………………..……23 第三項 協同及不同意見 …………………………………….…….24 一、史都華大法官之協同意見 ……………………………..…….24 二、銳恩奎斯特大法官(不同意見)—墮胎非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24 三、懷特大法官執筆、銳恩奎斯特大法官聯署(不同意見)—反對法院介入墮胎問題 …………………………………..………….25 第四項 學者評論 …………………………………………….……..26 一、Roe判決的錯誤在於它保護的墮胎權是憲法上所未提及的權利—聯邦最高法院不應介入墮胎問題 ……………………………………………………………..26 二、Roe判決未充分考慮胎兒之利益 …………………………….28 三、墮胎權之依據應該是平等保障條款,而不是正當程序條款 ……………………………………………………….……..30 第五項 Roe判決之要點及影響 ……………………………………31 一、Roe判決之要點 ………………………………………………31 二、Roe判決之影響 ……………………………………….………32 第二節 Webster v. Reproductive Health Service 判決 ……….…….33 第一項 判決背景 …………………………………………….……..34 一、Roe判決以後之發展 …………………………………………34 二、案例事實 ……………………………………………….……..35 三、訟爭法條 ……………………………………………….……..35 第二項 法院判決 …………………………………………….……..36 一、對前言之判決 …………………………………………..…….37 二、對188.210條及188.215條前段之判決 ………………………37 三、對188.029條(具存活能力之檢驗)之判決 …………….…….39 第三項 協同及不同意見 ……………………………………..…….41 一、史卡利大法官(部分同意、部分判決同意)—反對法院介入墮胎問題 ………………………………………………..………….41 二、歐康納大法官(部分同意、部分判決同意)—認為尚無重新檢驗Roe判決的必要 ………………………………………………42 三、布萊克門大法官執筆、布南倫及馬歇爾大法官聯署(部分同意、部分反對)—堅持Roe判決之見解 …………………………..43 第四項 學者評論 ……………………………………………..……44 第五項 Webster判決之要點、與Roe判決之比較及影響 ………...44 一、Webster判決之要點 …………………………………………..45 二、與Roe判決之比較 …………………………………………...45 三、Webster判決之影響 …………………………………….…….46 第三節 Planned Parenthood of Southeastern Pennsylvania v. Casey 判決 …………………………………………………………46 第一項 判決背景 ……………………………………………..…….46 一、案例事實 ………………………………………………..…….47 二、訟爭法條 ………………………………………………..…….47 第二項 法院判決 ……………………………………………..…….48 一、判決之基本見解 ………………………………………..…….49 二、支持Roe判決之理由 …………………………………………50 三、對Roe判決之修正 ……………………………………………54 四、對系爭問題之判決 ……………………………………………57 第三項 協同及不同意見 ………………………………….….…….61 一、布萊克門大法官(部分同意,部分判決同意,部分反對)—堅持Roe判決見解 …………………………………………………61 二、銳恩奎斯特首席大法官執筆,懷特、史卡利、湯瑪斯大法官聯署(部分判決同意,部分反對)—堅持Webster判決見解 ……………………………………………………….…….62 三、史卡利大法官執筆,首席大法官、懷特及湯瑪斯大法官聯署(部分判決同意,部分反對)—反對法院介入墮胎問題(同史卡利大法官在Webster判決中的不同意見及Akron判決中的協同意見) ……………………………………….……………………63 第四項 學者評論 ……………………………………………..…….63 第五項 Casey判決之要點、與Roe判決之比較及影響 ……………66 一、Casey判決之要點 …………………………………….….…….66 二、與Roe判決之比較 …………………………………………….66 三、Casey判決之意義與影響 ………………………………..…….67 第四節 小結 …………………………………………………………...69 第三章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墮胎判決 …………………………….…....70 第一節 1975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 ……………………….……..70 第一項 判決背景 ……………………………………………..…….70 一、德國墮胎法之沿革 ……………………………………..…….71 二、違憲審查之提出及爭議法條 …………………………..…….77 第二項 法院判決 ……………………………………………..…….80 一、胎兒之地位 ……………………………………………..…….80 二、國家對胎兒之保護義務與婦女權利之平衡 …………………84 三、憲法對墮胎問題之基本立場 …………………………..…….86 四、保障措施之決定 ……………………………………….……..86 五、刑法之運用 ……………………………………………..…….87 六、對1974年第五次刑法改革法之批評 ……………………….90 七、對墮胎自由化或現代化之反駁 ………………………..…….94 八、對立法者的指示 ………………………………………..…….94 第三項 Rupp-von Brunneck 及Simon法官之不同意見 …….…….95 一、聯邦憲法法院違反司法自制原則 ……………………..…….96 二、由基本權之客觀價值決定層面及基本法之制定史觀察,均無法導出國家有以刑法處罰墮胎的義務 …………………………………………………………….97 三、即使承認國家使用刑罰的義務,由刑法之最後手段性可知國家可以先以其他方法防止墮胎 …………………………………………………………….98 四、判決堅持對違法墮胎之責難並無憲法依據 ………………102 第四項 學者評論 …………………………………………………102 一、對於胎兒是否有生命權之爭論 ……………………………102 二、國家及婦女之義務的根據 …………………………………109 三、國家並無以刑法處罰墮胎之義務 …………………………110 第五項 第一次墮胎判決之影響—1976年刑法修正案之制定 ………………………………………………………..110 第二節 1993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 …………………………….113 第一項 判決背景 …………………………………………………113 一、德國之再統一與墮胎法之改革 ……………………………113 二、違憲審查之提出 ……………………………………………115 三、系爭法條 ……………………………………………………118 第二項 法院判決 …………………………………………………123 一、國家對胎兒的保護義務 ……………………………………123 二、保護計劃轉變的允許 ………………………………………130 三、達成諮詢保護計劃之前提 …………………………………131 四、對諮詢程序的要求 …………………………………………136 五、醫生的角色 …………………………………………………136 六、對相關規定之審查結果 ……………………………………137 第三項 不同意見 …………………………………………………140 一、Marhenholz 及Sommer法官之不同意見—經諮詢之墮胎應視為合法 ……………………………………………………….140 二、Bockenforde法官之不同意見 ………………………………141 第四項 學者評論 ………………………………………………….142 一、聯邦憲法法院判決逾越司法權的界限 …………………….142 二、聯邦憲法法院判決侵害婦女的基本權 ……………………147 三、聯邦憲法法院判決自相矛盾 ………………………………149 第五項 與第一次墮胎判決之比較及其影響 …………………….153 一、與第一次墮胎判決之比較 ………………………………….153 二、影響 ………………………………………………………….154 第三節 小結 …………………………………………………………...157 第四章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墮胎判決之異同 ………………………………………………………………160 第一節 美國與德國墮胎判決之基本相同點 ……………………….162 第一項 均同意釋憲機關應解決墮胎問題 ………………………162 第二項 處理墮胎問題之基本架構的相同點 ……………………166 一、依懷孕期間之不同,對墮胎問題予以不同的處理 ………166 二、在懷孕前階段皆由婦女作是否墮胎的最後決定 …………167 三、婦女決定是否墮胎之前,均受一定程序的限制 …………169 第三項 均採取妥協的策略 ………………………………………171 第四項 小結 ……………………………………………………….175 第二節 美國與德國墮胎判決之不同點 ..................................……...175 第一項 對墮胎問題之不同觀點—婦女的權利v. 殺人行為—婦女或胎兒之利益優先 ………………………………………….176 第二項 對法律之角色的不同看法—教育功能之有無 ………….179 一、德國墮胎判決對法律之教育功能的強調 ………………….180 二、產生差異之原因 …………………………………………….182 三、是否應該強調法律之教育功能 …………………………….188 第三項 對權利之不同觀點 ……………………………………….192 一、美國墮胎判決與美國之權利論 …………………………….192 二、德國墮胎判決與德國之權利論 …………………………….206 三、權利論不同之原因 ………………………………………….211 四、小結 ………………………………………………………….216 第四項 對國家義務之不同觀點—憲法權利之消極性與積極性 ………………………………………………………….217 一、美國墮胎判決與消極的憲法權利 ……………………….….219 二、德國墮胎判決與積極的憲法權利 ……………………….….225 三、小結—對國家義務產生不同觀點之原因及差異程度 ………………………………………………………….…238 第三節 小結 …………………………………………………………...243 第五章 結論 ……………………………………………………………...246 一、處理墮胎問題之基本趨勢 ………………………………….246 二、由墮胎判決看法律之功能 ………………………………….247 三、從墮胎判決看司法審查之運作 …………………………….247 四、由墮胎判決,看兩國憲法之特色及其影響 ……………….249 五、由墮胎判決看移植外國法制時應考量的因素 ………….…250 六、總結 …………………………………………………………252 參考文獻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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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特質與知識創新活動之關連研究---以航太業與化工業為例

周光耀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論文摘要 本研究所選取的產業為航太業與電子特化業,之所以會選取這兩個產業有下列幾個原因:(1)廠商本身都面臨著產業升級(精密機械□航太,化學/化工□電子特化品)與技術提昇(更高的品質要求,更快速的技術變遷)的壓力(2)在廠商能耐成長的過程中,研發機構(工研院、中科院)在此都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3)這些廠商在過去的本業中,都有著優良的表現,廠商的核心能耐持續不斷地成長著,績效卓著。 本研究主要是以Leonard-Barton (1995)『知識創新之泉』一書為主軸架構,以個案訪談的方式進行。Leonard-Barton (1995)認為公司未來所需的知識,都係由下列四項主要的學習性活動加以創造及控制。這四項活動分別是(1)有創意地共同解決目前產品所產生的問題(2)採用及整合新方法與工具,以提高內部的作業效能(3)進行正式與非正式的實驗,以建立未來能力(4)從外部尋找專門技術。本研究主要是技術特質對知識創新活動的影響作為探討對象。研究發現如下: (一)、技術知識複雜性越高,響團隊成員的異質性越高,反之,越低。 本研究發現當技術知識的複雜性越低,團隊成員的異質/多元化越低,不需要太多的異業學門知識的挹注,成員的同質性高。反之,技術知識的複雜度越高,團隊成員的異質/多元程度也就越高,成員組成較為多樣。 (二)、技術專屬性越高,內部使用者參與的程度越高,反之,越低。 本研究發現當技術知識的專屬性越高,公司內部越傾向於自行開發新工具/程序,成為廠商專屬的技術能耐(firm-specific),使用者知識整合程度高。反之,當技術知識的專屬性越低,公司傾向於直接自外部買入新設備/儀器,不會自行開發,使用者知識整合程度低。 (三)、技術知識的不確定性越高,越會鼓勵成員做多方嘗試,失敗是必然的;反之,失敗是盡量避免的,不鼓勵團隊成員做無謂的嘗試。 本研究發現當技術知識的不確定越高,越會鼓勵團隊成員作多方常識,容許「智慧型失敗」,失敗是必經之路;對於原型,廠商會先動態地試一個出來,先用一個Idea試試看,粗略一點沒關係。反之,當技術知識的不確定性越低,公司內部比較不會鼓勵團隊成員作『無謂的嘗試』,失敗是要盡量避免的;對於原型,往往是一次就meet客戶的需求,要求精準、盡量完美。 (四)、技術知識變動越快,與下游廠商的網路關係越鬆散,反之,越緊密。 本研究發現,技術知識變動越慢,與下游廠商的關係越是長久且穩定,往來的重點在於品質的確保,而非價格的高低。反之,技術知識變動越快,與下游廠商的關係越偏向於單純的市場交易,合作時間不長,且會常常更換。 (五)、技術知識變動越快,知識吸收介面越廣泛,反之越集中。 本研究發現,技術知識變動越慢,吸收介面越為集中,資訊會特別集中在某幾個人身上。反之,技術知識變動越快,吸收介面越為廣泛,資訊取的管道較為多樣。 (六)、廠商會依循著特定的路徑去累積其特有的動態能耐 (七)、廠商在轉型的過程中,各個能耐構面均有長足的進步 章節目錄 第一章 序論 1-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1-2 第三節 研究問題 1-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2 第一節 知識的內涵與創造 2-2 壹、知識的定義與分類 2-2 一、人力資本 2-3 二、結構資本 2-4 三、顧客資本 2-5 貳、知識的轉換 2-6 參、知識創造過程 2-7 第二節 知識創新活動 2-10 壹、問題解決(Problem Solving) 2-11 一、Leonard-Barton (1995) 2-11 二、Tushman and O’Reilly(1996) 2-12 三、Clark & Wheelwright(1993) 2-13 四、Iansiti & Clark(1994) 2-15 貳、實做與整合(Implementing and Integrating) 2-17 Leonard-Barton(1995) 2-17 參、實驗與原型(Experimenting and Prototyping) 2-20 一、Maidique & Zirger(1985)□『從錯誤中學習』 2-20 二、Leonard-Barton (1995)□『向前失敗』 2-21 三、Tushman and O’Reilly(1996)□『犯錯許可證』 2-23 四、John Kao□『即興創意』 2-24 五、Clark & Wheelwright(1992) 2-24 肆、輸入知識(Importing knowledge) 2-26 一、Leonard-Barton (1995) 2-26 二、李仁芳,黃仁宏(民86) 2-28 三、Tripsas, Mary(1997) 2-29 四、Cohen and Levinthal(1990) 2-31 第三節 技術特質 2-32 一、技術知識的複雜性 2-32 二、技術知識的專屬性 2-32 三、技術知識內隱程度 2-35 四、技術的不確定性 2-37 五、技術知識變動程度 2-41 六、技術路徑相依度 2-42 第三章 研究方法 3-1 第一節 研究架構 3-1 第二節 研究變項說明 3-3 壹、技術知識特質 3-3 一、技術知識的複雜度 3-3 二、技術知識專屬性 3-3 三、技術知識不確定性 3-4 四、技術知識變動快慢 3-5 貳、知識創新活動 3-6 一、共同解決問題 3-6 二、執行與整合新工具 3-6 三、實驗與原型試製 3-7 四、外部輸入知識 3-7 第三節 研究設計與資料蒐集 3-8 壹、研究對象選取 3-8 貳、資料收集方式 3-9 一、初級資料 3-9 二、次級資料 3-11 三、個案撰寫 3-11 第四節 研究限制 3-11 第四章 研究個案彙整 4-1-1 第一節 三通航太 4-1-1 第二節 元富鋁業 4-2-1 第三節 利翔航電 4-3-1 第四節 長興化工 4-4-1 第五節 信通公司 4-5-1 第六節 永光化學 4-6-1 第五章 個案分析與研究發現 5-3 第一節 技術知識複雜度與知識創造活動關連 5-3 【個案驗證1-1】 5-4 【個案驗證1-2】 5-6 【次級個案一】 5-7 【綜合整理】 5-8 【異質性該如何管理】 5-9 第二節 技術知識專屬性與知識創造活動關連 5-11 【個案驗證2-1】 5-13 【個案驗證2-2】 5-15 【次級個案二】 5-16 【綜合整理】 5-16 第三節 技術不確定性與知識創造活動關連 5-18 【個案驗證3-1】 5-20 【個案驗證3-2】 5-22 【綜合整理】 5-24 【個案驗證3-3】 5-26 【綜合整理】 5-28 第四節 技術知識變動快慢與知識創造活動關連 5-29 【個案驗證4-1】 5-31 【個案驗證4-2】 5-32 【綜合整理】 5-33 【個案驗證4-3】 5-35 【個案驗證4-4】 5-36 【綜合整理】 5-37 第五節 其他研究發現 5-38 【個案驗證5-1】 5-39 【次級個案三】 5-48 【個案驗證5-2】 5-50 【個案_三通航太□核心能耐的轉變】 5-50 【個案_元富鋁業□核心能耐的轉變】 5-53 【個案_長興化工□核心能耐的轉變】 5-56 【個案_永光化學□核心能耐的轉變】 5-62 【個案_信通公司□核心能耐的轉變】 5-65 【次級個案四】 5-68 第六章 結論與研究建議 6-1 第一節 研究結論 6-1 第二節 研究建議 6-7 壹、對於廠商的建議 6-7 貳、對於後續研究的建議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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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前後盈餘管理與業績變動關係之研究

劉宇珺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論文摘要 公司若申請上市獲准,可獲得融資成本降低、提高公司聲譽、減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好處。惟申請上市有其門檻限制,促使公司為達上市門檻、提高承銷價等目的,可能操縱送交證管會的財務報表;此外,若公司上市後業績呈衰退現象,容易引起相關單位注意,並影響投資人信心,進而引發公司虛飾上市後財務報表之動機。 本研究以裁決性應計項目及營業外損益為操縱變數,並依據兩指標(上市前現金增資佔資本擴充之比率、獲利能力之高低)分別將總樣本區分為兩組,以對照檢驗進行實證研究:上市前後公司管理當局是否有進行盈餘操縱之行為,並探究此行為的有效性,以及其與上市後業績衰退間的關聯性。以下彙總本研究實證結果: 一. 新上市公司裁決性應計項目之測試 上市前現金增資佔總資本形成之比重較高及獲利能力較低的新上市公司,上市前傾向於使用個別裁決性應計項目(尤其是裁決性存貨及應付帳款)操縱盈餘。 二. 新上市公司裁決性營業外損益之測試 所有新上市公司,上市後皆有使用裁決性營業外損益及處分投資損益來操縱盈餘之傾向,而處分資產損益非進行所得平穩化的主要工具。 三. 新上市公司上市前後業績變動之測試 所有新上市公司,上市後業績皆呈衰退現象,惟上市前現金增資佔總資本形成之比重較高或獲利能力較低的新上市公司相較於其他公司較為顯著。 四. 新上市公司上市前後進行盈餘管理的有效性 (一)上市前使用裁決性應計項目改善當期業績的有效性 上市前現金增資佔總資本形成之比重較高及獲利能力較低的新上市公司,上市前操縱裁決性應計項目( 尤其是裁決性存貨及應付帳款),可有效提高當期盈餘,而操縱期間多在上市前三年至前兩年。 (二)上市後使用裁決性營業外損益項目改善當期業績的有效性 樣本公司上市後操縱營業外損益無法提高當期業績。 五. 公司上市前盈餘管理與上市後業績變動之間的關聯性 上市前現金增資佔總資本形成之比重較高及獲利能力較低的新上市公司,上市前盈餘管理行為的確造成上市後業績指標的衰退,且以裁決性存貨及應付帳款為主要影響變數。 經由本研究的實證結果可知,新上市公司為達上市、提高承銷價或平穩各期所得等目的,仍有其操縱盈餘以遂其目的的投機空間,造成資本市場的不效率,並損害投資人的權益;證管會應儘速建立相關法規,有效防止公司於上市前後的操縱損益行為,促使資本市場更有效率的運作。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問題………………………………………………3 第三節 研究架構………………………………………………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所得平穩化…………………………………………… 7 第二節 實是性會計理論 …………………………………… 12 第三節 盈餘管理相關文獻之探討………………………… 16 第四節 公司上市前後進行盈餘管理的動機和有效性…… 30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假說………………………………………………35 第二節 定義變數及實證設計………………………………. 39 第三節 樣本選取、資料蒐集暨研究期間………………… 49 第四節 資料分析方法……… ……………………………… 56 第五節 研究架構………………………………………………60 第四章 實證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新上市公司裁決性應計項目之測試……………… 62 第二節 新上市公司裁決性營業外損益之測試…………… 68 第三節 新上市公司上市前後業績變動之測試…………… 74 第四節 新上市公司上市前後進行盈餘管理的有效性…… 80 第五節 公司上市前盈餘管理與上市後業績變動之間的關 聯性…………………………………………………… 9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96 第二節 研究限制………………………………………………99 第三節 後續研究之建議……… …………………………… 100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 101 英文部分 ……………………………………………………… 102 圖 目 次 圖1-1 研究流程圖…………………………………………… 5 圖3-1 資料分析期間圖………………………………………56 圖3-2 觀念性架構……………………………………………60 表 目 次 表3-1 總研究樣本暨其上市日期………………………… 50 表3-2 A組研究樣本暨其上市前三年現金增資佔資本形成 之比率………………………………………………………51 表3-3 B組研究樣本暨其上市前三年現金增資佔資本形成 之比率………………………………………………………52 表3-4 甲組研究樣本暨其上市前三年之獲利率………… 53 表3-5 乙組研究樣本暨其上市前三年之獲利率………… 54 表3-6 盈餘管理與當期業績變動之關聯性分析模型…… 59 表4-1 A組之上市前後裁決性應計項目變動檢定……… 64 表4-2 B組之上市前後裁決性應計項目變動檢定……… 65 表4-3 甲組之上市前後裁決性應計項目變動檢定……… 66 表4-4 乙組之上市前後裁決性應計項目變動檢定……… 67 表4-5 A組之上市前後裁決性營業外損益變動檢定…… 70 表4-6 B組之上市前後裁決性營業外損益變動檢定…… 71 表4-7 甲組之上市前後裁決性營業外損益變動檢定…… 72 表4-8 乙組之上市前後裁決性營業外損益變動檢定…… 73 表4-9 A組之上市前後業績變動檢定……………………… 76 表4-10 B組之上市前後業績變動檢定 …………………… 77 表 4-11 甲組之上市前後業績變動檢定…………………… 78 表4-12 乙組之上市前後業績變動檢定 …………………… 79 表4-13 A組上市前操縱個別裁決性應計項目之有效性檢 定……………………………………………………… 81 表4-14 B組上市前操縱個別裁決性應計項目之有效性檢 定……………………………………………………… 82 表4-15 甲組上市前操縱個別裁決性應計項目之有效性檢 定……………………………………………………… 83 表4-16 乙組上市前操縱個別裁決性應計項目之有效性檢 定……………………………………………………… 84 表4-17 A組上市前操縱個別裁決性營業外損益項目之有 效性檢定……………………………………………… 86 表4-18 B組上市前操縱個別裁決性營業外損益項目之有 效性檢定……………………………………………… 87 表4-19 甲組上市前操縱個別裁決性營業外損益項目之有 效性檢定……………………………………………… 88 表4-20 乙組上市前操縱個別裁決性營業外損益項目之有 效性檢定……………………………………………… 89 表4-21 A組上市前操縱裁決性個別應計項目與上市後業 績變動關聯之檢定………………………………… 92 表4-22 B組上市前操縱裁決性個別應計項目與上市後業 績變動關聯之檢定………………………………… 93 表4-23 甲組上市前操縱裁決性個別應計項目與上市後業 績變動關聯之檢定………………………………… 94 表4-24 乙組上市前操縱裁決性個別應計項目與上市後業 績變動關聯之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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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對衍生性金融商品財務報導與查核能力之研究 / A study on auditors' cognition and audit ability on 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 Taiwan

李希道, Lee, Hsi-Tao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對衍生性金融商品(DFI)的財務報導與查核能力,並分析可能影響此項能力的因素。另一目的則是希望探討審計人員對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七號的意見及看法,以及對這號公報的瞭解程度。本研究以問卷為蒐集資料的工具,在139份回收的問卷中,只有24位審計人員不知道什麼是DFI,約有九成的審計人員認為查核含有從事DFI交易公司之財務報表之審體審計風險較沒有從事此類交易的公司高。造成審計人員對DFI財務報導的認知程度差異的原因,經統計檢定後,有下列幾項: (1) 審計人員在事務所擔任的職位, (2) 審計人員認定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能力,以及 (3) 審計人員是否曾經查過衍生性金融商品。 造成審計人員對DFI財務報導查核能力差異的原因經統計檢定後,有下 列幾項: (1) 事務所的規模, (2) 審計人員之最高學歷, (3) 審計人員是否已取得會計師資格, (4) 審計人員在事務所擔任的職位, (5) 審計人員認定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能力, (6) 審計人員對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熟悉程度,以及 (7) 審計人員是否曾經查過衍生性金融商品。 審計人員是否曾查核過DFI並不會影響其對第二十七號公報的熟悉程度。此外,約三成的審計人員認為「各類商品之財務風險」與「商品之公平市價」是其依照此號公報查核DFI時最難決定之項目。至於審計人員如何驗證客戶在財務報表上所揭露關於DFI的公平價值,約各有三成的審計人員取得之方式為「採用公開市場之成交價」、「向銀行詢價」。 值得注意的是,在瞭解第二十七號公報的審計人員當中,只有約半數認為依照第二十七號公報揭露DFI,能幫助閱表者評估風險;同樣地,也只有半數的審計人員認為第二十七號公報能對他們在查核DFI時提供更明確的指引。審計人員是否曾經查核過DFI不會影響他們對這兩個問題的看法。 / In this study, the author investigated the degree of auditors' cognition and audit ability on 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 (DFI) in Taiwan and he studied some factors that might affect these abilities. Besides, the author also investigated auditors' opinions of 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No. 27 in ROC. The author used questionnaire as a tool in gathering data. Factors that might affect auditors' cognition of DFI are as follows: (1) The current job position of auditors. (2) The auditors' abilities to recognize DFI. (3) The auditors' experiences of auditing DFI. Factors that might affect auditors' audit ability of DFI are as follows: (1) Firm size. (2) The highest education auditors received. (3) Whether they have got CPA license. (4) The current job position of auditors. (5) The auditors' abilities to recognize DFI. (6) The auditors' experiences of auditing DFI. (7) The extent of auditors' familiarity toward DFI. Auditors' opinions of 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 No. 27 in ROC can be concluded as follows: (1) Only half of the auditors who understand this statement think it can help them to audit DFI related disclosures. (2) Whether auditors have audited DFI doesn't affect the extent of auditors' familiarity toward DFI. (3) "Financial risk" and " fair value of DFI" are two of the most difficult items to decide when auditors audit D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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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線性微分方程之研究 / Some Studies in the Nonlinear Differential Equations

陳怡真, Chen, Yi-Ch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在這篇論文中,我們討論具有初始值條件的二階微分方程 □□□□□ 和系統微分方程 □□□□□等問題。 我們利用能量方法(即能量是常數的特性)來探討上述方程解之特性。例如:生成時間、爆破和爆破速率以及局部解的漸進行為。 / In this paper we shall consider the initial value problem for second order differential equation of the form □□□□□ and the system □□□□□ . We shall discuss the blow-up properties, such as the life-span, the blow-up rate and blow-up constants, and the asymptotic behavior of the global solution by using the energy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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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違規高爾夫球場就地合法化:觀察國民黨政府國家力量的轉型 / The KMT state strength transition

陳必成, Cheng, Al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台灣違規高爾夫球場就地合法化:觀察國民黨政府國家力量的轉型,研究是研究高爾夫球球經營合法性的轉變,探討國民黨政府國家力量的轉型。而國家力量觀點是由英國歷史社會學者Michael Mann所提出,國家力量觀點由專制控制權力及基礎行政能力所建構而成。Michael Mann進一步指出,西方民主社會之國家機器,具有專制控制權力相對低弱 ,基礎行政能力相對強大的特性。 國家專制控制權力最簡單的定義是,國家統治菁英運用政治權力時 不受市民社會監督的程度。而本研究進一步把專制控制權力細分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政治統治權力關係;與國家制訂政策的自主性兩個層次。國家基礎行政能力的定義則是,國家機器以其基礎結構、動員國家社會 資源貫穿市民社會的程度。本研究觀察國民黨政府的基礎行政能力,則是以國民黨政府制訂山坡地/高爾夫球場管制政策的設計;以及國民黨政府貫穿管制法令於社會的程度,當作探討的指標。 從違規高爾夫球場就地合法化的經驗研究中,本研究指出國民黨政府專制控制權力由強轉弱的證據;也指出國民黨政府的基礎行政能力一向不及其專制控制權力強大。而且隨著台灣民主化的發展,國民黨政權已由專制控制權力高、自主性高的威權體制,轉型為受市民社會監督且自主性低的民主化國家。但是,國民黨政府一向處於弱勢的基礎行政能力,仍然沒有隨著民主化而增強,如同西方民主國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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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知識特質、產品開發團隊與組織動態能耐關係之研究 / The effects of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and product development on organizational dynamic capability

涂瑞德, Twu, Ruey-Der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主要透過新產品開發專案﹐探討技術知識特質、產品開發團隊與組織動態能耐之關係。研究範圍以台灣光資訊產業產品創新表現優秀的企業為主﹐深入訪談其產品開發專案負責人與核心成員﹐瞭解其產品開發的歷程﹐與組織動態能耐累積的過程。研究結果顯示技術知識生命週期會影響組織知識吸收,當技術知識生命週期位於初生期時,廠商傾向於從大學或研究機構吸收新的知識; 而當技術知識生命週期位於成熟期時,廠商傾向於從零件供應商吸收新的知識。技術知識路徑相依度會影響組織進行知識創造的團隊類型, 當組織進行新技術的研究發展時﹐組織傾向於使用「自主型團隊」進行組織知識創造; 當組織進行激進式創新﹐組織傾向於使用「重型團隊」進行組織知識創造; 當組織進行平台式創新﹐組織傾向於使用「輕型團隊」進行組織知識創造; 當組織進行改良式創新﹐組織傾向於使用「功能型團隊」進行組織知識創造。技術知識複雜程度會影響組織知識蓄積,當技術知識複雜程度高時﹐組織傾向於透過「文件」來蓄積組織知識,反之,當技術知識複雜程度低時﹐組織傾向於透過「人員」來蓄積組織知識。在團隊特質部份﹐當團隊開放性越高越有利於組織知識吸收﹔當團隊自主性越高越有利於組織知識創造﹔當團隊共事經驗越多越有利於組織知識蓄積。至於台灣光資訊產業組織動態能耐累積的模式依照創新類型與能耐來源﹐可以分為1.自主虛擬模式﹔2.自主內部研發模式﹔3.系統合作模式。另外對組織知識吸收能耐的長期投資將有助於組織動態能耐的累積。而台灣光資訊產業的創新類型﹐依零件與架構層次的學習來看﹐主要展現在「漸增式學習」與「架構式學習」的創新類型。至於台灣光資訊產業的創新特色表現則在對於零件應用能力的優異表現﹐而創新表現較佳的產品開發專案多採用「模組式」產品開發程序來縮短產品開發時間。 / This study inquired how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and product development influences organizational dynamic capability. We interviewed some project leader or members who are responsible for new product development in the Taiwanese optoelectronics industry to understand the process of product innovation and accumulation of organizational dynamic capability.Our findings show that the life cycle of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will influence knowledge absorption of the firm. When the stage of the life cycle is in embryo, knowledge absorption of the firm. When the firm is inclined to absorb new knowledge from universities or research institutes. Otherwise, when the stage of the life cycle becomes mature, the firm is inclined to absorb new knowledge from component suppliers. Faced with different path dependence of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the firm will organize different project teams to facilitate organizational knowledge creation. The "Autonomous team" usually focus on researching and developing new technology; the "Heavyweight team" on radical innovation; the "Lightweight team" on platform innovation; and the "Functional team" on incremental innovation. The complexity of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will decide how the firm stores its knowledge. High complexity of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will make the firm store its knowledge through documents; otherwise it will be stored through people. The openness of the project team promotes knowledge absorption and high autonomy of project team is beneficial to knowledge creation within the organization. More redundancy among team members facilitates the storage of organizational knowledge. From the point of innovation pattern and sources of capability, we find three types of grouping the accumulation of organizational dynamic capability: Type I is called "autonomy-virtual"; Type II is called "autonomy-in-house" and Type III is called "system-corporate". Our results also demonstrate that most product innovation in Taiwanese optoelectronics ndustry focus on "incremental learning" and "architectural earning". They use the "modular" product development model to shorten product development time and strengthen performance in the application of key compon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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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全面品質管理特質與班級經營效能之相關研究 / The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QM and classroom management effectiveness of elementary teachers

陳師榕, Chen, Shih-Ju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旨在了解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全面品質管理特質班級經營效能的關係。主要目的有五:(一)瞭解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全面品質管理特質及班級經營的現況。(二)瞭解國民小學級任教師不同背景變項分別在「全面品質管理特質」與「般及經營效能」上之差異情形。(三)瞭解國民小學級任教師「全面品質管理特質」與「般及經營效能」之關係。(四)瞭解「不同背景變項」及「全面品質管理特質」交互作用對「班級經營效能」之影響。(五)瞭解「不同背景變項」及「全面品質管理特質」對「班級經營效能」之預測情形。並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做為級任教師班級經營之參考。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為主,研究工具為「國小教師全面品質管理特質量表」以及「國小教師班級經營量表」。以台北市公立國小之現職級任教師為取樣範圍,共抽取 27 所學校,發出問卷 455 份,回收 430 份,有效問卷 426 份,回收率為 94.5 %。統計方法係採用因素分析、信度分析、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雙因子變異數分析、薛費事後比較法、積差相關以及迴歸分析等方法。研究結果如下: 一.國小級任教師的全面品質管理特質及班級經營效能屬中上程度,現況尚稱良好。 二.在全面品質管理特質上,教師的年齡、年資達顯著差異。年長資深者優於年輕資淺者。性別在整體全面品質管理特質上未達顯著差異,但在「注重回饋」上,女教師顯著高於男教師。 三.在班級經營上,教師的性別、年齡、年資、戴班時間達顯著差異,女教師高於男教師,年長資深者優於年輕資淺者,帶班時間久者優於帶班時間短者。 四.全面品質管理特質與班級經營效能有顯著相關,教師的全面品質管理特質越高,共班級經營效能越佳。 五.在全面品質管理特質各向度中,以「顧客中心」最能解釋並預測班級經營效能。 根據以上結論,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對級任教師的建議 (一)級任教師應多多充實全面品質管理知能,將之應用於班級經營中 (二)級任教師應多吸收教育新知,並主動參加研習活動。 (三)教師應主動與家長溝通聯繫,建立良好的親師關係。 (四)教師應尊重學生及家長的意見,善用家長人力資源,鼓勵全員參與教學品質的改進。 二.對學校的建議 (一)定期辦理全品質管理相關研習活動,以增進教師的瞭解。 (二)鼓勵教師推行全面品質的班級經營。 (三)充分鼓勵教師主動舉辦親師交流活動,建立良好親師溝通管道。 (四)學校應對資深及年長教師心懷敬重,重視其教學經驗。 三.對師資培育機構與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開設親師溝通相關課程,以增進出任教師與家長的溝通能力。 (二)鼓勵教師在職進修。 四.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針對研究對象、取樣方式、研究變項、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工具提出建議,作為後續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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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國家與勞工關係之分析

陳慧敏, Chen, Hui-M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強調以國家中心論的觀點 並從新國家主義的研究途徑 分析臺灣地區國家與勞工之間關係 運用該新國家主義的兩個概念 國家自主性與國家能力 以之比較臺灣地區不同勞工政策在自主性及能力之高低演變本論文參考諾丁傑的國家自主性類型觀點 並約化為兩個重點 一國家偏好如何強化進而取代社會導向 導向公共政策 二當前述兩者偏好不一致時 國家如何轉化社會偏好?透過國家與勞工團體對事業單位關場歇業政策及引進外勞政策兩項勞工政策偏好做論證以取得國家自主性程度評估 並進而與國家能力做關連性比較 是否國家自主性高低與國家能力強弱有必然關係 而最主要不同於以往研究論點 在不能忽略國家中心論者的論點亦即必須觀察國家在政策上的自主性 以及其執行政策的能力 避免僅以社會中心論的單面向研究途徑 而獲致對研究議題更正確及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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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保險安定基金之研究 / Guaranty Fund in Taiwan

陳慧如, Doris Ch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保險制度的經濟效能係在確保保戶經濟生活之安定,倘若保險業者經營不 善以致失卻清償能力,則不僅保戶權益受損,亦會造成社會及經濟不安定 ,有鑑於此,美國於西元一九三五年創設保險安定基金制度,至今,各國 亦紛紛設立此制度。由各國經驗可知,事前防範措施(如保証金之提存、 邊際清償能力標準之訂定、資金運用之規範等)雖可減低保險人失卻清償 能力的機率,但仍無法保証不發生失卻清償能力事件,故有賴事後救濟措 施為之補救,我國於民國六十三年已設立人壽保險業安定基金,但於民國 七十年底因基金累積已達總額而停徵,之後,於民國八十一年修正保險法 時,明訂保險安定基金之設置,自此,我國保險公司如經營發生危機,危 害保戶權益時,保戶即可依一定程序向保險安定基金求償,使投保大眾的 權益多一層保障。 Guaranty Fund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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